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8 证券简称:飞凯材料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 交易对方/认购方 住所/通讯住所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对方 河北省张家口市高新区钻石南路 17 号丰泰风光苑小区 张家口晶泰克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4 号写字楼 805 江苏联合化工有限公司 扬中长江大桥东侧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与福中路交界东南荣超经贸中心 深圳市汉志投资有限公司 2108A 陈志成 香港荃湾绿杨新邨 L 座**** 江苏新材料产业创业投资企业(有 江苏常州武进经济开发区腾龙路 2 号 限合伙) 邱镇强 香港九龙彩霞村彩月楼**** ZHANG HUI(张辉) 深圳市福田区新洲路景鹏大厦 1 栋**** 配套募集资金认购方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华申路 198 号 1 幢四层 塔赫(上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C-12 室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四街 99 号 33 幢 D 北京芯动能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栋二层 2232 号 隋晓东 北京市宣武区右安门内大街甲**** 王莉莉 上海市浦东新区碧云路 199 弄****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一七年二月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对报告书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财务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 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本次交易尚需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和核准。审批机关对于本次交易相 关事项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 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 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 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1-1-1-1 交易对方声明与承诺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陈志成、邱镇强、ZHANG HUI(张辉)等 3 名自然人、张家口晶泰克显示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联合化工 有限公司、深圳市汉志投资有限公司、江苏新材料产业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 伙)等 4 家机构均已出具承诺函,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 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 任。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承诺人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 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承诺人将不转让承诺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 的股份。 1-1-1-2 中介机构声明 国元证券承诺: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国元证券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通力律师承诺: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通力律师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天职国际会计所承诺: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天职国际会计所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沃克森评估承诺: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沃克森评估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1-3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报告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本次交易包含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 套资金两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飞凯材料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张家口晶泰克显示科技有 限公司、江苏联合化工有限公司、深圳市汉志投资有限公司、陈志成、江苏新 材料产业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邱镇强、ZHANG HUI(张辉)等 7 名交 易对方持有的江苏和成显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 飞凯材料本次将发行股份 10,713,653 股、支付现金 45,600.00 万元向晶泰克 等 7 名交易对方支付交易对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持有和 对价支付方式 序 成显示 交易对方 交易对价合计 现金对价合计 股份支付 号 的股权 股份支付对价 数量(股) 比例 张家口晶 泰克显示 1 37.80% 402,192,003.09 172,368,001.33 229,824,001.77 4,049,762 科技有限 公司 江苏联合 2 化工有限 13.66% 145,334,216.50 62,286,092.79 83,048,123.72 1,463,403 公司 深圳市汉 3 志投资有 13.66% 145,334,216.50 62,286,092.79 83,048,123.72 1,463,403 限公司 4 陈志成 11.66% 124,025,480.15 53,153,777.21 70,871,702.95 1,248,840 1-1-1-4 江苏新材 料产业创 5 业投资企 10.00% 106,399,992.63 45,599,996.84 60,799,995.79 1,071,365 业(有限合 伙) 6 邱镇强 9.34% 99,372,583.60 42,588,250.11 56,784,333.48 1,000,604 ZHANG 7 HUI(张 3.88% 41,341,507.52 17,717,788.94 23,623,718.58 416,276 辉) 合计 100.00% 1,064,000,000.00 456,000,000.00 608,000,000.00 10,713,653 注:由于计算发行股份数量时取整造成的新增股份数量乘以发行价格低于对应的股份 支付对价的差额部分,各交易对方均同意免除上市公司的支付义务,交易双方对上述现金金 额、股份数量的计算均不持异议。 本次交易完成后,和成显示成为飞凯材料全资子公司。 (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拟向包括上海塔赫、芯动能基金、隋晓东、王莉莉等 4 名特定投资者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预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 47,250.00 万元。募集配套资 金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和相关发行费用。发行价格为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65.75 元/股。 本次拟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作价的 100%。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 最终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 的实施。 二、标的资产的评估和作价情况 沃克森评估分别采用了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并选 取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标的资产的最终评估结果。 根据沃克森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沃克森评报字【2016】第 1235 号), 以 2016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和成显示 100%股权的评估价值为 103,467.41 1-1-1-5 万元,较和成显示经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账面净资产增值 81,650.87 万元,增 值率为 374.26 %。基于上述评估结果,经本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本次交易标 的和成显示 100%股权的最终交易价格确定为 106,400 万元。 三、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的情况 (一)发行股份的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 场参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均价之一。 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飞凯材料第二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及 飞凯材料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本 次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飞凯材料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56.75 元。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对上述发行股份价格作相应调整。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按照《重组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相 关规定,飞凯材料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向上海塔赫、芯动能基金、 隋晓东、王莉莉等 4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募集配 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为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飞 凯材料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每股 65.75 元。 1-1-1-6 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飞凯材料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按照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 65.75 元/股计算,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认购股份数量 募集配套资金金额 序号 特定对象 (股) (元) 1 塔赫(上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368,821 90,000,000.00 2 北京芯动能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2,129,277 140,000,000.00 3 隋晓东 760,456 50,000,000.00 4 王莉莉 2,927,756 192,500,000.00 总计 7,186,310 472,500,000.00 注:由于计算发行股份数量时取整造成的新增股份数量乘以发行价格低于对应标的资 产价格的差额部分, 各认购方均同意免除上市公司的支付义务,交易双方对上述募集配套 资金金额、股份数量的计算均不持异议。 (二)发行股份数量 1、向和成显示股东发行股份数量 根据交易双方协商,和成显示 100%股权交易价格为 106,400 万元,上市公 司将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晶泰克等 7 名交易对方支付交易对价,其 中支付现金 45,600.00 万元。按照交易双方协商确定的股份发行价格 56.75 元/ 股测算,本次向和成显示股东发行的股份数量为 10,713,653 股。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飞凯材料如有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则对上述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 2、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股份数量 公司拟通过锁价发行方式分别向特定对象上海塔赫、芯动能基金、隋晓东、 王莉莉等 4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 1,368,821 股、2,129,277 股、760,456 股、2,927,756 股股份,共计发行 7,186,310 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47,250.00 万元。本次拟募 集配套资金不超过本次交易作价的 100%。 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飞凯材料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调整的,发 1-1-1-7 行数量也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 (三)股份锁定期安排 1、交易对方的股份锁定期安排 张家口晶泰克显示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联合化工有限公司、深圳市汉志投 资有限公司、江苏新材料产业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陈志成、邱镇强、 ZHANG HUI(张辉)承诺,其在本次发行中取得的飞凯材料的股份自发行上市 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交易对方将暂停转让其在飞凯材料拥有权益 的股份。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 以及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规则办理。 本次交易完成后,由于飞凯材料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飞凯材料的 股份亦按照前述安排予以锁定。 2、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锁定期安排 本次交易的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上海塔赫、芯动能基金、隋晓东、王莉莉 通过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认购的股份自发行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如本 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 前述发行对象将暂停转让其在飞凯材料拥有权益的股份。 上述锁定期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规则办理。 本次交易完成后,由于飞凯材料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飞凯材料的 股份亦按照前述安排予以锁定。 (四)业绩承诺补偿安排 1-1-1-8 转让方同意对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当年起的连续三个会计年度(以下简称“业 绩承诺期间”)和成显示合并报表口径下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进行承诺。如本次交易于 2016 年度实 施完毕,则业绩承诺期间系指 2016 年、2017 年及 2018 年。如本次交易实施完 毕的时间延后,则业绩承诺期间顺延。 转让方承诺和成显示 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实现的经审计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6,500 万元、8,000 万元和 9,500 万元;如业 绩承诺期间顺延,交易对方承诺和成显示 2019 年实现的经审计的扣非后净利润 不低于人民币 11,000 万元(前述各转让方承诺的各年度净利润数以下简称“承 诺净利润数”)。 各转让方当年度应予补偿的股份数量计算公式如下;当年补偿的股份数量 =(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际净利润数)÷业 绩承诺期间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总和×认购股份总数-已补偿股份数量 (1)前述净利润数均以和成显示合并报表口径下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确定;前述认购股份总数是指转让方以资产认购 的飞凯材料股份数量;在逐年补偿的情况下,在各年计算的补偿股份数量小于 0 时,按 0 取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如果计算结果存在小数的,应当 向上取整。 (2)用于补偿的股份数量不超过转让方在本次交易中以资产认购的飞凯材 料股份总数(包括转增或送股的股份)。 (3)若飞凯材料在盈利承诺期实施转增或股票股利分配的,则转让方应补 偿的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调整后)=当年应补偿股份 数量×(1+转增或送股比例)。 (4)如飞凯材料在业绩承诺期间实施现金分配的,现金分配的部分由转让 方向飞凯材料作相应返还,计算公式为:返还金额=每股已分配现金股利×补偿 股份数量。 (5)各转让方应按本次交易前持有和成显示股份相互之间的相对比例计算 1-1-1-9 各自应当补偿的股份数量。 若转让方本次以资产认购的飞凯材料股份不足以弥补实际净利润数与承诺 净利润数差额的,则转让方以现金方式作补充补偿,计算公式为: 当年该转让方现金补偿金额=当年该转让方应补偿金额-(当年该转让方 已补偿股份数量×本次发行价格)。 各转让方应按本次交易前持有和成显示股份相互之间的相对比例计算各自 应当补偿的现金。 各方同意,尽管有上述约定,业绩承诺期间内,如和成显示第一个会计年 度的实际净利润数达到了当年度承诺净利润数的 90%,则转让方在第一个会计 年度可不进行业绩补偿; 如和成显示第二个会计年度期末之累计实际实现的净 利润达到了当年度期末对应的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的 90%,则转让方在第二个会 计年度可不进行业绩补偿; 如和成显示第三个会计年度期末之累计实际实现的 净利润未达到当年度期末对应的累计承诺净利润数,则转让方应按照《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第 6.3.2 项和第 6.3.3 项的约定计算当年度应补偿 的股份数量或现金。业绩承诺期间届满时,飞凯材料应对和成显示进行资产减 值测试,并聘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和成显示进行减值 测试并出具专项审核意见。如果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已补偿金额(包括已补偿 股份金额和现金金额),则转让方应另行补偿股份。 转让方另需补偿的股份数量为:(期末减值额-已补偿金额)÷本次发行价 格。 各转让方应按本次交易前持有和成显示股份相互之间的相对比例计算各自 应当补偿的股份数量。 如飞凯材料在业绩承诺期间实施转增或送股分配的,则在依据《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第 6.3.5 项计算转让方另需补偿的股份数量时,公式 中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如飞凯材料在业绩承诺期间有现金分红的,补偿股 份数在补偿实施时累计获得的分红收益,应随之无偿赠予飞凯材料。 如转让方本次以资产认购的飞凯材料股份不足以股份补偿时,不足部分由 1-1-1-10 其进行现金补偿。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指标与股权结构的影响 详见本报告书“第一节交易概述”之“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五、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陈志成、邱镇强、ZHANG HUI(张辉)等 3 名自然人、晶泰克、联合化工、汉志投资、新材料创投等 4 家机构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但本次募集配套投资者中上海塔赫的 实际控制人 JINSHAN ZHANG 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王莉莉与上市公司实际 控制人 JINSHAN ZHANG 系夫妻关系。上海塔赫和王莉莉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份构成关联交易。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在飞凯材料审议本次交易的董事会议 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关联议案时,关联股东 严格履行了回避义务。 六、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和成显示 100%股权,根据交易双方的约定,标的资产 的交易价格为 106,400.00 万元。根据《重组办法》第十二条和第十四条的规定 对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进行测算: 单位:万元 和成显示 2015 年财 飞凯材料 2015 年年 项目 财务指标占比 务数据 报数据 资产总额及交易额孰高 106,400.00 99,583.13 106.85% 营业收入 22,150.57 43,207.27 51.27% 资产净额及交易额孰高 106,400.00 73,378.64 145.00% 单位:万元 1-1-1-11 和成显示 2016 年财 飞凯材料 2016 年年 项目 财务指标占比 务数据 报数据 资产总额及交易额孰高 106,400.00 114,350.70 93.05% 营业收入 38,488.61 39,104.02 98.43% 资产净额及交易额孰高 106,400.00 78,116.85 136.21% 注:和成显示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指标根据《重组管理办法》规定,以其资产总额、 资产净额分别与交易价格相比孰高值为计算标准。 由上表可知,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同时,本次交易采取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需 通过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的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七、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公司自上市以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前后, 本公司控股股东均为香港飞凯,实际控制人均为 JINSHAN ZHANG。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因此,本 次交易不属于《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八、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符合上市条件 本次交易完成后,社会公众股东合计持股比例将不低于本次交易完成后上 市公司总股本的 25%。故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满足《公司法》、《证券法》 及《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 九、本次交易方案已履行和尚未履行的批准或核准程序 (一)已履行完毕的决策程序 2016 年 7 月 25 日,公司发布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确认该事项为重大 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按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 2016 年 11 月 14 日,深圳市晶泰克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作出股东会决议,同 1-1-1-12 意向飞凯材料出售其持有的和成显示 37.80%的股权。 2016 年 11 月 17 日,深圳市汉志投资有限公司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向飞 凯材料出售其持有的和成显示 13.66%的股权。 2016 年 11 月 18 日,江苏新材料产业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作出执行 事务合伙人决定,同意向飞凯材料出售其持有的和成显示 10.00%的股权。 2016 年 11 月 21 日,江苏联合化工有限公司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向飞凯 材料出售其持有的和成显示 13.66%的股权。 2016 年 11 月 24 日,和成显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全体股东向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公司 100%股权暨 公司性质整体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拟附条件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和成显示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飞凯材 料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和成显示 100%股权。 2016 年 11 月 24 日,飞凯材料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本次交易草案及相关议案,并与晶泰克、联合化工、汉志投资、新材料创投、 陈志成、邱镇强、ZHANG HUI(张辉)等 7 名交易对方分别签订了《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和《盈利补偿协议》。公司的独立董事会前认真审 核相关文件,对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2016 年 12 月 10 日,和成显示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本次交易相关议案。 2016 年 12 月 14 日,飞凯材料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本次交易相关议案。 (二)本次交易尚需取得的审批 1、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 2、就本次上市公司收购和成显示 100%股权所涉及的和成显示终止挂牌事 项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或同意函; 1-1-1-13 3、其他有关部门可能涉及的批准或核准。 十、本次重组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一)锁定期安排 承诺人 承诺内容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公司特此承诺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 如下: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标的资产自收购完成之日起 12 个 股份有限公司 月内不进行转让。 就承诺人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飞凯材料的股份(以下简称“新增股 份”),自新增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以下简称“股份锁 晶泰克、联合化工、 定期”),不向任何其他方转让承诺人所持有的新增股份。 汉志投资、新材料创 本次飞凯材料向承诺人发行新增股份完成后,由于飞凯材料送红股、 投、陈志成、邱镇强、 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持之飞凯材料的股份,亦遵守前述承诺。 ZHANG HUI(张辉) 若承诺人上述股份锁定期的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 相符,承诺人同意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交易的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上海塔赫、芯动能基金、隋晓东、王 莉莉等承诺:其认购的飞凯材料股份自发行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上海塔赫、芯动能基 不进行转让。 金、隋晓东、王莉莉 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如本企业/本人由于飞凯材料送红股、转增股本 等原因增持的飞凯材料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二)不竞争承诺 承诺人 承诺内容 晶泰克、联合化工、 汉志投资、新材料创 本次交易完成后,除承诺人继续在和成显示任职外,承诺人不会从事 投、陈志成、邱镇强、 显示用混晶行业。 ZHANG HUI(张辉) 承诺人将充分赔偿或补偿上市公司因承诺人违反本承诺而遭受或产 以及和成显示的实 生的相关损失或开支。 际控制人 (三)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承诺 承诺人 承诺内容 1-1-1-14 承诺人 承诺内容 承诺人与上市公司(包括和成显示及其子公司在内)之间将尽量减少 和避免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将保证 晶泰克、联合化工、 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 汉志投资、新材料创 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不会通过关联交易损 投、陈志成、邱镇强、 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ZHANG HUI(张辉) 承诺人不会利用上市公司股东地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 以及和成显示的实 利益; 际控制人 承诺人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 况下,不要求上市公司向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 担保。 (四)业绩承诺 承诺人 承诺内容 晶泰克、联合化工、 交易对方承诺和成显示 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实现的经审计扣非 汉志投资、新材料创 后的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6,500 万元、8,000 万元和 9,500 万元;如业 投、陈志成、邱镇强、 绩承诺期间顺延,转让方承诺和成显示 2019 年实现的经审计的扣非 ZHANG HUI(张辉) 后的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11,000 万元。 (五)合法合规 承诺人 承诺内容 和成显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 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调查的情形或其他不良记录; 最近五年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或 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监管措施或受过证券交易所纪律 和成显示的董事、监 处分的情况; 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行为; 与飞凯材料及其关联方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项下所定义之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过程中,保证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 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如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将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晶泰克、联合化工、 承诺人合法持有和成显示的股份,该等股份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 汉志投资、新材料创 股或其他任何为第三方代持股份的情形; 1-1-1-15 承诺人 承诺内容 投 承诺人对和成显示不存在出资不实、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情形; 承诺人不存在非法占用和成显示资金和资产的情形; 承诺人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 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调 查的情形或其他不良记录; 承诺人最近五年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 承诺或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监管措施或受过证券交易 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承诺人与飞凯材料及其关联方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项下所定义之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过程中,承诺人保证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 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承诺人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合法持有和成显示的股份,该等股份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 股或其他任何为第三方代持股份的情形; 承诺人对和成显示不存在出资不实、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情形; 承诺人不存在非法占用和成显示资金和资产的情形; 承诺人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 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调 陈志成、邱镇强、 查的情形或其他不良记录; ZHANG HUI(张辉) 承诺人最近五年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 以及和成显示的实 承诺或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监管措施或受过证券交易 际控制人 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承诺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承诺人与飞凯材 料及其关联方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项下所 定义之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过程中,承诺人保证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 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承诺人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晶泰克、联合化工、 承诺人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 汉志投资的董事、监 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调 事、高级管理人员, 查的情形或其他不良记录; 新材料创投执行事 承诺人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务合伙人 本次交易的认购方上海塔赫承诺: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企业及本 上海塔赫 企业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 债务、未履行承诺或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监管措施或受 1-1-1-16 承诺人 承诺内容 过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在本次交易前本企业系飞凯材料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JINSHAN ZHANG 控制的企业,构成飞凯材料的关联方。 本企业参与认购的资金均为自有资金或合法筹集资金,资金来源合法 合规,不存在结构化融资或非法汇集他人资金投资的情形;亦不存在 向第三方募集的情形,该等资金不存在来源于飞凯材料的情形。 本次交易的认购方芯动能基金承诺: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企业及 本企业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 额债务、未履行承诺或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监管措施或 受过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本企业参与认购的资金均为自有资金或合法筹集资金,资金来源合法 芯动能基金 合规,不存在结构化融资或非法汇集他人资金投资的情形;该等资金 不存在来源于飞凯材料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飞凯材料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飞凯材料其他关联方的情形。 在本次交易前本企业与飞凯材料、飞凯材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其控制的关联人、飞凯材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任 何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的认购方隋晓东承诺: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最近五年 内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或受过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监管措施或受过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 情况。 在本次交易前本人与飞凯材料、飞凯材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 隋晓东 控制的关联人、飞凯材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 关联关系。 本人参与认购的资金均为自有资金或合法筹集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 规,不存在结构化融资或非法汇集他人资金投资的情形;亦不存在向 第三方募集的情形,该等资金不存在来源于飞凯材料的情形。 本次交易的认购方王莉莉承诺: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最近五年 内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或受过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监管措施或受过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 情况。 王莉莉 在本次交易前,本人系飞凯材料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JINSHAN ZHANG 的配偶,构成飞凯材料的关联方。 本人参与认购的资金均为自有资金或合法筹集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 规,不存在结构化融资或非法汇集他人资金投资的情形;亦不存在向 第三方募集的情形,该等资金不存在来源于飞凯材料的情形。 