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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飞凯材料: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2015-10-27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5-058




        2015 年 10 月




                                                                   1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 JINSHAN ZHANG、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柏毅华声
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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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948,539,431.61                    834,118,230.84                       13.72%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股东
                                               711,736,249.67                    644,390,534.69                       10.45%
权益(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
                                                      6.8436                             8.0549                       -15.04%
净资产(元/股)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期增减                                       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117,195,003.77                   9.42%           336,060,312.97               19.45%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31,468,790.64                   5.47%            83,218,263.39               23.37%
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56,088,499.34                -8.55%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0.5393              -29.66%
(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0               -37.50%                      0.89              -17.5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0               -37.50%                      0.89              -17.5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52%                 -5.67%                    12.29%              -12.3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4.19%                 -5.53%                    11.20%              -12.60%
资产收益率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9,763.7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8,760,695.69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0,535.38

减:所得税影响额                                                            1,301,526.36

合计                                                                        7,408,870.18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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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重大风险提示

1、技术失密的风险


公司拥有行业内领先的低聚物树脂合成技术及配方技术,上述技术是公司保持生产技术及市场地位领先并与国内外竞争对手
竞争的关键。


为此,公司制订了严格完善的技术保密制度,推行先进的人才管理理念和薪酬激励制度,营造和谐的企业文化,迄今为止,
未出现技术失密事件。尽管如此,仍不能排除未来发生部分技术或配方失密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市场竞争地位带来不利影
响。


2、市场竞争导致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近几年公司产品保持了较高的毛利率,不排除未来市场竞争加剧导致公司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3、光纤光缆通信市场波动带来的风险


本公司核心产品紫外固化光纤光缆涂覆材料主要面向光纤光缆生产企业。近10多年来中国光纤光缆市场增长迅速,需求量从
2002年的1,000万芯公里增长至2014年的1.4亿芯公里左右,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24.60%。光纤光缆市场的持续增长带动了公
司业绩迅速增长。未来几年在3G、4G网络建设、光纤到户、农村信息化市场启动、提高网速等因素的持续刺激下,预计通
信市场将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但若光纤光缆通信市场发生不可预见的突变,将会影响到公司核心产品紫外固化光纤光
缆涂覆材料的销售,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影响。


4、新产品、新领域所面临的市场开拓风险


公司开始逐步渗入其他紫外固化材料及其他新材料应用领域,主要包括紫外固化塑胶涂料、光刻胶及其他紫外固化材料,其
中紫外固化塑胶涂料以及紫外固化光刻胶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


上述新产品广泛应用于印刷电路板、电子信息、汽车和日化等与国民经济发展休戚相关的各行各业,如果公司新产品的研发
和推广跟不上下游产业的发展或不能及时针对下游新兴应用领域做好市场开拓,公司将面临新产品、新领域的市场开拓风险。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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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5,291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飞凯控股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53.80%       55,949,400        55,949,40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工银瑞信新材料
                     其他                 4.49%        4,670,773
新能源行业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

上海康奇投资有限公 境内非国有法
                                          3.95%        4,110,600         4,110,600
司                   人

北京汉和泰兴管理咨 境内非国有法
                                          3.75%        3,900,000         3,900,000
询有限责任公司       人

北京联科斯凯物流软 境内非国有法
                                          3.00%        3,120,000         3,120,000
件有限公司           人

上海凯佳投资管理咨 境内非国有法
                                          3.00%        3,120,000         3,120,000
询有限公司           人

江苏凯凯电信器材有 境内非国有法
                                          3.00%        3,120,000         3,120,000
限公司               人

如皋市博信企业管理 境内非国有法
                                          3.00%        3,120,000         3,120,000
服务有限公司         人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
                     国有法人             0.99%        1,032,400
任公司

北京德乐管理咨询有 境内非国有法
                                          0.75%         780,000           780,000
限公司               人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信新
                                                                         4,670,773 人民币普通股          4,670,773
材料新能源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032,400 人民币普通股          1,032,400

中国建设银行-工银瑞信精选平衡混
                                                                          750,020 人民币普通股            750,020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分红-团险
                                                                          699,890 人民币普通股            699,890
分红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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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社保基金六零二组合                                                  589,499 人民币普通股         589,499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圆信永
丰双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398,920 人民币普通股         398,920
金

工银瑞信基金-农业银行-工银瑞信
                                                                        308,400 人民币普通股         308,400
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南方基金-农业银行-南方中证金融
                                                                        308,400 人民币普通股         308,400
资产管理计划

中欧基金-农业银行-中欧中证金融
                                                                        308,400 人民币普通股         308,400
资产管理计划

