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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来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8-05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制度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在董事会前知晓并对相关议案
予以初审,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公司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实
际经营需要,该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其定价依据公允合理,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发现有侵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
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此页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柳正晞                     沈文忠                      蒋文军




                                事前认可意见出具日:2022 年 8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