1-1-1-17 (六)资产权属 承诺人 承诺内容 晶泰克、联合化工、 承诺人所持有之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纠纷和潜在纠纷,不存在 汉志投资、新材料创 资产权属方面的抵押、质押等担保情形,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标的资 投、陈志成、邱镇强、 产被有关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拍卖、查封、冻结、征用或限制转让的 ZHANG HUI(张辉) 情形,不存在与资产权属相关的未决或潜在的诉讼、仲裁以及任何其 以及和成显示的实 他行政或司法程序,如相关法律程序得到适当履行,标的资产在约定 际控制人 期限内办理完毕股份过户或相关转移手续不存在法律障碍。 十一、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为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本次交易过程中,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 (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重 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在本次交 易过程中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对相关股价敏感信息的披露做到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 (二)严格执行交易决策程序 上市公司已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 构等对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合规性及风险进行核查,确保本次交易定价公允、 公平、合理,不损害其他股东利益。对于本次交易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 发生的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依法签订协 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三)网络投票安排 在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上,本公司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 1-1-1-18 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 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以切实保护流通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分别披露股东投票结果 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对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股东表决情况进行统计,并披露本次交易相关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持 有公司 5%以下股份股东的投票情况。 (五)资产定价公允性 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资产评估业务资格。评估机 构及其经办资产评估师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 系,与相关当事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六)本次交易不会摊薄上市公司当年每股收益 根据上市公司 2016 年《审计报告》和天职国际会计所为本次交易出具的上 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前后公司每股收益比较如下: 项目 2016 年度(交易前) 2016 年度(交易后)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5 1.2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65 1.23 1-1-1-19 重大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本次交易时,除本报告书的其他内容和与本报告书同 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审批风险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可能涉及的批准或核准,上述事 项能否获得相关核准,以及获得相关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审批风险。 (二)本次交易可能终止的风险 在本次交易的筹划及实施过程中,交易各方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飞凯 材料的股票在连续停牌前并未出现二级市场股价异动的情况;上市公司组织相 关主体进行的自查中未发现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形,也未接到相关主体因涉嫌内 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通知。如在未来的重组工作进程中出现“本次 重组相关主体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根据中国证监会 颁布的《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 及深交所颁布的《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 通知》,可能导致本次资产重组的暂停或终止。此外,在本次交易审核过程中, 交易各方可能需要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不断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各方无法就 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 及飞凯材料均有可能选择终止本次交易,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交易可能终止的 风险。 1-1-1-20 (三)标的资产估值风险 本次交易拟购买标的资产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评估,评估机构采用收 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根据沃克森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沃克 森评报字【2016】第 1235 号),以 2016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和成显示 100%股权的评估价值为 103,467.41 万元,较和成显示经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 账面净资产增值 81,650.87 万元,增值率为 374.26 %。基于上述评估结果,经本 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本次交易标的和成显示 100%股权的最终交易价格确定为 106,400 万元。 虽然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严格按照评估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勤勉尽责 的职责,但仍存在因未来实际情况与评估假设不一致,特别是宏观经济的波动、 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的变化、市场竞争环境的变化等情况,使未来盈利达 不到资产评估时的预测,导致出现标的资产的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形,进 而可能对上市公司股东利益造成损害。本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存在上 述相关因素影响标的公司盈利能力进而影响标的资产估值的风险。 (四)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无法实现及补偿违约的风险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中,交易对方对相应交易标的资产 的未来净利润分别进行了承诺,所有交易对方承诺:和成显示 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实现的经审计的扣非后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6,500 万元、8,000 万 元和 9,500 万元;如业绩承诺期间顺延,转让方承诺和成显示 2019 年实现的经 审计的扣非后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11,000 万元。2016 年和成显示经审计扣非 后净利润为 6,921.56 万元,超过 2016 年承诺净利润数,但是 2017 年-2019 年承 诺净利润数是依据标的公司目前运营能力和市场发展前景等因素做出的预测, 受多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标的公司未来实际净利润有可能达不到上述承诺业 绩。若未来发生业绩承诺补偿,而交易对方以其持有的股份或自有资金不足以 履行相关补偿时,存在业绩补偿承诺无法执行和实施的违约风险。 (五)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减值风险 1-1-1-21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中,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公司本次交易拟购买和成显示 100%股权形成非同一 控制下企业合并,在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将形成一定金额的商誉。 根据规定,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不作摊销处理,但需在未来每年年度终了 做减值测试。如果标的资产未来经营状况恶化,将有可能出现商誉减值,从而 对公司当期损益造成不利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六)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和成显示将成为飞凯材料的全资子公司。从公司整体的 角度来看,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和业务范围都将得到扩大,公司与标的公司需 在企业文化、经营管理、业务拓展等方面进行融合,公司和标的公司之间能否 顺利实现整合具有不确定性,整合过程中若公司未能及时制定与之相适应的企 业文化、组织模式、财务管理与内部控制、人力资源管理、技术研发管理、业 务合作等方面的具体整合措施,可能会对标的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从而 给公司及股东利益造成一定的影响。 (七)募集配套资金实施风险 本次交易拟向上海塔赫、芯动能基金、隋晓东、王莉莉等非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作价的 100%,主要用于支付本次 交易的现金对价和相关发行费用等。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已由上海塔赫、芯动能基金、隋晓东、王莉莉等认购, 各认购方已就本次交易中募集配套资金事宜与上市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 股票认购协议》,对认购股份数量、认购价格、限售期、支付方式等进行了约 定,并明确了违约责任和赔偿措施。尽管如此,若上述认购人出现违约行为, 仍将影响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进程,甚至可能影响本次重组现金对价的及时支付, 提请投资者注意募集配套资金实施风险。 1-1-1-22 二、标的资产的经营风险 (一)市场竞争风险 目前全球高端液晶材料的供应商主要以国际三大厂商为主,以 TFT 液晶材 料为例,德国 MERCK 和日本 CHISSO、DIC 占据了全球 96%1左右的市场份额。 虽然标的公司在下游客户开拓中通过加大对国内客户的开发力度,已取得一定 的市场份额,但直接与国际三大厂商进行竞争仍有较大挑战。 同时,我国液晶材料生产商多为中小型企业,主要产品定位于中低端市场, 缺乏明显的品牌和技术优势。虽然标的公司在国产品牌厂商中处于优势地位, 并已在细分市场赢得了一定的竞争优势,但如果国内生产商在技术、经营模式 等方面全面跟进和模仿,市场竞争将日趋激烈,标的公司将面临竞争加剧的风 险。 (二)依赖下游需求的风险 液晶材料是液晶显示的关键光电子材料,其广泛应用于各种终端显示产品, 包括电视、电脑、手机、电子记事本、计算器、汽车仪表、电话等。高性能液 晶材料的技术进步推动了液晶显示行业的产业发展,同时,液晶显示行业的整 体发展水平也制约着液晶材料行业的发展。 近年来,随着手机、笔记本电脑和液晶电视等终端产品的迅速普及,液晶 材料产业保持了快速的发展趋势。但是,如果未来 LCD 产业的发展速度减缓, 将减少对液晶材料的需求,对标的公司液晶材料产品的销量与售价将产生不利 影响。 (三)技术替代风险 目前,LCD 技术相对成熟,其他显示技术的生产和应用尚无法打破液晶显 示技术的优势地位。然而,随着显示技术的进步,一些新兴显示技术正逐渐成 1 数据来源:《中国平板显示年鉴 2014》 1-1-1-23 熟并快速成长。例如,OLED(Organic Light-Emitting Diode,有机电激发光二 极管)技术由于具备自发光、不需背光源、对比度高、厚度薄、视角广、反应 速度快、可用于挠曲性面板、使用温度范围广、构造及制程较简单等优异特性, 被认为是下一代的平面显示器新兴应用技术。虽然 OLED 技术目前在成本、使 用寿命、量产化、大型化等方面暂时无法和 LCD 相抗衡,但如果其在技术上进 一步突破,成本实现大幅降低,有可能会对 LCD 产业造成较大的冲击,从而对 液晶材料行业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四)技术创新的风险 标的公司完成了国内第一款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 TFT 新结构单体及混 合液晶的开发,并取得了高新技术企业认证。 虽然标的公司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相关核心技术,在部分细分领域已具有 较强的优势,但目前相关液晶材料领域的先进技术主要被国际三大厂商所掌 握,与德国 MERCK 等国际三大厂商相比,技术水平尚存差距。 随着标的公司技术创新的深入,技术创新的突破在深度和广度上都将会更 加困难。这一方面需要标的公司在技术研发上不断加大投入,另一方面也加大 了标的公司对高端、综合型技术人才的需求。如果标的公司现有的盈利不能保 证其未来在技术研发上的持续投入,不能吸引和培养更加优秀的技术人才,标 的公司的长期竞争力将会受到影响。 (五)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及核心技术失密的风险 标的公司拥有一支掌握液晶显示材料关键技术的核心技术团队,对推动标 的公司快速发展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标的公司若不能持续完善各类人才激励 机制,可能导致核心技术人员的流失,这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标的公司未来 的持续发展。 此外,虽然标的公司对相关核心技术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但不排除由 于核心技术人员的流失或其它原因导致标的公司的核心技术失密。 1-1-1-24 (六)业务规模扩大而带来的管理风险 标的公司报告期内业务持续快速发展,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标的公司 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22,150.57 万元和 38,488.61 万元。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标的公司总资产达到 43,745.63 万元,员工人数达到 376 人。随着业务的快速发 展,标的公司的资产、业务和人员规模将会迅速扩大,若标的公司的管理体系 和管理水平不能很好地适应这种变化,将会给标的公司的发展带来不利的影响。 (七)应收账款增长的风险 报告期内,随着标的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标的公司应收账款账面净额分 别为 9,177.30 万元和 9,566.65 万元,应收账款账面净额占当期总资产的比例分 别为 25.63%和 21.87%。标的公司针对应收账款制定了稳健的会计政策,足额 计提坏账准备。同时,标的公司应收账款质量良好,绝大部分为一年以内的应 收账款,标的公司应收账款不会对其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但是,随着标的 公司销售规模的不断增长,应收账款金额也将持续增长。如果标的公司不能按 预期收回应收账款,则标的公司存在一定的资产损失风险。 (八)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 标的公司于 2011 年 8 月 2 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证书编号: GR201132000416,证书有效期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 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标的公司自 2011 年起按 15%税率申报缴 纳企业所得税。根据《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期间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 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1 年第 4 号)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应在资格期满 前三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在通过复审之前,在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 其当年企业所得税暂按 15%的税率预缴。标的公司于 2014 年 8 月 5 日取得换发 后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F201432000643,证书有效期三年。标的 公司子公司和成新材料于 2016 年 10 月 20 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1632000184,证书有效期三年。和成新材料自 2016 年起按 15%税率申报缴 纳企业所得税。但如果未来国家变更或取消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或标的 1-1-1-25 公司或其子公司不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将会对标的公司未来的经营 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九)与达兴股份有关专利合作的风险 标的公司与达兴股份合作开发的专利主要为基于茚环结构的一系列液晶单 体,茚环结构主要用于要求动态图像显示的高端 TFT 混合液晶材料。截至本报 告书签署日,合作双方未就此合约之履行发生任何纠纷。但是如果未来标的公 司与达兴股份在合作开发专利的使用以及有关利益分配上出现纠纷,将会对标 的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其他风险 (一)股价波动的风险 股票市场投资收益与投资风险并存。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仅受本公司盈利水 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金融政策的调控、股票 市场的投机行为、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本次交易需要有关部 门审批且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方能完成,在此期间股票市场价格可能出现波动, 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风险。 股票的价格波动是股票市场的正常现象。为此,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当具 有风险意识,以便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同时,本公司一方面将以股东利益最 大化作为公司最终目标,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和盈利水平;另一方面将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本次交易完成后,本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充分、准确地进行信息披露,以 利于投资者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二)其他不可控的风险 本公司不排除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为本次交易带来 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1-1-1-26 目录 公司声明 ....................................................................................................................................................... 1 交易对方声明与承诺 ................................................................................................................................... 2 中介机构声明 ............................................................................................................................................... 3 重大事项提示 ............................................................................................................................................... 4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 4 二、标的资产的评估和作价情况 ...................................................................................................... 5 三、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的情况 .......................................................................................................... 6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指标与股权结构的影响 ................................................................ 11 五、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11 六、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11 七、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 12 八、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符合上市条件 .................................................................................... 12 九、本次交易方案已履行和尚未履行的批准或核准程序 ............................................................ 12 十、本次重组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 14 十一、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 18 重大风险提示 ............................................................................................................................................. 20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 20 二、标的资产的经营风险 ................................................................................................................ 23 三、其他风险 .................................................................................................................................... 26 目录 ............................................................................................................................................................. 27 释义 ............................................................................................................................................................. 32 第一节 交易概述 ....................................................................................................................................... 36 一、本次交易背景 ............................................................................................................................ 36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 37 1-1-1-27 三、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 41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42 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 46 一、公司基本情况 ............................................................................................................................ 46 二、历史沿革及股本变动情况 ........................................................................................................ 47 三、上市公司最近三年控股权变动情况 ........................................................................................ 49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49 五、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 50 六、公司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 51 七、上市公司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52 八、公司近三年未受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 52 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53 一、交易对方概况 ............................................................................................................................ 53 二、和成显示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54 三、募集配套资金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82 四、其他事项说明 ............................................................................................................................ 89 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91 第五节 交易标的评估或估值情况 ......................................................................................................... 163 一、和成显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情况 .............................................................................. 163 二、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分析 .............................................................................. 187 三、董事会对本次交易评估事项的意见 ...................................................................................... 192 四、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评估事项的意见 .................................................................................. 193 五、标的公司承诺业绩的可实现性分析 ...................................................................................... 194 第六节 发行股份情况 ............................................................................................................................. 197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 197 二、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 198 三、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 .......................................................................... 203 1-1-1-28 第七节 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 209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主要内容 ............................................................ 209 二、《盈利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 ................................................................................................ 216 三、《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 221 第八节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 225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 225 二、本次交易不适用《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说明 .......................................................... 229 三、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 229 四、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及其适用意见、《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问题与解答》的规定 .............................................................. 232 五、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 233 六、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 233 七、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234 八、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 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之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 情形 .................................................................................................................................................. 237 九、中介机构关于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规定发表的明确意见 ............................... 238 第九节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239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分析 .................................................................. 239 二、交易标的公司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 246 三、和成显示最近两年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分析 ...................................................................... 263 四、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分析 ...................................................... 283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289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 294 一、重大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 294 二、前期差错更正的说明 .............................................................................................................. 294 三、和成显示财务报告 .................................................................................................................. 295 四、上市公司备考财务报告 .......................................................................................................... 298 1-1-1-29 第十一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303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 303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之间同业竞争情况 ................... 307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之间关联交易情况 ................... 307 四、拟购买资产的股东及其关联方、资产所有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对拟购买资产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 .............................................................................................................................................. 308 第十二节 风险因素 ................................................................................................................................. 309 一、本次交易的风险提示 .............................................................................................................. 309 二、标的公司的经营风险 .............................................................................................................. 311 三、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面临的风险 .......................................................................................... 315 第十三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16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不存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 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 316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负债的影响 .......................................................................................... 316 三、上市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发生资产交易情况 .................................................................. 317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影响的说明 .......................................................................... 318 五、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政策、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及股东分红回报计划 ............................... 319 六、上市公司停牌前股价无异常波动的说明 .............................................................................. 323 七、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 ...................................................... 323 八、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和证券服务机构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 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 328 九、本次交易中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 329 第十四节 独立董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对本次交易的结论性意见 ............................................. 