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来股份: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2022-02-08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苏州中
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出具的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 76 号的要求,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所”、“会计师”)对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来股份”、“公司”)关注函提出的需要公司会计师发表意见的
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现将有关问题的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2. 请补充说明你公司上述硅片设备的基本情况、减值计提金额、计提依据
及其合理性,结合光伏硅片尺寸迭代进步及市场竞争情况,补充说明上述设备
出现减值迹象的具体时点,前期计提减值准备是否充分。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
意见。
回复:
一、公司上述硅片设备的基本情况、减值计提金额、计提依据及其合理性,
结合光伏硅片尺寸迭代进步及市场竞争情况,补充说明上述设备出现减值迹象
的具体时点,前期计提减值准备是否充分。
(一)设备的基本情况和减值计提金额
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拟对技术更新中已经被技术迭代的设备进行评估并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考虑计提减值的内容主要为原生产 158.75mm 尺寸高效电池及
组件的产线设备,截止 2021 年 12 月底,前述设备净值约为 3.7 亿元。随着大尺
寸硅片技术趋势的进一步加快,公司 2021 年 158.75mm 产品的销售占比逐季减
少,特别是第四季度大幅度降低至 0.56%,预计 2022 年其市占率将进一步缩至
微小比例。公司 158.75mm 尺寸产线设备已不再存在内部使用价值,但在市场上
仍有一定的转售流通价值(市场上仍有一部分的 158mm 尺寸的生产需求),且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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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的成新率较高(成新率区间集中于 65%-95%),经公司内部评估同时结合公司
产能规划,对这部分设备按照净值的 10%-11%残值率计提减值损失。经初步测
算,本期电池组件设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约 3.3 亿元。
(二)资产减值的计提依据及其合理性,设备出现减值迹象的具体时点
1、资产减值的计提依据及其合理性
(1)小尺寸硅片的市占率正快速降低,本次减值是公司顺应市场发展趋势
在市场竞争加剧的情形下进行的调整
近年来,光伏行业发展的核心主题是加速“平价上网”步伐,淘汰落后产能。
在“平价上网”的大环境下,市场对高效产品(电池/组件)的需求日趋明确,高
效率、低成本的产品得到更多的认同,通过提高电池转换效率、采用更大尺寸电
池来实现高效率、低成本逐步成为共识。此外,终端运用方面,不仅地面电站有
大尺寸需求,屋顶型分布式电站项目也开始导入大尺寸产品,小尺寸产品市场占
有率的下跌速度远快于预期。随着产业链配套逐步完善,组件厂商积极布局大尺
寸、高功率组件,带动大尺寸硅片渗透率快速提升,硅片尺寸迅速完成从 M2
(156.75mm)向 G1(158.75mm)再到 M6(166mm)的过渡,并进一步向 182/210
尺寸转换。
根据 PV InfoLink 2022 年 1 月发布的单月光伏市场快讯关于硅片尺寸市占
率变化的预估(如下图所示),预计 2022 年 166mm 以下尺寸硅片市占率仅为 2%,
而 182mm 以上大尺寸硅片占比将跃居 81%。
硅片尺寸市占率变化预估趋势如下图
2
数据来源:PV InfoLink
(2)本次减值是公司从经济效益、产能规划等方面进行的综合考量
①158.75mm 尺寸高效电池的产线可通过技术改造形成 166mm 尺寸产线,
但由于 2021 年公司 158.75mm 尺寸产品仍有订单在执行交付,因此未予以尺寸
改造,2021 年前三季度 158.75mm 组件销量占全年公司组件出货量的 35.05%,
但至 2021 年第四季度 158.75mm 尺寸组件需求较前三季度显著大幅下降,该尺
寸组件在第四季度出货量仅占全年公司组件出货总量的 0.56%。同时,根据 PV
InfoLink 2022 年 1 月发布的单月光伏市场快讯关于硅片尺寸市占率变化的预估,
2021 年是 166mm 尺寸硅片市占率份额快速提升之年,市占率居于硅片全尺寸首
位达 38%;2022 年起 182mm/210mm 甚至 210mm 以上尺寸增势强劲、占比明显
提升。因此,公司虽可于 2021 年第四季度将剩余的 158.75mm 尺寸产线通过技
改提升至 166mm,但综合分析之后判断技改的经济效益将不及预期。因此从经
济效益方面考虑,对该部分产线设备计提资产减值具备合理性。
②根据市场发展趋势同时结合公司自身产能规划,公司于 2021 年开始布局
182mm 及 182mm 以上尺寸产线的产能建设及扩充。2021 年初公司启动了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年产 1.5GW N 型单晶双面 TOPCon 电池项目”的建设,该
项目已于 2021 年 12 月完成投产,现已进入调试爬坡期;2021 年 5 月 22 日,公
司及全资子公司山西华阳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华阳中来”)与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项目投资协议》,山西华阳中来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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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山西建设年产 16GW 高效单晶电池智能工厂项目,项目将分期建设,其中一
期 8GW 项目目前正在建设中。以上项目均为公司高效电池产能扩建项目,项目
