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3 证券简称:中来股份 公告编号:2022-121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 100%,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担保金额已超过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前述担保主要为公司对控股或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均 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为 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分别于 2022 年 3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2 年 3 月 28 日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2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 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经过调整,公司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 亿元,其 中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其 中为资产负债率小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上述担 保额度的期限为该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年度担保额 度预计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止,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 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在不超过 已审批担保总额度的情况下,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总担保额度范围 内适度调整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担保额 度,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 月 1 日、2022 年 3 月 11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22 年度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关于增加 2022 年度为 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2022 年 1 月 27 日、2022 年 2 月 7 日、2022 年 3 月 23 日、2022 年 4 月 21 日、2022 年 4 月 29 日、2022 年 6 月 24 日、2022 年 7 月 14 日、2022 年 7 月 22 日、2022 年 7 月 27 日、2022 年 7 月 29 日、2022 年 9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2-013、2022-018、2022-020、2022-047、2022-057、2022-080、2022-094、 2022-100、2022-104、2022-105、2022-106、2022-119)。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保证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中来民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来民生”) 融资租赁、银行融资事项的顺利进行,近日公司与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苏州金租”)签署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苏州金租(2022)保字第 2210584-01 号),公司为中来民生与苏州金租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项下租赁本 金总额 125,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壹亿贰仟伍佰万元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常熟支 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0110200012-2022 年常熟(保)字 0111 号 ), 公司 为 中来民 生与 工商银 行常 熟支行开 展融资 业务 在人民币 270,000,000 元(大写:贰亿柒仟万元整)的最高余额内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 同时,为保证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 中来”)融资租赁事项的顺利进行,近日公司与重庆鈊渝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鈊渝金租”)签署了《保证担保合同》(合同编号:鈊渝租赁【2022】 回字 0090 号-保 001 号),公司为泰州中来与鈊渝金租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项下 租赁本金总额 100,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壹亿元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次担保前的 本次担保后的 2022 年度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本次担保金额 对被担保方的 对被担保方的 预计剩余可 担保余额 担保余额 用担保额度 公司 中来民生 39,500 177,638 217,138 85,000 公司 泰州中来 10,000 99,369.44 109,369.44 58,000 注:担保余额系指已提供且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的担保金 额在公司2022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及中来民生与苏州金租、工商银行常熟支行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及 泰州中来与鈊渝金租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苏州中来民生能源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工商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苏州中来民生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13463560552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南大道 1 号 810 室 法定代表人:王宏亮 注册资本:30937.5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 年 07 月 07 日 营业期限:2015 年 07 月 07 日至 2045 年 07 月 06 日 经营范围:新能源电站投资、开发、建设、运营、维修保养、回收;新能源 发电;新能源电力用户侧管理、咨询;储能设施的销售、安装、运维管理;电力 销售;分布式屋顶电站的安装、运维;家政服务,家庭网络电力资讯服务,农村 家庭电力使用信息化、智能化;分布式能源区块链技术研发服务;太阳能光伏产 品及设备的研发、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 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2、产权及控制关系 苏州中来民生能源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5,588.27539 82.71 2 叶名富 2,071.33322 6.70 3 颜凯 2,000 6.46 4 金彪 1,277.89139 4.13 合计 30,937.5 100 3、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4,488,083,828.43 5,558,908,236.96 负债总额 3,577,753,372.48 4,505,601,665.83 净资产 910,330,455.95 1,053,306,571.13 资产负债率 79.72% 81.05% 项目 2021 年度 2022 年半年度 营业收入 2,148,700,622.60 2,161,681,083.50 利润总额 144,173,320.41 208,581,913.52 净利润 84,774,350.19 138,942,230.15 注:2021 年度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 年半年度数据 未经审计。 (二)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工商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04MA1MFCD49L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 所:姜堰经济开发区开阳路 法定代表人:谢建军 注册资本:233,454.57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 年 02 月 19 日 营业期限:2016 年 02 月 19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太阳能电池片、太阳能组件、太阳能电池及组件制造相关设备的 研发、制造、销售、安装及技术服务,光伏电站建设,太阳能级硅片、太阳能电 池组件、太阳能材料的销售,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光伏发电与售电; 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和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产权及控制关系 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177,818.19 76.17 2 泰州市姜堰区龙翔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37,090.92 15.89 3 泰州市姜堰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9,272.73 3.97 4 泰州市金东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 9,272.73 3.97 合计 233,454.57 100 注:泰州市金东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泰州市姜堰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更 名而来。 