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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来股份: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2022-04-26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
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作为苏州中来光伏新
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来股份”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华龙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或“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事宜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
间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629号文核准,并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同意,于2019年2月25日公开发行了1,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
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0亿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网下机构投资
者配售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认购金额不
足10亿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
宏源承销保荐)余额包销。截至2019年3月1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人
民币10亿元,扣除保荐承销费3,848,209.91元(本次不含税保荐承销费为人民币
4,791,606.14元,公司2018年度已从非募集资金户预付不含税保荐费943,396.23元)
后,主承销商于2019年3月1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常熟支行账户(账号为:1245800000034784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
高新技术产业园支行账户(账号为:32250198614700000266)、兴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常熟支行账户(账号为:20664010010013467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 司 常 熟 沙 家 浜 支 行 账 户 ( 账 号 为 : 1102253029000039490 ) 共 计 人 民 币
996,151,790.09元。另扣减已预付的券商保荐费943,396.23元以及律师费、资信评
级费、可转债发行登记费、法定信息披露费和验资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均不含
税)合计5,486,320.75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89,722,073.11元。上述募
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于2019年3
月2日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19〕34号)。

    (二)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18,615.13 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
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857.08 万元;公司 2021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29,120.97 万元,2021 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348.06 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47,736.10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
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2,205.14 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应有余额为53,441.25万元(包含利息收入扣
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鉴于公司于报告期内将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36,000.00
万元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因此,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面实际
余额为17,441.25万元(包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12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
司制定了《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
金专户,并连同原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于2019年3月25日分别与华夏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常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中来光能科技(衢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能科
技公司)连同原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于2019年4月8日分别与浙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衢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
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0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
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中的50,000.00万元用
途变更为投资“N型双面高效电池配套2GW组件项目”和“高效电池关键技术研发
项目”,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泰州中来公司)。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泰州中来公司连同原保荐机
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于2020年5月15日分别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分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0年12月,公
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决定聘请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
券”)作为保荐机构,终止与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的保荐协议,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兴业证券承接,公司、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与
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分别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
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1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
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延期及调整投资总额的议案》,同意对公司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5GW N 型单晶双面TOPCon电池项目”的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以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变更,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
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州中来公司,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泰州中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兴
业证券于2021年5月10日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
义务。2021年6月,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决定聘请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作为保荐机构,终止与兴业证券的保荐协议,兴业证
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华龙证券承接,公司、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华龙证券
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分别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
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
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泰州中来公司在使用募集
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
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泰州中来公司共有 9 个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备注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
                   12458000000347843      募集资金专户       341,655.28   活期
公司常熟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常熟高新   32250198614700000266   募集资金专户       508,960.47   活期
技术产业园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206640100100134674     募集资金专户       761,108.10   活期
公司常熟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常熟沙家   1102253029000039490    募集资金专户     5,649,377.84   活期
浜支行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
                   16230188000194438      募集资金专户    11,342,025.48   活期
公司姜堰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常熟沙家   10521201040013025      募集资金专户    29,319,991.56   活期
浜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泰州   12860078801400000496   募集资金专户    52,082,839.04   活期
姜堰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206640100100190022     募集资金专户    69,245,643.49   活期
公司常熟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1102253029100034782    募集资金专户     5,160,929.82   活期
有限公司常熟支行

