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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来股份: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2-07-14  

                        证券代码:300393          证券简称:中来股份         公告编号:2022-100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 100%,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担保金额已超过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前述担保主要为公司对控股或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均
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为
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分别于 2022 年 3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2 年 3 月 28 日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2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
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经过调整,公司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 亿元,其
中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其
中为资产负债率小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上述担
保额度的期限为该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年度担保额
度预计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止,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
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在不超过
已审批担保总额度的情况下,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总担保额度范围
内适度调整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担保额
度,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 月 1 日、2022 年 3 月 11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22 年度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关于增加 2022 年度为
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2022 年 1 月 27 日、2022 年 2 月 7 日、2022
年 3 月 23 日、2022 年 4 月 21 日、2022 年 4 月 29 日、2022 年 6 月 24 日披露了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2022-018、
2022-020、2022-047、2022-057、2022-080、2022-094)。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保证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中来光能电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中
来”)顺利地向银行进行融资,近日公司与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长治路支
行(以下简称“晋商银行太原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0516 晋银高保字 2022 第 021 号),公司自愿向晋商银行太原支行为山西中来按
照约定签订的一系列合同(下称“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次担保前的   本次担保后的   2022 年度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本次担保金额   对被担保方的   对被担保方的   预计剩余可
                                         担保余额       担保余额     用担保额度


 公司      山西中来        15,000        250,000        265,000       135,000

   注:担保余额系指已提供且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的担保金
额在公司2022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山西中来光能电池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工商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山西中来光能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9900MA0LFPJP1T

    法定代表人:林建伟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企业地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唐槐园区唐槐路77号科技创新孵化基地5号
楼4层424室

    成立日期:2021 年 2 月 8 日

    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
料制造;太阳能电池片、太阳能组件、太阳能电池及组件制造相关设备的研发、
制造、销售、安装及技术服务,光伏电站建设,太阳能级硅片、太阳能电池组件、
太阳能材料的销售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光伏发电与售电;光伏设备及元器件
制造和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产权及控制关系

    公司持有山西中来100%股权。

    3、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081,375,343.52         1,114,444,439.67

       负债总额            815,186,078.94            857,645,339.07

        净资产             266,189,264.58            256,799,100.60

      资产负债率                  75.38%               76.96%

         项目                 2021 年度           2022 年第一季度

       营业收入                     -                     -
         利润总额            -42,228,165.22             -9,975,252.79

          净利润            -34,810,735.42              -9,975,252.79

   注:2021 年度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 年第一季度数

据未经审计。

    4、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山西中来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
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上述被担保对象信用情况良好,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
能够控制被担保对象的经营及管理,公司为其提供担保能切实有效地进行监督和
管控,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四、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贷款人: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长治路支行

         保证人: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的主债权及最高额:保证人自愿为贷款人与借款人(山西中来光
能电池科技有限公司)形成的下列债权提供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下列两项
金额之和:(1)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最高额为人民币 150,000,000 元(大写:
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2)前述主债权持续至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时产生
的包括但不限于利息、罚息、复利、补偿金、损害赔偿金、保险费等,以及贷款
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保全费、执行费、公证
费、公告费、送达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债权人自 2022 年 7 月 14 日(含该日)起至 2023 年 7 月 13 日(含该日)止,
与借款人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所形成的债权。该期间为最高额担保债权的确定期
间。

    3、保证范围: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包括但
不限于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补偿金、损害赔偿金、保险费等,以及实
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保全费、执行费、公证费、
公告费、送达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4、保证方式: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8、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各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
成,向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
仍须履行。

    9、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各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
名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公司本次为山西中来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
1,097,749.25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总余额为 500,431.32 万元,
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47.70%。其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
报表外单位提供的实际担保总余额为 1,485.68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 0.44%。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
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晋商银行太原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7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