博时基金-农业银行-博时中证金融
                                                                        308,400 人民币普通股         308,400
资产管理计划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JINSHAN ZHANG(张金山)先生与上海凯佳投资管理咨询有限
                                   公司的控股股东张艳霞女士为兄妹关系,香港飞凯控股有限公司的股东 YUAN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WANG(王媛)女士与北京汉和泰兴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王琳女士为
                                   姐妹关系。除此之外,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
                                   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
                                   无
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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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变动幅度                          原因
                                                                       主要系本期罗店项目(即研发中心)、紫外固化光
预付款项                  51,009,006.37      8,461,840.98    502.81% 刻胶项目及电子级超纯氧化铝项目同时在建,预付
                                                                       工程与设备款所致。

                                                                       主要系本期收回安庆建设项目开竣工履约保证金及
其他应收款                 1,926,721.67      3,789,392.03    -49.15%
                                                                       期初暂估的待抵扣进项税完成抵扣所致。

                                                                       主要系本期投资安徽新荣久农业科技有限公司2.5%
                                                                       股权(500万元)、参与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北京华卓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5,000,000.00                 -      100% 世纪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1,000万元)和参
                                                                       与设立产业基金上海聚源载兴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000万元)投资所致。
                                                                       主要系本期罗店项目(即研发中心)、紫外固化光
在建工程                 195,347,239.69    126,628,268.75     54.27% 刻胶项目及电子级超纯氧化铝项目全面进入动工期
                                                                       所致。
                                                                       主要系收购嘉裕涂料(惠州)有限公司100%股权,本
商誉                      14,217,491.92                 -      100%
                                                                       期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长期待摊费用                258,770.04         519,071.61    -50.15% 主要系本期装修费摊销所致。
短期借款                  92,660,200.00     59,000,000.00     57.05% 主要系本期借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主要系期初交易金额较小采用预收款项结算的新客
预收款项                       9,722.23        268,705.46    -96.38%
                                                                       户部分交易完成,确认了销售收入所致。

应交税费                   9,813,667.67      5,449,741.90     80.08% 主要系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主要系公司本期以生产和研发设备进行融资租赁收
其他应付款                48,575,718.69      4,759,631.44    920.58%
                                                                       到融资租赁款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750,000.00     17,500,000.00    -78.57% 主要系归还部分长期借款所致。
                                                                       主要系收购嘉裕涂料(惠州)有限公司100%股权,本
递延所得税负债             2,706,755.80                 -      100%
                                                                       期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主要系汇率变动引起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变动所
其他综合收益                  95,494.44        -31,957.15 -398.82%
                                                                       致。
               项目      本期发生数       上年同期发生数 变动幅度                             原因
                                                                       主要系本期销售量上升所致的运费增加,以及销售
销售费用                  15,291,791.79     11,269,375.88     35.69%
                                                                       人员积极开拓市场以致差旅费增加所致。
                                                                       主要系本期业务量增大,技术开发费、人员薪酬、
管理费用                  49,446,742.51     34,095,796.31     45.02%
                                                                       办公费、税费等相应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                    862,639.21       3,320,203.41    -74.02% 主要系公司优化负债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所致。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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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系以账龄为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金额
资产减值损失                     1,011,750.64        620,119.55     63.15%
                                                                             增加导致本期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主要系本期确认为收入的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增加
营业外收入                       8,760,960.15       2,947,415.78   197.24%
                                                                             所致。

所得税费用                      16,760,708.64      11,971,010.82    40.01% 主要系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4,749,757.37       2,819,174.63   423.19% 主要系本期收到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主要系本期业务量增大,技术开发费、人员薪酬、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2,232,014.16      20,229,933.61    59.33% 办公费、税费等相应增加以及销售人员积极开拓市
                                                                             场以致差旅费增加所致。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178,237.40                -   100.00% 主要系本期处置固定资产所致。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主要系罗店项目(即研发中心)、紫外固化光刻胶项
                               108,789,472.53      62,799,808.71    73.23%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目及电子级超纯氧化铝项目建设支出增加所致。

                                                                             主要系本期收购嘉裕涂料(惠州)有限公司 100%股权
                                                                             (3,620.33 万元)、投资安徽新荣久农业科技有限公
                                                                             司 2.5%股权(500 万元)、参与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北
投资支付的现金                  71,203,300.00                  -   100.00%
                                                                             京华卓世纪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1,000 万元)
                                                                             和参与设立产业基金上海聚源载兴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2,000 万元)投资所致。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14,024,878.83 -100.00% 主要系上年同期收到公司上市募集资金净额所致。
                                                                             主要系公司本期以生产和研发设备进行融资租赁收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3,364,832.26      15,370,121.17   182.14%
                                                                             到融资租赁款所致。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68,500,000.00     109,025,538.96   -37.17% 主要系本期到期偿还借款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20,303,098.00       4,454,247.90   355.81% 主要系本期实施 2014 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所致。
的现金
                                                                             主要系上年同期支付发行费用,本期购买银行结构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5,000,000.00       9,351,699.97   381.20%
                                                                             性存款所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606.0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了19.4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321.83万元,较
上年同期增长了23.37%。公司积极响应客户对光纤光缆涂覆材料及其他新材料的需求,不断加强研发,公司核心产品光纤
光缆涂覆材料综合竞争实力得到巩固和提升,在巩固核心业务的基础上,不断完善产业布局,扩展新的业务领域,实现了经
营业绩的稳步增长。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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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
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紧密围绕着年初既定的发展战略目标,始终秉承”为高科技制造提供优质材料”的宗旨,继续深耕新材料行业,
公司业绩保持持续稳定增长。2015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3,606.03万元,实现净利润8,321.83万元。