内容均为大尺寸(210mm 以下兼容)高效电池产线的投建。因此从产能规划方
面公司正在布局大尺寸产线,原 158.75mm 尺寸产线设备计提资产减值具备合理
性。
2、设备出现减值迹象的具体时点
鉴于本次拟计提的 158.75mm 尺寸产线的产品是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组件
销售的重要部分,但出货量逐季度减少,至 2021 年第四季度出货量显著降低,
第四季度出货量占全年公司组件出货总量比例仅为 0.56%左右,且预计 2022 年
158.75mm 产品市占率将进一步缩至微小比例,根据公司产能规划布局以及未来
市场需求,设备出现减值迹象的时点为 2021 年第四季度。
综上,在综合考虑行业发展、市场情况以及公司发展规划等因素,公司于本
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合理的,不存在前期计提减值准备不充分的情形。
二、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意见
1、核查程序
(1)访谈公司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了解公司上述硅片设备出现减值迹象
的具体时点,目前的基本情况以及未来规划等;
(2)通过公开信息查询行业内光伏硅片尺寸迭代进步及市场竞争情况,分
析公司上述硅片设备是否符合行业主流产品趋势;
(3)实地对上述硅片设备执行监盘程序;
(4)获取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过程,复核公司计提资产减值金额的充分性。
2、核查结论
随着大尺寸硅片技术趋势的进一步加快,158.75 mm 尺寸产线已接近其生命
周期,公司已于 2021 年开始布局 182mm 及 182mm 以上尺寸产线的产能建设及
扩充。对于 158.75 mm 尺寸产线,2021 年前三季度仍是公司组件销售的重要部
分,而 2021 年第四季度 158.75mm 尺寸电池及组件需求较 2021 年前三季度已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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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大幅下降,公司综合考虑产能规划布局以及未来市场需求后,认为设备出现减
值迹象的时点为 2021 年第四季度,故而公司主要对原生产 158.75mm 尺寸高效
电池及组件的产线设备在 2021 年第四季度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不存在前期计
提减值准备不充分的情形。
3.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与上海源烨的交易情况,包括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内
容、确认收入及利润金额等,确认递延收益的金额、依据及合理性,是否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请补充说明 2021 年前三季度是否确认递延收益,若否,
说明是否需要进行差错更正。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上海源烨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设立
上海源烨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源烨”)由上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
公司(曾用名“中电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科技公司”)和公司子
公司苏州中来民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来民生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0
日投资设立,其中能源科技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 35,000.00 万元,占上海源烨股
份的 70%,中来民生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 15,000.00 万元,占上海源烨股份的 30%。
上海源烨成立时合资协议约定公司共有 5 名董事,其中能源科技公司委派 3 名董
事,并由其委派董事长,中来民生公司委派 2 名董事,一般事项须经全体董事过
半数同意方可通过。故而中来民生公司对上海源烨具有重大影响,会计上采用权
益法进行核算。
二、公司与上海源烨的交易情况,包括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内容、确认收
入及利润金额等,确认递延收益的金额、依据及合理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相关规定。请补充说明 2021 年前三季度是否确认递延收益,若否,说明是否
需要进行差错更正。
(一)公司与上海源烨的交易情况,包括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内容、确认
收入及利润金额等,确认递延收益的金额、依据及合理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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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源烨主营业务为户用光伏发电业务,与中来民生公司的具体合作模式为:
中来民生公司深耕于户用光伏发电业务多年,主要负责向上海源烨提供户用光伏
项目开发服务,包括户用光伏电站项目审批、可研、开发、投资、建设并达到通
过当地电网企业的并网验收,接入电网发电,自户用光伏电站控制系统及监控系
统查看到项目并网发电后,上海源烨即进行验收。验收完成后中来民生公司确认
主营业务收入,上海源烨将户用光伏电站确认为固定资产,每月根据光伏电站产
生的发电收益确认营业收入,同时根据期限 20 年计提折旧,并确认营业成本。
公司 2021 年度累计向上海源烨交付户用光伏电站 893.51MW,确认未审营
业收入 282,695.06 万元,未审营业成本 249,154.23 万元,未审毛利 33,540.83 万
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规定:投资方计算确
