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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来股份: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2-08-05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

关格式指引的要求,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629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同意,于2019年2月25日公开发行了1,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0

亿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网下机构投资者配售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

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认购金额不足10亿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余额包销。截至2019年3月1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人民币10亿元,扣除保荐承销费3,848,209.91元(本次不含税保荐承销费为人民币

4,791,606.14元,公司2018年度已从非募集资金户预付不含税保荐费943,396.23元)后,主承

销商于2019年3月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账户(账号

为:1245800000034784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园支行账户(账号为:

32250198614700000266 )、 兴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常 熟 支 行 账 户 ( 账 号 为 :

206640100100134674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常 熟 沙 家 浜 支 行 账 户 ( 账 号 为 :

1102253029000039490)共计人民币996,151,790.09元。另扣减已预付的券商保荐费943,396.23

元以及律师费、资信评级费、可转债发行登记费、法定信息披露费和验资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

(均不含税)合计5,486,320.75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89,722,073.11元。上述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于2019年3月2日出具《验证

报告》(天健验〔2019〕34号)。

    (二)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47,736.10 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

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2,205.14 万元;本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2,518.58 万元,

2022 年半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62.64 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

资金 60,254.68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2,267.78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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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应有余额为40,985.32万元(包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

的净额)。鉴于公司于报告期内将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28,000.00万元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

金。因此,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面实际余额为12,985.32万元(包含利息收入扣除

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

连同原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于2019年3月25日分别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常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中来光能科技(衢州)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能科技公司)连同原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于2019年4月8日分别与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

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0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

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

公司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中的50,000.00万元用途变更为投资“N型双面高效电池配套

2GW组件项目”和“高效电池关键技术研发项目”,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均为公司控股

子公司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中来公司)。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泰州中来

公司连同原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于2020年5月15日分别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分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0年12月,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

权决定聘请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作为保荐机构,终止与申万宏源

承销保荐的保荐协议,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兴业证券承接,公司、子公

司连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分别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

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1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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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

地点、延期及调整投资总额的议案》,同意对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5GW

N 型单晶双面TOPCon电池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以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变更,

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州中来公司,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泰州中来公

司连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于2021年5月10日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1

年6月,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决定聘请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

作为保荐机构,终止与兴业证券的保荐协议,兴业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华龙证券承接,

公司、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华龙证券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分别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

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泰州中来公司在使用募集资

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

专用。

    (二)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及泰州中来公司共有 9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

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备注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
                   12458000000347843         募集资金专户        342,173.65   活期
公司常熟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常熟高新   32250198614700000266      募集资金专户        509,372.37   活期
技术产业园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206640100100134674        募集资金专户        762,262.88   活期
公司常熟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常熟沙家   1102253029000039490       募集资金专户      5,657,949.31   活期
浜支行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
                   16230188000194438         募集资金专户      1,173,564.51   活期
公司姜堰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常熟沙家   10521201040013025         募集资金专户     18,377,575.49   活期
浜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泰州   12860078801400000496      募集资金专户     29,378,240.02   活期
姜堰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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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206640100100190022       募集资金专户        55,388,775.32   活期
公司常熟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1102253029100034782      募集资金专户        18,263,272.03   活期
有限公司常熟支行

合计                                                           129,853,185.58


       2.2019 年 3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在任一时点使用合计不

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

型理财产品,上述资金额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且可循环滚动使用,

但其累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将进行现金管

理(购买结构性存款)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2019 年 6 月 1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 5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实际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48,970

万元。2020 年 4 月 3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48,970 万元提前全

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4.2020 年 4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不超过 5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

起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1 年 4 月 6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暂时流动

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5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5. 2021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6,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

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募集资金 36,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6.为便于账户管理,公司已办理了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账号:3410020010120100154098)和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沙家浜支行开立的募

集资金专户(账号:10521201040012050)的注销手续,与上述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四方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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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协议》相应终止。截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前,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0 元,扣除银行手续费后