3、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5,596,663,540.70 6,504,389,603.36 负债总额 3,567,651,083.28 4,370,767,374.42 净资产 2,029,012,457.42 2,133,622,228.94 资产负债率 63.75% 67.20% 项目 2021 年度 2022 年半年度 营业收入 3,593,270,570.48 2,276,376,680.20 利润总额 -587,570,644.90 34,243,202.76 净利润 -549,162,286.43 41,330,131.44 注:2021 年度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 年半年度数据 未经审计。 (三)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苏州中来民生能源有限公司、 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均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 (四)上述被担保对象经营业务正常,财务管理稳健,信用情况良好,具有 良好的偿债能力,且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控制被担保对象的 经营及管理,公司为其提供担保能切实有效地进行监督和管控,担保风险可控, 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因此上述接受担保的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未提供同比例 担保或提供反担保。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合同》(合同编号:苏州金租(2022)保字第 2210584-01 号) 1、债权人: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苏州中来民生能源有限公司 2、主合同及主债权: (1)主合同名称:融资租赁合同-回租; (2)主合同编号:苏州金租(2022)回字第 2210584 号; (3)主合同租赁本金总额为125,000,000.00(大写:人民币壹亿贰仟伍佰 万元整); (4)主债权:系指债权人依据主合同对债务人享有的全部债权,保证人的 担保范围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中125,000,000.00(大写:人民币壹亿贰仟伍 佰万元整)租赁本金所享有的债权金额。 3、保证范围:本合同的保证范围系指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履行 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支付的租金(租赁本金加租息)、服务费、违约金、 名义货价、迟延履行裁判文书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其他应付款项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已经支付或将要支付的 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 过户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的拍卖、评估及处置等费用),以及非因债权 人原因导致主合同未成立、未生效、无效(含部分无效)或被撤销、解除后,应 由债务人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或损害赔偿责任。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及租 金变化的,还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后的款项。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被担保 的主债权的部分,保证人也自愿承担保证责任。 4、保证方式:本合同保证方式为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对主合 同项下债务人对债权人应清偿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义务。 5、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至主合同项下债 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合同租赁期限:96 个月) 6、争议解决: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由合同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 提请债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7、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各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0110200012-2022 年常熟(保)字 0111 号) 1、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以下简称“甲方”) 保证人: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2、被保证的主债权:乙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 2022 年 9 月 12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在人民币 270,000,000 元(大写:贰亿柒仟万元整)(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的最高余额内, 甲方依据与苏州中来民生能源有限公司(下称债务人)签订的本外币借款合同、 外汇转贷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开立担保协议、国际 国内贸易融资协议、远期结售汇协议等金融衍生类产品协议、贵金属(包括黄金、 白银、铂金等贵金属品种,下同)租赁合同以及其他文件(下称主合同)而享有 的对债务人的债权,不论该债权在上述期间届满时是否已经到期。 3、保证方式: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担保范围:乙方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赁债权 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赁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赁 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赁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 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赁合 同出租人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 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5、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6、争议解决: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 人民共和国法律。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和纠纷,甲乙双 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在甲方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7、生效条件:本合同自甲方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乙方签字(自然人适用) 或盖章(单位适用)之日起生效。 (三)《保证担保合同》(合同编号:鈊渝租赁【2022】回字 0090 号-保 001 号) 1、甲方(债权人):重庆鈊渝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保证人):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主合同:甲方与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债务人)于 2022 年 9 月 23 日签订的编号为鈊渝租赁[2022]回字 0090 号的《融资租赁合同》(以下称主 合同),租赁本金总额 100,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壹亿元整)。 3、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租金、代垫费用、留购名义价款、保证金,以 及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资金占用费用、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4、保证方式: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 5、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6、争议解决: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 决的,双方同意向债权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处理。 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主合同成立之日起生效。若主合同成立日早于本合 同签署日,则本合同自立约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 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公司本次为中来民生、泰州中来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 额 1,027,749.25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总余额为 626,225.65 万元, 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84.83%。其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 报表外单位提供的实际担保总余额为 1,485.68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 0.44%。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 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苏州金租签署的《保证合同》; 2、公司与工商银行常熟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3、公司与鈊渝金租签署的《保证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9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