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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来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2023-02-15  

                        证券代码:300393                证券简称:中来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0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暨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14日收
到张育政女士、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电力”)的通知,
张育政女士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浙能电力转让105,745,70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的9.70%)事宜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
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暨控制权拟变更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建伟先生、张育政女士于2022年11月10日与浙
能电力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张育政女士将通
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105,745,7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70%)无限
售流通股转让给浙能电力,浙能电力将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受让前述股权,股权转
让价格为17.18元/股,转让总价款为1,816,711,194.72元;林建伟先生将在前述
股 份 完 成 过 户 登 记 之 日 起 36 个 月 内 , 不 可 撤 销 的 将 其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108,962,7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浙能电力行使。本次
交易完成后,浙能电力将持有公司股份105,745,7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70%),
并控制公司214,708,440股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的19.70%),公司控股股东将
由林建伟先生、张育政女士变更为浙能电力,实际控制人将由林建伟先生、张育
政女士变更为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浙江省国资
委”)。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1月11日、2022年11月22日在巨潮资讯
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
议>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
139)、《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修订稿)》(公告编号:2022-144)
及《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

    2023年1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23-001)。

    2023年1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
步审查决定书>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二、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情况

    张育政女士和浙能电力在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书》后,于近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申请办理协议转让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2023年2月14日,公司收到张育政
女士、浙能电力的通知,获悉上述股份转让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
为2023年2月13日,过户数量为105,745,704股,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协议转让及表决权委托后,相关股东所持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占总股本比     拥有表决权股数       拥有表决权占总股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例(%)           (股)             本比例(%)
 浙能电力                    -              -                    -                   -
  林建伟        180,685,737           16.58         180,685,737                 16.58
  张育政        135,745,704           12.46         135,745,704                 12.46
 普乐投资         9,936,448            0.91           9,936,448                  0.91
   合计         326,367,889           29.95         326,367,889                 29.95
                                   本次变动后
                                 占总股本比      拥有表决权股数      拥有表决权占总股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例(%)              (股)           本比例(%)
 浙能电力       105,745,704            9.70         214,708,440                 19.70
  林建伟        180,685,737           16.58          71,723,001                  6.58
   张育政          30,000,000          2.75         30,000,000               2.75
  普乐投资          9,936,448          0.91          9,936,448               0.91
    合计          326,367,889         29.95        326,367,889              29.95

    注:1)上述表格中提及的公司总股本均指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089,627,358

股。本公告数值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

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2)本次变动前林建伟、张育政及普乐投资为一致行动人,本次变

动后的表决权委托期间,浙能电力与林建伟、张育政、普乐投资构成一致行动人。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本次股份过户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由林建伟先生、张育政女士变更为浙能
电力,实际控制人由林建伟先生、张育政女士变更为浙江省国资委。

    新控股股东浙能电力、实际控制人浙江省国资委的基本情况详见《详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修订稿)》。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股权协议转让及表决权委托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也不存在因本次交易而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
的情形。

    2、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完成后,相关方的股份变动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
则》等相关规定执行。

    3、本次股份转让及表决权委托事项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
生变更,变更结果与前期各方签署的协议一致。本次控制权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正
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