专户余额为 0 元。公司已于 2021 年 11 月 11 日发布《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注销完成的公告》,披露相关募集资金账户信息,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在公告发布之日,已注销

完毕。

    7.2022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不超过 2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

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实际使用募

集资金 28,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光能科技公司积极协调推进项

目建设,但因外部环境变化,配套条件未达到项目启动要求。同时,为保持公司在 N 型单晶电

池领域持续的领先地位,公司启动了 N-TOPCon2.0 技术的研发,并已经实现中试线小规模量产,

单晶电池的转换效率逐步提升,但工艺和定制设备仍需要时间来优化和稳定;此外,电池重要

的原材料-硅片正经历第 3 次尺寸变革,硅片大型化成为未来趋势,硅片尺寸的增大直接影响

项目的设备选型和工艺优化安排。受行业情况影响,项目尺寸线路尚未统一,相关设备仍未完

全成熟。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年产 1.5GW N 型

单晶双面 TOPCon 电池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市场发展及经营状况等因素,将该

可转债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延期及调整投资总额的议案》,同意对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1.5GW N 型单晶双面 TOPCon 电池项目”的实施

主体、实施地点以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变更,将“年产 1.5GW N 型单晶双面 TOPCon

电池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光能科技公司变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州中来公司,实

施地点由浙江省衢州市绿色产业集聚区变更为江苏省姜堰经济开发区,建设完成期由 2021 年

3 月 31 日延长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将可转债募投项目“年产 1.5GW N 型单晶双面 TOPCon 电


                                     第 5 页 共 14 页
池项目”投资总额调整为 50,000.00 万元,拟以募集资金投资额为 50,000.00 万元。该议案已

经 2021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上述募投项目均已完工,“年产 1.5GW N 型单晶双面 TOPCon 电池

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2,692.69 万元。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并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中的 50,000.00 万元用途

变更为投资“N 型双面高效电池配套 2GW 组件项目”和“高效电池关键技术研发项目”,变更

后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州中来公司。由于项目工期较紧,为保障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在审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后,泰州中来公司以自

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先期投入。自 2020 年 4 月 7 日至 2020 年 5 月 14 日,泰州中来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10,062.75 万元。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州

中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0,062.75 万元。

    鉴于可转债募集资金到账日为 2019 年 3 月 1 日,距离泰州中来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5 日以

10,062.75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已超出了六个月的时限,违反了《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第十条的规定。公司已

于 2021 年 1 月 14 日向募集资金专户归还该笔置换资金 10,062.75 万元。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除了高效电池关键技术研发项目不能单独核算经济效益外,其

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由于高效电池关键技术研发项目不直

接生产产品,其效益从公司研发的新产品和提供的技术支撑服务中间接体现,故无法单独核算

效益。高效电池关键技术研发项目的建成有效提升了公司综合研发实力和自主创新能力,提高

了公司产品的附加值,丰富了公司的产品线,增强了公司的竞争力,为公司的发展壮大提供了

强有力的技术保证和充足的技术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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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

告附件 2。

       1、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公

司在高效电池组件领域的产能和技术布局,公司将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50,000.00

万元用途变更为“N 型双面高效电池配套 2GW 组件项目”和“高效电池关键技术研发项目”,

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以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N 型双面高效电池配套 2GW 组件项目                        50,369.00                  37,990.00

高效电池关键技术研发项目                                 12,010.00                  12,010.00

合计                                                     62,379.00                  50,000.00


       2、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延期及调整投资总额的议案》,同

意对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1.5GW N 型单晶双面 TOPCon 电池项目”的

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以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变更,将“年产 1.5GW N 型单晶双面

TOPCon 电池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光能科技公司变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州中来

公司,实施地点由浙江省衢州市绿色产业集聚区变更为江苏省姜堰经济开发区,建设完成期由

2021 年 3 月 31 日延长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将可转债募投项目“年产 1.5GW N 型单晶双面 TOPCon

