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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来股份: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2-02-14  

                        证券代码:300393           证券简称:中来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5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
              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
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
“《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通过向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查询,对本次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2021 年 7 月 26 日
至 2022 年 1 月 26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
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
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
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共 2 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买
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其余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
为。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合计买入   合计卖出
序号       姓名          职务             交易期间
                                                            (股)     (股)

 1         陆丽       中层管理人员   2021.8.3-2021.10.22      800        800

 2        张晓晖      中层管理人员   2021.9.27-2021.10.14    4,100      4,100


       经核查,陆丽女士、张晓晖女士上述针对公司股票买卖的行为发生在公司筹
划本次激励计划之前,系陆丽女士、张晓晖女士基于公开信息及市场交易情况的
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激励计划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情
形。

       2、激励对象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
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共 61 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
司股票的行为,上述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系其完全基于上市公司公
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其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其在上
述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时,除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并未获知公司筹划本次
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亦未有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
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限
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
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
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
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