331 一、独立董事意见 .......................................................................................................................... 331 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333 三、法律顾问意见 .......................................................................................................................... 334 第十五节 相关中介机构 ......................................................................................................................... 336 1-1-1-30 一、独立财务顾问 .......................................................................................................................... 336 二、法律顾问 .................................................................................................................................. 336 三、财务审计机构 .......................................................................................................................... 336 四、资产评估机构 .......................................................................................................................... 336 第十六节 董事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338 一、公司全体董事声明 .................................................................................................................. 338 二、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 339 三、法律顾问声明 .......................................................................................................................... 340 四、审计机构声明 .......................................................................................................................... 341 五、评估机构声明 .......................................................................................................................... 342 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 343 一、备查文件 .................................................................................................................................. 343 二、备查地点 .................................................................................................................................. 343 1-1-1-31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飞凯材料、上市公司、公 指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司 香港飞凯 指 指香港飞凯控股有限公司,系飞凯材料的控股股东 和成显示、标的公司 指 江苏和成显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张家口晶泰克显示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联合化工有限公 司、深圳市汉志投资有限公司、陈志成、江苏新材料产业 交易对方、转让方 指 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邱镇强、ZHANG HUI(张 辉) 张家口晶泰克显示科技有限公司,原名为深圳市晶泰克显 晶泰克 指 示科技有限公司 联合化工 指 江苏联合化工有限公司 汉志投资 指 深圳市汉志投资有限公司 新材料创投 指 江苏新材料产业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和成新材料 指 江苏和成新材料有限公司 和成节能 指 江苏和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莱霆 指 南京莱霆新材料有限公司 和达电子 指 江苏和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 指 江苏和成显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 上海塔赫 指 塔赫(上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芯动能基金 指 北京芯动能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飞凯材料拟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 买资产/本 次交易 /本次 指 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江苏和成显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组/本次 资产重组 /本 100%股权 次发行 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募集 飞凯材料向上海塔赫、芯动能基金、隋晓东、王莉莉等特 指 配套资金 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评估基准日 指 2016 年 6 月 30 日 1-1-1-32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与江苏和成 显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飞凯材料与交易对方于 2016 年 11 月 24 日签署的《上海 全体股东之发行股份及 指 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和成显示科技股份有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 限公司全体股东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议》、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协议》、 资产 购买协议》 指飞凯材料与交易对方于 2016 年 11 月 24 日签署的附条 《盈利补偿协议》 指 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补偿协 议》 指飞凯材料与上海塔赫、芯动能基金、隋晓东、王莉莉于 《股票认购协议》 指 2016 年 11 月 24 日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 《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 指《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江苏和成显示 指 报告》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报告》 自标的资产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 股权交割日 指 约定完成过户至飞凯材料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 报告期 指 2015 年度、2016 年度 国元证券、独立财务顾问 指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通力律师 指 通力律师事务所 天职国际会计所/审计机 指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构/天职国际 评估机构/ 沃克森/沃克 指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森评估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 《准则第 26 号》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 修订)》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重组办法》、 重组管理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6 年 9 月修订)》 办法》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化学和医药中间体生产商、贸 诚志股份 指 易商,其全资持有石家庄诚志永华显示材料有限公司(简 称“诚志永华”),该公司主营液晶材料 烟台万润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液晶材料、医药 万润股份 指 中间体生产商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液晶、医药、农药生 永太科技 指 产商 1-1-1-33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结构胶粘剂生 康达新材 指 产商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彩色聚合碳粉及打印 鼎龙股份 指 复印耗材生产商 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混晶材料生 八亿时空 指 产商 达 兴 股 份 、 Daxin 指 达兴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Materials Corporation 中电熊猫 指 南京中电熊猫液晶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华星光电 指 深圳市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京东方 指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专业术语 现在定义放宽,囊括了在某一温度范围可以是现液晶相, 液晶 指 在较低温度为正常结晶的物质。而液晶的组成物质是一种 有机化合物,也就是以碳为中心所构成的化合物 有机发光二极管(Organic Light-Emitting Diode, OLED) OLED 指 又 称 为 有 机 电 激 光 显 示 、 有 机 发 光 半 导 体 ( Organic Electroluminesence Display, OED) Liquid Crystal Display,液晶显示/液晶显示器,基本原理 LCD 指 是利用液晶的物理特性,在通电时导通,使液晶排列变得 有秩序:不通电时,排列变得混乱,阻止光线通过 液晶单体 指 配制混合液晶的组份原料 液晶中间体 指 制备液晶单体过程中形成的阶段性化合物 由液晶单体混合配置而成,用于制作液晶显示器的液晶材 混合液晶/混晶 指 料;亦称为液晶混合物 广义:液晶中间体、液晶单体、混合液晶;狭义:混合液 液晶材料 指 晶 液晶的组成物质、有机化合物,包括液晶中间体化合物和 液晶化合物 指 液晶单体化合物 TN 液晶材料 指 Twisted Nematic,扭曲向列型液晶 Super Twisted Nematic,超扭曲向列型液晶,可用于彩色 STN 液晶材料 指 显示 TFT 液晶材料 指 Thin Film Transistor,薄膜晶体管型液晶显示用液晶材料 一般液晶的工作温度在-20℃~60℃,达到-30℃~80℃工作 宽温 TN 指 温度的 TN 液晶称为宽温 TN High Twisted Nematic,高扭曲向列型液晶,对比度高,功 HTN 指 耗低,驱动电压低,动态驱动性能不够好,但视角比 TN 型的要宽 1-1-1-34 德国默克(MERCK)集团,国际著名化学及制药公司, MERCK 指 系国际三大 TFT 混晶供应商之一 日本智索(CHISSO)株式会社,国际著名化工集团,系 CHISSO 指 国际三大 TFT 混晶供应商之一 日本 DIC 株式会社,国际著名化工集团,系国际三大 TFT DIC 指 混晶供应商之一 注:本报告书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 四舍五入所致。 1-1-1-35 第一节 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背景 (一)我国液晶材料行业迎来重大历史机遇期 液晶材料是 LCD 三大主要材料之一,随着国家信息化战略的持续推进、 宽 带中国”战略的实施,我国信息产业都得到了快速发展,尤其是电子设备终端 的高端化、大屏化,使得液晶材料行业也迎来爆发式增长。为此,国家出台了 一系列扶持该行业发展的重大政策,其中,根据《2014-2016 年新型显示产业创 新发展行动计划》的要求,到 2016 年,要基本建成配套体系,初步实现上游 装备、材料的规模化生产能力,装备种类覆盖率超过 40%,材料种类覆盖率超 过 80%。从国家发展战略,国家大力鼓励显示技术的研发创新,为信息化产业 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标的公司主要业务均在上述政策涵盖的范围之内,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的方向。 (二)通过并购实现全面纵深布局信息化新材料领域,是公司 外延式发展的战略选择 公司积极推进内涵式和外延式相结合的发展战略,在大力发展原有业务的 基础上,积极拓展新的业务领域,打造出新的利润增长点,加强产品研发和技 术创新,进一步拓宽现有产品销售领域并延伸产品链,实现公司经营业绩稳定 健康增长。近年来,公司大力实施技术创新、业务创新和管理创新,适时实施 资本运作,不断优化公司的市场和业务结构,努力提升公司可持续盈利能力和 核心竞争力,在信息化材料领域取得了稳定快速的发展。根据公司发展规划, 未来公司将打造材料平台为方向,全面加速布局信息化新材料领域,充分利用 资本配置手段进行产业的延伸,实现公司在信息化新材料领域的纵深发展。 (三)和成显示是国内专业从事混合液晶显示材料的知名供应 1-1-1-36 商 和成显示是一家专业从事液晶显示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产品主 要包括 TN、STN、TFT 型混合液晶,是国内为数不多的能够提供包括 TFT 混 晶材料在内的企业之一,在混晶的研发和生产上具有明显的优势。近几年,公 司在 TFT 混晶材料生产方面发展迅速,并逐渐同国内最具竞争力的面板企业展 开合作,如京东方、中电熊猫、华星光电,销售量增长迅速,产品在中高端市 场具有较强的竞争力,目前已经是国内最主要的混晶材料生产商之一。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一)推进公司发展战略,完善公司在电子信息行业新材料领 域的产业布局,提升市场竞争力 本次交易前,飞凯材料主营业务为紫外固化光纤光缆涂覆材料业务。公司 是国内紫外固化光纤光缆涂覆材料主要供应商,产品已经出口至美国、韩国、 印度等国家。公司非常重视紫外固化材料核心技术的自主研发,已建立一套完 善的紫外固化材料新产品的研发创新机制。组建的紫外固化材料研发中心拥有 一流的试验仪器及检测设备,主要研发人员拥有扎实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研发 经验,是目前国内领先的紫外固化材料研发基地。近年来,公司大力实施技术 创新、业务创新和管理创新,不断优化公司的市场和业务结构,努力提升公司 可持续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在新材料生产方面获得了稳定快速的发展。公 司积极推进综合材料平台布局,包括光刻胶、高纯氧化铝、半导体耗材电子化 学品等业务板块,进一步丰富产品的应用领域。公司大力推进材料平台布局发 展战略,提升整体技术创新能力,强化研发综合实力,在深耕细作原有市场的 基础上,同时通过外延式投资并购和产业布局,积极拓展新材料领域,公司经 营业绩获得大幅增长。尤其在电子信息行业的新材料领域,公司积极把握我国 大力推进经济结构转型和产业优化升级的难得历史发展机遇,积极布局信息化 和“中国制造 2025”文件中重点提出的新材料产业。 和成显示作为国内混晶材料生产的领军企业之一,飞凯材料对和成显示的 1-1-1-37 并购,将迅速丰富公司在电子信息行业新材料领域的战略性布局,推动材料平 台化战略发展。 (二)提升上市公司现有业务规模和盈利水平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质地优良,盈利状况良好。和成显示 2016 年度实现营业 收入 38,488.61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938.33 万元,分别相当于 同期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 98.43%和 117.11%; 本次收购将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的整体收入规模和盈利能力,同时,有利于增 强上市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 (三)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加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的资源整合, 实现协同效应 1、上市公司、标的公司的产品 (1)上市公司产品 飞凯材料的主营业务为高科技领域适用的紫外固化材料等新材料的研究、 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 ①紫外固化光纤光缆涂覆材料 该类产品应用于光纤光缆制造,涂敷于光纤表面的有机物涂层,起到信号 保护、机械保护、鉴别区分等作用。 ②紫外固化塑胶涂料 该类产品应用于各类塑料、塑胶表面的装饰性涂层,如 3C 电子产品、汽 车内饰和零部件、高档化妆品包装盒等塑料塑胶件的表面装饰,起到装饰、提 高耐磨性、防污性等作用。 ③紫外固化光刻胶 该类产品应用于各类电子制造行业,包括印制线路板(PCB)、LED、LCD 显示等行业,在该类电子制造过程中,光刻胶通过光刻、显影、蚀刻等过程达 1-1-1-38 到印制不同电路的作用,是该类行业生产中的关键材料。 ④半导体封装用湿制程专用化学品 该类产品主要包括半导体封装测试过程所需要用到的清洗液、蚀刻液、剥 离液、显影液等产品,是半导体封装过程中必须要用到的化学品。 (2)标的公司产品 和成显示的主营业务为研发、生产和销售液晶显示材料。和成显示的主要 产品包括 TN/STN 型混合液晶、TFT 型混合液晶、液晶单体及液晶中间体,并 可按客户需求开发、生产各种液晶材料。上述产品主要应用于液晶显示面板的 生产和制造,是液晶显示面板的关键材料。 由上可见,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产品均属于电子信息新材料,但双方产品 并不重叠,不存在竞争关系。 2、上市公司收购标的公司的协同效应 飞凯材料和和成显示的产品同属于电子信息新材料,所服务的行业均属于 高科技的电子制造行业,具有相似的技术特点、客户类型、管理服务形式。飞 凯材料收购和成显示的协同效应主要有以下几点: (1)技术协同 ①飞凯材料具有较强的有机合成能力,可为和成显示的单晶合成提供技术 支持,包括分子设计、有机合成实验、中试工艺设计等方面的技术支持,从而 提高和成显示的单晶合成能力,并可提供有机合成的生产能力,扩大和成显示 的单晶自主供应能力,实现自主合成技术提高的同时,降低和成显示产品成本。 ②和成显示具有较强有机物纯化技术能力,可为飞凯材料提供该方面的技 术支持,帮助飞凯材料在树脂纯化方面提高技术水平、质量水平,从而支持飞 凯材料其他电子材料的技术能力提高,获得更优质的电子材料产品。 ③飞凯材料的涂覆材料、电子材料等属于配方材料,和成显示的混晶产品 也属于配方材料,因而双方均拥有丰富的配方技术经验,双方在配方设计、配 方实验、配方应用测试方面均可以互相借鉴,从而提高双方的配方技术能力、 1-1-1-39 配方开发效率,从而实现在配方技术上的协同效应,使得在市场上的技术竞争 中取得优势。 ④飞凯材料在上海的研发中心拥有较为齐全的材料研究开发仪器设备,拥 有较为丰富的仪器分析经验和材料测试能力,可为和成显示提供该方面的资源 与经验支持,提高其研究开发能力;另外双方均具有较强的研究开发人才队伍, 可在材料开发上进一步交流和合作,从而各自的研发优势和开发能力,达到技 术上的协同效应。 (2)客户协同 飞凯材料的光刻胶产品中有一部分品类可应用于显示面板行业,而和成显 示在 LCD 显示行业拥有众多优质的客户,这些优质客户同样会需要光刻胶产 品,通过和成显示的客户资源,有利于飞凯材料相关光刻胶产品的客户推广, 产生客户协同效应;另外,在客户服务方面,由于双方的客户大多为大型的电 子制造高科技企业,这些客户在产品质量、产品认证过程上都有着较高的要求, 飞凯材料和和成显示在服务这些客户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这既有利于 双方较容易达成一致的客户服务理念,又有利于双方相互借鉴来提高客户服务 水平。 (3)管理协同 本次交易完成后,可通过整合供应商资源、采购规模优势,提高双方的原 物料议价能力,降低采购成本;同样可以通过整合研发人才队伍、各自产能的 优化整合、财务与融资能力整合提高,来发挥管理上的各方面协同效应;双方 各自的管理能力可以在两个公司之间发生有效转移,并在此基础上衍生出新的 管理资源,从而进一步提高企业总体管理能力和管理效率。 (4)财务协同 和成显示资产质量优良,盈利能力较强且具有一定的成长性,本次收购有 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整体价值,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和盈利能力均将得到较大 的提高。 同时,收购完成后,作为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和成显示的品牌美誉度以及 1-1-1-40 企业信用度将相应提高,一方面可以进一步提高和成显示的银行借款等间接融 资能力,降低间接融资成本;另一方面,也可充分利用上市公司的融资平台, 通过发行股票或债券等直接融资方式进行融资,壮大资金实力,降低财务成本, 优化资本结构。 三、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本次交易包含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 套资金两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飞凯材料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张家口晶泰克显示科技有 限公司、江苏联合化工有限公司、深圳市汉志投资有限公司、江苏新材料产业 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陈志成、邱镇强、ZHANG HUI(张辉)等 7 名交 易对方持有的和成显示 100%股权。 飞凯材料本次将发行股份 10,713,653 股、支付现金 456,000.00 万元向张家 口晶泰克显示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联合化工有限公司、深圳市汉志投资有限公 司、江苏新材料产业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陈志成、邱镇强、ZHANG HUI (张辉)等 7 名交易对方支付交易对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持有和 对价支付方式 序 成显示 交易对方 交易对价合计 现金对价合计 股份支付 号 的股权 股份支付对价 数量(股) 比例 张家口晶 泰克显示 1 37.80% 402,192,003.09 172,368,001.33 229,824,001.77 4,049,762 科技有限 公司 江苏联合 2 化工有限 13.66% 145,334,216.50 62,286,092.79 83,048,123.72 1,463,403 公司 深圳市汉 3 志投资有 13.66% 145,334,216.50 62,286,092.79 83,048,123.72 1,463,403 限公司 1-1-1-41 4 陈志成 11.66% 124,025,480.15 53,153,777.21 70,871,702.95 1,248,840 江苏新材 料产业创 5 业投资企 10.00% 106,399,992.63 45,599,996.84 60,799,995.79 1,071,365 业(有限合 伙) 6 邱镇强 9.34% 99,372,583.60 42,588,250.11 56,784,333.48 1,000,604 ZHANG 7 HUI(张 3.88% 41,341,507.52 17,717,788.94 23,623,718.58 416,276 辉) 合计 100.00% 1,064,000,000.00 456,000,000.00 608,000,000.00 10,713,653 注:由于计算发行股份数量时取整造成的新增股份数量乘以发行价格低于对应的股份 支付对价的差额部分,各交易对方均同意免除上市公司的支付义务,交易双方对上述现金金 额、股份数量的计算均不持异议。 本次交易完成后,和成显示成为飞凯材料的全资子公司。 (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拟通过锁价发行方式分别向特定对象上海塔赫、芯动能基金、隋晓东、 王莉莉发行 1,368,821 股、2,129,277 股、760,456 股和 2,927,756 股股份,共发 行 7,186,310 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47,250.00 万元,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 对价和相关发行费用等。本次拟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本次交易作价的 100%。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 最终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 的实施。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飞凯材料经审计的 2015 年度《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16]3596 号)、 2016 年度《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17]3486 号)及合并备考报告(天职业字 [2017]3712-1 号),本次交易前后主要财务数据对比具体如下表: 单位:元 1-1-1-42 2016 年度/2016 年度实现 2016 年度/2016 年度备 项目 增幅(%) 数 考数 总资产 1,143,506,981.29 2,414,604,201.55 111.1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781,107,556.17 1,418,409,045.99 81.59 者权益 营业收入 391,040,152.46 775,926,300.01 98.43 营业利润 51,076,610.89 126,126,915.97 146.94 利润总额 73,488,243.81 159,722,255.62 117.3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67,786,825.12 141,112,454.12 108.17 者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0.65 1.23 89.23 股) 扣非后基本每股收 0.47 0.98 108.51 益(元/股)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5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5 项目 增幅(%) 年度实现数 年度备考数 总资产 995,831,279.29 2,193,655,687.61 120.2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733,786,447.25 1,301,076,697.43 77.31 者权益 营业收入 432,072,748.91 653,578,496.49 51.27 营业利润 108,980,644.79 136,824,876.43 25.55 利润总额 121,698,070.88 161,731,766.28 32.9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105,213,360.14 140,627,950.84 33.66 者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1.01 1.23 21.78 股) 扣非后基本每股收 0.90 1.03 14.44 益(元/股)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上市公司总股本为 10,400 万股,按照本次交易方案, 公司本次拟发行普通股 10,713,653 股用于购买资产,将发行 7,186,310 股进行配 套融资,预计合计发行 17,899,963 股。本次发行前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变 化如下表所示: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本次发行 股东名称 持股数 持股比 持股比 股数(股) 持股数(股) (股) 例 例 香港飞凯控股有限公司 55,949,400 53.80% - 55,949,400 45.90% 1-1-1-43 上海凯佳投资管理咨询有 3,120,000 3.00% - 3,120,000 2.56% 限公司 其他股东小计 44,930,600 43.20% - 44,930,600 36.86% 其中:张家口晶泰克显示 - - 4,049,762 4,049,762 3.32% 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联合化工有限公司 - - 1,463,403 1,463,403 1.20% 深圳市汉志投资有限公司 - - 1,463,403 1,463,403 1.20% 陈志成 - - 1,248,840 1,248,840 1.02% 江苏新材料产业创业投资 - - 1,071,365 1,071,365 0.88% 企业(有限合伙) 邱镇强 - - 1,000,604 1,000,604 0.82% ZHANG HUI(张辉) - - 416,276 416,276 0.34% 塔赫(上海)新材料科技 - - 1,368,821 1,368,821 1.12% 有限公司 北京芯动能投资基金(有 - - 2,129,277 2,129,277 1.75% 限合伙) 隋晓东 - - 760,456 760,456 0.62% 王莉莉 - - 2,927,756 2,927,756 2.40% 合计 104,000,000 100.00% 17,899,963 121,899,963 100.00% 注:本次股本结构测算基于以下:①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每股发行价格为 56.75 元/股,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每股发行价格为 65.75 元/股;②上海塔赫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 长兼总经理 JINSHAN ZHANG 所控制的企业;③王莉莉和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JINSHAN ZHANG 系夫妻关系。 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 JINSHAN ZHANG,不会导致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交易完成后,和成显示将成为飞凯材料的全资子公司,飞凯材料是和 成显示唯一股东,持有和成显示 100%股权。因此,飞凯材料在股权上对和成显 示拥有完全的控制权。 本次交易完成后,和成显示将从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公司最高决策机构, 有权决定公司的以下重大事项: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 酬事项; 1-1-1-44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行使章程规定的有 关职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系由股东制定。因此,飞凯材料作为唯一股东 有权决定和成显示的全部重大事项(包括决定选任和成显示的董事、修改和成 显示公司章程),对和成显示拥有完全的控制权。 为了保证业绩承诺期间和成显示经营稳定性,在和成显示业绩承诺期间, 飞凯材料将安排和成显示董事会由 5 人组成,其中选任和成显示核心团队成员 孙健、陈稳见和陈昭远担任和成显示的董事。孙健同时担任和成显示董事长和 总经理。和成显示核心团队成员于建安将担任和成显示财务负责人。 上述安排是重组后飞凯材料作为和成显示唯一股东从有利于和成显示经营 的角度做出的安排,同时上述主要核心人员将成为飞凯材料的间接股东(孙健、 陈稳见分别通过张家口晶泰克间接持有飞凯材料股份数为 43.33 万股、59.05 万 股,于建安通过联合化工间接持有飞凯材料股份数为 5.65 万股),因此本次重 组的董事会安排不会影响飞凯材料对和成显示的控制权。 1-1-1-45 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曾用名称:上海飞凯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anghai Phichem Material Co., Ltd. 股票代码:300398 股票简称:飞凯材料 成立日期:2002年4月26日 设立日期:2011年3月28日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JINSHAN ZHANG 董事会秘书:苏斌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潘泾路 2999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潘泾路 2999 号 注册资本:104,000,000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381411253 联系电话:021-50322662 传真号码:021-50322661 电子邮箱:investor@phichem.com.cn 邮政编码:201908 1-1-1-46 经营范围:高性能涂料研发与中试,自研技术的转让;化学品(危险品限许 可证规定范围)、电子元器件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 技术咨询、售后服务等相关的配套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危险 化学品、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质检、安检管理等要求的,需按照国家 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许可后开展经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历史沿革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飞凯材料系由上海飞凯光电材料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有限公司的全体股东作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以截至 2010 年 8 月 31 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 86,288,792.82 元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 司,其中 60,000,000 元为公司股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本次整体变更已获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市商务委关于同意上海飞凯光电材料有限 公司转制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沪商外资批[2010]2762 号)和上 海市人民政府换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 沪股份字[2002]1077 号)批准。2011 年 3 月 15 日,天职国际出具天职沪 QJ[2011]1009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公司注册资本 6,000 万元已缴足。 2011 年 3 月 28 日,公司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注册号为 310115400094077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后,各发起人所认购股份和持股比 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香港飞凯控股有限公司 4,303.80 71.73% 2 上海康奇投资有限公司 316.20 5.27% 3 北京汉和泰兴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300.00 5.00% 4 江苏凯凯电信器材有限公司 240.00 4.00% 5 如皋市博信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40.00 4.00% 6 上海凯佳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40.00 4.00% 7 北京联科斯凯物流软件有限公司 240.00 4.00% 1-1-1-47 8 北京德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60.00 1.00% 9 北京红成信拓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60.00 1.00% 合计 6,000.00 100.00% (二)公司设立后至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的股权变更 公司设立后至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未发生股权变动。 (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的股权结构 1、2014 年 10 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954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4 年 9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 2,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每股 18.15 元。 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8,000 万元。募集资金总额 363,000,000.00 元,扣除 各项发行费用 48,975,121.17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14,024,878.83 元。以上募 集资金已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4 年 9 月 29 日出具 的会验字[2014]11492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014 年 10 月 9 日,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股票代 码:300398,股票简称:飞凯材料。 此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万股) 所占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6,000.00 75.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000.00 25.00 合计 8,000.00 100.00 2、2015 年以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2015 年 4 月 8 日,根据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8,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 元人民 币(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 8,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转增 3 股,共计转增 2,400 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0,400 万股。 1-1-1-48 3、2016 年以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2017 年 2 月 20 日,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以 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0,4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派发 现金股利人民币 1 元(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资本,以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0,400 万股为基数,由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 增 25 股,共计转增 26,000 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数为 36,400 万股。上述利 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市公司最近三年控股权变动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为香港飞凯,实际控制人为 JINSHAN ZHANG,最近三年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动。