电池项目”投资总额调整为 50,000.00 万元,拟以募集资金投资额为 50,000.00 万元。本次

变更后可转债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以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年产 1.5GW N 型单晶双面 TOPCon 电池项目                  50,000.00                  50,000.00

N 型双面高效电池配套 2GW 组件项目                        50,369.00                  37,990.00

高效电池关键技术研发项目                                 12,010.00                  12,010.00

合计                                                    112,379.00                 100,000.00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除了高效电池关键技术研发项目不能单独核算经济效益外,其

                                          第 7 页 共 14 页
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由于高效电池关键技术研发项目不直

接生产产品,其效益从公司研发的新产品和提供的技术支撑服务中间接体现,故无法单独核算

效益。高效电池关键技术研发项目的建成有效提升了公司综合研发实力和自主创新能力,提高

了公司产品的附加值,丰富了公司的产品线,增强了公司的竞争力,为公司的发展壮大提供了

强有力的技术保证和充足的技术储备。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

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州中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0,062.75 万元。鉴于可转债募集资金到账日为 2019 年 3 月 1 日,距离泰州中来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5 日以 10,062.75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已超出了六个月的时限,

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第十条的规

定。公司已于 2021 年 1 月 14 日向募集资金专户归还该笔置换资金 10,062.75 万元。



    附件:1.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8 月 3 日




                                     第 8 页 共 14 页
   附件 1

                                       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 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98,972.21[注 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518.5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00,00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0,254.6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00.00%

                          是否已
                                                 调整后募集资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可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              变更项    募集资金承                    本报告期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本报告期实现      是否达到
                                                   金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进度(%)                                                       否发生重大变
和超募资金投向            目(含部   诺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态日期                          的效益   预计效益
                                                          (1)                        (2) (3)=(2)/(1)                                                           化
                          分变更)

承诺投资项目:

1.年产 1.5GW N 型单晶双
                             是     100,000.00     50,000.00     10,084.65    32,692.69           65.39     2022 年 3 月 31 日       2,023.09        否          否
面 TOPCon 电池项目
2.N 型双面高效电池配套
                             否             -      37,990.00      1,324.35    17,239.23           45.38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29.57          否          否
2GW 组件项目
3.高效电池关键技术研发
                             否             -      12,010.00      1,109.58    10,322.76           85.95     2022 年 3 月 31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00,000.00   100,000.00      12,518.58    60,254.68               -     -                                   -    -           -

合计                         -      100,000.00   100,000.00      12,518.58    60,254.68               -     -                          2,252.66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1、“N 型双面高效电池配套 2GW 组件项目”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硅片及金属材料等主材价格大幅上涨,且受新冠




                                                                               第 9 页 共 14 页
                                     疫情影响,物流受限,材料到货受阻,海运费价格持续上涨,影响当期项目利润。
                                     2、“年产 1.5GW N 型单晶双面 TOPCon 电池项目”2021 年 12 月至 2022 年 3 月逐步转固投产,处于产能爬坡期,
                                     且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硅片价格持续上涨,且受新冠疫情影响,物流受限,材料到货受阻,影响当期项目利润。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1、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将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N 型双面高效电池配套 2GW
                                     组件项目”和“高效电池关键技术研发项目”,以上项目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州中来公司具体实施,实施地点为
                                     江苏省泰州市,上述事项已经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2、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
                                     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延期及调整投资总额的议案》,同意对 “年产 1.5GW N 型单晶双面 TOPCon 电
                                     池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以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变更,实施地点由浙江省衢州市绿色产业集聚
                                     区变更为江苏省姜堰经济开发区,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
                                     1、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将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N 型双面高效电池配套 2GW
                                     组件项目”和“高效电池关键技术研发项目”,以上项目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州中来公司具体实施,上述事项已
                                     经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2、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
                                     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延期及调整投资总额的议案》,同意对 “年产 1.5GW N 型单晶双面 TOPCon 电
                                     池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以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变更,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来光能科
                                     技变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州中来公司,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
                                     1、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州中来公司以募集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0,062.75 万元。公司已于 2021 年 1 月 14 日向募集资金专户归
                                     还该笔置换资金 10,062.75 万元。 [注 2]
                                     2、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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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5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于 2020 年 4 月 3 日将
                                                               实际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8,970 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于 2021 年 4 月 6
                                                               日将上述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5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3、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6,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将上
                                                               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36,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2022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
                                                               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28,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应有余额为 40,985.32 万元(包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鉴于公
                                                               司于报告期内将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 28,000.00 万元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因此,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账面实际余额为 12,985.32 万元(包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后续将
                                                               继续用于“年产 1.5GW N 型单晶双面 TOPCon 电池项目”、“N 型双面高效电池配套 2GW 组件项目”和“高效电池
                                                               关键技术研发项目”。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 2]

