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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来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12-27  

                        证券代码:300393          证券简称:中来股份        公告编号:2022-152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
四次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
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建伟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
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增资协议><合资协议补充协议二>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中来民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来民生”)
与上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能科”)、上海源烨新能源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源烨”)签署《增资协议》,拟由中来民生、上海能科按
照持股比例同比例对上海源烨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中来民生持有上海源
烨的股权比例仍为30%。同时,为应对市场和政策情况,同意中来民生与上海能
科、上海源烨签署《合资协议补充协议二》,主要就业务范围、解除排他限制等
进行补充约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
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邱国辉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结合未来发展规划,对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进行了预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事项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
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
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等融资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其他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申请综合
授信等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0 亿元(实际金额、授信品种、期限、利息和费
用等最终以各银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最终核准为准),在额度范围内,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融资,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
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授信开证、贸易融资、保理、融资租赁、项目贷款、
并购贷款等业务。本次融资额度有效期限为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
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年度融资额度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止,融资额度在期限
内可循环使用。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其 与银行
或其他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签署上述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在上述融资额度内,
公司将不再就每笔融资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为其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
度不超过70亿元,提供担保有助于解决公司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等需求,促进
各子公司经营发展,对公司业务扩展起到积极作用。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控
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控,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
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额度的期限为该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下一年度审议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止,该额度在授权期限
内可循环使用。

    公司拟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签署有关的 法律文
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 币50亿
元或等值外币金额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及其他外汇
衍生产品等业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涉及的外汇币种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
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为美元、欧元等。有效期为该议案经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股东大会 决议通
过之日止,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
易终止时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
交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
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