认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时,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
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方的部分,应当予以抵销,
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该内部交易包括顺流交易、逆流交易,中来民生公司
向上海源烨提供户用光伏项目开发服务属于顺流交易。由于上海源烨将户用光伏
电站确认为固定资产,故而对于中来民生公司向上海源烨提供户用光伏电站开发
而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的利润,需要在未来上海源烨固定资产 20 年折旧期限
内逐年转回,实际上为一项递延的未实现收益。对于此部分,公司根据持股比例
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并予以抵销,同时考虑上海源烨 2021 年度未审净利润
2,283.17 万元后确认投资损益,2021 年度公司累计确认对上海源烨的未审投资损
失 13,657.27 万元,该投资损失的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二)补充说明 2021 年前三季度是否确认递延收益,若否,说明是否需要
进行差错更正
2021 年前三季度及全年销售上海源烨的收入、成本及毛利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期间 未审营业收入 未审营业成本 未审毛利
2021 年前三季度 109,174.42 95,946.27 13,228.15
2021 年度 282,695.06 249,154.23 33,54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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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 上 表 所 示 , 2021 年 前 三 季 度 公 司 确 认 对 上 海 源 烨 的 未 审 营 业 收 入
109,174.42 万元,未审营业成本 95,946.27 万元,对此,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的相关规定对中来民生与上海源烨发生的顺流交易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并予以抵
销,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确认对上海源烨的未审投资损失 3,480.53 万元。但公
司在 2021 年前三季度计算内部抵销时仅考虑到中来民生交付上海源烨户用光伏
电站业务的未实现内部损益,未考虑到因公司内部提供组件产生的递延未实现损
益,2021 年前三季度累计少确认未审投资损失 2,082.27 万元,影响公司 2021 年
前三季度未审归母净利润 1,348.16 万元。公司在年度核算自查时发现前述未考虑
部分并在当期进行调整,2021 年度公司累计确认对上海源烨的未审投资损失
13,657.27 万元,该金额已包含中来民生公司向上海源烨提供户用光伏电站发生
的未实现内部损益以及因公司内部提供组件发生的未实现内部损益。除上述调整
外,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关于上海源烨业务的递延收益确认不存在其他需要调
整的情形。
三、核查程序及意见
1、核查程序
(1)获取并检查上海源烨相关的工商资料,股东投资的合资协议等;
(2)了解与上海源烨交易情况,包括不限于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内容、确
认收入及利润金额等,并获取上海源烨的财务报表;
(3)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规定,复核公
司递延的未实现收益金额、依据及合理性,并重新计算公司 2021 年度确认递延
的未实现收益金额的准确性。
2、核查结论
(1)公司主要负责向上海源烨提供户用光伏项目开发服务。2021 年度公司
累计向上海源烨交付户用光伏电站 893.51MW,确认未审营业收入 282,695.06 万
元,未审营业成本 249,154.23 万元,未审毛利 33,540.83 万元。中来民生公司向
上海源烨提供户用光伏项目开发服务属于顺流交易。由于上海源烨将户用光伏电
站确认为固定资产,故而对于中来民生公司向上海源烨提供户用光伏电站开发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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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的利润,需要在未来上海源烨固定资产 20 年折旧期限内
逐年转回,实际上为一项递延的未实现收益。对于此部分,公司根据持股比例计
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并予以抵销,同时考虑上海源烨 2021 年度未审净利润
2,283.17 万元后确认投资损益,2021 年度公司累计确认对上海源烨的未审投资损
失 13,657.27 万元,该投资损失的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2)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确认对上海源烨的未审投资损失 3,480.53 万元。
但公司在 2021 年前三季度计算内部抵销时仅考虑到中来民生交付上海源烨户用
光伏电站业务的未实现内部损益,未考虑到因公司内部提供组件产生的递延未实
现损益,2021 年前三季度累计少确认未审投资损失 2,082.27 万元,影响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未审归母净利润 1,348.16 万元。公司在年度核算自查时发现前述未考
虑部分并在当期进行调整,2021 年度公司累计确认对上海源烨的未审投资损失
13,657.27 万元,该金额已包含中来民生公司向上海源烨提供户用光伏电站发生
的未实现内部损益以及因公司内部提供组件发生的未实现内部损益。除上述调整
外,公司 2021 年前三季度关于上海源烨业务的递延收益确认不存在其他需要调
整的情形。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2 年 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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