公司积极响应市场需求,继续保持紫外固化光纤光缆涂覆材料的核心竞争力,在稳固国内市场领军地位的同时,积极拓展海
外市场。公司继续坚持自主创新与吸收引进相结合,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推动技术和产品不断升级,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公司在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同时,及时把握行业及市场创新趋势,积极地寻求外延式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长期的发展战略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目前募投项目之一的3,500吨/a紫外固化光刻胶项目已获取试
生产批复。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的电子级超纯氧化铝项目和罗店项目(即研发中心)也稳步建设中。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的“二、重大风险提示”部分。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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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权激励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
益变动报告书中
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
承诺

                               自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股
                                                                                                              报告期内
                               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之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股
                    JINSHAN                                                                                   承诺人恪
                               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
                    ZHANG;                                                                2011 年 12 至承诺履 守承诺,
                               不由股份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在上述锁定期满后,本
                    YUAN                                                                  月 16 日   行完毕   未发生违
                               人在任职期间,每年通过香港飞凯控股有限公司转让的股份
                    WANG                                                                                      反承诺的
                               不得超过本人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情况。
                               半年内不转让本人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

                                                                                                              报告期内
                               自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股                         承诺人恪
                    飞凯控股 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之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 2011 年 12 至承诺履 守承诺,
                    有限公司 有的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公司股份, 月 16 日           行完毕   未发生违
                               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反承诺的
首次公开发行或                                                                                                情况。
再融资时所作承                 关于本公司所持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诺                             股份公司")股票锁定期限的追加承诺若股份公司上市后 6 个
                               月内股份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飞凯控股                                                              2014 年 02 至承诺履 已履行完
                               或者股份公司上市后 6 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本
                    有限公司                                                          月 24 日       行完毕   毕。
                               公司承诺的持有股份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
                               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 本公司同意将实际减持股票所得收
                               益归股份公司所有。

                               若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上
                               市后 6 个月内股份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JINSHAN
                               发行价, 或者股份公司上市后 6 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
                    ZHANG;                                                                2014 年 02 至承诺履 已履行完
                               行价, 本人承诺的间接持有股份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
                    YUAN                                                                  月 24 日   行完毕   毕。
                               延长 6 个月, 在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下, 本人仍将忠实履行
                    WANG
                               上述承诺;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同意将实际减持股票所
                               获收益归股份公司所有。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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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香港飞凯控股有限公司于本人承诺的间接持有上海飞凯光                              报告期内
JINSHAN 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                               承诺人恪
ZHANG; 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公司股票, 股票减持的价格应不低于股          2014 年 02 至承诺履 守承诺,
YUAN       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价"),在职务变更、离 月 24 日       行完毕     未发生违
WANG       职等情形下, 本人仍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 若本人违反上述                              反承诺的
           承诺,本人同意将实际减持股票所获收益归股份公司所有。                               情况。

           1.在本公司所持的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股份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 累计减持不超过股份公
           司股票总额的 12%, 且该等减持不得影响本公司对股份公司
                                                                                             报告期内
           的控制权; 2.在本公司所持股份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
                                                                                             承诺人恪
           本公司减持股份公司股票时的减持方式应符合法律法规和交
飞凯控股                                                             2014 年 02 至承诺履 守承诺,
           易所规则的有关规定; 3.若本公司于承诺的持有股份公司股票
有限公司                                                             月 24 日     行完毕     未发生违
           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公司股票, 股票减持的价格
                                                                                             反承诺的
           不低于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价")。4.本
                                                                                             情况。
           公司将在减持股份公司股票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若本公
           司违反上述承诺, 本公司同意将实际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股
           份公司所有。

           本人(包括本人近亲属)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
           减少与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凯股份
           ")发生关联交易。如果关联交易无法避免,将根据《中华人
                                                                                             报告期内
           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承诺人恪
           的规定,依照市场规则,本着一般商业原则,通过签订书面
JINSHAN                                                              2011 年 12              守承诺,
           协议,公平合理地进行交易,以维护飞凯股份及其所有股东                   长期有效
ZHANG                                                                月 20 日                未发生违
           的利益,将不利用本人在飞凯股份的控制地位,为本人(包
                                                                                             反承诺的
           括本人近亲属)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在与飞凯股份的关联交
                                                                                             情况。
           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如飞凯股份与本人(包括本人近亲属)
           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给飞凯股份造成损失,
           本人愿意向飞凯股份承担该等损失。