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一)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飞凯材料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 1-1-1-49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香港飞凯控股有限公司持有上市公司 53.80%的股 份,是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香港飞凯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日期:2003 年 1 月 20 日 注册资本:8,100 元港币 实收资本:8,100 元港币 注册地址:香港告士打道 38 号 1101-04 室 业务性质:投资 股东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股) 股权比例(%) 1 JINSHAN ZHANG 5,922.00 73.12 2 YUAN WANG 1,920.00 23.70 3 RU ZHANG 144.00 1.78 4 XIAOGANG CAO 57.00 0.70 5 LING XU 57.00 0.70 总股本 8,100.00 100.00 2、实际控制人 JINSHAN ZHANG 先生持有香港飞凯 73.12%的股权,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人。 JINSHAN ZHANG 先生,1963 年出生,美国公民,护照号码:50622****。 1983 年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化学系,1987 年毕业于中国科学院上海光学精密机 械研究所,取得理学硕士学位,1993 年毕业于美国密执安大学,取得化学博士 学位,2002 年创立飞凯有限。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香港飞凯控股有限公 司董事、飞凯美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飞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飞凯香 港有限公司董事。 五、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高科技领域适用紫外固化材料等新材料的研究、生产 和销售的高科技企业,公司是国内紫外固化光纤光缆涂覆材料主要供应商,产 1-1-1-50 品已经出口至美国、韩国、印度等国家。同时,公司 2015 年 2 月收购惠州嘉裕 新材料有限公司,建立辐射珠三角地区的生产基地,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 争力和盈利能力。 公司主营业务为高科技领域适用的紫外固化材料及其他新材料的研究、生 产和销售,主营产品为紫外固化光纤光缆涂覆材料。 近两年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产品类别 营业收入 毛利率 营业收入 毛利率 紫外固化光纤涂覆材料 31,506.01 42.86% 36,324.55 47.85% 其他 7,598.01 52.10% 6,882.72 52.92% 合计 39,104.02 44.65% 43,207.27 48.66% 六、公司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飞凯材料经审计的 2015 年度《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16]3596 号) 和 2016 年度《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17]3486 号),飞凯材料近两年主要财 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一)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114,350.70 99,583.13 负债合计 36,233.85 26,204.48 归属母公司的股东权益 78,110.76 73,378.64 (二)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1-1-1-51 营业收入 39104.02, 43,207.27 利润总额 7,348.82 12,169.81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778.68 10,521.34 (三)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7.51 7.06 (元/股) 资产负债率(%) 31.69 26.31 每股收益(元) 0.65 1.0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99 15.33 注:上述数据均为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数据,以下分析如无特殊说明,均是以合并财务 报表数据为基础进行分析。 七、上市公司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 八、公司近三年未受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市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最近三年,上市公司未受到 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1-1-1-52 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相关协议,飞凯材料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张家口晶泰克显示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联合化工有限公司、 深圳市汉志投资有限公司、陈志成、江苏新材料产业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邱镇强、ZHANG HUI(张辉)等 7 名交易对方持有的江苏和成显示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100%股权;同时,飞凯材料拟向包括上海塔赫、芯动能基金、隋晓东、 王莉莉等 4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预计为 47,250.00 万元。募集 配套资金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和相关发行费用等。 一、交易对方概况 本次交易对方为和成显示的股东,分别为张家口晶泰克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联合化工有限公司、深圳市汉志投资有限公司、陈志成、江苏新材料产业 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邱镇强和 ZHANG HUI(张辉)。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上述股东持有和成显示的股权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张家口晶泰克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1,638.0000 37.80 2 江苏联合化工有限公司 591.9000 13.66 3 深圳市汉志投资有限公司 591.9000 13.66 4 陈志成 505.1163 11.66 江苏新材料产业创业投资企业 5 433.3333 10.00 (有限合伙) 6 邱镇强 404.7129 9.34 7 ZHANG HUI(张辉) 168.3708 3.88 合计 4,333.3333 100.00 上述交易对方中,陈志成、邱镇强、ZHANG HUI(张辉)系境外自然人, 陈志成、邱镇强、ZHANG HUI(张辉)三名境外自然人通过本次交易将分别取 得飞凯材料 1.02%、0.82%和 0.34%的股份。根据向中国商务部咨询的意见,本 1-1-1-53 次交易不适用《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不需要履行中国 商务部关于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的审批程序。 二、和成显示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张家口晶泰克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张家口晶泰克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05 年 12 月 23 日 河北省张家口市高新区钻石南路 17 号丰泰风光苑小区 4 号写字楼 公司住所 805 法定代表人 陈卫军 注册资本 55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7017839113609 显示材料及器件的技术开发和销售,其他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 (以上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兴办实业(具体 经营范围 项目另行申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1)2005 年 12 月,晶泰克设立 晶泰克由陈卫军、王辉、寇凌峰、孙慧 4 名自然人共同出资创立,设立时 的注册资本为 450 万元,全部以现金方式出资。法定代表人为陈卫军。 2005 年 12 月 23 日,晶泰克取得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营业 执照》(注册号:4403012199259)。 晶泰克成立时,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陈卫军 292.50 65.00 2 王辉 60.00 13.33 1-1-1-54 3 寇凌峰 60.00 13.33 4 孙慧 37.50 8.33 合计 450.00 100.00 (2)2009 年 1 月,晶泰克股权转让和代持 2009 年 1 月 12 日,晶泰克股东会作出调整股权结构决议。2009 年 1 月 14 日,陈卫军、王辉、寇凌峰、孙慧与谭玉东、游石枝、赵正秀、靳灿辉、孙仲 猛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陈卫军、王辉、寇凌峰、孙慧以出资额为对价 转让其持有晶泰克部分股权予谭玉东、游石枝、赵正秀、靳灿辉、孙仲猛。深 圳市公证处对此次《股权转让协议》进行了公证,并出具“(2009)深证字第 5094 号”《公证书》。本次股权转让情况如下表所示: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股比例(%) 对应出资额(万元) 转股总价(万元) 游石枝 22.54 101.43 101.43 赵正秀 13.69 61.61 61.61 陈卫军 靳灿辉 11.13 50.09 50.09 孙仲猛 4.91 22.08 22.08 孙仲猛 2.55 11.48 11.48 王辉 谭玉东 1.93 8.69 8.69 寇凌峰 谭玉东 13.33 60.00 60.00 孙慧 谭玉东 8.33 37.50 37.50 2009 年 5 月 18 日,晶泰克领取了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 “440301104017755”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股权转让后,晶泰克的出 资结构变更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谭玉东 106.19 24.00 2 游石枝 101.43 22.54 3 赵正秀 61.61 13.69 4 陈卫军 57.29 12.73 5 靳灿辉 50.09 11.13 6 王辉 39.83 8.85 7 孙仲猛 33.56 7.46 1-1-1-55 合计 450.00 100.00 经核查,赵正秀与陈稳见存在股权代持协议,孙仲猛与徐有军存在股权代 持协议,谭玉东与张宏伟、许卫东、孙健存在股权代持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代持方 被代持方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赵正秀 陈稳见 61.61 13.69 张宏伟 43.10 9.58 谭玉东 许卫东 13.01 2.89 孙健 13.01 2.89 孙仲猛 徐有军 6.48 1.44 (3)2011 年 2 月 25 日,股权代持还原 为规范股本结构并解除上述代持行为,2011 年 2 月 25 日,谭玉东、孙仲 猛、赵正秀将其持有的出资额分别以对价 1 元转让给实际出资人张宏伟、孙健、 许卫东、徐有军、陈稳见。深圳市公证处对此次《股权转让协议》进行了公证, 并出具“(2011)深证字第 33441 号”《公证书》。具体规范情况如下表所示: 转持方 受让方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赵正秀 陈稳见 61.61 13.69 张宏伟 43.10 9.58 谭玉东 许卫东 13.01 2.89 孙健 13.01 2.89 孙仲猛 徐有军 6.48 1.44 2011 年 9 月 30 日,晶泰克领取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本次股权代持还原后,晶泰克的出资结构变更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游石枝 101.43 22.54 2 陈稳见 61.61 13.69 3 陈卫军 57.29 12.73 4 靳灿辉 50.09 11.13 5 张宏伟 43.10 9.58 6 王辉 39.83 8.85 7 谭玉东 37.08 8.24 1-1-1-56 8 孙仲猛 27.07 6.02 9 孙健 13.01 2.89 10 许卫东 13.01 2.89 11 徐有军 6.48 1.44 合计 450.00 100.00 晶泰克所有股东均出具承诺:晶泰克全体股东为其各自持有的晶泰克股权 的最终和真实所有人,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晶泰克的股权不存在权属争议; 不存在将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部分或全部股权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协议安排 的方式进行转让或者准备转让的情形;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等情形;不 存在股权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行使受到限制的情形,而导致其所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晶泰克股权受到权利限制的情形。 (4)2015 年 6 月,晶泰克住所变更 2015 年 6 月 12 日,晶泰克住所由“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 13 号 清华紫光科技园 7 层 C703”变更为“深圳市龙华新区大浪办事处高峰社区陶吓 锦华大厦 1805”。 (5)2015 年 9 月,晶泰克注册资本变更 2015 年 8 月 8 日,晶泰克召开股东会,经股东会决议,同意注册资本由 450 万元人民币增加至 550 万元人民币,同意增资时每股认购价格按照 2014 年 12 月 31 日每股净资产 1.35 元计算,增资价格与新增认购资本之间的差额计入晶 泰克资本公积金。 序号 股东名称 增资前出资额(万元) 新增加认购资本(万元) 1 游石枝 101.43 21.770 2 陈稳见 61.61 18.580 3 陈卫军 57.29 0.460 4 靳灿辉 50.09 0.455 5 张宏伟 43.10 0.350 6 王辉 39.83 0.320 7 谭玉东 37.08 8.240 8 孙仲猛 27.07 3.015 1-1-1-57 9 孙健 13.01 45.840 10 许卫东 13.01 0.135 11 徐有军 6.48 0.835 合计 450.00 100.000 2015 年 9 月 6 日,晶泰克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变更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游石枝 123.200 22.40 2 陈稳见 80.190 14.58 3 孙健 58.850 10.70 4 陈卫军 57.750 10.50 5 靳灿辉 50.545 9.19 6 谭玉东 45.320 8.24 7 张宏伟 43.450 7.90 8 王辉 40.150 7.30 9 孙仲猛 30.085 5.47 10 许卫东 13.145 2.39 11 徐有军 7.315 1.33 合计 550.00 100.00 (6)2016 年 11 月,晶泰克迁址及更名 2016 年 11 月 3 日,晶泰克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迁移登记手续, 迁至河北省张家口高新区钻石南路 17 号丰泰风光苑小区 4 号写字楼 805。 2016 年 11 月 17 日,张家口经济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其由“深圳市 晶泰克显示科技有限公司”更名为“张家口晶泰克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3、产权控制关系及对外投资公司情况 (1)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的产权控制关系 1-1-1-58 (2)晶泰克对外投资公司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晶泰克的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 占被投资公司 序号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万元) 股权比例 从事与显示材料有关的电子化学品 1 和成显示 4,333.3333 37.80% (液晶材料)的研制开发生产,销 售本公司产品。 4、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晶泰克的主营业务为显示材料及器件的技术开发和 销售,其他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以上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 目);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其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5,733,430.43 总负债 1,967,340.46 所有者权益 13,766,089.97 项目 2016 年度 营业收入 0.00 利润总额 -3,979.51 净利润 -3,979.51 (二)江苏联合化工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1-1-59 公司名称 江苏联合化工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00 年 9 月 18 日 公司住所 扬中长江大桥东侧 法定代表人 朱康洋 出资额 51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1827222494496 医药中间体、农药中间体、染料中间体、硅酸钾、白碳黑、二氧 化硅、染料、硅化物及有机中间体制造;无机盐、有机中间体研 经营范围 究、化学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1)2000 年 9 月,联合化工设立 联合化工系由朱康洋、朱根生、徐红美等 39 名自然人共同投资设立,设立 时出资额为 510 万元,其中实物资产 502.50 万元,货币资金 7.50 万元。 2000 年 9 月 18 日,联合化工取得镇江市扬中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 业执照》。 联合化工成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朱康洋 226.8671 44.48 2 艾青华 17.2172 3.37 3 秦国和 15.9159 3.12 4 朱根生 15.9159 3.12 5 黄翠莲 15.9159 3.12 6 徐红美 14.5646 2.86 7 季成平 11.9119 2.34 8 张乾坤 10.7105 2.10 9 刘仕通 10.6106 2.08 10 张云英 10.0600 1.97 11 高永龙 9.5596 1.87 1-1-1-60 12 马春根 8.5085 1.67 13 张福祥 7.9580 1.56 14 孙传兵 7.9580 1.56 15 施荣萍 7.9580 1.56 16 何正明 7.9580 1.56 17 张大明 7.4074 1.45 18 孙成寿 7.4074 1.45 19 朱秀琴 6.9069 1.35 20 施大清 6.6066 1.30 21 高宏福 5.8559 1.15 22 周广龙 5.6556 1.11 23 徐海付 5.6556 1.11 24 杨恒佳 5.6556 1.11 25 马锁根 5.3053 1.04 26 张乾海 5.3053 1.04 27 王琴娣 5.3053 1.04 28 朱康中 4.7548 0.93 29 郭荣年 4.7548 0.93 30 秦明娣 4.7548 0.93 31 季红军 3.9540 0.78 32 陆乔乔 3.9540 0.78 33 夏昌全 3.9540 0.78 34 陆文生 3.9540 0.78 35 李晓武 2.6526 0.52 36 张大华 2.6526 0.52 37 朱祥顺 2.6526 0.52 38 王阿根 2.6526 0.52 39 周建良 2.6526 0.52 合计 510.0000 100.00 (2)2010 年 4 月,联合化工经营期限、股东变更 2010 年 4 月 13 日,联合化工召开股东会,经股东会决议,相关股东进行 股权转让,并于 2010 年 4 月 16 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具体情 1-1-1-61 况如下: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总价(万元) 转让比例(%) 艾青华 40.1827 3.38 张乾坤 24.7278 2.10 张云英 8.4094 1.97 高永龙 22.2550 1.87 秦国和 20.1717 1.62 何正明 18.5459 1.56 施荣萍 18.5459 1.56 孙成寿 17.3095 1.45 张大明 17.3095 1.45 朱秀琴 16.0730 1.35 施大清 15.4549 1.30 高宏福 13.6003 1.15 马锁根 12.3639 1.04 王琴娣 12.3639 1.04 张乾海 朱康洋 12.3639 1.04 朱康中 11.1275 0.93 秦明娣 0.0000 0.93 季成平 10.8988 0.84 季红军 9.2729 0.78 夏昌全 3.3195 0.78 马春根 9.2165 0.78 刘仕通 7.8078 0.58 李晓武 6.1820 0.52 王阿根 6.1820 0.52 周建良 0.1820 0.52 张大华 0.1820 0.52 张福祥 6.8510 0.50 徐海付 5.6401 0.42 朱祥顺 0.9569 0.08 黄翠莲 37.0917 3.12 于建安 陆文生 9.2729 0.78 1-1-1-62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总价(万元) 转让比例(%) 陆乔乔 1.2432 0.10 周广龙 14.9320 1.11 郭荣莲 徐红美 11.1275 0.93 陆乔乔 1.2312 0.10 马春根 10.5657 0.89 马本富 徐海付 8.1995 0.61 朱祥顺 张福祥 5.2251 0.44 朱根生 3.8135 0.32 陆乔乔 孙传兵 2.9850 0.25 孙传兵 4.6109 0.31 杨恒佳 徐海付 1.0920 0.08 2010 年 4 月 23 日,联合化工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联合化工的经营期限由 原来的十年变更为长期。 2010 年 4 月 29 日,联合化工在镇江市扬中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工商变 更登记手续。变更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朱康洋 385.05 75.50 2 朱根生 25.50 5.00 3 徐红美 25.50 5.00 4 于建安 20.40 4.00 5 秦国和 7.65 1.50 6 刘仕通 7.65 1.50 7 季成平 7.65 1.50 8 孙传兵 7.65 1.50 9 张福祥 7.65 1.50 10 杨恒佳 7.65 1.50 11 马本富 7.65 1.50 合计 510.00 100.00 (3)2010 年 6 月,联合化工经营范围变更、章程变更 2010 年 6 月 22 日,联合化工通过《章程修正案》,将经营范围由“许可 1-1-1-63 经营项目:医药中间体、农药中间体、染料中间体、硅酸钾、白碳黑、二氧化 硅、染料、硅化物及有机中间体制造;一般经营项目:无机盐、有机中间体研 究、化学技术服务。”修改为“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医药中间 体、农药中间体、染料中间体、硅酸钾、白碳黑、二氧化硅、染料、硅化物及 有机中间体制造、无机盐、有机中间体研究、化学技术服务。” 2010 年 6 月 25 日,联合化工在镇江市扬中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工商变 更登记手续。 (4)2015 年 7 月,联合化工股东变更 2015 年 6 月 30 日,联合化工召开股东会,经股东会决议,股东朱康洋将 其持有“江苏联合化工有限公司”股权 280.5 万元(占联合化工注册资本的 55%) 以人民币 280.5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新股东“江苏康祥投资有限公司”;股东朱 康洋将其持有“江苏联合化工有限公司”股权 7.65 万元(占联合化工注册资本 的 1.5%)以人民币 7.65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新股东冯振华;股东朱康洋将其持有 “江苏联合化工有限公司”股权 7.65 万元(占联合化工注册资本的 1.5%)以人 民币 7.65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新股东刘平;股东朱康洋将其持有“江苏联合化工 有限公司”股权 2.55 万元(占联合化工注册资本的 0.5%)以人民币 2.55 万元 的价格转让给新股东郭大志。上述转让方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签署了《股权转 让协议》。 2015 年 7 月 3 日,联合化工在扬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手续。变更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江苏康祥投资有限公司 280.50 55.00 2 朱康洋 86.70 17.00 3 朱根生 25.50 5.00 4 徐红美 25.50 5.00 5 于建安 20.40 4.00 6 秦国和 7.65 1.50 7 刘仕通 7.65 1.50 8 季成平 7.65 1.50 1-1-1-64 9 孙传兵 7.65 1.50 10 张福祥 7.65 1.50 11 杨恒佳 7.65 1.50 12 马本富 7.65 1.50 13 冯振华 7.65 1.50 14 刘平 7.65 1.50 15 郭大志 2.55 0.50 合计 510.00 100.00 (5)2015 年 9 月,联合化工股东变更 2015 年 7 月 3 日,联合化工召开股东会,经股东会决议,下述股权转让方 于 2015 年 7 月 3 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总价(元) 转让比例(%) 朱根生 144,151.50 2.82 徐红美 144,151.50 2.82 于建安 115,413.00 2.26 秦国和 43,222.50 0.85 刘仕通 43,222.50 0.85 季成平 43,222.50 0.85 孙传兵 朱康洋 43,222.50 0.85 张福祥 43,222.50 0.85 杨恒佳 43,222.50 0.85 马本富 43,222.50 0.85 冯振华 43,222.50 0.85 刘平 43,222.50 0.85 郭大志 14,484.00 0.28 2015 年 9 月 24 日,联合化工在扬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 记手续。变更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江苏康祥投资有限公司2 280.50000 55.00 2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江苏康祥投资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江苏康祥实业集团有限公 司”。 1-1-1-65 2 朱康洋 167.42025 32.83 3 朱根生 11.08485 2.18 4 徐红美 11.08485 2.18 5 于建安 8.85870 1.74 6 秦国和 3.32775 0.65 7 刘仕通 3.32775 0.65 8 季成平 3.32775 0.65 9 孙传兵 3.32775 0.65 10 张福祥 3.32775 0.65 11 杨恒佳 3.32775 0.65 12 马本富 3.32775 0.65 13 冯振华 3.32775 0.65 14 刘平 3.32775 0.65 15 郭大志 1.10160 0.22 合计 510.00000 100.00 (6)2016 年 2 月,联合化工换领营业执照 2016 年 2 月 25 日,联合化工向扬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并换发了新的 营业执照。 3、产权控制关系及对外投资公司情况 (1)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的产权控制关系 (2)联合化工对外投资公司情况 1-1-1-66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联合化工持有和成显示 13.66%的股权。 除此之外,联合化工持有其他公司股权或控制其他公司的情况如下: 占被投资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公司股权 主营业务 比例(%) 电子产品研发;铜蚀刻液制造;自营和代理 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 江苏和达电子 1 1,000 万元 45.00 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科技有限公司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联合化工的主营业务为医药中间体、农药中间体、 染料中间体、硅酸钾、白碳黑、二氧化硅、染料、硅化物及有机中间体制造; 无机盐、有机中间体研究、化学技术服务。联合化工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未经 审计)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31,304,125.86 总负债 5,787,097.05 所有者权益 25,517.028.86 项目 2016 年度 营业收入 12,070,681.82 利润总额 3,394,606.91 净利润 2,886,297.68 (三)深圳市汉志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深圳市汉志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07 年 2 月 2 日 公司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与福中路交界东南荣超经贸中心 2108A 1-1-1-67 法定代表人 黄志毅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工商注册号 440301102765122 经营范围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2、历史沿革 (1)2007 年 2 月,汉志投资设立 汉志投资由黄志坚、黄志远、黄志毅 3 名自然人共同出资创立,设立时的 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实缴 300 万元,全部以现金方式出资。法定代表人为 黄志毅。 2007 年 2 月 2 日,汉志投资取得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注册号:440301102765122)。 汉志投资成立时,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黄志毅 520.00 156.00 52.00 2 黄志坚 240.00 72.00 24.00 3 黄志远 240.00 72.00 24.00 合计 1,000.00 300.00 100.00 (2)2007 年 8 月,汉志投资完成第二期出资 2007 年 8 月 1 日,汉志投资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于 2007 年 8 月 15 日前完成第二期出资 500 万元。2007 年 8 月 8 日,深圳华融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华融验字[2006]28 号),对第二期出资进行了验资。 汉志投资于 2007 年 8 月 9 日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黄志毅 520.00 446.00 52.00 2 黄志坚 240.00 192.00 24.00 3 黄志远 240.00 162.00 24.00 1-1-1-68 合计 1,000.00 800.00 100.00 (3)2007 年 8 月,汉志投资完成第三期出资,缴足注册资本金 2007 年 8 月 25 日,汉志投资召开股东会,同意第三期出资 200 万元。2007 年 8 月 29 日,深圳华融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华融验字[2007]30 号),对第三期出资进行了验资。 汉志投资于 2007 年 8 月 31 日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黄志毅 520.00 520.00 52.00 2 黄志坚 240.00 240.00 24.00 3 黄志远 240.00 240.00 24.00 合计 1,000.00 1,000.00 100.00 (4)2008 年 2 月,汉志投资变更住所 2008 年 2 月 1 日,汉志投资召开股东会,股东一致同意将汉志投资住所由 “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西桃园路南西海明珠花园 E 座 1509”变更为“深圳市 南山区侨城北路高发东方科技园 1#厂房(2-C 华科)-4 房”。汉志投资于 2008 年 2 月 18 日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5)2008 年 10 月,汉志投资股权变更 2008 年 9 月 30 日,汉志投资召开股东会,经股东会讨论研究并决定,一 致同意股东黄志远将其持有的公司 24%的股权以人民币 24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 黄志毅、黄志坚和黄志斌。其中 12.47%的股权以人民币 124.7 万元转让给黄志 毅、6.26%的股权以人民币 62.6 万元转让给黄志坚、5.27%的股权以人民币 52.7 万元转让给黄志斌。并于 2008 年 10 月 17 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汉志投资于 2008 年 10 月 23 日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 记。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黄志毅 644.70 64.47 1-1-1-69 2 黄志坚 302.60 30.26 3 黄志斌 52.70 5.27 合计 1,000.00 100.00 (6)2009 年 3 月,汉志投资变更证照有效期限 2009 年 2 月 16 日,汉志投资召开股东会,一致同意延长营业执照有效期 限。2009 年 3 月 6 日,汉志投资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证照有效期由“二〇〇九年二月十八日”变更为“二〇一七年二月二日”。 (7)2010 年 3 月,汉志投资变更住所、经营范围 2010 年 3 月 22 日,汉志投资召开股东会,决议变更公司的经营地址、范 围,经营地址由“深圳市南山区侨城北路高发东方科技园 1#厂房(2-C 华科) -4 房”变更为“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与福中路交界东南,荣超经贸中心 2018A”, 经营范围由“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 变更为“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2010 年 3 月 29 日,汉志投资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 记。 (8)2013 年 9 月,汉志投资换领新的营业执照 2013 年 9 月 18 日,汉志投资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并换发了新的 营业执照。 (9)2014 年 5 月,汉志投资股权变更 2014 年 4 月 26 日,汉志投资召开股东会,经公司股东会讨论研究并决定, 一致同意股东黄志斌将其持有的公司 3.59%的股权以人民币 35.9 万元的价格转 让给黄志毅,1.68%的股权以人民币 16.8 万元转让给黄志坚。并于 2014 年 4 月 28 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 汉志投资于 2014 年 5 月 23 日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 记。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1-1-70 1 黄志毅 680.60 68.06 2 黄志坚 319.40 31.94 合计 1,000.00 100.00 (10)2014 年 11 月,汉志投资增加注册资本 2014 年 10 月 23 日,汉志投资召开股东会,经股东会讨论研究并决定,一 致同意汉志投资增加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其中,黄志毅增资 680.60 万元,黄 志坚增资 319.40 万元,汉志投资注册资本增加至 2,000 万元。并于 2014 年 10 月 23 日对公司章程做了相应修订。 汉志投资于 2014 年 11 月 11 日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 记。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黄志毅 1,361.20 68.06 2 黄志坚 638.80 31.94 合计 2,000.00 100.00 (11)2017 年 2 月,汉志投资换领新的营业执照 2017 年 2 月,汉志投资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为 9144030079796325XH 的营业执照,目前仍在办理中。 3、产权控制关系及对外投资公司情况 (1)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的产权控制关系 (2)汉志投资对外投资公司情况 1-1-1-71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汉志投资持有和成显示 13.66%的股权。除此之外, 汉志投资持有其他公司股权或控制其他公司的情况如下: 占被投资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公司股权 主营业务 比例(%) 深圳明元创新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股权 1 投资中心(有 10,000 万元 99.00 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不得从事信托、 限合伙) 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不得从事信托、金融 深圳小明投资 资产、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受托管理股 2 管理中心(有 500 万元 40.00 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 限合伙) 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 事公开募集资金管理业务)。 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网络技术 北京安科信达 服务;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 3 能源科技有限 1,000 万元 74.20 仪器仪表、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五金 公司 产品、通讯设备、服装;网络技术培训;货 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赣州市聚洲电 印刷线路板研发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4 子科技有限公 200 万元 52.25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司 精密模具、导光板背光源及其他电子产品的 技术开发和产销,光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 信息咨询(以上不含限制项目及专营、专控、 深圳市华彩视 专卖商品);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 5 佳科技有限公 800 万元 84.00 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货物进出口、技 司 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 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经取得许可后 方可经营)。 生产经营液晶显示器模块及相关的材料、组 建。货物、技术进出口(不含分销商品及国 深圳秋田微电 家专营、专控商品)。从事汽车电子装置制 6 741.766 万美元 60.12 子有限公司 造、新型平板显示器件(LCD 液晶显示器) 及相关材料、组件的生产加工,销售自产产 品。 4、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汉志投资的主营业务为投资兴办实业。