合计                                                     174,412,531.08

       2.2019 年 3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
提下,公司拟在任一时点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资金额度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且可循环滚动使用,但其累计发生
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将进行现金管
理(购买结构性存款)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2019 年 6 月 1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5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
实际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48,970 万元。2020 年 4 月 3 日,
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48,970 万元提前全部归还至公
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4.2020 年 4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户。2021 年 4 月 6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暂时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5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5. 2021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6,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36,0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6.为便于账户管理,公司已办理了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开立的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410020010120100154098)和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常熟沙家浜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0521201040012050)的注销手
续,与上述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截至募集资金专户
注销前,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0 元,扣除银行手续费后专户余额为 0 元。公司已
与 2021 年 11 月 11 日发布《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完成的
公告》,披露相关募集资金账户信息,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在公告发布之日,已注
销完毕。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
告附件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光能科技公司积
极协调推进项目建设,但因外部环境变化,配套条件未达到项目启动要求。同时,
为保持公司在 N 型单晶电池领域持续的领先地位,公司启动了 N-TOPCon2.0 技
术的研发,并已经实现中试线小规模量产,单晶电池的转换效率逐步提升,但工
艺和定制设备仍需要时间来优化和稳定;此外,电池重要的原材料-硅片正经历
第 3 次尺寸变革,硅片大型化成为未来趋势,硅片尺寸的增大直接影响项目的设
备选型和工艺优化安排。受行业情况影响,项目尺寸线路尚未统一,相关设备仍
未完全成熟。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三
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年产 1.5GW N 型单晶双面 TOPCon 电池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
建设情况、市场发展及经营状况等因素,将该可转债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延长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延期及调整
投资总额的议案》,同意对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1.5GW N
型单晶双面 TOPCon 电池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以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日期进行变更,将“年产 1.5GW N 型单晶双面 TOPCon 电池项目”实施主体由公
司全资子公司光能科技公司变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州中来公司,实施地点由浙
江省衢州市绿色产业集聚区变更为江苏省姜堰经济开发区,建设完成期由 2021
年 3 月 31 日延长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将可转债募投项目“年产 1.5GW N 型单
晶双面 TOPCon 电池项目”投资总额调整为 50,000.00 万元,拟以募集资金投资额
为 50,000.00 万元。该议案已经 2021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募投项目均正在有序建设中,“年产 1.5GW N
型单晶双面 TOPCon 电池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2,608.04 万元。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并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中的 50,000.00 万元用途变更为投资“N 型双面高效电池配套 2GW
组件项目”和“高效电池关键技术研发项目”,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均为公
司控股子公司泰州中来公司。由于项目工期较紧,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
利进行,在审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后,泰州中来公司以自筹
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先期投入。自 2020 年 4 月 7 日至 2020 年 5 月 14 日,泰
州中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10,062.75
万元。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州中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0,062.75 万元。
    鉴于可转债募集资金到账日为 2019 年 3 月 1 日,距离泰州中来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5 日以 10,062.75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已超出了
六个月的时限,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第十条的规定。公司已于 2021 年 1 月 14 日向募集资金专户归
还该笔置换资金 10,062.75 万元。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除了高效电池关键技术研发项目不能单独核算经
济效益外,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由于高效
电池关键技术研发项目不直接生产产品,其效益从公司研发的新产品和提供的技
术支撑服务中间接体现,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高效电池关键技术研发项目的建
成有效提升了公司综合研发实力和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了公司产品的附加值,丰
富了公司的产品线,增强了公司的竞争力,为公司的发展壮大提供了强有力的技
术保证和充足的技术储备。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1、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为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公司在高效电池组件领域的产能和技术布局,公司将部
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50,000.00 万元用途变更为“N 型双面高效电池配套
2GW 组件项目”和“高效电池关键技术研发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以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N 型双面高效电池配套 2GW 组件项目                   50,369.00                  37,990.00

高效电池关键技术研发项目                            12,010.00                  12,010.00

合计                                                62,379.00                  50,000.00

       2、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延期及
调整投资总额的议案》,同意对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1.5GW N 型单晶双面 TOPCon 电池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以及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变更,将“年产 1.5GW N 型单晶双面 TOPCon 电池项目”实施
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光能科技公司变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州中来公司,实施
地点由浙江省衢州市绿色产业集聚区变更为江苏省姜堰经济开发区,建设完成期
由 2021 年 3 月 31 日延长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将可转债募投项目“年产 1.5GW
N 型单晶双面 TOPCon 电池项目”投资总额调整为 50,000.00 万元,拟以募集资
金投资额为 50,000.00 万元。本次变更后可转债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以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年产 1.5GW N 型单晶双面 TOPCon 电池项目             50,000.00                  50,000.00

