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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来股份: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4-26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中来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朱红平                       联系电话:010-88086668

 保荐代表人姓名:全洪涛                       联系电话:021-50934089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                      是
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公司需进一步加强规章制度的执行能力。有关公
                                             司在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等规章制度执行中存在
                                             的缺陷及整改详见“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
                                             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之“1.信息披露”、“2.
                                             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5.募集资金存
                                             放及使用”。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1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2021年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持续督导工
                                             作后发表独立意见3次。(原保荐机构兴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上半年发表独立意见10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
外)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0 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购买私募基金理财产品问题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公司认购的私募基金理财产品发生大额亏损,所
                                             产生的非经常性损益对 2020年度净利润影响
                                             -16,820.66万元,关注其后续进展情况。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1、公司于2021年1月已采取了对私募基金理财涉
                                             及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差额补足方及相关第三方
                                             的诉讼、仲裁和投诉等行动,要求对应责任方赔
                                             偿和补足理财损失,相关诉讼和仲裁正在审理
                                             中;
                                             2、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林建伟先
                                             生已做出承诺,就私募基金事项诉讼和仲裁尚未
                                             追回部分的投资本金损失进行差额补足。同时,
                                             公司已在2020年度对委托理财剩余未收回本金
                                             进行了全额减值计提。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1年12月22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及注意
                                             事项、内部控制相关规定,以及近期市场违规案
                                             例分析等内容。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2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1、公司于2019年11月至2020年1 自2021年6月承接前保荐机构
                             月期间合计认购私募基金理财产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履行
                             品20,000万元,在信息披露方面完毕的督导责任以来,本保荐
                             存在以下问题:一、未如实披露机构持续关注上市公司信息披
                             委托理财产品存在的差额补足承露的执行情况,并对上市公司
                             诺,信息披露不完整;二、未及董事、监事、高管及信息披露
                             时披露委托理财后续进展。公司等人员进行信息披露相关内容
                             在投资期间已获知基金产品净值培训,提请上市公司及相关人
                             触及预警线或止损线,但基金管员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及时、准
                             理人未按合同约定向公司发起提确、完整的要求。
                             示或进行平仓操作,该情形已表
                             明赎回基金具有较大不确定性,
                             基金投资具有较大风险,但公司
                             未及时披露;三、公司在2020年8
                             月 27 日 赎 回 了 对 应 认 购 款 项
                             1,840万元,亦未及时披露。
                             2、公司于2020年12月9日、2020
                             年12月10日、2020年12月13日自
                             愿披露技术进展公告时,未充分
                             披露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未揭示
                             相关风险,信息披露不完整,并
                             对股价造成了显著影响,违反了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二条的规定。
                             3、2021 年 6 月 29 日,公司通
                             过微信公众号、深交所投资者关
                             系互动平台回复投资者等方式,
                             发布与华为合作相关信息,造成
                             股价异常波动。公司未如实、完
                             整地披露与华为合作的实际情
                             况,存在误导性陈述;中来股份
                             既未在互动易中准确、完整地回
                             复 24 小时绿电系统的具体合作
                             模式和实际经营情况,也未在《异
                             动公告》中如实披露相关情况并
                             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违反了《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4 条、第 5.1.1
                             条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2020 年修订)》第 8.1 条
                             的规定。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2020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存在如下保荐机构通过查阅中来股份的
                             缺陷:                              各项业务制度及管理制度、内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相关三
                             私募基金理财产品计量未遵循一会文件、相关合同、公告资料、
                             惯性、谨慎性的问题;                整改资料等,与董事、监事、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进行
                             定:1、购买私募基金理财产品问沟通交流,检查内部控制的运
                             题;2、关于技术进展的信息披露行和实施,检查募集资金使用
                                           3
                               问题;3、募集资金置换问题    相关资料,并对上市公司董事、
                               公司通过修订完善内控制度、全监事、高管及其他相关人员进
                               力追讨和挽回损失、加强合规运行内部控制及募集资金使用、
                               作方面的学习和执行、提高董监内部控制及合规运营等相关内
                               高和相关责任人的规范意识和履容培训,提请公司进一步加强
                               职能力、加强内控制度的执行监内部控制的执行。
                               督与检查等措施进行整改并持续
                               执行上述整改措施。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1、2020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1、2021年1月14日,公司已向
                               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募集资金专户归还该笔置换资
                               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金10,062.75万元。