其最近一年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元 1-1-1-72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84,663,669.08 总负债 50,655,385.77 所有者权益 34,008,283.31 项目 2016 年度 营业收入 0.00 利润总额 7,759,930.58 净利润 6,360,097.26 (四)江苏新材料产业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江苏新材料产业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 2013 年 11 月 13 日 主要经营场所 江苏常州武进经济开发区腾龙路 2 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 常州金茂经信创业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段小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00083186217M 新材料产业创业投资服务、创业投资咨询;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 经营范围 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2、历史沿革 (1)2013 年 11 月,新材料创投成立 江苏新材料产业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由常州金茂经信创业投资管理 企业(有限合伙)、江苏省中小企业发展中心、常州产权交易所、江苏慧德科 技发展有限公司、江苏新扬子造船有限公司、汪海集团有限公司、南京九龙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苏武进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梅泽锋、束丹青、刘建伟共同 出资设立,设立时认缴出资额为 50,000.00 万元,约定认缴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 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同意委托常州金茂经信创业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委派代表段小光为新材料创投执行事务合伙人。 1-1-1-73 2013 年 11 月 13 日,新材料创投取得了江苏省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 的营业执照(注册号:320400000048202)。 新材料创投成立时,各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及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比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性质 (万元) (%) 常州金茂经信创业投资管理企业 1 普通合伙人 6,000.00 12.00 (有限合伙) 2 江苏新扬子造船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5,000.00 30.00 3 江苏慧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6,000.00 12.00 4 江苏省中小企业发展中心 有限合伙人 5,000.00 10.00 5 常州产权交易所 有限合伙人 4,000.00 8.00 6 南京九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4,000.00 8.00 7 汪海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000.00 6.00 8 梅泽锋 有限合伙人 3,000.00 6.00 9 江苏武进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500.00 3.00 10 刘建伟 有限合伙人 1,500.00 3.00 11 束丹青 有限合伙人 1,000.00 2.00 合计 50,000.00 100.00 (2)2014 年 2 月,新材料创投变更认缴出资额、完成部分实缴 2014 年 1 月 8 日,新材料创投全体合伙人作出合伙人决议,同意本合伙企 业的认缴出资额由 50,000 万元减少至 45,000 万元,减少认缴出资额 5,000 万元, 具体情况为常州金茂经信创业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原认缴出资额 6,000 万元减少至 1,000 万元;同意本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额由 0 万元增加至 8,750 万 元,其中江苏新扬子造船厂有限公司由 0 万元增加至 7,500 万元、江苏武进建 工集团有限公司由 0 万元增加至 750 万元、束丹青由 0 万元增加至 500 万元。 2014 年 2 月 25 日,新材料创投办理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发 了新的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后,新材料创投的各合伙人出资额和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性质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 认缴出 1-1-1-74 (万元) 额(万元) 资比例 (%) 常州金茂经信创业投资管理 1 普通合伙人 1,000.00 0.00 2.22 企业(有限合伙) 2 江苏新扬子造船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5,000.00 7,500.00 33.33 3 江苏慧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6,000.00 0.00 13.33 4 江苏省中小企业发展中心 有限合伙人 5,000.00 0.00 11.11 5 常州产权交易所 有限合伙人 4,000.00 0.00 8.89 6 南京九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4,000.00 0.00 8.89 7 汪海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000.00 0.00 6.67 8 梅泽锋 有限合伙人 3,000.00 0.00 6.67 9 江苏武进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500.00 750.00 3.33 10 刘建伟 有限合伙人 1,500.00 0.00 3.33 11 束丹青 有限合伙人 1,000.00 500.00 2.22 合计 45,000.00 8,750.00 100.00 (3)2014 年 4 月,新材料创投进行私募基金备案 2014 年 4 月 9 日,新材料创投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登记, 基金类型为创业投资基金,基金编号为 SD1560。 新材料创投的基金管理人常州金茂经信创业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已 于 2014 年 4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登记编号 P1000760)。 (4)2015 年 1 月,新材料创投变更认缴出资额、完成部分实缴 2014 年 10 月 18 日,新材料创投全体合伙人作出合伙人决议,同意本合伙 企业的认缴出资额由 45,000 万元增加至 50,000 万元,增加认缴出资额 5,000 万 元,具体情况为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原认缴出资额 0 万元增加至 5,000 万 元;同意本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额由 8,750 万元增加至 27,500 万元,其中江苏 慧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由 0 万元增加至 3,000 万元、江苏省中小企业发展中心 由 0 万元增加至 5,000 万元、常州产权交易所由 0 万元增加至 2,000 万元、南京 九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由 0 万元增加至 2,000 万元、梅泽锋由 0 万元增加至 1,500 万元、汪海集团有限公司由 0 万元增加至 1,500 万元、刘建伟由 0 万元增加至 1-1-1-75 750 万元、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由 0 万元增加至 2,500 万元、常州金茂经信 创业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由 0 万元增加至 500 万元。 2015 年 1 月 8 日,新材料创投办理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发了 新的营业执照。 认缴出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 序号 合伙人姓名 性质 资比例 (万元) 额(万元) (%) 常州金茂经信创业投资管理 1 普通合伙人 1,000.00 500.00 2.00 企业(有限合伙) 2 江苏新扬子造船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5,000.00 7,500.00 30.00 3 江苏慧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6,000.00 3,000.00 12.00 4 江苏省中小企业发展中心 有限合伙人 5,000.00 5,000.00 10.00 5 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00 2,500.00 10.00 6 常州产权交易所 有限合伙人 4,000.00 2,000.00 8.00 7 南京九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4,000.00 2,000.00 8.00 8 汪海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000.00 1,500.00 6.00 9 梅泽锋 有限合伙人 3,000.00 1,500.00 6.00 10 江苏武进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500.00 750.00 3.00 11 刘建伟 有限合伙人 1,500.00 750.00 3.00 12 束丹青 有限合伙人 1,000.00 500.00 2.00 合计 50,000.00 27,500.00 100.00 (5)2016 年 10 月,新材料创投变更认缴出资额、缴足出资额 2016 年 5 月 18 日,新材料创投全体合伙人作出变更决议,同意有限合伙 人南京九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认缴出资额 4,000 万元中的 2,000 万元,占本合 伙企业认缴出资额的 4%,全部转让给江苏新扬子造船有限公司;同意有限合伙 人汪海集团有限公司将认缴出资额 3,000 万元中的 1,500 万元,占本合伙企业认 缴出资额的 3%,全部转让给江苏新扬子造船有限公司;同意有限合伙人江苏武 进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将认缴出资额 1,500 万元中的 500 万元,占本合伙企业认 缴出资额的 1%,全部转让给江苏新扬子造船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江苏新扬子 造船有限公司原认缴出资额 15,000 万元,接受转让后,现认缴出资额 19,000 万 1-1-1-76 元;有限合伙人南京九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原认缴出资额 4,000 万元,转让后 减少至 2,000 万元;有限合伙人汪海集团有限公司原认缴出资额 3,000 万元,转 让后减少至 1,500 万元;有限合伙人江苏武进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原认缴出资额 1,500 万元,转让后减少至 1,000 万元。本合伙企业实缴出资额由 27,500 万元增 加至 50,000 万元。 2016 年 10 月 11 日,新材料创投在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相关的工 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发了新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 合伙人姓名 性质 号 (万元) (万元) 比例(%) 常州金茂经信创业投资管理 1 普通合伙人 1,000.00 1,000.00 2.00 企业(有限合伙) 2 江苏新扬子造船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9,000.00 19,000.00 38.00 3 江苏慧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6,000.00 6,000.00 12.00 4 江苏省中小企业发展中心 有限合伙人 5,000.00 5,000.00 10.00 5 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00 5,000.00 10.00 6 常州产权交易所 有限合伙人 4,000.00 4,000.00 8.00 7 梅泽锋 有限合伙人 3,000.00 3,000.00 6.00 8 南京九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00.00 2,000.00 4.00 9 汪海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500.00 1,500.00 3.00 10 刘建伟 有限合伙人 1,500.00 1,500.00 3.00 11 江苏武进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0 1,000.00 2.00 12 束丹青 有限合伙人 1,000.00 1,000.00 2.00 合计 50,000.00 50,000.00 100.00 3、产权控制关系及对外投资公司情况 (1)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的产权控制关系 1-1-1-77 (2)新材料创投对外投资公司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除持有和成显示 10.00%的股权外,新材料创投其他 持股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占被投资 注册资本(万 序号 公司名称 公司股权 主营业务 元) 比例(%) 江苏固立得精 紫外光固化成型机、工业机器人、计算 1 密光电有限公 4,108.3019 7.02 机软件、电子元器件、节能环保设备的 司 技术开发、制造等 常州二维碳素 应用于触摸屏、太阳能电池、柔性电子、 2 科技股份有限 4,898.7004 6.1667 OLED 领域透明电极的石墨烯薄膜材料 公司 的研发、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等 无锡东恒新能 电池碳、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 3 源科技有限公 4,180.00 14.3706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 司 业务 电子商务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江苏四海商舟 服务及技术转让;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4 电子商务有限 1,095.110332 1.5509 计算机软件的开发、设计;设计、制作、 公司 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业务 生物专业技术服务、研发与试验;化工 南京轩凯生物 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化妆品的生 5 2,151.52 6.6702 科技有限公司 产与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 的进出口业务 苏州维艾普新 研发、生产、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节 6 材料股份有限 7,335 4.26 能保温材料、隔热和隔音材料;经销建 公司 筑材料和装饰材料 工业水处理设备、水处理剂的研发、生 科盛环保科技 产、销售;危险化学品批发;化工产品 7 10,020 8.00 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 出口业务 上海康达医疗 医疗器械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 8 器械集团股份 12,828.435 2.70 计算机及软件的批发,医疗器械设备的 有限公司 安装、维修 化学纤维及其制品的研究、开发、制造、 江苏瑞泰科技 9 2,557.204727 9.259 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 有限公司 术的进出口业务;化工产品购销 化工、能源、环保领域新技术、新工艺、 江苏凯茂石化 新产品的研发、技术成果的推广、转让、 10 9,000 7.50 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 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11 南京奥联汽车 6,000.00 4.32 汽车电子电器零部件产品的研发、生 1-1-1-78 占被投资 注册资本(万 序号 公司名称 公司股权 主营业务 元) 比例(%) 电子电器股份 产、销售 有限公司 江苏峰业科技 烟气脱硫脱硝专用设备及配套设备制 12 环保集团股份 18,600.00 0.97 造,SCR 脱硝催化剂研发、生产、销 有限公司 售 危险化学品的批发;普通材料货运;化 江苏凌飞科技 工新材料及烷基酚产品的技术开发;自 13 4,798.00 8.33 股份有限公司 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 务 江苏凯米膜科 膜产品研发生产、膜分离应用技术开 14 技股份有限公 7,000.00 4.00 发、膜分离设备制造、膜分离技术综合 司 应用、解决方案设计、施工和运营服务 江苏欧耐尔新 晶体硅太阳能电池高温烧结正面银浆 15 型材料股份有 2,200.00 4.00 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限公司 无锡视美乐科 激光显示相关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及 16 技股份有限公 1,481.4814 2.857 激光显示解决方案提供商 司 南京睿辰欣创 军事三维仿真软件及系统的研发与销 17 网络科技股份 2,000.00 6.98 售 有限公司 18 南京秒空间信 353.00 15.01 计算机信息技术开发、技术咨询;计算 息科技有限公 机培训服务 司 19 广东爱康太阳 11111.12 1.40 生产太阳能硅片电池、薄膜电池及太阳 能科技有限公 能组件,销售自产产品 司 4、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新材料创投的主营业务为新材料产业创业投资服务、 创业投资咨询,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其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数据(未 经审计)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531,944,428.38 总负债 12,500.00 1-1-1-79 所有者权益 531,931,928.38 项目 2016 年度 营业收入 0.00 利润总额 -4,662,948.72 净利润 -4,662,948.72 5、关于新材料创投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的备案情况说明 新材料创投属于私募投资基金,其管理人为常州金茂经信创业投资管理企 业(有限合伙)。新材料创投及其管理人已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 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 行)》等相关规定履行了登记备案程序,持有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出具的 私募投资基金证明。 (五)陈志成 1、基本情况 姓名 陈志成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香港 身份证号 H002**** 住址 香港荃湾绿杨新邨 L 座**** 通讯地址 香港荃湾绿杨新邨 L 座****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是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是否与任职单位 任职单位 起止时间 职务 存在产权关系 香港 SUNYEE 1995 年 11 月至今 助理经理 无 TECHNOLOGY LIMITED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除直接持有和成显示 11.66%股权外,陈志成无其他 1-1-1-80 对外投资情况。 (六)邱镇强 1、基本情况 姓名 邱镇强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香港 身份证号 C353**** 住址 香港九龙彩霞村彩月楼**** 通讯地址 香港九龙彩霞村彩月楼****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是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近三年无任职情况。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除直接持有和成显示 9.34%股权外,不存在持有其 他企业股权的情况。 (七)ZHANG HUI(张辉) 1、基本情况 姓名 ZHANG HUI(张辉)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加拿大 护照号 QJ54**** 住址 深圳市福田区新洲路景鹏大厦 1 栋**** 通讯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新洲路景鹏大厦 1 栋**** 1-1-1-81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是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是否与任职单位 任职单位 起止时间 职务 存在产权关系 加拿大 Orient 2003 年 1 月-至今 总经理 无 Display Limited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除直接持有和成显示 3.88%股权外,不存在持有其 他企业股权的情况。 三、募集配套资金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对象为上海塔赫、芯动能基金、隋晓东、王莉莉 4 名特定对象。 (一)塔赫(上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塔赫(上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 2016 年 6 月 15 日 公司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华申路 198 号 1 幢四层 C-12 室 注册资本 51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MA1K3D6X7X 从事新材料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 转让,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 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 经营范围 卖代理),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市场营销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1-1-1-82 (1)2016 年 6 月,上海塔赫设立 上海塔赫由 TAHOE INVESTMENT LIMITED 出资设立,设立时投资总额 为 20 万美元,注册资本为 20 万美元,投资方以美元现汇方式出资,占注册资 本 100%。 2016 年 6 月 15 日,上海塔赫取得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 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K3D6X7X)。 上海塔赫成立时,各出资人认缴出资额及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 序号 出资人 认缴出资比例(%) (万美元) TAHOE INVESTMENT 1 20 100 LIMITED 合计 20 100 (2)2016 年 12 月,上海塔赫增资 2016 年 12 月 14 日,塔赫(上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作出股东决定, 将塔赫原投资总额 20 万美元增加至 510 万元人民币。塔赫原股东 TAHOE INVESTMENT LIMITED 认缴全部出资额。 2016 年 12 月 22 日,上海塔赫取得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 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K3D6X7X)。 本次增资后,各出资人认缴出资额及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比例 序号 出资人 (万元) (%) TAHOE INVESTMENT 1 510 100 LIMITED 合计 510 100 3、产权控制关系及对外投资公司情况 (1)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的产权控制关系 1-1-1-83 (2)TAHOE INVESTMENT LIMITED 情况 公司名称 TAHOE INVESTMENT LIMITED 公司编号 2337375 法律地位 BODY CORPORATE 业务性质 投资管理 成立日期 2016 年 2 月 1 日 公司地址 香港九龙旺角弥敦道 610 号荷李活商业中心 1318-19 室 商业登记证号码 65763100-000-02-16-5 (3)上海塔赫对外投资公司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上海塔赫没有其他对外投资。 4、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上海塔赫实际控制人情况如下: JINSHAN ZHANG 先生直接持有 TAHOE INVESTMENT LIMITED100%的 股权,TAHOE INVESTMENT LIMITED 直接持有上海塔赫 100%的股权, JINSHAN ZHANG 先生通过 TAHOE INVESTMENT LIMITED 间接持有上海塔 赫 100%的股权,为上海塔赫的实际控制人。 JINSHAN ZHANG 先生的简历情况详见“第二节上市公司基本情况”之“四、 1-1-1-84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上海塔赫未开展具体经营业务。其最近一年主要财 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89,185,582.82 总负债 90,000,810.00 所有者权益 -815,227.18 项目 2016 年度 营业收入 0 利润总额 -815,227.18 净利润 -815,227.18 (二)北京芯动能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北京芯动能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 2015 年 8 月 21 日 公司住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四街 99 号 33 幢 D 栋二层 2232 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 北京益辰奇点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委派王东升为代表) 出资额 401,65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355227570L 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 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 的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向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 经营范围 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 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 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1)2015 年 8 月,芯动能基金成立 1-1-1-85 芯动能基金成立于 2015 年 8 月 21 日,由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亦庄国际新兴产业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北京益辰奇点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出资成立。 2015 年 8 月 21 日,芯动能基金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 执照》,注册号 110000019730699。各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及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比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性质 (万元) (%) 1 北京益辰奇点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普通合伙人 1,650.00 0.41 2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50,000.00 37.35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 3 有限合伙人 150,000.00 37.35 限公司 北京亦庄国际新兴产业投资中心 4 有限合伙人 100,000.00 24.89 (有限合伙) 合计 401,650.00 100.00 2015 年 10 月芯动能基金首期出资 10 亿元到账。 (2)2015 年 12 月,芯动能基金完成私募基金备案 北京芯动能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已于 2015 年 12 月 8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 基金业协会备案,取得编号为 S84789 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基金管理 人为北京芯动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芯动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2015 年 10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 业协会备案,取得编号为 P1025879 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证明》,法定 代表人王东升,注册地为北京市大兴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永昌北路 3 号 1 号楼 P11 室。 3、产权控制关系及对外投资公司情况 (1)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的产权控制关系 1-1-1-86 (2)芯动能基金对外投资公司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芯动能基金主要下属企业情况如下: 芯动能基金持 序号 公司名称 表决权比例 经营范围 (%) 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 芯鑫融资租赁有 1 10.5634 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 限责任公司 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新相微电子(上 液晶显示器驱动电路的设计、开发和组装,销售 2 10.75 海)有限公司) 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 HoneycombData 3 13.28 提供存储解决方案咨询,存储设备设计及开发。 LTD. 组装生产集成电路设备、光伏设备、TFT 设备、 真空设备、锂离子电池设备、流量计、电子元器 件;销售集成电路设备、光伏设备、TFT 设备、 北京七星华创电 4 1.54 真空设备、锂离子电池设备、流量计、电子元器 子股份有限公司 件;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经济贸易 咨询;投资及投资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代理进出口。 珠海全志科技股 5 1.58 电子元器件、软件的研发及销售;系统集成。 份有限公司 6 北京集创北方科 4.76 显示类芯片设计。 技股份有限公司 7 北京麦哲科技有 11.54 图像及视频算法。 限公司 1-1-1-87 4、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芯动能基金的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其最近一年主 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2,121,227,225.02 总负债 -1,133,212.87 所有者权益 2,122,295,437.89 项目 2016 年度 营业收入 14,976,473.29 利润总额 -43,104,367.78 净利润 -43,104,367.78 (三)隋晓东 隋晓东,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 37060219881109****,住所北京市宣 武区右安门内大街甲****,通讯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右安门内大街甲****,无境 外永久居留权。2014 年 2 月至 2014 年 11 月,隋晓东担任北京银行宏观经济分 析师;2014 年 11 月至 2015 年 8 月,隋晓东担任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品经 理;2015 年 8 月至今,隋晓东担任北京纬世财富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投资经理。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隋晓东无对外投资。 (四)王莉莉 王莉莉,女,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 31010119770411****,住所上海市浦 东新区碧云路 199 弄****,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碧云路 199 弄****,无境 外永久居留权。2002 年 7 月至 2006 年 8 月,王莉莉担任上海汇仁制药有限公 司行政人事经理;2006 年 9 月至 2012 年 8 月,王莉莉担任上海摩威电子科技 有限公司行政人事经理;2012 年 9 月至今,王莉莉担任上海凯佳投资管理咨询 有限公司行政人事经理。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王莉莉无对外投资。王莉莉女士为飞凯材料实际控制 1-1-1-88 人 JINSHAN ZHANG 先生的配偶。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交易对方、募集配套资金特定对象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情况以及交易对方、募集配套资金特定对象向上市公司推荐的董事 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募集配套资金特定对象塔赫(上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JINSHAN ZHANG 为上市公司飞凯材料的实际控制人。 募集配套资金特定对象王莉莉与上市公司飞凯材料的实际控制人 JINSHAN ZHANG 系夫妻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除上述情形外,交易对方、募集配套资金特定对象 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情况以及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推荐的董事或者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交易对方、募集配套资金特定对象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 近五年内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 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募集配套资金 特定对象及其主要管理人员已出具承诺函: “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募集配套资金特定对象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承 诺,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 事诉讼或者仲裁,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调查的情形或其他不良 记录。” (三)交易对方、募集配套资金特定对象及相关中介机构关于 1-1-1-89 本次资产重组未泄露资产重组内幕信息以及未利用本次资产重组信 息进行内幕交易的说明 本次资产重组的所有交易对方、募集配套资金特定对象均进行了自查并出 具自查报告,承诺不存在泄露本次资产重组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资产重组信 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本次资产重组的相关中介机构均进行了自查并出具自查报告,承诺不存在 泄露本次资产重组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资产重组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四)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 根据交易对方、募集配套资金特定对象及其主要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函, 本次交易中上述人员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 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 1-1-1-90 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张家口晶泰克显示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联合化工有限 公司、深圳市汉志投资有限公司、陈志成、江苏新材料产业创业投资企业(有 限合伙)、邱镇强、ZHANG HUI(张辉)等 7 名交易对方持有的江苏和成显示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江苏和成显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未上市) 住所 扬中市长江大桥东侧 主要办公地点 南京市秦淮区白下高新技术产业园 E 栋三楼 法定代表人 孙健 注册资本 4,333.3333 万元人民币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02 年 6 月 18 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2011 年 12 月 23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10060889257XD 从事与显示材料有关的电子化学品(液晶材料)的研制开发生产, 经营范围 销售本公司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二)历史沿革 1、2002 年 6 月,天润电子(和成显示的前身)成立 2002 年 5 月 27 日,江苏天润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润电子”) 由许泽保以货币出资设立,投资总额为 168 万美元,注册资本为 118 万美元。 2002 年 5 月 30 日,扬中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以下简称“扬中外经局”) 出具“扬外经贸(2002)第 91 号”《关于同意成立独资经营“江苏天润电子材 料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批准天润电子的设立。 1-1-1-91 2002 年 6 月 3 日,天润电子取得江苏省人民政府出具的编号为“外经贸苏 府资字[2002]40288 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2002 年 6 月 18 日,天润电子取得江苏省镇江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镇江工商 局”)出具的注册号为“企独苏镇总字第 200970 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天润电子设立时注册资本为 118 万美元,投资总额为 168 万美元,企业类型为 独资经营(港资);住所为扬中市长江大桥东侧;法定代表人为朱康洋;经营 范围为从事与显示材料有关的电子化学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和销售;经营期 限为 2002 年 6 月 18 日至 2020 年 6 月 17 日。 