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和防务: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1-12
证券代码:300397 证券简称:天和防务 公告编号:2022-006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于2022年1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7日通过现场、电话、
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宁宸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
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
票期权分配情况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
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同意公司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分配情况进行
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相关
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
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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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成就,董事会
确定2022年1月12日为授予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
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激励对象条件,不
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
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
权的条件已成就。
综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2年1月12日,并同意向符
合授予条件的127名激励对象授予1500万份股票期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相关
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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