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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来股份: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2-09-20  

                        证券代码:300393          证券简称:中来股份         公告编号:2022-119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 100%,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担保金额已超过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前述担保主要为公司对控股或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均
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为
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分别于 2022 年 3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2 年 3 月 28 日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2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
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经过调整,公司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 亿元,其
中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其
中为资产负债率小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上述担
保额度的期限为该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年度担保额
度预计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止,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
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在不超过
已审批担保总额度的情况下,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总担保额度范围
内适度调整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担保额
度,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 月 1 日、2022 年 3 月 11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22 年度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关于增加 2022 年度为
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2022 年 1 月 27 日、2022 年 2 月 7 日、2022
年 3 月 23 日、2022 年 4 月 21 日、2022 年 4 月 29 日、2022 年 6 月 24 日、2022
年 7 月 14 日、2022 年 7 月 22 日、2022 年 7 月 27 日、2022 年 7 月 29 日披露了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2022-018、
2022-020、2022-047、2022-057、2022-080、2022-094、2022-100、2022-104、
2022-105、2022-106)。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保证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中来光能电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中
来”)顺利地向银行申请办理授信业务,近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
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太原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2022 并银最保字第 113 号),公司愿意为山西中来在一定期限内与中信银行太
原分行连续发生的多笔债务的履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次担保前的   本次担保后的   2022 年度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本次担保金额   对被担保方的   对被担保方的   预计剩余可
                                         担保余额       担保余额     用担保额度

 公司      山西中来        20,000        265,000        285,000       115,000

   注:担保余额系指已提供且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的担保金
额在公司2022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山西中来光能电池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工商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山西中来光能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9900MA0LFPJP1T

    法定代表人:林建伟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企业地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唐槐园区唐槐路77号科技创新孵化基地5号
楼4层424室

    成立日期:2021 年 2 月 8 日

    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
料制造;太阳能电池片、太阳能组件、太阳能电池及组件制造相关设备的研发、
制造、销售、安装及技术服务,光伏电站建设,太阳能级硅片、太阳能电池组件、
太阳能材料的销售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光伏发电与售电;光伏设备及元器件
制造和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产权及控制关系

    公司持有山西中来100%股权。

    3、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1,081,375,343.52        1,265,334,700.50

       负债总额            815,186,078.94         1,007,557,074.23

        净资产             266,189,264.58          257,777,626.27

      资产负债率                  75.38%               79.63%

         项目                 2021 年度            2022 年半年度
       营业收入                    -                          -

       利润总额              -42,228,165.22             -13,816,881.93

        净利润              -34,810,735.42              -10,351,113.30

   注:2021 年度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 年半年度数据

未经审计。

    4、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山西中来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
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上述被担保对象信用情况良好,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
能够控制被担保对象的经营及管理,公司为其提供担保能切实有效地进行监督和
管控,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四、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2、主合同及保证担保的债权: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乙方与山西中来光
能电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合同债务人”)所签署的形成债权债务关系
的一系列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性文件为本合同的主合同(以下简称“主合
同”)。

    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债权是指乙方依据与主合同债务人在 2022 年 9 月
19 日至 2023 年 9 月 19 日(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期间所签署的主合
同(包括借新还旧、展期、变更还款计划、还旧借新等债务重组业务合同)而享
有的一系列债权。

    3、担保的债权最高额度:债权本金人民币(大写金额):贰亿元整和相应
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
行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
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
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
    4、保证范围: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
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
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
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
付的费用。

    5、保证方式: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
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
期间单独计算。

    7、争议解决:凡因本合同发生的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和乙方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签字或加盖名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公司本次为山西中来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
1,027,749.25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总余额为 576,629.86 万元,
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70.19%。其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
报表外单位提供的实际担保总余额为 1,485.68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 0.44%。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
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中信银行太原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9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