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3 证券简称:中来股份 公告编号:2022-122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 100%,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担保金额已超过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前述担保主要为公司对控股或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均 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为 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分别于 2022 年 3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2 年 3 月 28 日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2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 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经过调整,公司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 亿元,其 中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其 中为资产负债率小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上述担 保额度的期限为该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年度担保额 度预计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止,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 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在不超过 已审批担保总额度的情况下,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总担保额度范围 内适度调整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担保额 度,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 月 1 日、2022 年 3 月 11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22 年度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关于增加 2022 年度为 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2022 年 1 月 27 日、2022 年 2 月 7 日、2022 年 3 月 23 日、2022 年 4 月 21 日、2022 年 4 月 29 日、2022 年 6 月 24 日、2022 年 7 月 14 日、2022 年 7 月 22 日、2022 年 7 月 27 日、2022 年 7 月 29 日、2022 年 9 月 20 日、2022 年 9 月 26 日披露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22-013、2022-018、2022-020、2022-047、2022-057、2022-080、 2022-094、2022-100、2022-104、2022-105、2022-106、2022-119、2022-121)。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保证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中来”) 融资事项的顺利进行,近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以下简 称“光大银行泰州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260731300002 保 1),公司为泰州中来履行与光大银行泰州分行签署的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次担保前的 本次担保后的 2022 年度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本次担保金额 对被担保方的 对被担保方的 预计剩余可 担保余额 担保余额 用担保额度 公司 泰州中来 12,000 109,273.65 121,273.65 46,000 注:担保余额系指已提供且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的担保金 额在公司2022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工商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04MA1MFCD49L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 所:姜堰经济开发区开阳路 法定代表人:谢建军 注册资本:233,454.57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 年 02 月 19 日 营业期限:2016 年 02 月 19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太阳能电池片、太阳能组件、太阳能电池及组件制造相关设备的 研发、制造、销售、安装及技术服务,光伏电站建设,太阳能级硅片、太阳能电 池组件、太阳能材料的销售,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光伏发电与售电; 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和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产权及控制关系 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177,818.19 76.17 2 泰州市姜堰区龙翔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37,090.92 15.89 3 泰州市姜堰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9,272.73 3.97 4 泰州市金东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 9,272.73 3.97 合计 233,454.57 100 注:泰州市金东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泰州市姜堰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更 名而来。 3、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5,596,663,540.70 6,504,389,603.36 负债总额 3,567,651,083.28 4,370,767,374.42 净资产 2,029,012,457.42 2,133,622,228.94 资产负债率 63.75% 67.20% 项目 2021 年度 2022 年半年度 营业收入 3,593,270,570.48 2,276,376,680.20 利润总额 -587,570,644.90 34,243,202.76 净利润 -549,162,286.43 41,330,131.44 注:2021 年度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 年半年度数据 未经审计。 (二)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不 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上述被担保对象经营业务正常,财务管理稳健,信用情况良好,具有 良好的偿债能力,且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控制被担保对象的 经营及管理,公司为其提供担保能切实有效地进行监督和管控,担保风险可控, 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因此上述接受担保的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未提供同比例 担保或提供反担保。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 2、主合同: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合同债务人”)与 债权人签订的编号为 202260731300002 的《固定资产暨项目融资借款合同》。 3、被担保的主债权: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与主合同项下主债权 种类相同。保证范围内,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的币种和金额分别为:人民币壹亿 贰仟万元整。 4、保证方式: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主合同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本金、 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 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 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以上各项合称为“被担保债务”)。 6、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起三年。 7、争议解决: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双方 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任何一方可以依法向债权人所在地有管辖 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保证人和债权人双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公司本次为泰州中来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 1,027,749.25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总余额为 638,129.86 万元, 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88.34%。其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 报表外单位提供的实际担保总余额为 1,485.68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 0.44%。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 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光大银行泰州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