           (1)在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拥有权益的附属
           公司及参股公司均未生产、开发任何与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的产
           品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股
           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
                                                                                             报告期内
           务,也未参与投资于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的
                                                                                    承诺人恪
         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2)
飞凯控股                                                        2011 年 12          守承诺,
         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公司及本公司拥有权益的附属公              长期有效
有限公司                                                        月 16 日            未发生违
         司及参股公司将不生产、开发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反承诺的
         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
                                                                                    情况。
         接经营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
           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于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
           的其他企业;(3)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股份公司及其
           控股子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公司及本公司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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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拥有权益的附属公司及参股公司将不与股份公司及其控股子
          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股份公司及其控股子
          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本公司及本公司拥有权
          益的附属公司及参股公司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
          或产品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股份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
          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4)如本承诺函被证明是不真实
          或未被遵守,本公司将赔偿股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一切直
          接和间接损失。(5)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承诺函及本
          承诺函项下之声明、承诺和保障即不可撤销。(6)自本承诺
          函签署之日起,本承诺函的承诺事项将持续有效,直至本公
          司不再为股份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止。

          (1)在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及本人拥有权益的附属公司
          及参股公司均未生产、开发任何与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
          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股份公
          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
          也未参与投资于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的产品
          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2)自
          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拥有权益的附属公司及参
          股公司将不生产、开发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
          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
          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
                                                                                           报告期内
          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于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承诺人恪
          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
JINSHAN                                                            2011 年 12              守承诺,
          企业;(3)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股份公司及其控股子                 长期有效
ZHANG                                                              月 16 日                未发生违
          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及本人拥有权益的
                                                                                           反承诺的
          附属公司及参股公司将不与股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拓展后
                                                                                           情况。
          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股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拓展后
          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本人及本人拥有权益的附属公司及
          参股公司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的方式或
          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股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的方
          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的方式避免
          同业竞争;(4)如本承诺函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
          人将赔偿股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5)
          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承诺函及本承诺函项下之声明、
          承诺和保障即不可撤销。(6)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承
          诺函的承诺事项将持续有效,直至本人不再为股份公司的实
          际控制人为止。

上海飞凯 为保持股份公司上市后股价稳定, 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飞                              报告期内
光电材料 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制定的《公                            承诺人恪
                                                                   2014 年 02 至承诺履
股份有限 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                            守承诺,
                                                                   月 24 日     行完毕
公司;飞凯 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具体内容如下:公司上市(以公司股票在                            未发生违
控股有限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交易之日为准)后三年内, 若公司                             反承诺的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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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股价持续低于每股净资产, 公司将通过回购公司股票或控股                     情况。
       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方式启动股价稳定措施。一、启动股价
       稳定措施的条件公司股票每年首次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二、股价稳定措
       施的方式及顺序股价稳定措施包括公司回购股票、控股股东
       增持公司股票两种方式。选用前述方式时应考虑: (1)不能导致
       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2)不能迫使控股股东履行要约收
       购义务。股价稳定措施的实施顺序如下:1.第一选择为公司回
       购股票, 但如公司回购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则第一选择为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2.第二选择为控股股东
       增持公司股票。在下列情形之一出现时将启动第二选择:(1)公
       司无法实施回购股票或回购股票议案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
       准, 且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
       市条件或触发控股股东的要约收购义务;或(2)公司虽实施股票
       回购计划但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
       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每一个自然
       年度, 公司需强制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义务仅限一次。三、实
       施公司回购股票的程序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
       情况下, 公司将在 10 日内召开董事会, 依法做出实施回购股
       票的决议、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并履行相应公告程序。公司将
       在董事会决议出具之日起 30 日内召开股东大会, 审议实施回
       购股票的议案, 公司股东大会对实施回购股票做出决议, 必
       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公司股东大
       会批准实施回购股票的议案后公司将依法履行相应的公告、
       备案及通知债权人等义务。在满足法定条件下依照决议通过
       的实施回购股票的议案中所规定的价格区间、期限实施回购。
       除非出现下列情形,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决议做出之日起 6 个
       月内回购股票, 且回购股票的数量将达到回购前公司股份总
       数的 2%:1.通过实施回购股票, 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继续回购
       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单次实施回购股票完
       毕或终止后, 本次回购的公司股票应在实施完毕或终止之日
       起 10 日内注销, 并及时办理公司减资程序。四、实施控股股
       东增持公司股票的程序(一)启动程序 1、公司未实施股票回购
       计划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情况下, 并且在公
       司无法实施回购股票或回购股票议案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
       准, 且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
       市条件或触发控股股东的要约收购义务的前提下, 公司控股
       股东将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或公司股东大会做
       出不实施回购股票计划的决议之日起 30 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
       公司股票的方案并由公司公告。2、公司已实施股票回购计划
       公司虽实施股票回购计划但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
       件, 公司控股股东将在公司股票回购计划实施完毕或终止之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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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起 30 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并由公司公告。
           (二)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计划在履行相应的公告等义务
           后, 控股股东将在满足法定条件下依照方案中所规定的价格
           区间、期限实施增持。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实施增持公司股
           票提供资金支持。除非出现下列情形, 控股股东将在增持方案
           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实施增持公司股票计划, 且增持股票的
           数量将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 2%:1.通过增持公司股票, 公司股
           票连续 3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 2.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
           件; 3.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控股股东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
           控股股东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根据《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
           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情
           况下, 若股份公司未履行其做出的增持承诺, 在本公司增持
           股份公司股票不会致使股份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
           本公司的要约收购义务的前提下, 本公司将在达到触发启动
           股价稳定措施条件或股份公司股东大会做出不实施回购股票
           计划的决议之日起 30 日内向股份公司提交增持股份公司股票
           的方案并由股份公司公告。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 股份公司
           有权将应付本公司的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 直至本公司实
           际履行上述承诺义务为止。