扬中天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天润电子设立时的注册资本进行了验 证,并出具“扬天会验资[2002]第 285 号”《验资报告》,证明截至 2002 年 4 月 16 日,天润电子已收到许泽保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 118 万美元。 天润电子设立时的出资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美元) 持股比例(%) 1 许泽保 118.00 100.00 合计 118.00 100.00 2、2005 年 12 月,天润电子减资 2005 年 8 月 10 日,天润电子董事会一致同意将天润电子注册资本由 118 万美元减至 37.08 万美元,减少 80.92 万美元。天润电子董事会于 2005 年 8 月 26 日通知所有债权人,并于 2005 年 8 月 24 日、8 月 25 日、8 月 26 日在《新 华日报》上公告三次。 2005 年 11 月 25 日,扬中外经局出具“扬外经贸(2005)第 128 号”《关 于“江苏天润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调整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和修改章程的批复》 同意天润电子投资总额从 168 万美元调整为 52.8 万美元,注册资本从 118 万美 元调整为 37.08 万美元。 2005 年 11 月 26 日,天润电子董事会出具《关于江苏天润电子材料有限公 司减少注册资本债务履行情况说明》,天润电子已于 2005 年 8 月 26 日通知所 有债权人,截至 2005 年 11 月 26 日,未有债权人提出要求天润电子提前偿还债 务。 1-1-1-92 2005 年 12 月 1 日,江苏省人民政府换发“商外资苏府资字[2002]40288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2005 年 12 月 2 日,天润电 子就减资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镇江工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企独苏镇 总字第 200970 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扬中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中正信”)对本次减资进 行了验证,并出具“扬正会验外(2005)第 63 号”《验资报告》,证明截至 2005 年 11 月 28 日,天润电子已减少注册资本 80.92 万美元,变更后的注册资 本为 37.08 万美元。 本次减资完成后,天润电子的出资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美元) 持股比例(%) 1 许泽保 37.08 100.00 合计 37.08 100.00 3、2005 年 12 月,天润电子增资变更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2005 年 12 月 5 日,天润电子执行董事出具执行董事决定,决定吸纳新股 东,新股东为:深圳市秋田视佳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秋田视佳”)、陈 志成、ZHANG HUI(张辉)、邱镇强、晶泰克;投资总额由 52.8 万美元增加 至 228 万美元,注册资本由 37.08 万美元增加至 160.77 万美元。同日,许泽保、 秋田视佳、陈志成、ZHANG HUI(张辉)、邱镇强和晶泰克在修订后的公司章 程上签字。新增注册资本的认缴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新增认缴出资额(万美元) 1 晶泰克 54.43 2 秋田视佳 25.97 3 陈志成 25.97 4 ZHANG HUI(张辉) 8.66 5 邱镇强 8.66 合计 123.69 2005 年 12 月 26 日,扬中外经局出具了“扬外经贸(2005)第 149 号”《关 于“江苏天润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变更企业性质、吸纳新股东、增加投资总额、 注册资本及调整出资比例的批复》,同意天润电子吸收新股东、变更企业性质、 增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以及调整出资比例。2005 年 12 月 27 日,天润电子 1-1-1-93 取得江苏省人民政府换发“商外资苏府资字[2002]40288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 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05 年 12 月 29 日,天润电子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镇江工商局 核发的注册号为“企合苏镇总字第 200970 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 资本为 160.77 万美元(实收资本:37.08 万美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天润电 子的公司性质由外商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扬中正信出具了“扬正会验外(2006)第 1 号”《验资报告》,审验了天 润电子截至 2005 年 12 月 31 日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情况,确认天润电子已 收到五位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123.69 万美元,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 本次增资后,天润电子的出资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美元) 出资比例(%) 1 晶泰克 54.43 33.86 2 许泽保 37.08 23.06 3 秋田视佳 25.97 16.15 4 陈志成 25.97 16.15 5 ZHANG HUI(张辉) 8.66 5.39 6 邱镇强 8.66 5.39 合计 160.77 100.00 4、2006 年 1 月,天润电子股权转让并更名 2005 年 12 月 31 日,天润电子董事会作出决议:天润电子原股东许泽保将 其持有的天润电子的全部出资额计 37.08 万美元转让,其中:11.11 万美元被转 让给晶泰克,25.97 万美元被转让给江苏联合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化 工”)。同日,许泽保与联合化工及晶泰克分别签署与上述内容一致的《股权 转让协议》。同日,许泽保、秋田视佳、陈志成、ZHANG HUI(张辉)、邱镇 强和晶泰克在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上签字。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出资额(万美元) 转让价款(万美元) 1 联合化工 25.97 25.97 许泽保 2 晶泰克 11.11 11.11 2006 年 1 月 5 日,秋田视佳、陈志成、ZHANG HUI(张辉)和邱镇强分 别签署了《放弃股权优先受让权的声明》。 1-1-1-94 2006 年 1 月 6 日,扬中外经局出具了“扬外经贸(2006)第 3 号”《关于 同意“江苏天润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和名称变更的批复》,同意上述 股权转让和名称变更事宜;天润电子更名为江苏和成化学材料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和成有限”)。 2006 年 1 月 6 日,和成有限取得江苏省人民政府换发的编号为“商外资苏 府资字[2002]40288 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2006 年 1 月 17 日,和成有限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镇江工商局核发的注 册号为“企合苏镇总字第 200970 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 160.77 万美元(实收资本:160.77 万美元)。 本次股权转让后,和成有限的出资结构变更为: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美元) 出资比例(%) 1 晶泰克 65.54 40.77 2 联合化工 25.97 16.15 3 秋田视佳 25.97 16.15 4 陈志成 25.97 16.15 5 ZHANG HUI(张辉) 8.66 5.39 6 邱镇强 8.66 5.39 合计 160.77 100.00 5、2007 年 9 月,和成有限股权转让 2007 年 6 月 21 日,和成有限召开董事会,同意股东秋田视佳将其持有的 和成有限 16.15%股权(对应出资额 259,708.14 美元)转让给深圳市汉志投资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志投资”)。2007 年 6 月 23 日,晶泰克、汉志投资、 联合化工、陈志成、ZHANG HUI(张辉)和邱镇强在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上签字。 2007 年 6 月 25 日,晶泰克、联合化工、陈志成、ZHANG HUI(张辉)和邱镇 强分别签署了《申明》,放弃股权优先受让权。同日,秋田视佳与汉志投资签 署了与上述内容一致的《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 示: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出资额(万美元) 转让价款(万美元) 1 秋田视佳 汉志投资 25.97 25.97 2007 年 7 月 24 日,扬中外经局出具了“扬外经贸(2007)第 103 号”《关 1-1-1-95 于同意江苏和成化学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事宜。 2007 年 7 月 26 日,和成有限取得江苏省人民政府换发的“商外资苏府资 字[2002]40288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2007 年 9 月 18 日,和成有限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镇江工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 “企合苏镇总字第 200970 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后,和成有限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美元) 出资比例(%) 1 晶泰克 65.54 40.77 2 联合化工 25.97 16.15 3 陈志成 25.97 16.15 4 汉志投资 25.97 16.15 5 ZHANG HUI(张辉) 8.66 5.39 6 邱镇强 8.66 5.39 合计 160.77 100.00 6、2011 年 3 月,和成有限增资 2011 年 1 月 9 日,为了拓展融资渠道,为和成有限的进一步发展筹措资金, 和成有限董事会作出决议:和成有限投资总额不变,注册资本由原来的 160.77 万美元增加为 189.14 万美元;其中北京老街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老街投资”)以 1,200 万元的对价认购 18.91 万美元注册资本(对应 10%的股 权比例),湖州金鹏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鹏装饰”)以 600 万元的对 价认购 9.46 万美元注册资本(对应 5%的股权比例)。同日,晶泰克、汉志投 资、联合化工、陈志成、ZHANG HUI(张辉)和邱镇强一致同意了上述增资方 案,并在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上签字。 2011 年 2 月 17 日,扬中市商务局出具了“扬商资(2011)9 号”《关于同 意江苏和成化学材料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及重新制订合同、章程的批复》, 同意和成有限吸收新股东,和成有限注册资本由 160.77 万美元增加至 189.14 万 美元,投资总额不变。2011 年 2 月 18 日,和成有限取得江苏省人民政府换发 的“商外资苏府资字[2002]40288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 证书》。 1-1-1-96 2011 年 3 月 10 日,和成有限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镇江工商 局核发的注册号为“321100400004881 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 本为 189.14 万美元(实收资本:189.14 万美元)。 江苏正信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正信”)出具了“苏正会 验外(2011)第 04 号”《验资报告》,审验了和成有限截至 2011 年 2 月 16 日 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情况,确认和成有限已收到老街投资、金鹏装饰缴纳 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 28.37 万美元,出资方式为现汇。 本次增资后,和成有限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美元) 出资比例(%) 1 晶泰克 65.54 34.65 2 联合化工 25.97 13.73 3 陈志成 25.97 13.73 4 汉志投资 25.97 13.73 5 老街投资 18.91 10.00 6 金鹏装饰 9.46 5.00 7 ZHANG HUI(张辉) 8.66 4.58 8 邱镇强 8.66 4.58 合计 189.14 100.00 7、2011 年 7 月,和成有限增资 2011 年 7 月 2 日,和成有限董事会作出决议:和成有限投资总额不变,注 册资本由原来的 189.14 万美元增加为 200.52 万美元;其中晶泰克以 25.95 万美 元的对价认购 3.96 万美元的注册资本(对应 1.97%的股权比例),邱镇强以 71.05 万美元认购 7.42 万美元注册资本(对应 3.70%的股权比例)。2011 年 7 月 2 日、 7 月 3 日、7 月 8 日,汉志投资、联合化工、老街投资、金鹏装饰、陈志成和 ZHANG HUI(张辉)先后签署了《股东放弃优先认缴出资的声明》。 2011 年 7 月 2 日,晶泰克、汉志投资、联合化工、陈志成、ZHANG HUI (张辉)、邱镇强、老街投资和金鹏装饰在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上签字。2011 年 7 月 15 日,扬中市商务局出具了“扬商资[2011]64 号”《关于同意江苏和成化 学材料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批复》,同意和成有限增加注册资本,和成有 限注册资本由 189.14 万美元增加至 200.52 万美元,投资总额不变。2011 年 7 1-1-1-97 月 18 日,和成有限取得江苏省人民政府换发的“商外资苏府资字[2002]40288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江苏正信出具了“苏正会验外(2011)第 028 号”《验资报告》,审验了 和成有限截至 2011 年 7 月 20 日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情况,确认和成有限 已收到邱镇强、晶泰克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 11.38 万美元,出资方式为现 汇。 2011 年 7 月 26 日,和成有限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镇江工商 局核发的注册号为“321100400004881 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 本为 200.52 万美元(实收资本:200.52 万美元)。 本次增资后,和成有限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美元) 出资比例(%) 1 晶泰克 69.50 34.66 2 联合化工 25.97 12.95 3 陈志成 25.97 12.95 4 汉志投资 25.97 12.95 5 老街投资 18.91 9.43 6 邱镇强 16.08 8.02 7 金鹏装饰 9.46 4.72 8 ZHANG HUI(张辉) 8.66 4.32 合计 200.52 100.00 8、2011 年 12 月,和成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更名 2011 年 8 月 25 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信 永中和”)出具了“XYZH/2011A8010 号”《审计报告》,对和成有限 2011 年 7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及 2011 年度 1 至 7 月的利润表进行了审计,确认和 成有限截至 2011 年 7 月 31 日的净资产值为人民币 9,008.07 万元。 2011 年 9 月 8 日,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中和评报字(2011)第 BJV3060 号”《江苏和成化学材料有限公司拟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产评 估报告书》,以 2011 年 7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和成有限整体资产进行评 估,本次评估确定的净资产评估值为 9,307.17 万元。 2011 年 9 月 16 日,和成有限召开董事会,董事会一致表决通过将和成有 1-1-1-98 限整体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名称由“江苏和成化学 材料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苏和成显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晶泰克、汉志投 资、联合化工、老街投资、金鹏装饰、陈志成、ZHANG HUI(张辉)和邱镇强 8 名发起人共同签署了《江苏和成显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发起人协议》, 一致商定同意将和成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和成有限截至 2011 年 7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人民币 9,008.07 万元为基础,按 1:0.433 的比例折合成 3,900 万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每股面值一元。和成显示整体变更后各股东所占 股份比例保持不变。 2011 年 11 月 9 日,江苏省商务厅出具“苏商资[2011]1433 号”《关于同 意江苏和成化学材料有限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江 苏和成化学材料有限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并更名为“江苏和成 显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意由晶泰克、汉志投资、联合化工、老街投资、 金鹏装饰、陈志成、ZHANG HUI(张辉)和邱镇强 8 名发起人共同出资,以整 体变更的方式发起设立江苏和成显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为 3,900 万 股;同意 8 名发起人于 2011 年 9 月签订的公司章程。2011 年 11 月 9 日,江苏 省人民政府换发“商外资苏府资字[2002]40288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 企业批准证书》。 2011 年 11 月 19 日,和成显示召开职工代表大会。2011 年 11 月 24 日,和 成显示全体股东召开创立大会。 2011 年 12 月 15 日,信永中和出具了“XYZH/2011A8011 号”《验资报告》, 对拟设立的江苏和成显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截至 2011 年 12 月 15 日的实 收资本进行了审验,确认和成显示已经收到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股本)合计 人民币 39,000,000 元,均系以江苏和成化学材料有限公司截至 2011 年 7 月 31 日止的净资产折股投入,共计 39,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 2011 年 12 月 23 日,和成显示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镇江工商局向和成显 示核发了注册号为“321100400004881 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名 称为:江苏和成显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地址为:扬中市长江大桥东侧; 法定代表人为:孙健;注册资金为:3,900 万元;经营范围为:从事与显示材料 1-1-1-99 有关的电子化学品(液晶材料)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本公司产品;经营期限 为:2002 年 6 月 17 日至长期。 股份公司设立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1 晶泰克 13,517,829 34.66 2 联合化工 5,051,163 12.95 3 陈志成 5,051,163 12.95 4 汉志投资 5,051,163 12.95 5 老街投资 3,678,714 9.43 6 邱镇强 3,126,903 8.02 7 金鹏装饰 1,839,357 4.72 8 ZHANG HUI(张辉) 1,683,708 4.32 合计 39,000,000 100.00 9、2014 年 8 月,和成显示股份转让 2014 年 7 月,和成显示股东金鹏装饰将其所持和成显示 867,837 股的股份 转让给和成显示股东汉志投资,将其所持和成显示 51,294 股的股份转让给和成 显示股东联合化工,将其所持和成显示 920,226 股的股份转让给和成显示股东 邱镇强;和成显示股东老街投资将其所持和成显示 816,543 股的股份转让给和 成显示股东联合化工,将其所持和成显示 2,862,171 股的股份转让给和成显示股 东晶泰克。2014 年 7 月 8 日、9 日,上述转让方与受让方分别签署了《股份转 让协议》。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股份数(股) 转让价款(元) 1 晶泰克 2,862,171.00 9,652,100.27 老街投资 2 联合化工 816,543.00 2,753,628.24 3 联合化工 51,294.00 223,175.19 4 金鹏装饰 邱镇强 920,226.00 4,003,813.61 5 汉志投资 867,837.00 3,775,874.18 2014 年 8 月 5 日,镇江市商务局出具了“镇商资审(2014)98 号”《关于 同意江苏和成显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同意上述股权转让。 同日,和成显示取得了江苏省人民政府换发的商外资苏府资字[2002]40288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和成显示股权结构如下: 1-1-1-100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1 晶泰克 16,380,000 42.00 2 联合化工 5,919,000 15.18 3 汉志投资 5,919,000 15.18 4 陈志成 5,051,163 12.95 5 邱镇强 4,047,129 10.38 6 ZHANG HUI(张辉) 1,683,708 4.31 合计 39,000,000 100.00 10、2014 年 9 月,和成显示增资 和成显示出于企业发展需要,在 2014 年 7 月 10 日,经和成显示第一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同意,并经和成显示 2014 年 7 月 26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一 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 议批准, 和成显示 注册资本 由原 39,000,000 元增 加到 43,333,333 元,新增注册资本 4,333,333 元全部由新增股东江苏新材料产业创业 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 28,000,000.00 元人民币认购。2014 年 8 月 22 日,和 成显示股东晶泰克、联合化工、汉志投资、陈志成、邱镇强、ZHANG HUI(张 辉)与新增股东新材料创投签署了《增资协议》。2014 年 9 月 20 日,信永中 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XYZH/2014A8016 号”《验资报告》, 对和成显示截至 2014 年 8 月 27 日的实收资本进行了审验,确认和成显示已经 收到股东新材料创投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人民币 4,333,333.00 元, 和成显示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3,333,333.00 元。 2014 年 9 月 17 日,镇江市商务局出具了“镇商资审(2014)119 号”《关 于同意江苏和成显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增股东及增加投资的批复》,同意上 述增资。2014 年 9 月 19 日,江苏省人民政府换发“商外资苏府资字[2002]40288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2014 年 9 月 26 日,和成显 示完成上述工商变更,并取得镇江工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321100400004881 号”的《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和成显示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1 晶泰克 16,380,000 37.80 2 汉志投资 5,919,000 13.66 3 联合化工 5,919,000 13.66 1-1-1-101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4 陈志成 5,051,163 11.66 5 新材料创投 4,333,333 10.00 6 邱镇强 4,047,129 9.34 7 ZHANG HUI(张辉) 1,683,708 3.88 合计 43,333,333 100.00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和成显示的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11、2015 年 8 月,和成显示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2015 年 4 月 18 日,和成显示召开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申请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议案》等与 本次挂牌转让相关的议案。 2015 年 7 月 24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股转系 统函[2015]4549 号《关于同意江苏和成显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同意和成显示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牌。 2015 年 8 月 18 日,和成显示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 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证券简称: 和成显示,证券代码:833241)。 12、关于和成显示控股股东晶泰克所持股份转让不存在实质性障碍的说明 和成显示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时,控股股东晶泰克承诺其在 挂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和成显示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三批解 除转让限制,每批解除转让限制的数量均为挂牌前所持股票的三分之一,解除 转让限制的时间分别为挂牌之日、挂牌期满一年和两年。 根据和成显示于 2016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16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拟附条 件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和成显示拟在本 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正式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 司递交终止挂牌申请。因此,在和成显示终止其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挂牌后,交易对方晶泰克向飞凯材料转让其所持有的和成显示股份将不存 1-1-1-102 在限制,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13、最近 36 个月内股权变动的相关作价及评估说明 和成显示最近 36 个月内的转让、增资没有聘请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转让增资的价格都是交易双方洽谈的结果,与本次评估价格差异及原因主要表 现为以下几点: (1)估值方法不同:近三年转让和增资都是以协商的方式对企业进行估值。 本次交易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两种方法进行评估。 (2)评估时点不同: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为 2016 年 6 月 30 日,近三年 的转让和增资在本次交易评估之前的时点进行的协商,估值金额会小于本次评 估价格,而在本次评估基准日之后的交易,标的资产的作价以本公司聘请的评 估机构评估确定的预评估值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3)交易风险不同:2014 年 8 月和 9 月,和成显示股权转让及增资时, 交易各方并未约定业绩承诺与补偿。本次交易中,虽然本次估值高于 2014 年 8 月和 9 月的定增及股权转让,但是和成显示全体股东对未来 3 年的净利润实现 情况进行了承诺,并签署了《盈利补偿协议》,承担了业绩承诺与补偿的风险。 (4)交易对价支付方式及锁定期不同 2014 年 8 月和 9 月,和成显示股权转让及增资时以现金作为交易对价且并 无股份锁定期要求,而本次交易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支付交 易对价,并且和成显示所有股东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均有锁 定期要求。 (三)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情况 1、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张家口晶泰克显示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联合化工 有限公司、深圳市汉志投资有限公司、陈志成、江苏新材料产业创业投资企业 (有限合伙)、邱镇强、ZHANG HUI(张辉)等 7 名交易对方持有的江苏和成 1-1-1-103 显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份,和成显示的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情况如下: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张家口晶泰克显示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和成显示 37.80%股权,为和成显示的 控股股东。孙健、谭玉东、陈卫军、陈稳见、靳灿辉、徐有军、游石枝、孙仲 猛等 8 名自然人于 2011 年 3 月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协议约定在处理有关和 成显示经营发展的股东大会、董事会作出决议的事项时采取一致行动,截至本 报告书签署日,上述 8 名自然人为和成显示的实际控制人。 (四)股权权属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张家口晶泰克显示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联合化工有 限公司、深圳市汉志投资有限公司、江苏新材料产业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陈志成、邱镇强、ZHANG HUI(张辉)等 7 名交易对方持有的和成显示股权不 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任何有权利限制的情形。和成显示亦不涉及诉讼、仲裁、 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情况。同时,根据和成显示全体股东制定的《公司章 程》,其股份转让不存在前置条件。 1-1-1-104 (五)下属子公司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和成显示拥有 2 家全资子公司(江苏和成新材料 有限公司、江苏和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1 家控股子公司(南京莱霆新材料 有限公司),和成显示下属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全资子公司 (1)江苏和成新材料有限公司 ①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江苏和成新材料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 南京化学工业园新材料产业园双巷路 29 号 法定代表人 孙健 注册资本 1,8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1 年 6 月 23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165759214092 液晶材料研发、生产、销售;化工产品销售;自营和代理国内各 经营范围 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②历史沿革 A、2011 年 6 月 23 日,和成新材料设立 和成新材料系由江苏和成化学材料有限公司出资设立。设立时和成新材料 注册资本为 1,800 万元人民币。 2011 年 6 月 16 日,南京嘉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宁嘉 会所验字[2011]064 号),审验截至 2011 年 6 月 16 日止,和成新材料已收到股 东缴纳的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 1,800 万元,以货币出资。 2011 年 6 月 23 日,和成新材料在南京市六合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并领 取了注册号为 320123000221610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成新材料正式设 立。 1-1-1-105 和成新材料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万元) (%) 1 江苏和成化学材料有限公司 货币 1,800.00 100.00 合计 1,800.00 100.00 B、2012 年 6 月,和成新材料股东名称变更 2012 年 5 月 15 日,和成新材料做出股东决定,确认股东名称由“江苏和 成化学材料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苏和成显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6 月 7 日, 和成新材料取得了南京市六合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 注册号为 320123000221610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C、2016 年 3 月,和成新材料换发营业执照 2016 年 3 月 1 日,和成新材料取得了南京市六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65759214092)。 ③股权及控制权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和成新材料为和成显示的全资子公司,其产权控 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④最近三年增资、股权转让等事项涉及的评估情况 和成新材料自 2011 年 6 月设立以来,未发生增减资、股权转让等事项,亦 不涉及评估或改制的情况。 ⑤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1-1-1-106 和成新材料主要进行液晶单体、中间体生产和销售,其主要产品主要提供 给和成显示,包括液晶单体、中间体及其他定制化学品等。 和成新材料主要的生产活动均在其六合厂区内完成,其拥有自身独立的生 产及营业管理团队。和成新材料自行采购,并根据市场销售计划完成生产活动, 将产品再销售给和成显示及其他单体、定制化学品客户。 和成新材料自成立以来,主营业务经营稳定,未发生重大变化。 ⑥主要资产及权属情况、主要负债情况 和成新材料的主要资产及权属情况、主要负债情况详见本节之“(六)和 成显示及其子公司主要资产权属情况、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情况”。 ⑦基本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223,116,511.73 183,615,207.25 总负债 192,635,114.25 168,109,958.69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233,108,125.79 166,600,615.69 营业利润 12,445,455.99 4,988,168.88 利润总额 17,043,498.42 14,144,157.70 净利润 14,976,148.92 14,144,157.70 扣非后净利润 10,404,950.76 4,988,168.88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天职国际审计。 (2)江苏和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①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江苏和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南京市秦淮区石杨路 56 号白下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5 号楼 3 楼 法定代表人 孙健 注册资本 500 万元人民币 1-1-1-107 成立日期 2014 年 3 月 17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04093928480K 环保节能产品、微电子材料、新型建筑材料研发、销售、技术咨 经营范围 询、技术转让;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②历史沿革 A、2014 年 3 月 17 日,和成节能设立 和成节能系江苏和成显示科技有限公司和江苏和成新材料有限公司共同出 资设立。设立时和成节能注册资本为 500 万元人民币。 2014 年 3 月 17 日,和成节能在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秦淮分局注册并领 取了注册号为 320104000167763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成节能正式设立。 和成节能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万元) (%) 1 江苏和成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货币 450.00 90.00 2 江苏和成新材料有限公司 货币 50.00 10.00 合计 500.00 100.00 B、2014 年 10 月,和成节能缴纳实收资本 2014 年 10 月 22 日,和成节能召开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将和成节能实 收资本从 0 万元增加至 500 万元,其中股东江苏和成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以货币 方式出资 450 万元,股东江苏和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 50 万元。 2014 年 10 月 22 日,南京三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宁三联验字 [2014]第 016 号《验资报告》验证,和成节能已收到江苏和成显示科技有限公 司和江苏和成新材料有限公司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 500 万 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本次变更后,和成节能出资结构如下: 序 出资方 认缴出资金额 实缴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股东名称 号 式 (万元) (万元) (%) 1 江苏和成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货币 450.00 450.00 90.00 2 江苏和成新材料有限公司 货币 50.00 50.00 10.00 1-1-1-108 合计 500.00 500.00 100.00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和成节能的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③股权及控制权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和成节能为和成显示控股子公司,其产权控制关 系如下图所示: ④基本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9,326,353.20 9,647,765.35 总负债 4,980,732.40 4,978,924.41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236,639.34 244,691.28 营业利润 -323,220.14 -328,300.35 利润总额 -323,220.14 -329,626.23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天职国际审计。 