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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来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3-11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0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已认真查阅了公司相关会议资料,现就会议所涉相关事项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增加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独立意见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是为确保满足子公司融资的实际需要,有助于解决公司子
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等需求,促进子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对公司业务扩展起到
积极作用。本次新增的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
风险进行控制。该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
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此次增加担保额度
预计事项。




    (此页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柳正晞                     沈文忠                     蒋文军




                                独立董事意见出具日:2022 年 3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