                                                                                            报告期内
JINSHAN                                                                                     承诺人恪
           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ZHANG;                                                              2014 年 07              守承诺,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长期有效
YUAN                                                                月 28 日                未发生违
           责任。
WANG;                                                                                       反承诺的
                                                                                            情况。

           若《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报告期内
JINSHAN 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 本人将依法赔                                承诺人恪
ZHANG; 偿投资者损失。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 2014 年 02                      守承诺,
                                                                                 长期有效
YUAN       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 依据最终依法确定的赔     月 24 日                未发生违
WANG       偿方案为准。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 股份公司有权将应付香港                           反承诺的
           飞凯控股有限公司的现金分红中归属于本人的部分予以暂时                             情况。
           扣留, 直至本人实际履行上述承诺义务为止。

           若《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
                                                                                            报告期内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
上海飞凯                                                                                    承诺人恪
           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 本公司将依法回购本公司
光电材料                                                            2014 年 02              守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回购价格按二级市场价格确定。若                长期有效
股份有限                                                            月 24 日                未发生违
           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致使投
公司                                                                                        反承诺的
           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 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情况。
           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
           述情形实际发生时, 依据最终依法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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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招股说明书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1.若《上海飞凯光
           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对判断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
                                                                                             报告期内
           份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
                                                                                             承诺人恪
           本公司将依法购回本次发行本公司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购
飞凯控股                                                             2014 年 02              守承诺,
           回价格按二级市场价格确定。2.若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                 长期有效
有限公司                                                             月 24 日                未发生违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
                                                                                             反承诺的
           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
                                                                                             情况。
           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 依据最终
           依法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 股份公司
           有权将应付本公司的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 直至本公司实
           际履行上述承诺义务为止。

           (一)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根据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
           决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发
           行前公司的老股东和发行完成后公司新增加的社会公众股东
           共同享有。(二)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1、公司的
           利润分配原则如下:(1)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在
           有关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不
           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2)保持利润
           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
           发展。(3)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4)充分听
           取和考虑中小股东的要求。(5)充分考虑货币政策环境。2、
           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如下:(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
           或者现金及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2)在公司上半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高于当期实现的净利润时,公
                                                                                             报告期内
           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3)如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发生,
上海飞凯                                                                                     承诺人恪
           公司进行股利分配时,应当包含现金方式,以现金方式分配
光电材料                                                             2013 年 03              守承诺,
           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五。重大资                   长期有效
股份有限                                                             月 08 日                未发生违
           金支出安排是指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达到以下标准
公司                                                                                         反承诺的
           之一的购买资产(不含购买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对外投资
                                                                                             情况。
           等涉及资本性支出的交易事项: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元人民
           币;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
           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
           对金额超过 300 万元人民币;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
           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
           对金额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 万元人民币。(4)如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且公司股票价格
           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公司可以以股票方式进行股利分
           配,股票分配方式可与现金分配方式同时进行。3、公司董事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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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
                      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
                      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
                      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
                      应达到 80%;(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
                      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
                      比例最低应达到 40%;(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
                      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
                      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
                      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4、公司
                      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方
                      案论证过程中,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
                      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决策程序等事宜,与独立董
                      事充分讨论,在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基
                      础上,形成利润分配预案。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
                      见,提出现金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
                      会通过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并经二
                      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预
                      案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应当对公司利润分配预案进行
                      审议,并经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过,若公司有外部监事(不在
                      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则外部监事应当对审议的利润分配预
                      案发表意见。董事会及监事会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利润分
                      配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股东大会对现金
                      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
                      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如未做出现金利润
                      分配预案的,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原因、未用于分红
                      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5、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改
                      变。如现行政策与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
                      的需要确实发生冲突的,可以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的
                      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公司股票上市的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议案需分别经监
                      事会和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
                      批准,提交股东大会的相关提案中应详细说明修改利润分配
                      政策的原因。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向公司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为公司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
                      便利。