N 型双面高效电池配套 2GW 组件项目                   50,369.00                  37,990.00
高效电池关键技术研发项目                     12,010.00                 12,010.00

合计                                         112,379.00               100,000.00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除了高效电池关键技术研发项目不能单独核算经
济效益外,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由于高效
电池关键技术研发项目不直接生产产品,其效益从公司研发的新产品和提供的技
术支撑服务中间接体现,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高效电池关键技术研发项目的建
成有效提升了公司综合研发实力和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了公司产品的附加值,丰
富了公司的产品线,增强了公司的竞争力,为公司的发展壮大提供了强有力的技
术保证和充足的技术储备。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
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州中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0,062.75 万元。鉴于可转债募集资金到账
日为 2019 年 3 月 1 日,距离泰州中来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5 日以 10,062.75 万元
募集资金置换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已超出了六个月的时限,违反了《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第十条的规
定。公司已于 2021 年 1 月 14 日向募集资金专户归还该笔置换资金 10,062.75
万元。

       六、募集资金期后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6,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2 年 4 月 20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36,000 万
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2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户。

    七、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
了《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2]3027 号)。报告
认为,中来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中来股份公司 2021 年度募集
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银行明细账、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报告、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相关协议及付款单据以及上市公司公告
等资料。
    经核查,中来股份 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中存在的问题情况如下:
    2020 年 4 月,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之一变更为“N 型双面高效电池配套 2GW
组件项目”,实施主体为泰州中来公司。2020 年 6 月 5 日,泰州中来公司以
10,062.75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该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2020 年 11 月,江苏
证监局在对公司的现场检查中指出,鉴于可转债募集资金到账日为 2019 年 3 月
1 日,泰州中来公司置换募集资金,已超出了六个月的时限,违反了《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第十条的规定。
公司已于 2021 年 1 月 14 日向募集资金专户归还该笔置换资金 10,062.75 万元。
    除上述事项外,中来股份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
深圳证券交易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
专项使用,2021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公
司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中来股份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件 1

                                      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 年度
   编制单位: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98,972.21[注 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9,120.9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50,00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00,00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7,736.1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00.00%

                          是否已
                                                 调整后募集资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可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              变更项    募集资金承                     本年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本年度实现的    是否达到
                                                   金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进度(%)                                                     否发生重大变
和超募资金投向            目(含部   诺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态日期                          效益   预计效益
                                                         (1)                        (2) (3)=(2)/(1)                                                        化
                          分变更)

承诺投资项目:

1.年产 1.5GW N 型单晶双
                             是     100,000.00    50,000.00     22,608.04    22,608.04          45.22     2022 年 3 月 31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面 TOPCon 电池项目
2.N 型双面高效电池配套
                             否             -     37,990.00      3,285.73    15,914.88          41.89     2021 年 12 月 31 日       -8,712.94    否          否
2GW 组件项目
3.高效电池关键技术研发
                             否             -     12,010.00      3,227.20     9,213.18          76.71     2022 年 3 月 31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00,000.00   100,000.00     29,120.97    47,736.10              -     -                                 -    -           -

