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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飞凯材料: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2017-02-21  

						证券代码:300398           证券简称:飞凯材料          公告编号:2017-016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7 年 1
月 19 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 JINSHAN ZHANG 先生提交的关于公司 2016 年度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及承诺。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创
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了《关于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预案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008)。

    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
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提议人:公司实际控制人 JINSHAN ZHANG 先生
 提议理由: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和信心,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状况、盈利
 水平及财务状况等因素,为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同时为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
 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证公
 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送红股(股)         派息(元)      公积金转增股本(股)
  每十股              0                  1.00                 25

            以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04,000,000 股为基数,向
 分配总额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
            金股利人民币 10,400,000 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5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
            364,000,000 股。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
   提示
            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
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股东长期
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实施上述
利润分配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有利于扩大公司股本规模,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符合
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

    综上所述,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3、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情况

    (1)公司所处行业特点

    公司主营业务为高科技领域适用的紫外固化材料及其他新材料的研究、生产
和销售,主要产品为紫外固化光纤光缆涂覆材料,所属行业为紫外固化材料行业,
属于精细化工行业。

    公司核心产品紫外固化光纤光缆涂覆材料主要面向光纤光缆生产企业。国务
院颁布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要加快构建高速、
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推进信息网络技术广泛运用,形成万
物互联、人机交互、天地一体的网络空间。“十三五”期间将构建泛在高效的信
息网络,完善新一代高速光纤网络,构建先进泛在的无线宽带网,加快信息网络
新技术开发应用,推进宽带网络提速降费。面对积极推进第五代移动通信(5G)
和超宽带关键技术研究,启动 5G 商用,超前布局下一代互联网的契机,预计未
来几年通信市场将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全球以及我国对光纤的需求量越来
越大。面对光纤光缆市场的持续增长,公司响应市场需求,继续加大市场销售力
度。

    此外,受益于我国电子信息产业的飞速发展以及世界范围内电子产业逐渐向
中国地区转移,公司积极推进综合材料平台布局,包括液晶显示用混晶、光刻胶、
半导体耗材电子化学品等业务板块,进一步丰富产品的应用领域。

       (2)公司发展阶段和未来发展战略

    公司将始终秉承“为高科技制造提供优质新材料”的企业宗旨,未来在充分
利用在人才、信息和技术上已建立的巨大优势的基础上,结合国内在高科技制造
业方面的有利条件,引进优秀的人才和先进的管理理念,继续加大研发投入,提
高研发成果转化率,不断开发出优质的新材料产品推向高科技制造领域;同时,
公司亦积极利用资本的力量,加强公司对于先进新材料技术引进吸收、业务拓展
与垂直整合,实现内生发展与外延开拓的双轮驱动,打造新材料产业的综合发展
平台,以满足我国高科技产业升级的需要。

    未来,公司将继续深耕新材料行业,尤其是半导体材料领域,努力将公司建
设成为在国内外有重要影响力的新材料生产企业。

    结合公司未来良好的发展前景和长期战略规划,为更好的回报广大投资者,
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2016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成长发展相匹配,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本结
构,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符合
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在 2016 年度财务成果的可分配范围内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 2016 年度非
经常性损益(未扣除所得税影响)为 22,411,632.92 元,公司 2016 年度母公司实
现的净利润为 35,818,447.01 元。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 3,581,844.70 元,累计可用于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74,633,677.43
元。故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在 2016 年度财务成果的可分配范围内。
二、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1、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披露前 6 个月内持股数量均未发生变化。

    2、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预披露后 6 个月内的减持计划

    (1)公司股票于 2014 年 10 月 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本次利
润分配预案提议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JINSHAN ZHANG 先生通过控股
股东飞凯控股有限公司(5%以上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预
披露后 6 个月内仍处于限售期,无减持公司股票计划。

    (2)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利润分配
预案预披露后 6 个月内无减持公司股票计划。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预披露后 6 个月内,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
期将于 2017 年 6 月 12 日结束,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预披露
后 6 个月内无减持公司股票计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报告期内,由于核心产品紫外固化光纤光缆涂覆材料市场竞争较为激烈,
为保持并提高市场占有率,公司在竞争中采取适度降价策略,导致产品销售毛利
率略有下降,最终形成销售收入与利润下降的情况。同时,公司依然加大研发投
入,公司营业收入 39,104.02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了 9.50%;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为 6,778.68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了 35.57%。随着公司项目的增
加,未来,如公司主营业务产品紫外固化光纤光缆涂覆材料仍面临激烈的竞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自有资金投资项目未能按计划推进或未能产生预期的效益,
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影响。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对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不
会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报告期内每
股净资产、每股收益将相应摊薄。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预披露前 6 个月内,公司董事金鼎先生、于荔女士和
监事王琳女士分别通过北京联科斯凯物流软件有限公司、北京德乐管理咨询有限
公司和北京汉和泰兴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票,前述三家公司与
上海康奇投资有限公司共计 8,932,950 股限售股份于 2016 年 12 月 16 日上市流通。

    4、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
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1、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JINSHAN ZHANG 先生承诺在上述利润分配预
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投赞成票。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于 2017 年 1 月 19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进行了预披露,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
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
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