其他对公司中小
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
                 是
行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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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1,402.49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823.3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6,989.8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                    截止报告          项目可行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                    截至期末                             本报告期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本报告期               投资进度 预定可使                    期末累计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更项目(含 承诺投资      资总额                累计投入                             实现的效
         金投向                                              投入金额                 (3)=     用状态日                 实现的效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部分变更)    总额        (1)                  金额(2)                                 益
                                                                                      (2)/(1)      期                      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 3500t/a 紫外固化光刻                                                                         2015 年 12
                          否           7,744.00   7,744.00    1,271.87 3,186.38        41.15%                        0              否        否
胶项目                                                                                          月 31 日

2、3000t/a 紫外固化塑胶                                                                         2016 年 12
                          否           5,200.00   5,200.00                                                           0              否        否
涂料项目                                                                                        月 31 日

3、3000t/a 紫外固化特种
                                                                                                2016 年 12
丙烯酸树脂产品技改项 否                4,655.00   4,655.00                                                           0              否        否
                                                                                                月 31 日
目

4、偿还贷款               否          10,800.00 10,800.00     4,300.00 10,800.00      100.00%                        0              否        否

5、补充流动资金           否           3,021.80   3,003.49               3,003.49     100.00%                                       否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1,420.80 31,402.49     5,571.87 16,989.87        --          --               0          0    --        --

超募资金投向

合计                           --     31,420.80 31,402.49     5,571.87 16,989.87        --          --               0          0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 不适用

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不适用
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 不适用

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不适用

方式调整情况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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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

                       公司在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先期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建设。自 2014 年 1 月 2 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议案审议通过至 2014 年 11 月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11 日投入资金 1,739.41 万元。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本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8 日召开的第二届

投入及置换情况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 1,739.41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发表了同

                       意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

                       天职业字[2014]12371 号《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不适用

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不适用

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分别以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活期存款的形式在募集资金账户中储存。
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无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三、其他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2015年1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
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公司拟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自
有资金购买一年期内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一
年期内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公告日:2015年1月7日;公告编号:2015-004;网站链接:www.cninfo.com.cn)


2、为建立辐射珠三角地区的生产基地,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2015年1月21日,公司与嘉裕涂料香港有限公司签署了《关
于嘉裕涂料(惠州)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自有资金收购嘉裕涂料香港有限公司持有的惠州嘉裕100%的股权、权益及
惠州嘉裕拥有的实质性资产及资质。(公告日:2014年1月22日;公告编号:2015-008;网站链接:www.cninfo.com.cn)


3、2015年2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进行融资租赁的议案》,
为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同时优化公司负债结构,盘活公司现有资产,缓解流动资金压力,进一步增强盈利能力及
市场竞争力。公司与银和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以“售后回租”的方式进行融资租赁交易, 融资总金额为不超过700万美元,
租赁期限为12个月。(公告日:2015年2月26日;公告编号:2015-014;网站链接:www.cninfo.com.cn)


4、2015年4月8日,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
事宜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划于2015年度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综合
授信,以用于补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流动资金需求。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等综合授信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
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公告日:2015年3月17日;公告编号:2015-025;网站链
接:www.cninfo.com.cn)




                                                                                                                                    18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5、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情况


                 计划投资 本报告期投入 截至报告期末累                  截止报告期末累 披露日期
  项目名称                                                 项目进度                                  披露索引(如有)
                    总额     金额        计实际投入金额                计实现的收益       (如有)

电子级超纯氧
                  5,000.00    5,499.11          6,272.59     125.45%                  0
化铝项目

罗店项目(即研
                 13,000.00    2,003.60         12,272.96      94.41%                  0
发中心)

     合计        18,000.00    7,502.71         18,545.55      --                      0      --             --


四、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相关利润分配政策和审议程序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分红标准和分红比例明确清晰,相关的决
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相关的议案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审议通过后
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实施,切实保证了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于2015年3月1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鉴于公司经营盈利情况良好,但仍处于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为回报公司股东,综合考
虑了公司利润水平及未来发展潜力,2014年度具体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2014 年12月31日总股本8,000万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6,000,000元,上述现金分红后,剩余未分配
利润为42,587,641.32元,继续留存公司用于支持公司经营需要。以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000万股为基数,由资本
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2,400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数为10,400万股。


    2015年4月8日,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2015年5月7日,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完成。


