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天和防务: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6  

						    证券代码:300397          证券简称:天和防务      公告编号:2019-024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的原因
    2017 年 3 月 31 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
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2017
年 5 月 2 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
[2017]14 号)(以下统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单独在境内上市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上述
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变更的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已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7 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

                                     1
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修订后的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 改为“三分类”(即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减少金融资产类别,提高分类的客
观性和有关会计处理的一致性;
    2、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 改为“预期损失法”,以更加及
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拓宽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范围,使套期会
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4、在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等方面做了调整和完善,
金融工具披露要求也相应调整;
    5、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公司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
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
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
期损益。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
的,不需要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追溯调整。公司将于 2019 年起按新准
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 2018 年比较数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
影响公司 2018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情况
    2019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需要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2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
则及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
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相关规
定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本次变更对公司
的财务报表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
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18 年度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