合计                         -      100,000.00   100,000.00     29,120.97    47,736.10              -     -                         -8,712.94    -           -
                                                   “N 型双面高效电池配套 2GW 组件项目”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硅片及金属材料等主材价格大幅上涨,且受新冠疫情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影响,海运费价格持续上涨,影响当期项目利润。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1、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将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N 型双面高效电池配套 2GW
                                                   组件项目”和“高效电池关键技术研发项目”,以上项目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州中来公司具体实施,实施地点为
                                                   江苏省泰州市,上述事项已经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2、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
                                                   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延期及调整投资总额的议案》,同意对 “年产 1.5GW N 型单晶双面 TOPCon 电
                                                   池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以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变更,实施地点由浙江省衢州市绿色产业集聚
                                                   区变更为江苏省姜堰经济开发区,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
                                                   1、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将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N 型双面高效电池配套 2GW
                                                   组件项目”和“高效电池关键技术研发项目”,以上项目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州中来公司具体实施,上述事项已
                                                   经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2、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
                                                   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延期及调整投资总额的议案》,同意对 “年产 1.5GW N 型单晶双面 TOPCon 电
                                                   池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以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变更,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来光能科
                                                   技变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州中来公司,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
                                                   1、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州中来公司以募集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0,062.75 万元。公司已于 2021 年 1 月 14 日向募集资金专户归
                                                   还该笔置换资金 10,062.75 万元。 [注 2]
                                                              2、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5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于 2020 年 4 月 3 日将
                                                              实际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8,970 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于 2021 年 4 月 6
                                                              日将上述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5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6,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36,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应有余额为 53,441.25 万元(包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鉴于公
                                                              司于报告期内将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 36,0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因此,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集资金账面实际余额为 17,441.25 万元(包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后续将继
                                                              续用于“年产 1.5GW N 型单晶双面 TOPCon 电池项目”、“N 型双面高效电池配套 2GW 组件项目”和“高效电池关
                                                              键技术研发项目”。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 2]

       [注 1]:2019 年度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共募集人民币 10 亿元,扣减券商保荐费、律师费、资信评级费、可转债发行登记费、法定信息披露费和验资费用等其他发行
   费用(均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98,972.21 万元。
       [注 2]:鉴于可转债募集资金到账日为 2019 年 3 月 1 日,距离泰州中来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5 日以 10,062.75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已超出了六个月的
   时限,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第十条的规定。公司已于 2021 年 1 月 14 日向募集资金专户归还该笔置换资金 10,062.75
   万元。
附件 2

                        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1 年度

编制单位: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项目拟                                   截至期末投资                                                 变更后的项目
                                                        本年度实际    截至期末实际累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现      是 否达 到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投入募集资金                                        进度(%)                                                 可行性是否发
                                                          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2)                   用状态日期              的效益   预计效益
                                             总额(1)                                     (3)=(2)/(1)                                                 生重大变化
年产 1.5GW N 型
                  年产 1.5GW N 型单晶
单晶双面 TOPCon                            50,000.00     22,608.04         22,608.04           45.22 2022 年 3 月 31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双面 TOPCon 电池项目
电池项目
N 型双面高效电
                  年产 1.5GW N 型单晶
池配套 2GW 组件                            37,990.00      3,285.73         15,914.88    41.89 [注 1] 2021 年 12 月 31 日    -8,712.94   否           否
                  双面 TOPCon 电池项目
项目
高效电池关键技    年产 1.5GW N 型单晶
                                           12,010.00      3,227.20          9,213.18           76.71 2022 年 3 月 31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术研发项目        双面 TOPCon 电池项目

合计                                       100,000.00    29,120.97         47,736.10               -    -                   -8,712.94   -            -

                                                        1、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公司在高效电池组件领域的产能和技术
                                                        布局,同意公司将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N 型双面高效电池配套 2GW 组件项目”和“高效电池
                                                        关键技术研发项目”。公司已于 2020 年 4 月 9 日发布《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披露相关募集资金信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息。
                                                        2、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延期及调整投资总额的议案》,同意对 “年产 1.5GW N 型单晶双面 TOPCon
                                                        电池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以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变更。公司已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发布《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延期及调整投资总额的公告》,披露相关募投项目变更信息。

                                                          “N 型双面高效电池配套 2GW 组件项目”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硅片及金属材料等主材价格大幅上涨,且受新冠疫情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影响,海运费价格持续上涨,影响当期项目利润。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注 1]该项目前期预计以募集资金投资 37,990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已投入募集资金 15,914.88 万元,前期以自筹资金投入 10,867.18 万元,其中先期以募集资金
置换的 10,062.75 万元已于 2021 年 1 月 14 日返还回募集资金专户。
    (本页无正文,为《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朱红平                      全洪涛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