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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来股份: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22-12-24  

                        证券代码:300393           证券简称:中来股份          公告编号:2022-151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73,788,794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5.95 %;本
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38,274,491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3.51%。

    2、本次解除的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2年12月28日(星期三)。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及公司股本情况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来股份”)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09 号)核准,公司向 3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股票 58,149,681 股新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23.50 元,募集资金总
额 1,366,517,503.5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16,554,858.15 元(不含税)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49,962,645.35 元,已存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 了“天
健验〔2017〕518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 股份已
于 2017 年 12 月 2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登记托管
手续,并于 2017 年 12 月 28 日上市。公司总股本由 183,576,000 股增加至
241,725,681 股。

    2018年4月10日,公司完成了合计51万股的限制性股票注销登记手续,公司总
股本由241,725,681股减少至241,215,681股。

    2018年6月29日,公司完成了合计22.1万股的限制性股票注销登记手续,公司
总股本由241,215,681股减少至240,994,681股。
    2019年4月30日,公司完成了合计237.8万股的限制性股票注销登记手 续,公
司总股本由240,994,681股减少至238,616,681股。

    2019年6月19日,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以公司总股本剔除已回购
股份后235,541,13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092613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 东每10股转增5.115766股。 公司 总 股 本 由
238,616,681股增加至359,114,015股。

    “中来转债”自2019年9月2日起进入转股期,截至赎回登记日2020年3月25日
收 市 , 公 司 总 股 本 因 可 转 债 转 股 合 计 增 加 73,350,071 股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359,114,015股增加至432,464,086股。

    2020年6月10日,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以公司总股本剔除已回购
股份后432,301,463股为基数,其中回购股份162,623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 公司总
股本由432,464,086股增加至778,305,256股。

    2021 年 5 月 28 日 , 公 司 2020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实 施 完 毕 : 以 公 司 总 股 本
778,305,256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公司总股本由
778,305,256股增加至1,089,627,358股。

    截 至 本 公 告 日 , 公 司总 股 本为1,089,627,358股 , 其中 有限 售 条件股份为
174,009,6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97%,无限售条件股份为915,617,728股 ,占
公司总股本的84.03%。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林建伟,林建伟先生在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
票发行情况报告书》、《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中作
出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内容如下:“林建伟承诺其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 发行的
股票自股票上市之日起60个月内予以锁定,不得转让。”

    其中,林建伟先生法定股份锁定承诺自2017年12月28日至2020年12月27日,
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自2020年12月28日至2022年12月27日。

    2、部分承诺豁免情况
       公司于2021年2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
议并于2021年2月25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豁
免公司股东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议案》,同意豁免公司股东林建伟先生认购的非
公开发行股票其中12,536,607股的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2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3、除上述部分承诺豁免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作出的承诺与上市
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一致。

       4、截至本公告日,林建伟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未履行上述承诺
的情形。

       5、截至本公告日,林建伟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
司也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12月28日(星期三)。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73,788,794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5.95 %;本
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38,274,491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3.51%。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1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所持非公开发
                                               本次解除限售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
 序号         股东名称        行限售股份总                                            备注
                                                 数量(股)       通数量(股)
                                 数(股)
   1           林建伟          173,788,794      173,788,794         38,274,491         注

    注:(1)林建伟先生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73,788,794股,其中61,800,000股处于
质押状态,10,585,096股处于冻结状态;(2)林建伟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持有公
司股份总数为180,685,737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6,896,943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其承诺,
在 其 任 职 期 间 每 年 可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其 所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25% ( 即
180,685,737*25%=45,171,434 股 ) , 因 而 本 次 实 际 可 上 市 流 通 数 量 为 38,274,491 股
(45,171,434-6,896,943=38,274,491)。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增减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74,009,630       15.97     -38,274,491         135,735,139          12.46
   高管锁定股                 220,836         0.02    135,514,303         135,735,139          12.46
   首发后限售股           173,788,794       15.95    -173,788,794                     0            0
二、无限售流通股          915,617,728       84.03      38,274,491         953,892,219          87.54
三、总股本              1,089,627,358       100.00              -    1,089,627,358            100.00

           注:最终的股份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数据为准。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已严格 履行了
    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 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 号——保
    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
    构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