                               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2、保荐机构通过查阅相关三会
                               资金的议案》,在募集资金置换文件、相关合同、公告资料、
                               时限方面,公司对法规条款的理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和明细
                               解存在偏差,公司按照自身理解等,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在募投项目变更后的资金到账时人员及相关财务人员进行交
                               间后6个月内,实施了先期投入的流,了解募集项目建设进度及
                               自筹资金的置换,实际置换时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提请公司
                               超过了募集资金首次到账后六个进一步加强对募集资金存放和
                               月,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使用的管理。
                               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第十条的
                               规定。
                               2、募集资金投资进度缓慢。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公司于2019年11月至2020年1月 自2021年6月承接前保荐机构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期间合计认购私募基金理财产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履行
资助、套期保值等)                20,000万元,公司在进行上述委 完毕的督导责任以来,多次敦
                                  托理财时,未履行董事会、股东 促上市公司追讨和挽回损失,
                                  大会审议程序,违反了《深圳证 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诉讼及仲裁的进展情况。
                                  作指引》的规定,上述私募基金
                                  理财产品在2020年度发生大额亏
                                  损,所产生的非经常性损益对净
                                  利润影响-16,820.66万元。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
                                               无                        不适用
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无                         不适用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         未履行承诺的
                                            4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履行承诺      原因及解决措
                                                                                施
首次公开发行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
                                                         是               不适用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减持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时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分红承诺       是               不适用
首次公开发行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江小伟关于同业竞
                                                         是               不适用
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不含独立
                                                         是               不适用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措施的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
                                                         是               不适用
级管理人员关于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
                                                         是               不适用
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开承诺事项未履行的约束措施
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的股份限售承诺               是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摊薄即期回
                                                         是               不适用
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林建伟先生做出的就私募基金事项诉讼和仲 是,公司已通过诉
裁尚未追回部分的投资本金损失进行差额补足的承诺           讼和仲裁方式对私
                                                                          不适用
                                                         募基金的亏损挽回
                                                         和止损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建伟先生做出的放弃对其持有的占
                                                         是               不适用
公司总股本15%的股份表决权的承诺
公司不变相通过本次募集资金以实施类金融投资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公司股东泰州姜堰道得新材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
                                                         是               不适用
其实际控制人武飞就不谋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

  四、重大合同履行情况

       保荐机构核查了公司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经核查,影响公司重大合同履行的
  各项条件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合同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


  五、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公司因2021年度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
                                                票,终止与原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华龙证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委派保荐代表人
                                                朱红平、全洪涛具体负责。
  2. 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保 华龙证券在为蓝山科技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
  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 在精选层挂牌事项提供保荐服务的过程中未
                                            勤勉尽责,2021年11月2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
  整改情况
                                            华龙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业务收入
                                            150万元,并处以300万元罚款。
                                            华龙证券积极整改,整改工作如下:
                                            1、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及时缴付了罚没款;
                                            2、在公司层面设立了质量控制总部,完善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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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了质量控制架构和团队;3、结合报会审核
                                项目的复核,对投行业务执业情况及内控制度
                                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发现并排除风险隐
                                患点;4、重新梳理和修订完善了投行各项规
                                章制度;5、加强了公司风险防范体系建设;6、
                                开展了全员学习教育,提高风险防范意识;7、
                                问责了蓝山科技项目相关人员。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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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朱红平                     全洪涛




                                               保荐人: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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