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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来股份: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1-12-29  

                        证券代码:300393            证券简称:中来股份          公告编号:2021-195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4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1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7 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小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 亿
元。上述担保额度的期限为该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
笔担保事宜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21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2021-004)。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2 日、2021 年 5 月 6 日、2021 年 7 月 1 日、2021
年 8 月 12 日、2021 年 8 月 20 日、2021 年 9 月 27 日、2021 年 10 月 20 日披露
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2021-091、
2021-123、2021-143、2021-155、2021-164、2021-169)。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保证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中
来”)融资租赁事项的顺利进行,近日公司与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长江联合金租”)签署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YUFLC004971-ZL0001-L001-G001),公司为泰州中来履行其与长江联合金租开展
的融资租赁业务项下租金及其他款项的支付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情况如
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次担保前的   本次担保后的   2021 年度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本次担保金额   对被担保方的   对被担保方的   预计剩余可
                                        担保余额       担保余额     用担保额度

  公司      泰州中来      5,000        51,011.52      56,011.52       45,000


    注:担保余额系指已提供且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的担保金额在公司2021

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工商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04MA1MFCD49L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姜堰经济开发区开阳路

    法定代表人:谢建军

    注册资本:233,454.57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 年 02 月 19 日

    营业期限:2016 年 02 月 19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太阳能电池片、太阳能组件、太阳能电池及组件制造相关设备的
       研发、制造、销售、安装及技术服务,光伏电站建设,太阳能级硅片、太阳能电
       池组件、太阳能材料的销售,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光伏发电与售电;
       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和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产权及控制关系

           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177,818.19                 76.17

 2         泰州市姜堰区龙翔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37,090.92                  15.89

 3          泰州市姜堰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9,272.73                  3.97

 4       泰州市金东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              9,272.73                  3.97

                          合计                                233,454.57                  100

          注:泰州市金东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泰州市姜堰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更

       名而来。


           3、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4,854,677,628.54                   5,393,305,827.69

           负债总额                     2,274,736,387.81                   2,933,708,945.52

            净资产                      2,579,941,240.73                   2,459,596,882.17

          资产负债率                          46.86%                            54.40%

             项目                           2020 年度                      2021 年前三季度

           营业收入                     3,232,283,656.92                   2,279,263,668.33

           利润总额                       33,365,670.64                    -152,537,701.46

            净利润                        32,654,162.32                    -122,904,340.64

          注:2020 年度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 年前三季度数

       据未经审计。
    4、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不存
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上述被担保对象经营业务正常,财务管理稳健,信用情况良好,具有
良好的偿债能力,且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控制被担保对象的
经营及管理,公司为其提供担保能切实有效地进行监督和管控,担保风险可控,
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因此上述接受担保的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未提供同比例
担保或提供反担保。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出租人):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保证人: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承租人):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 、 租 赁 合同 : 债 权人 ( 出 租 人) 与 债 务人 ( 承 租 人) 签 订 的编 号 为
YUFLC004971-ZL0001-L001 的《融资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 36 个月,租赁物
购买价款为 50,00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3、担保范围:债务人(承租人)在租赁合同或其附属法律文件项下应向债
权人(出租人)支付的任何一笔或一期租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租赁
物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等。

    4、保证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至租赁合同项下
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满两年的期间。本保证合同所述的“届满”,包括被债
权人(出租人)宣布主债权提前到期或提前收回的情况。

    6、争议解决: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
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双方一致同意向债权
人(出租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7、生效条件:本合同在合同双方签署后生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公司本次为泰州中来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
665,378.25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总余额为 405,682.44 万元,占
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10.77%。其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
表外单位提供的实际担保总余额为 1,491.92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 0.41%。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
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长江联合金租签署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