五、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
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公司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报告期提出或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9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五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09 月 30 日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62,884,490.20                         347,548,884.61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62,318,477.58                          49,783,774.75

    应收账款                                            133,073,736.69                         127,808,837.37

    预付款项                                             51,009,006.37                           8,461,840.98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926,721.67                           3,789,392.0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40,629,500.78                          37,888,181.88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551,841,933.29                         575,280,911.62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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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5,00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86,368,396.60                         73,244,566.16

    在建工程                       195,347,239.69                        126,628,268.75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63,079,583.20                         56,193,609.07

    开发支出

    商誉                            14,217,491.92

    长期待摊费用                       258,770.04                           519,071.61

    递延所得税资产                   2,426,016.87                          2,251,803.63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396,697,498.32                        258,837,319.22

资产总计                           948,539,431.61                        834,118,230.8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92,660,200.00                         59,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50,497,246.84                         68,888,543.04

    预收款项                             9,722.23                           268,705.46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5,297,930.07                          7,032,739.39

    应交税费                         9,813,667.67                          5,449,741.90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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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48,575,718.69                          4,759,631.44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750,000.00                         17,5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210,604,485.50                        162,899,361.2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3,667,300.00                         17,417,3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9,824,640.64                          9,411,034.92

    递延所得税负债             2,706,755.80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26,198,696.44                         26,828,334.92

负债合计                     236,803,181.94                        189,727,696.15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04,000,000.00                         8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293,006,883.26                        317,006,883.26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95,494.44                            -31,957.15

    专项储备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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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盈余公积                                      7,576,404.61                           7,576,404.61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307,057,467.36                         239,839,203.9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711,736,249.67                         644,390,534.69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711,736,249.67                         644,390,534.6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948,539,431.61                         834,118,230.84


法定代表人:JINSHAN ZHANG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柏毅华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02,955,594.32                         158,090,199.5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36,330,751.60                          20,813,934.20

    应收账款                                    119,401,914.99                         104,366,391.51

    预付款项                                     22,820,277.71                           5,656,829.08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7,644,722.72                           1,154,898.30

    存货                                          8,346,384.40                          12,316,316.44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297,499,645.74                         302,398,569.07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5,00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234,089,300.00                         197,886,000.00

    投资性房地产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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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定资产                         9,547,525.42                         10,859,898.36

    在建工程                       122,729,640.37                        102,693,637.02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19,245,476.61                         18,888,903.84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258,770.04                           519,071.61

    递延所得税资产                   1,466,623.51                          1,466,623.5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422,337,335.95                        332,314,134.34

资产总计                           719,836,981.69                        634,712,703.4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84,660,200.00                         51,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117,230,855.57                         72,150,061.71

    预收款项                             9,722.23                           268,705.46

    应付职工薪酬                     3,226,007.09                          5,226,157.06

    应交税费                         3,740,839.74                           300,977.68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21,223,390.78                          2,758,572.31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750,000.00                         17,5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233,841,015.41                        149,204,474.2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3,667,300.00                         17,417,300.00

    应付债券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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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4,320,000.00                         4,92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7,987,300.00                        22,337,300.00

负债合计                               251,828,315.41                          171,541,774.22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04,000,000.00                           8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293,006,883.26                          317,006,883.26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7,576,404.61                         7,576,404.61

    未分配利润                             63,425,378.41                        58,587,641.32

所有者权益合计                         468,008,666.28                          463,170,929.1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719,836,981.69                          634,712,703.41


3、合并本报告期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117,195,003.77                      107,107,509.60

    其中:营业收入                         117,195,003.77                      107,107,509.60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83,112,650.01                       73,493,834.56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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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营业成本                         61,440,260.40                        55,305,289.45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800,611.94                           859,236.31

             销售费用                       4,308,511.64                         3,590,065.14

             管理费用                      15,362,729.32                        12,302,778.87

             财务费用                        444,892.27                          1,181,504.14

             资产减值损失                    755,644.44                           254,960.65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4,082,353.76                        33,613,675.04

    加:营业外收入                          2,746,639.93                         1,821,989.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10,000.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6,818,993.69                        35,435,664.04

    减:所得税费用                          5,350,203.05                         5,599,433.25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1,468,790.64                        29,836,230.7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1,468,790.64                        29,836,230.79

    少数股东损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30,134.43                           166,632.01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130,134.43                           166,632.01
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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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
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
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
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130,134.43                          166,632.01
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
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
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130,134.43                          166,632.01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31,598,925.07                        30,002,862.8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31,598,925.07                        30,002,862.80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30                                 0.48

    (二)稀释每股收益                                          0.30                                 0.48


法定代表人:JINSHAN ZHANG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柏毅华


4、母公司本报告期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119,058,751.43                       104,128,188.83

    减:营业成本                                       95,695,917.84                        83,595,382.90

           营业税金及附加                                179,644.55                           266,272.31