       [注 1]:2019 年度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共募集人民币 10 亿元,扣减券商保荐费、律师费、资信评级费、可转债发行登记费、法定信息披露费和验资费用等其他发行费
   用(均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98,972.21 万元。




                                                                             第 11 页 共 14 页
    [注 2]:鉴于可转债募集资金到账日为 2019 年 3 月 1 日,距离泰州中来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5 日以 10,062.75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已超出了六个月的
时限,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第十条的规定。公司已于 2021 年 1 月 14 日向募集资金专户归还该笔置换资金 10,062.75
万元。




                                                                         第 12 页 共 14 页
附件 2

                         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2 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项目拟                                      截至期末投资                                             变更后的项目
                                                        本报告期实    截至期末实际累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本报告期实    是否达到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投入募集资金                                          进度(%)                                              可行性是否发
                                                        际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2)                      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总额(1)                                       (3)=(2)/(1)                                              生重大变化
年产 1.5GW N 型
                  年产 1.5GW N 型单晶
单晶双面 TOPCon                            50,000.00     10,084.65         32,692.69              65.39 2022 年 3 月 31 日    2,023.09   否         否
                  双面 TOPCon 电池项目
电池项目
N 型双面高效电
                  年产 1.5GW N 型单晶
池配套 2GW 组件                            37,990.00      1,324.35         17,239.23        45.38[注 1]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29.57   否         否
                  双面 TOPCon 电池项目
项目
高效电池关键技    年产 1.5GW N 型单晶
                                           12,010.00      1,109.58         10,322.76              85.95 2022 年 3 月 31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术研发项目        双面 TOPCon 电池项目

合计                                       100,000.00    12,518.58         60,254.68                  -    -                  2,252.66   -          -

                                                        1、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公司在高效电池组件领域的产能和技术
                                                        布局,同意公司将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N 型双面高效电池配套 2GW 组件项目”和“高效电池
                                                        关键技术研发项目”。公司已于 2020 年 4 月 9 日发布《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披露相关募集资金信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息。
                                                        2、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延期及调整投资总额的议案》,同意对 “年产 1.5GW N 型单晶双面 TOPCon
                                                        电池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以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变更。公司已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发布《关于




                                                                       第 13 页 共 14 页
                                                          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延期及调整投资总额的公告》,披露相关募投项目变更信息。

                                                          1、“N 型双面高效电池配套 2GW 组件项目”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硅片及金属材料等主材价格大幅上涨,且受新冠疫
                                                          情影响,物流受限,材料到货受阻,海运费价格持续上涨,影响当期项目利润。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2、“年产 1.5GW N 型单晶双面 TOPCon 电池项目”2021 年 12 月至 2022 年 3 月逐步转固投产,处于产能爬坡期,且
                                                          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硅片价格持续上涨,且受新冠疫情影响,物流受限,材料到货受阻,影响当期项目利润。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注 1]该项目前期预计以募集资金投资 37,990 万元,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已投入募集资金 17,239.23 万元,前期以自筹资金投入 10,867.18 万元,其中先期以募集资金置
换的 10,062.75 万元已于 2021 年 1 月 14 日返还回募集资金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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