           销售费用                                     3,786,195.53                         3,075,683.07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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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费用                       8,874,076.95                          7,499,611.58

         财务费用                         853,477.04                          1,042,687.74

         资产减值损失                                                           -38,100.33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153,333.33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9,669,439.52                          8,839,984.89

    加:营业外收入                      2,403,291.10                          1,807,989.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12,072,730.62                         10,647,973.89
列)

    减:所得税费用                      1,591,264.64                          2,064,753.12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0,481,465.98                          8,583,220.77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效部分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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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10,481,465.98                         8,583,220.77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5、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336,060,312.97                      281,336,703.39

    其中:营业收入                                 336,060,312.97                      281,336,703.39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244,791,737.48                      204,856,374.44

    其中:营业成本                                 176,026,801.65                      153,361,479.72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2,152,011.68                        2,189,399.57

             销售费用                               15,291,791.79                       11,269,375.88

             管理费用                               49,446,742.51                       34,095,796.31

             财务费用                                 862,639.21                         3,320,203.41

             资产减值损失                            1,011,750.64                          620,119.55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29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91,268,575.49                        76,480,328.95

    加:营业外收入                            8,760,960.15                         2,947,415.7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191.26

    减:营业外支出                              50,563.6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39,955.03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99,978,972.03                        79,427,744.73

    减:所得税费用                           16,760,708.64                        11,971,010.82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83,218,263.39                        67,456,733.9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3,218,263.39                        67,456,733.91

    少数股东损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27,451.59                           184,462.42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127,451.59                           184,462.42
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
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
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
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127,451.59                           184,462.42
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
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
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127,451.59                           184,462.42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83,345,714.98                        67,641,196.33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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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83,345,714.98                       67,641,196.33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89                                1.08

    (二)稀释每股收益                                       0.89                                1.08


6、母公司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345,144,568.11                      269,323,237.00

    减:营业成本                                   279,390,164.62                      215,156,261.15

         营业税金及附加                               533,532.58                          538,721.79

         销售费用                                   12,583,345.98                        9,670,051.04

         管理费用                                   29,723,962.65                       21,797,130.65

         财务费用                                    1,754,987.06                        2,784,637.70

         资产减值损失                                                                     181,283.31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760,000.00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1,158,575.22                       19,955,151.36

    加:营业外收入                                   3,320,719.20                        2,510,921.5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16.8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24,479,277.62                       22,466,072.86
列)

    减:所得税费用                                   3,641,540.53                        3,939,305.92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0,837,737.09                       18,526,766.94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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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20,837,737.09                       18,526,766.94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7、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73,154,187.97                      329,698,695.76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
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
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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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4,749,757.37                          2,819,174.6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87,903,945.34                        332,517,870.3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28,779,019.62                        193,458,578.66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
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33,855,061.13                         28,000,486.81
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36,949,351.09                         29,495,256.5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2,232,014.16                         20,229,933.6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31,815,446.00                        271,184,255.5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6,088,499.34                         61,333,614.8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178,237.40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78,237.4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108,789,472.53                         62,799,808.71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71,203,3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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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79,992,772.53                       62,799,808.7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9,814,535.13                         -62,799,808.7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314,024,878.83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84,660,200.00                      117,966,394.08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3,364,832.26                       15,370,121.17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8,025,032.26                      447,361,394.0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68,500,000.00                      109,025,538.96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20,303,098.01                        4,454,247.90
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5,000,000.00                        9,351,699.9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3,803,098.01                      122,831,486.8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778,065.75                      324,529,907.2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464,146.22                          -215,150.00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9,039,955.32                         322,848,563.3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45,310,143.03                       75,265,083.2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16,270,187.71                      398,113,646.62


8、母公司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55,869,579.51                      275,102,410.70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914,691.02                        2,620,890.7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62,784,270.53                      277,723,301.4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59,981,130.33                      208,719,213.1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23,944,560.88                       19,468,991.56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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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9,832,768.25                        11,587,608.2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3,031,253.05                         22,996,733.8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26,789,712.51                        262,772,546.7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994,558.02                         14,950,754.6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0,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760,0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177,120.60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77,120.60                         20,760,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34,034,914.13                         57,068,831.76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71,203,3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23,99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5,238,214.13                        181,058,831.7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5,061,093.53                      -160,298,831.7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314,024,878.83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84,660,200.00                        107,165,3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8,120,201.89                         15,370,121.17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2,780,401.89                        436,560,3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68,500,000.00                         95,5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19,705,933.84                          2,445,015.36
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5,000,000.00                          9,351,699.9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3,205,933.84                        107,296,715.3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425,531.95                       329,263,584.6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18,300.61                           -30,687.58
影响


                                                                                      35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9,510,368.07                       183,884,819.9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55,851,457.96                         56,713,524.6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6,341,089.89                        240,598,344.62


二、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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