2、控股子公司 (1)南京莱霆新材料有限公司 ①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南京莱霆新材料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南京市秦淮区石杨路 56 号 A 区 5 号楼三楼 1-1-1-109 法定代表人 吴进 注册资本 2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6 年 5 月 16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04MA1MKUN064 光电子产品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营范围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②历史沿革 2016 年 5 月 16 日,南京莱霆系由和成显示和自然人吴进共同出资设立。 2016 年 5 月 16 日,南京莱霆取得南京市秦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 业执照》。南京莱霆成立时的股权结构为: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万元) (%) 1 江苏和成显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 160.00 80.00 2 吴进 货币 40.00 20.00 合计 200.00 100.00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南京莱霆的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③股权及控制权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南京莱霆为和成显示控股子公司,其产权控制关 系如下图所示: ④基本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1-1-1-110 总资产 1,877,054.41 总负债 201,375.79 项目 2016 年度 营业收入 1,719,651.98 营业利润 -325,141.38 利润总额 -324,321.38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天职国际审计。 (六)员工构成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共有员工 376 人,其构成如下: 1、年龄构成 年龄构成 人数 比例 50 岁以上 13 3.46% 40-50 岁 64 17.02% 30-40 岁 128 34.04% 30 岁以下 171 45.48% 合计 376 100.00% 2、学历构成 学历构成 人数 比例 硕士、博士 24 6.38% 本科 80 21.28% 专科 133 35.37% 其他学历 139 36.97% 合计 376 100.00% 3、岗位构成 岗位构成 人数 比例 行政管理人员 45 11.97% 财务管理人员 6 1.59% 市场营销人员 25 6.65% 生产人员 206 54.79% 研发人员 94 25.00% 合计 376 100.00% 1-1-1-111 4、稳定核心人员的措施 根据《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和成显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全体股东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和成显示的核心团队 成员应在交割日之前与和成显示或其子公司签订不短于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并 且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协议。竞业禁止协议中将约定:该等核心团队人员 在和成显示或其子公司服务期间及离开和成显示或其子公司后两年内不得从事 与和成显示及其子公司相同或竞争的业务或投资;核心团队成员在与和成显示 或其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内,不得在飞凯材料及其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公 司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之外的任何职务。 (七)和成显示及其子公司主要资产权属情况、对外担保情况 及主要负债情况 1、资产权属情况 (1)固定资产 ①固定资产整体情况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天职业字[2017]3712 号)《审计报告》,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和成显示的固定资产整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46,557,493.17 47.25 房屋及建筑物 48,336,363.10 46.47 机器设备 50,779,466.81 51.53 54,092,207.03 52.00 运输工具 548,433.37 0.56 657,486.93 0.63 办公设备及其他 658,183.98 0.67 929,439.60 0.89 合计 98,543,577.33 100.00 104,015,496.66 100.00 ②房屋所有权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和成显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房屋所有权情况如下: 1-1-1-112 序 建筑面积 规划 产权 证号 房屋所有权人 房屋坐落地 登记日期 号 (平方米) 用途 来源 宁房权证秦转 石杨路 56 2014 年 10 1 字第 368016 和成节能 2,414.64 厂房 号A区5号 买受 月 30 日 号 楼 宁房权证合初 六合区雄州 2015 年 6 2 字第 105087 和成新材料 319.02 仓库 街道双巷路 自建 月2日 号 29 号 宁房权证合初 六合区雄州 2015 年 6 3 字第 105090 和成新材料 60.59 仓库 街道双巷路 自建 月2日 号 29 号 宁房权证合初 六合区雄州 2015 年 6 4 字第 105091 和成新材料 256.38 其它 街道双巷路 自建 月2日 号 29 号 宁房权证合初 六合区雄州 2015 年 6 5 字第 105092 和成新材料 1,931.56 厂房 街道双巷路 自建 月2日 号 29 号 宁房权证合初 六合区雄州 2015 年 6 6 字第 105093 和成新材料 898.28 厂房 街道双巷路 自建 月2日 号 29 号 宁房权证合初 六合区雄州 2015 年 6 7 字第 105094 和成新材料 67.67 其它 街道双巷路 自建 月2日 号 29 号 宁房权证合初 六合区雄州 2015 年 6 8 字第 105095 和成新材料 1,140.16 其它 街道双巷路 自建 月2日 号 29 号 宁房权证合初 六合区雄州 2015 年 6 9 字第 105096 和成新材料 2,151.09 仓库 街道双巷路 自建 月2日 号 29 号 宁房权证合初 六合区雄州 2015 年 6 10 字第 105097 和成新材料 1,596.99 厂房 街道双巷路 自建 月2日 号 29 号 宁房权证合初 六合区雄州 2015 年 6 11 字第 105098 和成新材料 1,297.92 厂房 街道双巷路 自建 月2日 号 29 号 宁房权证合初 六合区雄州 2015 年 6 12 字第 105099 和成新材料 939.98 其它 街道双巷路 自建 月2日 号 29 号 上述第 1 项房屋所有权已为和成节能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 订的 2016 年抵字第 210803806 号《最高额抵押合同》设定抵押。 1-1-1-113 上述第 2 至 12 项房屋所有权已为和成新材料与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 市支行于 2015 年 6 月 24 日签订的 32100620150006314 号《最高额抵押合同》 设定抵押。 和成新材料还拥有面积约 863.6 平方米尚未办理产权证的房屋建筑物,为 和成新材料生产过程中的辅助设施,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所有权人 名称 建筑面积(平方米) 房屋坐落地 1 和成新材料 北门卫 44.00 厂区北侧大门处 2 和成新材料 西门卫 54.60 厂区西侧大门处 3 和成新材料 固废仓库 765.00 厂区西南角 针对上述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房产情况,和成显示的控股股东晶泰克已出 具承诺函,承诺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和成显示或和成新材料因上述未取 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和建筑物遭受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受到相关政府主 管部门处罚;或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要求该等房屋和建筑物整改或拆除导致 上述房屋和建筑物无法继续使用而给和成显示或和成新材料的正常生产经营造 成损失),晶泰克将对和成显示或和成新材料进行补偿。和成显示及其控股子 公司上述未办理产权证书的房屋建筑物存在被依法拆除或被相关政府主管部门 处罚的风险。但上述房屋建筑物不属于主要生产经营场所,且和成显示的控股 股东晶泰克已做出相应补偿承诺,因此对和成显示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不 存在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本次交易的实质性障碍。 ③承租物业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和成显示及其子公司通过租赁方式使用的房屋建筑物 情况如下: 序 出租 租赁面积 承租人 座落地 租金(万元/年) 租赁期限 号 人 (㎡) 南京市石 和成显示 和成 杨路 56 号 2015.1.1~20 1 南京分公 1,132.83 24.469128 节能 A 区 5 号楼 17.12.31 司 二层 和成显示 深圳 深圳市龙 6.858 2014.12.12~ 2 127 深圳分公 市锦 华新区大 (2014.12.12~2015.12.11) 2017.12.11 1-1-1-114 序 出租 租赁面积 承租人 座落地 租金(万元/年) 租赁期限 号 人 (㎡) 司 裕恒 浪街道陶 7.2696 投资 吓村龙峰 (2015.12.12~2016.12.11) 发展 三路锦华 7.7052 有限 大 厦 第 18 (2016.12.12~2017.12.11) 公司 层 1805 室 深圳 深圳市龙 5.994 市锦 华新区大 (2014.12.12~2015.12.11) 和成显示 裕恒 浪街道陶 6.354 2014.12.12~ 3 深圳分公 投资 吓村龙峰 111 (2015.12.12~2016.12.11) 2017.12.11 司 发展 三路锦华 6.7344 有限 大 厦 第 18 (2016.12.12~2017.12.11) 公司 层 1804 室 南京市江 和成 宁区石杨 2016.6.1~20 4 南京莱霆 20 0.648 节能 路 56 号 A 19.5.31 区 5 号楼 南京市六 合区瓜埠 和成新材 杨有 2016.3.5~20 5 镇砂子沟 161.12 1.05 料 庆 17.3.6 村前后杨 组 81-1 号 南京市六 合区瓜埠 和成新材 杨有 2017.1.20~2 6 镇砂子沟 160.00 0.55 料 春 018.1.19 村前后杨 组 105-2 号 扬中市长 联合 2016.11.1~2 7 和成显示 江大桥东 874.3 16 化工 019.10.31 侧综合楼 注: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和成显示深圳分公司已经办理注销手续。 和成显示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房屋,出租人均拥有房屋所有权。 (2)主要无形资产 和成显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①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和成显示及其子公司拥有 2 宗土地使用权,已取得《土 1-1-1-115 地使用证》,总面积为 48,210.11 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 取 他 土地 土地面 得 用 项 终止 证号 使用 地号 积 座落地 方 途 权 日期 权人 (m2) 式 利 宁六国用 工 2063 和成 六合区红 (2013) 出 业 抵 年3 新材 23110900102 47,491.10 山精细化 第 01313 让 用 押 月 21 料 工园 号 地 日 宁秦国用 工 2056 秦淮区石 (2015) 和成 出 业 抵 年 11 320104011020GB00030 719.01 杨路 56A 第 04591 节能 让 用 押 月9 区 5 号楼 号 地 日 上述第 1 项土地使用权已为和成新材料与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市支 行于 2015 年 6 月 24 日签订的 32100620150006314 号《最高额抵押合同》设定 抵押。 上述第 2 项土地使用权已为和成节能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 订的 2016 年抵字第 210803806 号《最高额抵押合同》设定抵押。 ②专利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和成显示及子公司合计拥有 128 项专利权,和成显 示拥有国内专利 102 项,具体情况如下: 国 别 序 类 取 得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有效期 专利权人 号 型 方式 地 区 一种 UV 光 中 发 2010.05.19 自 主 1 ZL201010175687.4 和成新材料 固化胶粘剂 国 明 起二十年 研发 液晶组合物 和含有该液 中 发 2012.06.13 自 主 2 晶组合物的 ZL201210194778.1 和成新材料 国 明 起二十年 研发 液晶显示器 件 包含多氟代 不饱和茚环 中 发 2013.07.01 自 主 3 ZL201310274777.2 和成新材料 的液晶化合 国 明 起二十年 研发 物及其组合 1-1-1-116 国 别 序 类 取 得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有效期 专利权人 号 型 方式 地 区 物和应用 含有端位二 氟乙烯基团 中 发 2013.09.30 自 主 4 的液晶化合 ZL201310461712.9 和成新材料 国 明 起二十年 研发 物及制备方 法及应用 制备含端位 二氟乙烯基 中 发 2013.09.30 自 主 5 团液晶化合 ZL201310462122.8 和成新材料 国 明 起二十年 研发 物的中间体 及制备方法 2,3,5-三氟-4- 二氟(3,4,5- 三氟苯酚基) 甲基-苯甲醛 中 发 2013.09.29 自 主 6 ZL201310456038.5 和成新材料 及其合成方 国 明 起二十年 研发 法和在制备 液晶化合物 中的应用 制备西洛多 中 发 2013.08.02 自 主 7 辛中间体的 ZL201310335200.8 和成新材料 国 明 起二十年 研发 方法 可聚合液晶 中 发 2015.04.02 自 主 8 组合物及其 ZL201510154845.0 和成新材料 国 明 起二十年 研发 应用 中 发 2007.06.13 自 主 9 液晶组合物 ZL200710024320.0 和成显示 国 明 起二十年 研发 具有极低折 中 发 2009.05.13 自 主 10 射率的液晶 ZL200910027909.5 和成显示 国 明 起二十年 研发 组合物 具有极低负 中 发 2009.10.09 自 主 11 介电的液晶 ZL200910035888.1 和成显示 国 明 起二十年 研发 混合物 液晶组合物 和包括该液 中 发 2010.05.19 自 主 12 晶组合物的 ZL201010175699.7 和成显示 国 明 起二十年 研发 液晶显示元 件 1-1-1-117 国 别 序 类 取 得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有效期 专利权人 号 型 方式 地 区 一种用于制 备聚合物分 中 发 2010.05.19 自 主 13 ZL201010175675.1 和成显示 散液晶的组 国 明 起二十年 研发 合物 向列液晶组 合物及其在 中 发 2010.10.13 自 主 14 ZL201010504406.5 和成显示 3D 光阀显示 国 明 起二十年 研发 中的应用 一种新型结 构的负性液 中 发 2011.05.17 自 主 15 ZL201110126922.3 和成显示 晶化合物与 国 明 起二十年 研发 液晶组合物 包 含 1,2- 二 氟乙烯和二 氟亚甲基醚 中 发 2011.10.14 自 主 16 ZL201110311272.X 和成显示 结构的化合 国 明 起二十年 研发 物及其制备 和应用 用 于 2D/3D 显示切换开 中 发 2011.11.08 自 主 17 ZL201110350484.9 和成显示 关的液晶介 国 明 起二十年 研发 质 液晶组合物 中 发 2012.04.12 自 主 18 及其显示器 ZL201210106192.5 和成显示 国 明 起二十年 研发 件 液晶组合物 中 发 2012.07.13 自 主 19 及其显示器 ZL201210243448.7 和成显示 国 明 起二十年 研发 件 含二氧杂饱 和薁类的液 中 发 2012.08.09 自 主 20 ZL201210282259.0 和成显示 晶化合物及 国 明 起二十年 研发 其组合物 液晶组合物 及包含该液 中 发 2012.08.01 自 主 21 ZL201210271208.8 和成显示 晶组合物的 国 明 起二十年 研发 显示器件 中 发 2012.10.11 自 主 22 液晶组合物 ZL201210384744.9 和成显示 国 明 起二十年 研发 1-1-1-118 国 别 序 类 取 得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有效期 专利权人 号 型 方式 地 区 液晶介质及 中 发 2012.10.13 自 主 23 ZL201210389161.5 和成显示 其显示器件 国 明 起二十年 研发 光扩散薄膜、 具有光扩散 中 发 2012.10.13 自 主 24 薄膜的背光 ZL201210387603.2 和成显示 国 明 起二十年 研发 模块及液晶 显示器 超 宽 温 TN 中 发 2012.10.13 自 主 25 ZL201210387883.7 和成显示 液晶组合物 国 明 起二十年 研发 一种改善液 晶低温近晶 中 发 2012.10.13 自 主 26 ZL201210388160.9 和成显示 相的液晶组 国 明 起二十年 研发 合物 液晶组合物 及包含该液 中 发 2012.10.13 自 主 27 ZL201210388646.2 和成显示 晶组合物的 国 明 起二十年 研发 显示器 液晶光阀及 中 发 2012.10.13 自 主 28 光阀电焊防 ZL201210387339.2 和成显示 国 明 起二十年 研发 护面罩 超高温液晶 中 发 2012.10.13 自 主 29 ZL201210388784.0 和成显示 显示器 国 明 起二十年 研发 低波长分散 性的聚合性 中 发 2012.10.13 自 主 30 化合物及其 ZL201210388873.5 和成显示 国 明 起二十年 研发 组合物和应 用 聚合性液晶 中 发 2012.10.13 自 主 31 组合物及其 ZL201210387993.3 和成显示 国 明 起二十年 研发 应用 一种苯并呋 喃类衍生物 中 发 2013.02.06 自 主 32 液晶化合物 ZL201310048370.8 和成显示 国 明 起二十年 研发 及其组合物 和应用 液晶组合物 中 发 2013.03.13 自 主 33 及液晶显示 ZL201310079890.5 和成显示 国 明 起二十年 研发 器件 1-1-1-119 国 别 序 类 取 得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有效期 专利权人 号 型 方式 地 区 液晶组合物 中 发 2013.03.14 自 主 34 及其显示器 ZL201310082451.X 和成显示 国 明 起二十年 研发 件 液晶组合物 中 发 2013.03.13 自 主 35 及液晶显示 ZL201310081015.0 和成显示 国 明 起二十年 研发 器件 液晶组合物 中 发 2013.03.13 自 主 36 以及显示器 ZL201310081051.7 和成显示 国 明 起二十年 研发 件 液晶组合物 中 发 2013.04.11 自 主 37 及液晶显示 ZL201310126491.X 和成显示 国 明 起二十年 研发 器件 液晶组合物 中 发 2013.05.15 自 主 38 及液晶显示 ZL201310183617.7 和成显示 国 明 起二十年 研发 器件 具有超宽温 和高耐候性 中 发 2013.06.06 自 主 39 的液晶组合 ZL201310223444.7 和成显示 国 明 起二十年 研发 物及其显示 器 液晶组合物 中 发 2013.06.25 自 主 40 及液晶显示 ZL201310260114.5 和成显示 国 明 起二十年 研发 器件 液晶组合物 中 发 2013.06.25 自 主 41 及其显示器 ZL201310260352.6 和成显示 国 明 起二十年 研发 件 液晶组合物 中 发 2013.06.25 自 主 42 及其液晶显 ZL201310260867.6 和成显示 国 明 起二十年 研发 示器件 液晶组合物 中 发 2013.06.25 自 主 43 及其液晶显 ZL201310260844.5 和成显示 国 明 起二十年 研发 示器件 液晶组合物 中 发 2013.06.25 自 主 44 及其显示器 ZL201310256255.X 和成显示 国 明 起二十年 研发 件 苯并菲衍生 中 发 2012.06.21 自 主 45 ZL201210210009.6 和成显示 物及其应用 国 明 起二十年 研发 1-1-1-120 国 别 序 类 取 得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有效期 专利权人 号 型 方式 地 区 液晶组合物 和含有该液 中 发 2013.01.08 自 主 46 晶组合物的 ZL201310006360.8 和成显示 国 明 起二十年 研发 液晶显示器 件 一种聚合物 稳定配向型 中 发 2013.02.01 自 主 47 ZL201310042237.1 和成显示 液晶组合物 国 明 起二十年 研发 及其应用 液晶组合物 中 发 2012.10.13 自 主 48 及其显示器 ZL201210387991.4 和成显示 国 明 起二十年 研发 件 聚合性星形 化合物及其 中 发 2012.10.13 自 主 49 聚合产物和 ZL201210387550.4 和成显示 国 明 起二十年 研发 在液晶装置 中的应用 含有光学活 性成份的 VA 中 发 2012.10.13 自 主 50 ZL201210388181.0 和成显示 液晶显示器 国 明 起二十年 研发 件 液晶组合物 和含有该液 中 发 2012.10.11 自 主 51 晶组合物的 ZL201210383024.0 和成显示 国 明 起二十年 研发 液晶显示器 件 多氟代乙烷 醚液晶化合 中 发 2012.10.11 自 主 52 ZL201210382803.9 和成显示 物及其组合 国 明 起二十年 研发 物 低温存储稳 定性的液晶 中 发 2013.05.30 自 主 53 ZL201310215379.3 和成显示 组合物及液 国 明 起二十年 研发 晶显示器件 包含多氟代 茚满的液晶 中 发 2013.07.01 自 主 54 ZL201310274779.1 和成显示 化合物及其 国 明 起二十年 研发 组合物和应 1-1-1-121 国 别 序 类 取 得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有效期 专利权人 号 型 方式 地 区 用 液晶组合物 中 发 2013.06.05 自 主 55 ZL201310222463.8 和成显示 及其应用 国 明 起二十年 研发 广视角的液 中 发 2012.10.13 自 主 56 ZL201210387605.1 和成显示 晶显示器 国 明 起二十年 研发 一种广视角 中 发 2013.02.06 自 主 57 液晶光调制 ZL201310048369.5 和成显示 国 明 起二十年 研发 器件 聚合性液晶 中 发 2013.07.31 自 主 58 组合物及其 ZL201310329014.3 和成显示 国 明 起二十年 研发 应用 可调型染料 中 发 2012.10.13 自 主 59 液晶汽车后 ZL201210387882.2 和成显示 国 明 起二十年 研发 视镜 电场方向平 中 发 2012.10.13 自 主 60 行于液晶层 ZL201210388647.7 和成显示 国 明 起二十年 研发 的光学器件 可聚合性化 合物及其在 光学各向异 中 发 2013.10.10 自 主 61 ZL201310471077.2 和成显示 性体和液晶 国 明 起二十年 研发 显示元件中 的应用 低介电频率 依赖性液晶 组合物及包 中 发 2013.06.18 自 主 62 ZL201310242493.5 和成显示 含该组合物 国 明 起二十年 研发 的 PM 显示 器 含有亚甲基 碳酸酯基的 中 发 2012.10.13 自 主 63 聚合性化合 ZL201210387671.9 和成显示 国 明 起二十年 研发 物及其组合 物和应用 含 4-四氢吡 喃结构的液 中 发 2012.10.13 自 主 64 ZL201210387567.X 和成显示 晶化合物及 国 明 起二十年 研发 其组合物和 1-1-1-122 国 别 序 类 取 得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有效期 专利权人 号 型 方式 地 区 应用 反射型液晶 中 发 2013.05.06 自 主 65 ZL201310162313.2 和成显示 显示装置 国 明 起二十年 研发 双稳态液晶 中 发 2012.02.13 自 主 66 ZL201210031580.1 和成显示 手写装置 国 明 起二十年 研发 液晶组合物 中 发 2013.08.16 自 主 67 及液晶显示 ZL201310358438.2 和成显示 国 明 起二十年 研发 器件 液晶组合物 中 发 2013.07.16 自 主 68 ZL201310299260.9 和成显示 及其应用 国 明 起二十年 研发 具有高透过 率的液晶组 中 发 2013.07.16 自 主 69 ZL201310298371.8 和成显示 合物及其显 国 明 起二十年 研发 示器件 宽视角波片 中 发 2013.06.18 自 主 70 ZL201310241838.5 和成显示 及其应用 国 明 起二十年 研发 液晶组合物 及包含该液 中 发 2013.06.25 自 主 71 ZL201310260545.1 和成显示 晶组合物的 国 明 起二十年 研发 显示器 液晶组合物 以及包括该 中 发 2011.12.02 自 主 72 液晶组合物 ZL201110396131.2 和成显示 国 明 起二十年 研发 的液晶显示 器件 含有二氟亚 甲氧基的液 中 发 2014.01.16 自 主 73 晶化合物及 ZL201410020092.X 和成显示 国 明 起二十年 研发 其组合物和 应用 一种适用于 共面转换模 中 发 2013.08.08 自 主 74 式的液晶组 ZL201310344996.3 和成显示 国 明 起二十年 研发 合物及其应 用 可聚合液晶 中 发 2013.08.26 自 主 75 组合物及其 ZL201310375748.5 和成显示 国 明 起二十年 研发 液晶显示器 1-1-1-123 国 别 序 类 取 得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有效期 专利权人 号 型 方式 地 区 件 具有良好的 低温存储稳 中 发 2013.08.06 自 主 76 定性的液晶 ZL201310339363.3 和成显示 国 明 起二十年 研发 组合物及液 晶显示器件 含二氟亚甲 氧基的液晶 中 发 2014.01.16 自 主 77 化合物及其 ZL201410020200.3 和成显示 国 明 起二十年 研发 组合物和应 用 二色性染料 中 发 2012.6.13 起 自 主 78 组合物及其 ZL201210194735.3 和成显示 国 明 二十年 研发 应用 液晶组合物 中 发 2013.7.31 起 自 主 79 ZL201310328375.6 和成显示 及其应用 国 明 二十年 研发 液晶组合物 中 发 2013.8.2 起 自 主 80 及其液晶显 ZL201310335846.6 和成显示 国 明 二十年 研发 示器件 聚合性液晶 中 发 2013.08.02 自 主 81 组合物及其 国 ZL201310334598.3 和成显示 明 起二十年 研发 显示器件 液晶组合物 中 发 2013.08.16 自 主 82 ZL201310358494.6 和成显示 及其应用 国 明 起二十年 研发 液晶组合物 中 发 2013.08.20 自 主 83 ZL201310363475.2 和成显示 及其应用 国 明 起二十年 研发 液晶化合物 中 发 2012.07.27 和成显示;达 合 作 84 ZL201210265488.1 及应用 国 明 起二十年 兴股份 研发 具有大的光 学各向异性 中 发 2012.03.20 和成显示;达 合 作 85 的液晶组合 ZL201210075853.2 国 明 起二十年 兴股份 研发 物及液晶显 示元件 液晶化合物 中 发 2010.09.21 和成显示;达 合 作 86 与液晶混合 ZL201010288759.6 国 明 起二十年 兴股份 研发 物 液晶化合物 中 发 2010.11.25 和成显示;达 合 作 87 ZL201010558887.8 与液晶混合 国 明 起二十年 兴股份 研发 1-1-1-124 国 别 序 类 取 得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有效期 专利权人 号 型 方式 地 区 物 液晶化合物 中 发 2011.11.25 和成显示;达 合 作 88 以及液晶介 ZL201110381815.5 国 明 起二十年 兴股份 研发 质 包含茚环和 二氟乙烯桥 中 发 2012.03.20 和成显示;达 合 作 89 键的化合物 ZL201210075058.3 国 明 起二十年 兴股份 研发 及其制备方 法和应用 含六氢茚类 新型液晶及 中 发 2012.10.13 和成显示;达 合 作 90 其组合物和 ZL201210388535.1 国 明 起二十年 兴股份 研发 在液晶显示 器中的应用 含饱和茚环 类的液晶化 中 发 2012.06.14 和成显示;达 合 作 91 ZL201210196830.7 合物及其组 国 明 起二十年 兴股份 研发 合物 作为液晶介 质组分的二 中 发 2012.08.01 和成显示;达 合 作 92 氟乙烯衍生 ZL201210271529.8 国 明 起二十年 兴股份 研发 物及其制备 方法和应用 液晶组合物 及包含该组 中 发 2012.10.13 和成显示;达 合 作 93 ZL201210388717.9 合物的电光 国 明 起二十年 兴股份 研发 显示器件 含二氟乙烯 醚类的液晶 中 发 2012.10.13 和成显示;达 合 作 94 化合物及其 ZL201210388534.7 国 明 起二十年 兴股份 研发 组合物和液 晶显示器 液晶介质及 中 发 2012.07.31 和成显示;达 合 作 95 ZL201210269898.3 液晶组合物 国 明 起二十年 兴股份 研发 含二氧杂饱 和茚环类的 中 发 2012.10.13 和成显示;达 合 作 96 ZL201210387994.8 液晶化合物 国 明 起二十年 兴股份 研发 及其组合物 1-1-1-125 国 别 序 类 取 得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有效期 专利权人 号 型 方式 地 区 作为液晶介 质的组分的 中 发 2012.04.10 和成显示;达 合 作 97 茚衍生物及 ZL201210104215.9 国 明 起二十年 兴股份 研发 其制备方法 和应用 液晶化合物 中 发 2012.09.27 和成显示;达 合 作 98 及其制备方 ZL201210366150.5 国 明 起二十年 兴股份 研发 法和应用 二氧杂饱和 萘环类液晶 中 发 2012.10.13 和成显示;达 合 作 99 化合物及其 ZL201210388226.4 国 明 起二十年 兴股份 研发 组合物和应 用 含六氢并环 戊二烯类新 中 发 2012.10.13 和成显示;达 合 作 100 型液晶化合 ZL201210388955.X 国 明 起二十年 兴股份 研发 物及其组合 物和应用 新型二氟代 乙二醚类液 中 发 2012.09.28 和成显示;达 合 作 101 ZL201210372456.1 晶及其组合 国 明 起二十年 兴股份 研发 物 和成显示; 半透半反式 上海交通大 中 发 2012.05.7 起 合 作 102 蓝相液晶显 ZL201210138316.8 学;昆山龙腾 国 明 二十年 研发 示装置 光电有限公 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和成显示拥有海外专利 26 项,具体情况如下: 取 序 国别/ 得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类型 有效期 专利权人 号 地区 方 式 1-1-1-126 Liquid Crystal Composition and 自 Liquid Crystal US9,193 2012.7.31 起二 主 1 Display Device 美国 发明 和成显示 ,909 B2 十年 研 with the Liquid 发 Crystal Composition Dichromatic 自 Composition and US9,382 2013.05.31 起二 主 2 美国 发明 和成显示 Application ,480 B2 十年 研 Thereof 发 自 Triphenylene US9,273 2013.05.31 起二 主 3 Derivative and 美国 发明 和成显示 ,246 B2 十年 研 Use Thereof 发 Liquid Crystal 自 Composition and US9,222 2013.04.10 起二 主 4 美国 发明 和成显示 Display Device ,023 B2 十年 研 Thereof 发 Liquid Crystal Compositon and 自 Crystal Display EP2759 2012.07.31 起二 主 5 Device 欧洲 发明 和成显示 586 十年 研 Comprising The 发 Liquid Crystal Compositon 自 液晶组合物和含 第 2012.07.31 起二 主 6 有该液晶组合物 日本 5848447 发明 和成显示 十年 研 的液晶显示器件 号 发 自 第 液晶组合物及其 2015.06.01-203 主 7 台湾 I486426 发明 和成显示 显示器件 3.04.08 研 号 发 自 第 液晶组合物及液 2015.09.11-203 主 8 台湾 I499662 发明 和成显示 晶显示器件 4.08.07 研 号 发 稳定配向型之液 自 第 晶组合物及其应 2015.09.21-203 主 9 台湾 I500746 发明 和成显示 用之液晶显示元 4.01.27 研 号 件 发 1-1-1-127 自 第 聚合性液晶组合 2016.04.21-203 主 10 台湾 I530552 发明 和成显示 物及其显示器件 4.07.28 研 号 发 自 第 聚合性液晶组合 2016.04.21-203 主 11 台湾 I530553 发明 和成显示 物及其显示器件 4.07.28 研 号 发 一种适用于共面 自 第 转换模式的液晶 2016.07.11-203 主 12 台湾 I541332 发明 和成显示 组合物及其应用 4.08.04 研 号 发 自 具有快回应速度 第 2016.09.01-203 主 13 的液晶组合物及 台湾 I547547 发明 和成显示 5.04.09 研 其显示器件 号 发 自 第 液晶组合物及其 2016.10.21-203 主 14 台湾 I554598 发明 和成显示 应用 4.7.14 研 号 发 自 具有高穿透率的 第 2016.10.21-203 主 15 液晶组合物及其 台湾 I554597 发明 和成显示 4.7.14 研 显示器件 号 发 Liquid Crystal 合 和成显 Compound and US8,388 2011.03.17 起二 作 16 美国 发明 示;达兴 Liquid Crystal ,861B2 十年 研 股份 Mixture 发 合 第 和成显 液晶化合物以及 2012.10.02-203 作 17 日本 5706385 发明 示;达兴 液晶介质 2.10.02 研 号 股份 发 自 液晶组合物及包 第 和成显 2015.3.21-2033. 主 18 含该组合物的光 台湾 I477591 发明 示;达兴 10.8 研 电显示器件 号 股份 发 合 第 和成显 液晶化合物与液 2013.12.01-203 作 19 台湾 I417368 发明 示;达兴 晶混合物 0.10.03 研 号 股份 发 第 和成显 合 液晶化合物与液 2014.12.01-203 20 台湾 I462993 发明 示;达兴 作 晶混合物 0.12.12 号 股份 研 1-1-1-128 发 具有大的光学各 合 第 和成显 向异性的液晶组 2014.12.21-203 作 21 台湾 I465553 发明 示;达兴 合物及液晶显示 3.03.18 研 号 股份 元件 发 具有二氧杂饱和 合 第 和成显 茚环结构液晶化 2015.8.11-2033. 作 22 台湾 I495710 发明 示;达兴 合物及液晶组合 10.8 研 号 股份 物 发 含二氟乙烯基二 合 醚结构的液晶化 第 和成显 2015.9.11-2033. 作 23 合物、包含其的 台湾 I499661 发明 示;达兴 10.8 研 液晶组合物和液 号 股份 发 晶显示器 含六氢茚结构的 合 第 和成显 液晶化合物、包 2015.3.21-2033. 作 24 台湾 I477587 发明 示;达兴 含其的液晶组合 10.8 研 号 股份 物和液晶显示器 发 新型二氧杂饱和 合 第 和成显 萘环类液晶化合 2015.9.11-2033. 作 25 台湾 I499660 发明 示;达兴 物及其组合物和 10.8 研 号 股份 应用 发 POLYMER STABILIZED ALIGNMENT 自 TYPE LIQUID US9475 2014.01.26 起二 主 26 美国 发明 和成显示 CRYSTAL 988B2 十年 研 COMPOSITION 发 AND USE THEREOF 上述专利中国内专利第 84-101 项专利、海外专利中第 16-25 项专利为共有 专利,专利共有权人为和成显示与达兴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和成显示与达 兴股份 2009 年、2010 年及 2011 年分别签署的合作开发产品协议约定:和成显 示与达兴股份共同合作开发液晶单体原料及含有液晶单体原料之混晶配方,合 作开发之知识产权由和成显示与达兴股份共同拥有。 根据和成显示与达兴股份 2013 年 11 月 30 日签署的《专利技术授权契约》 以及分别于 2014 年 3 月 6 日、2015 年 1 月 30 日、2016 年 11 月 4 日签署的三 份补充协议(以下合称为“专利授权协议”),和成显示和达兴股份互相授权 1-1-1-129 对方使用授权技术生产产品并进行销售,但单晶产品的销售只限于双方之间; 任一方销售授权技术生产的产品时,应支付他方权利金;未经他方书面事先同 意,不得另外授权第三人实施授权技术。自 2015 年 1 月 20 日起, 上述专利授 权协议所约定的销售单晶产品的权利由和成显示转移予和成新材料, 销售混晶 产品的权利仍由和成显示行使,授权有效期至 2020 年 11 月 29 日。 达兴股份在 2016 年 11 月 4 日签署的补充协议中确认不会因为本次交易而 终止专利授权协议,上述共有专利情形对和成显示的正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 不利影响。 ③商标 序号 注册商标 注册号 核定类别 注册有效期限 权利人 和成显示; 1 第 8736338 号 第 42 类 2012.07.14-2022.07.13 和成新材料 ④著作权 首次发表日 序号 软件登记名称 登记号 权利范围 著作权人 期 和成显示; 1 CWJ 信息管理系统 V5.1 2013SR109342 全部权利 未发表 和成新材料 ⑤域名 序号 域名 域名注册人 注册有效期限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 1 hcch.cn 2012.10.20-2018.12.28 苏 ICP 备 11029509 号-2 和成显示 2 hcch.net.cn 2005.12.01-2020.12.01 苏 ICP 备 11029509 号-1 3 hcchlt.com 南京莱霆 2016.06.14-2021.06.27 苏 ICP 备 16034017 号-1 2、资产抵押、质押、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和成显示的部分资产存在抵押等权利限制情况,见 本报告书“第四节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六)和成显示及其子公司主要资 产权属情况、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情况”之“1、资产权属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和成显示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的最高额抵押合同情 1-1-1-130 况如下: 序号 抵押方 抵押权方 合同金额(万元) 抵押期限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 和成新材料 3,323 2015.06.24~2018.06.23 扬中市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和成节能 1,850 2016.09.02~2017.09.01 南京分行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和成显示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的担保合同情况如下: 序号 担保方 债权方 合同金额(万元) 保证期限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 和成显示 500 2016.06.27~2017.06.27 珠江支行 此外,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和成显示无对外担保的情况。 3、主要负债情况 (1)主要负债情况 根据天职国际出具的(天职业字[2017]3712 号)《审计报告》,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和成显示的主要负债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38,500,000.00 21.69 应付票据 26,359,879.05 14.85 应付账款 37,020,824.61 20.86 预收款项 392,281.38 0.22 应付职工薪酬 37,487,991.96 21.12 应交税费 2,575,137.87 1.45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3,594,748.36 2.03 流动负债合计 145,930,863.23 82.23 递延收益 31,529,731.49 17.77 非流动负债合计 31,529,731.49 17.77 负债合计 177,460,594.72 100 1-1-1-131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和成显示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的借款合同如下: 序号 借款方 贷款方 合同金额(万元) 借款期限 1 和成显示 农业银行扬中市支行 1,500 2016.12.27-2017.12.27 2 和成新材料 南京银行珠江支行 500 2016.06.27~2017.06.27 3 和成新材料 招商银行南京分行 1,850 2016.9.20-2017.9.13 注:上述和成显示于农业银行扬中市支行的 1,500 万元借款及利息已于 2017 年 1 月 12 日还清。 (2)或有负债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和成显示不存在或有负债。 4、是否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 移的情况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和成显示及其子公司主要资产不存在涉及诉讼、 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八)最近三年的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1、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和成显示的主营业务为研发、生产和销售液晶显示材料。和成显示的主要 产品包括 TN/STN 型混合液晶、TFT 型混合液晶、液晶单体及液晶中间体,并 可按客户需求开发、生产各种液晶材料。 2、行业的管理体制和法规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与行业监管体制 和成显示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液晶显示材料的销售,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 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和成显示属于“C26 化学原料 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表》(GB/T4754-2011), 和成显示所属行业为“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6 专用化学产品制 造—C2669 其他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1-1-1-132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 号)及《中国制造 2025》(国发[2015]28 号),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是我国当 前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其中包括新型显示,和成显示属于新一代 信息技术产业。 混合液晶是光电子材料之一,用于液晶显示(LCD)领域,行业归属为半 导体行业中的新型显示材料产业。根据工业与信息化部 2012 年 1 月颁布的《新 材料产业“十二五”规划》,混合液晶属于“电子信息功能材料”。 目前,我国化工行业的宏观管理职能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主要 负责制订产业政策,指导技术改造。 液晶材料属于光电子材料,又是生产 LCD 器件的核心材料之一,因此液晶 材料又属于液晶显示行业。液晶显示行业属于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液晶分 会管理,该分会主要负责开展全国行业调查、协助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主管部门 召开专业会议、研讨行业发展规划、评估行业项目等,接受主管部门工业和信 息化部的领导。和成显示已加入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液晶分会。 在化工行业和液晶显示行业中,生产液晶材料的企业不需要取得国家有关 部门颁发的专门生产许可证。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改版), 高性能液晶材料等新型精细化学品的开发与生产属于国家鼓励类行业,是当前 国家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中重点扶持发 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同时也是江苏省产业发展规划中重点扶持产业,并获得了 一系列产业政策的支持,主要包括: 序号 颁布年份 颁布单位 产业支持政策名称 《关于组织实施软件等信息产业关键技术产业 1 2005 国家发改委 化专项的通知》 《信息产业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和 2020 年 2 2006 原信息产业部 中长期规划纲要》 《关于同意有关新型平板显示器件产业化项目 3 2007 国家发改委 开展下一步工作的复函》 1-1-1-133 4 2009 国务院 《电子信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 《关于 2010 年继续组织实施彩电产业战略转 5 2010 国家发改委 型产业化专项的通知》 6 2011 国家发改委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 国家发改委、科技 部、工业和信息化 《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 7 2011 部、商务部、知识产 (2011 年度)》 权局 8 2012 工业和信息化部 《电子信息制造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9 2012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2 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指南》 财政部、海关总署、 《关于进一步扶持新型显示器件产业发展有关 10 2012 国家税务总局 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发改 《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平板电视推广实 11 2012 委、工业和信息化部 施细则》 12 2012 国务院 《“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13 2013 国务院 《“十二五”国家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规划》 国家发改委、工业和 《关于印发 2014-2016 年新型显示产业创新发 14 2014 信息化部 展行动计划》 ①《关于组织实施软件等信息产业关键技术产业化专项的通知》 将 TFT-LCD 用液晶材料作为重点支持的项目之一。 ②《信息产业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和 2020 年中长期规划纲要》将液 晶显示技术列为发展的重点技术之一。 ③《关于同意有关新型平板显示器件产业化项目开展下一步工作的复函》 文件中提出,“以完善新型平板显示器产业链为目标,着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为形成我国自主的平板显示器件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奠定坚实基础”,将“关 键配套材料实现部分国内配套”作为专项目标之一,并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④《电子信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将“突破集成电路、新型显示器件、 软件等核心产业的关键技术”作为三大主要任务之一,并明确提出“充分利用 全球产业资源,重点加强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努力在新型显示面板生产、整机 模组一体化设计、玻璃基板制造等领域实现关键技术突破”。 ⑤《关于 2010 年继续组织实施彩电产业战略转型产业化专项的通知》将液 1-1-1-134 晶材料作为专项重点。 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2013 年修改版)》鼓励类包含:“薄 膜场效应晶体管 LCD(TFT-LCD)、等离子显示屏(PDP)、有机发光二极管 (OLED)、激光显示、3D 显示等新型平板显示器件及关键部件”。 ⑦《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将高性能液晶材料列为 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之一。 ⑧《电子信息制造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混合液晶等列入十二五“十大 专项工程”之“电子信息功能材料专项工程”。 ⑨《2012 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指南》光电子材料重点发展高世 代液晶显示屏(LCD)用玻璃基板,偏光片、彩色滤光片、液晶等相关材料。 ⑩《关于进一步扶持新型显示器件产业发展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将 3D 显示用液晶材料列入基金扶持项目清单。 《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平板电视推广实施细则》对 TFT 显示器件 生产厂商部分进口商品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对普通用途液晶电视列为 补贴推广对象。 《“十二五”国家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规划》将新型显示技术被列为战略 性新兴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重点 《关于印发 2014-2016 年新型显示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到 2016 年, 我国新型显示产业按面积计算出货量达到世界第二,全球市场占有率超过 20%, 产业总体规模超过 3000 亿元,并鼓励面板企业加大本地材料和设备采购力度。 3、主要产品用途 液晶材料主要应用于液晶面板的生产和制造,和成显示一直专注于液晶材 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单体合成和混晶研制技术 为基础,在中高端 TN/STN 领域市场成为主要供应商之一。 1-1-1-135 液晶材料一般是指在一定的温度下既有液体的流动性又有晶体的各向异性 的一类有机化合物,其制造过程是从基础的化工原料材料合成为普通级别的液 晶单体,经过纯化,除去杂质、水分、离子,升级为电子级别的液晶单体,再 由这些电子级的液晶单体以不同比例混合在一起达到均匀、稳定的液晶形态形 成混合液晶。混合液晶经过 LCD 制造商的生产工序与其他相关材料组装在一 起,成为液晶显示器面板,再装上电子部件,即可成为大众所见的各类电子产 品——计算器、电子表、手机、PDA、笔记本、电脑及电视等等。 液晶显示面板是一个以电信号控制的光开关装置。液晶介于两片透明导电 之铟锡氧化物(ITO)电极之间,经由加在(ITO)电极上的电压高低可以控制 不同的液晶排列方向,而液晶的排列方向与光线的穿透量有关,进而造成像素 的明暗程度不同。在液晶显示方面,液晶材料所发挥的作用相当于一个光开关, 其原理如下图所示: 鉴于单一的液晶单体的物理性能无法完全满足 LCD 的工作温度、光学特 性、驱动条件等要求,人们开发出了由多种不同液晶单体组成的混合液晶以满 足显示器件的需要。 4、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 1-1-1-136 (1)混晶的生产阶段 从生产过程来讲,和成显示主要产品混合液晶材料的生产一般需要经过从 基础化工原材料到液晶中间体到液晶单体再到混合液晶的全过程。具体图示如 下: (2)混晶的生产工艺 从混晶的生产工艺上讲,主要包括液晶单体的合成、液晶单体的纯化以及 混合液晶的混配等。 ①液晶单体的合成工艺 1-1-1-137 ②液晶单体的纯化工艺 1-1-1-138 ③混合液晶的混配工艺 5、主要经营模式 1-1-1-139 (1)设计与研发模式 由客户或销售部门提出开发需求后,组织人员召开立项评审会议,完成评 审记录。研发部门负责拟定、审核、批准《设计和开发任务》。根据任务书完 成小试阶段的产品开发后召开小试评审会议,形成会议结论,然后送样下单评 审,跟进样品配制过程,完成小批量制样验证。继而分析客户试用报告,组织 研发部、市场部人员进行评审。稳定量产达到 5 个批次以上,研发部门出具正 式技术文件,并出具项目完成报告。 (2)采购模式 和成显示的采购模式,是计划物控中心根据年度产品销售计划和月度产品 销售调整及和成显示的单体、中间体、原料库存,制定月度生产计划,同时提 交原料需求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交由采购部门制定物料采购计划并执行采购, 1-1-1-140 品质部对采购物料的品质进行检验和管控,物控部门负责物料的入库、存储和 分发。 (3)生产模式 和成显示采用的是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 和成显示会在每个年度末根据本年度产销状况以及客户的需求预期,制定 1-1-1-141 下一年度销售和生产计划,由此进行液晶中间体及液晶单体的合成和纯化,并 建立多级库存作为缓冲,以避免因某一单体或中间体的短缺造成的混合液晶无 法供货;而混合液晶由于生产周期较短,因此其生产是以客户订单为依据,即 时安排出货。和成显示的生产流程如下: (4)销售模式 和成显示的销售模式主要以直销为主,以代理销售为辅。 ①直销模式 针对中国大陆的 LCD 面板厂商,和成显示采用直接销售模式,由和成显示 直接面向客户开展销售工作。和成显示根据区域和不同的目标客户,分配销售 经理跟进客户,和成显示技术部门配合销售经理,在充分进行技术交流,深刻 理解客户需求的基础上提供产品方案,并提供样品在客户端测试,最终在完成 品质稳定性测试及品质保证体系评审后,以高品质产品、高效的服务,恰当的 1-1-1-142 市场价格赢得竞争,完成销售任务。 ②代理销售模式 针对境外客户,和成显示采用区域代理的方式进行销售,如台湾地区,在 当地选择有较高知名度、有着广泛市场资源的公司代理销售,并支付适当的代 理佣金。 6、主要产品的产销情况 (1)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产销情况 和成显示主营业务为研发、生产和销售液晶显示材料。和成显示的主要产 品包括 TN/STN 型混合液晶、TFT 型混合液晶、液晶单体及液晶中间体,并可 按客户需求开发、生产各种液晶材料,混晶生产基于客户的特性要求,因此产 能产量与客户的订单情况、产品开发能力具有密切的关系。 (2)主要产品的销售构成情况 2015 年度及 2016 年度,和成显示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混晶 32,522.35 84.73 17,939.40 81.16 单晶 2,481.86 6.47 1,291.73 5.84 其他 3,379.23 8.80 2,873.51 13.00 合计 38,383.43 100.00 22,104.64 100.00 注:表中其他收入主要为定制化学品。 (3)主要产品毛利率情况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项目 毛利额 毛利率% 毛利额 毛利率% 混晶 14,381.34 44.22 6,269.87 34.95 单晶 879.38 35.43 397.50 30.77 其他 1,428.67 42.28 1,392.22 48.45 合计 16,689.39 43.48 8,059.58 36.46 7、和成显示前五名客户情况 1-1-1-143 报告期内,和成显示前五名客户及销售额情况如下: (1)2016 年度前五名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与标的公司关 单位名称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系 深圳市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9,543.14 24.79%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 非关联方 9,438.28 24.52% 子公司 南京中电熊猫液晶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3,642.00 9.46% Daxin Materials Corporation 非关联方 2,284.77 5.94% SUPREMEELECTRONICSCO.,LTD 非关联方 1,003.26 2.61% 合计 25,911.45 67.32% (2)2015 年度前五名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占营业收入 单位名称 与标的公司关系 金额 比例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 非关联方 4,879.26 22.03% 公司 深圳市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2,075.86 9.37% Daxin Materials Corporation 非关联方 1,158.52 5.23% SUPREME ELECTRONICS CO.,LTD. 非关联方 859.48 3.88% 信利半导体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811.53 3.66% 合计 9,784.65 44.17% 注:以上销售收入数据以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合并口径披露。 报告期内,和成显示不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其他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和成显示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前五名客户中所占权益 的情形。报告期内,和成显示不存在对单个客户销售金额占比超过 50%的情况, 或严重依赖少数客户的情形。 2016 年较 2015 年,和成显示前五名客户中新增南京中电熊猫液晶显示科 技 有 限 公司 , 中 电熊 猫 系 上市 公 司 南京 熊 猫 电子 股 份 有限 公 司 (代 码 : 600775.SH)的关联公司,是液晶显示行业中较大的大中型 LCD 面板厂商。2016 年,标的公司向南京中电熊猫液晶显示科技有限公司的销售额为 3,642.00 万元, 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9.46%,2015 年和成显示向中电熊猫的销售额为 1-1-1-144 610.75 万元,其销售额上升的主要原因为:和成显示 2015 年开始向中电熊猫销 售 TFT 混晶产品,2016 年随着中电熊猫产量以及向和成显示采购比例的上升, 2016 年和成显示向中电熊猫的销售额大幅上升。 8、主要产品的原材料和能源供应情况 (1)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和成显示分产品的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项目 营业成本 比例(%) 营业成本 比例(%) 混晶 18,141.01 83.62 11,669.53 83.09 单晶 1,602.47 7.39 894.23 6.37 其他 1,950.56 8.99 1,481.29 10.55 合计 21,694.04 100.00 14,045.06 100.00 (2)报告期内的和成显示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原材料 17,787.93 81.99 10,227.77 72.82 直接人工 1,304.44 6.01 731.73 5.21 制造费用 2,601.67 11.99 3,085.56 21.97 合计 21,694.04 100.00 14,045.06 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可分为三大类:基础化工原料、中间 体和粗品单体;由于生产混晶的原材料种类繁多,故选择各类别报告期内连续 进入前五大类的原材料的单价及价格变动情况作单独列示: 单位:元/千克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单价 同比(%) 单价 同比(%) 单价 基础化工原料 四氢呋喃-进口-工业级 13.07 -12.34 14.91 -19.67 18.56 石油醚 90-120-工业级 5.87 -6.97 6.31 -20.63 7.95 甲苯-工业级 4.8 -13.82 5.57 -31.06 8.08 3-氟-4-氰基苯酚-工业级 1196.58 0.00 1,196.58 0.00 1,196.58 1-1-1-145 无水乙醇-工业级 5.27 -11.87 5.98 -9.94 6.64 中间体 6-溴-2-丙基-1H-茚 1025.64 -0.46 1,030.40 -7.26 1,111.11 3-氟苯硼酸 688.51 -2.94 709.40 -7.78 769.23 反式-4'-对甲苯基-双环己 1452.99 -2.71 1,493.45 -2.93 1,538.46 酮 4-溴-2,6-二氟苯酚 1709.4 0.00 1,709.40 0.00 1,709.40 6-溴-2-乙基-1H-茚 1025.64 -0.88 1,034.73 -6.87 1,111.11 粗品单体 反式-丙基双环己基乙烯 3,483.58 -14.85 4,091.11 -8.61 4,476.39 反式-戊基双环己基乙烯 3,964.50 -9.79 4,394.74 -1.12 4,444.44 4-(4,4-二氟丁烯基)-4'' -乙基-2'-氟-1,1':4'1'' 9,776.42 -14.11 11,382.05 -11.22 12,820.51 -三联苯 反式-丁烯基双环己基甲苯 9400.41 -7.66 10,180.65 -9.76 11,282.05 反式-乙烯基双环己基甲苯 4700.85 -7.90 5,104.17 -0.47 5,128.21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基础化工原料由标的公司采购部门向供应商采购;中 间体和粗品单体部分由标的公司自行生产,部分对外采购。多年来,标的公司 已与国内多家供应商建立了互相支持、相互依赖的战略伙伴关系,保证了原材 料的稳定供应。 (3)报告期内,和成显示前五名供应商情况 ①2016 年度前五名供应商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 占采购总额比例 1 江苏广域化学有限公司 3,703.86 18.70% 2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06.91 10.13% 3 河北美星化工有限公司 1,836.93 9.28% 4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50.36 4.29% 5 晋州市谊达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748.67 3.78% 合计 9,146.73 46.18% ②2015 年度前五名供应商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 占采购总额比例 1 江苏广域化学有限公司 1,904.24 15.19% 2 河北美星化工有限公司 1,199.27 9.57% 1-1-1-146 3 上海瑞雯经贸有限公司 1,057.00 8.43% 4 西安瑞联近代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740.22 5.91% 5 烟台德润液晶材料有限公司 677.95 5.41% 合计 5,578.67 44.51% 报告期内,和成显示不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其他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和成显示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前五名供应商中所占权 益的情形。报告期内,和成显示不存在对单个供应商采购占比超过 50%的情况, 或严重依赖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2016 年,和成显示前五名供应商中新增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 代码:002326)和晋州市谊达电子材料有限公司。2016 年,标的公司向浙江永 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采购额为 850.36 万元,占同期采购总额的比例为 4.29%, 其采购额上升的主要原因为:和成显示自 2016 年初开始,开展 TFT 液晶单体 的工艺优化及改进工作;在此期间,为保证单体的正常供应,和成显示向永太 科技增加采购部分中间体;随着 2016 年下半年 TFT 液晶单体工艺改进基本完 成,和成显示此部分外购的中间体将改由公司自产,标的公司向永太科技采购 中间体的比例将不会持续大幅上升。 2016 年,标的公司向晋州市谊达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的采购额为 748.67 万元, 占同期采购总额的比例为 3.78%,主要原因系 2016 年和成显示 TFT 产品部分产 品产量增加,向晋州市谊达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增加采购相应粗品所致。 9、质量控制情况 (1)质量控制标准 为打造企业质量管理控制系统,更好更规范的为客户服务,和成显示制定 了从方案策划、技术设计、产品实现、技术会签、预验收、终验收以及供应链 管理等各阶段、环节的精细化质量控制标准。除满足国家标准与客户要求外, 和成显示建立了自身的质量管控体系。同时,和成显示通过了 ISO9001:2008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建立了严格质量管理体系,设立专门的质量管理部门,严 格按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要求实施质量控制,把质量管理思想贯穿于和成显示 的研发、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的全过程,有力地保证了品质问题的及时发 1-1-1-147 现和解决,保障了产品的品质稳定性。 (2)质量控制流程 为了更好地对产品质量实施有效控制,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和成显示基于 质量管理体系,运用各种专业技术、管理技术和行政管理手段,构建了一套科 学、严密、高效的质量控制管理流程,具体如下: ①生产过程控制程序流程图 ②产品设计与开发程序流程图 1-1-1-148 1-1-1-149 1-1-1-150 ③混晶产品设计开发管理规范 1-1-1-151 1-1-1-152 ④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流程图 1-1-1-153 ⑤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流程图 (3)质量纠纷情况 和成显示设立以来,未与客户发生因质量问题而导致的重大纠纷、诉讼或 仲裁的情形。对于未来可能存在的质量纠纷,和成显示建立了严格的责任人负 责制度,确保任何环节均有相关负责人,防范发生质量问题。 10、安全生产和环保情况 (1)安全生产情况 1-1-1-154 和成显示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 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 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和成显示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 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标准化手册》和《应急预案》,使安全 生产责任制涵盖全体员工,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级 人员必须在各自的岗位,履行自身的安全职责,并规定了生产操作一线员工和 仓库保管员的安全职责。 (2)和成显示环保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子公司和成新材料受到的环保处罚如下:南京市六合区 环境保护局于 2016 年 8 月 16 日作出六环罚字[2016]14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对和成新材料利用雨水排口排放污水事宜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人民币 10.2 万 元罚款。 在南京市六合区环境保护局作出上述行政处罚之后,和成新材料立即停止 违法行为,及时缴纳了罚款,并按要求及时主动整改到位。和成新材料自 2015 年至今取得了全部环保相关批文,其他方面均合法合规,不存在其他行政处罚。 经对南京市六合区环境保护局确认,目前南京市环境保护局对重大行政处 罚案件的报备标准为行政处罚金额达到 20 万元以上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 执照。鉴于前述行政处罚未达到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报备标准,因此,南京市六 合区环境保护局确认该等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上述事项亦经通力律 师确认并发表意见。此外,南京市六合区环保局确认,除前述行政处罚外,和 成新材料未受到该局的其他行政处罚。 报告期内,和成显示不存在严重违反国家环保相关法规的情形,未因环保 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11、和成显示的技术研发情况 (1)研发机构设置 和成显示设置了研发中心,负责和成显示整体的产品规划、开发及量产。 中心下设三个部:合成部、混晶部及新材料部。其中合成部负责液晶单体及中 1-1-1-155 间体的有机合成、纯化及量产;混晶部负责混合液晶的开发及量产;新材料部 负责新型光电等材料的研发;研发中心现配有一个有机分析实验室,一个光电 研究实验室。 具体组织结构图如下: (2)研发人才队伍 和成显示历来重视科研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了一支稳定而高素质的设计研 发人才队伍。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有机合成、液晶提纯、工艺及工程设备、 液晶性能评价及品质分析、光电技术等研发人员 94 人,占员工总数为 25%,为 和成显示的现在及将来的发展注入了活力和动力,拓宽和成显示的业务空间。 (3)主要研发手段 和成显示通过不断增强研发能力、培养研发队伍等方式进行自主研发,并 通过不断加强与国内外高校以及厂家的合作进行合作研发。和成显示通过对行 业内先进技术的分析以及客户的要求,制定产品的研发方案,通过项目提出、 立项评审、拟定研发方案制定开发任务书、小试研发、小试评审、首次送样小 批量生产、小试评审、量产及跟踪流程,对单晶、混晶进行开发。 (九)最近两年的主营财务指标 1、主营财务指标 根据天职国际为和成显示出具的 2016 年度《审计报告》(天职业字 [2017]3712 号),和成显示最近两年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1-1-156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437,456,283.04 358,125,804.28 总负债 177,460,594.72 164,567,491.55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259,660,552.60 193,558,312.73 资产负债率(合并) 40.57% 45.95%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384,886,147.55 221,505,747.58 营业利润 81,107,971.90 33,901,898.46 利润总额 92,291,678.63 46,091,362.2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9,383,295.82 41,472,257.5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 69,215,583.78 29,738,013.8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4.90% 22.34% 综合毛利率 43.48% 36.46% 2、非经常性损益说明 报告期内,和成显示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754,182.61 12,968.18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 - 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 11,989,371.71 12,139,133.41 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 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 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1,482.37 37,362.17 小计 11,183,706.73 12,189,463.76 减:所得税影响数 1,015,830.69 455,220.12 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非经常性损益 10,167,876.04 11,734,243.64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 10,167,712.04 11,734,243.64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164.00 1-1-1-157 (十)最近三年的资产评估、交易、增资及改制情况 和成显示最近三年未进行资产评估及改制,最近三年增资及股权转让情况 详见本节内容之“(二)历史沿革”。 (十一)主要业务资质认证及其他 1、主要业务资质证书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和成显示生产经营无涉及特许经营权的情况。和成 显示及子公司现有的业务许可资格或资质情况如下: (1)和成显示持有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编号: 00116E22820R1M/3200,有效期至 2019 年 11 月 12 日。根据和成显示《环境管 理 体 系 认 证 证 书 》 , 和 成 显 示 的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符 合 ISO14001:2004 、 GB/T24001-2004 标准,该证书认证范围为:“显示器用液晶材料的研发和制造 及相关管理活动”。 (2)和成显示持有的《江苏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由扬中市环境保护局 颁发;证书编号:扬环 3211822015033 号;排污种类:甲苯非甲烷总烃;发证 时间:2015 年 5 月 18 日;有效期限至 2018 年 5 月 17 日。 (3)和成显示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中 华人民共和国镇江海关颁发,(海关注册登记编码:3211935288),有效期为 长期。 (4)和成显示持有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注册号: 165IP150064ROM,有效期至 2018 年 5 月 7 日。根据和成显示《知识产权管理 体系认证证书》,和成显示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符合 GB/T29490-2013 标准,该 证书认证范围为:与显示材料有关的电子化学品(液晶材料)的研发、生产、 销售的知识产权管理。 (5)和成显示南京分公司持有的《排污许可证》,由南京市环境保护局颁 发;证书编号:320104-2016-000017-B;排放重点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种类: 废水、cod、氨氮;发证时间:2016 年 2 月 23 日;有效期限自 2016 年 1 月 1 1-1-1-158 日起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 (6)和成新材料持有的《排污许可证》,由南京市六合区环境保护局颁发; 证书编号:320116-2016-000124-A;排放重点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种类:COD、 氨氮、SS、总磷、甲苯、甲醇;发证时间:2016 年 3 月 31 日;有效期限自 2016 年 4 月 1 日起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止。 (7)和成新材料持有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备案登记表编号: 02782609。 (8)和成新材料持有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表》,编号: 15070214112900000404,备案号码为 3201607838;备案类别为自理企业。 (9)和成新材料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陵海关颁发;海关注册编码:3201964226, 有效期为长期。 2、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截至目前,和成显示及其子公司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具体信息 披露如下: 证书名称 证书/文件编号 被认证人 发证日期 发证机关 有效期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 高新技术 2014 年 8 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 GF201432000643 和成显示 三年 企业 月5日 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 税务局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 高新技术 和成新材 2016 年 10 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 GR20163200184 三年 企业 料 月 20 日 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 税务局 (十二)其他事项说明 1、交易标的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许可等有关 报批事项的情况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和成显示及其子公司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 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 1-1-1-159 2、交易标的涉及债权债务转移的情况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和成显示及其子公司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事项。 3、报告期内和成显示的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 (1)收入的具体确认原则 ①销售商品的收入 在下列条件均能满足时确认收入实现: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 酬转移给购货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 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本公司;相关的收入和 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根据以上条件,和成显示国内销售和海外销售的收入确认时点主要为: A、国内销售 和成显示按照与客户签订的合同、订单发货,月末与客户对账达成一致后, 确认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客户,和成显示未保留通常与所 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根据双方对 账确认的收入金额确认收入并结转相关商品的成本,客户在信用期内通过银行 转账或票据方式付款。故其会计收入确认政策为:和成显示按月与客户对账, 以与客户确认无误的对账单作为收入确认的依据。 和成显示收入确认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相关 规定。 B、海外销售 按报关单中出口日期为收入确认时点。 ②提供劳务的收入 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在完成劳务时确认收入;如果劳务 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 况下,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关的劳务收入。 1-1-1-160 ③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 利息收入以时间比例为基础,采用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2)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或同类资产之间的差异及对利润的影 响 经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年报等资料,和成显示的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 法、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及残值率等主要会计政策 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对和成显示利润无重大影响。 (3)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和成显示以公司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事项,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并基于财务报表附注中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进行编制。 (十三)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和成显示核心技术人员共有 5 人,分别为:陈稳见、 陈昭远、赖平才、韩文明、宋晓龙。 陈稳见: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 年 4 月出生,毕业于武 汉化工学院,本科学历。1995 年 11 月至 1998 年 8 月任东莞通华液晶有限公司 工程师;1999 年 6 月至 2005 年 7 月任石家庄实力克液晶材料有限公司销售经 理;2005 年 12 月至 2011 年 2 月任和成有限副总经理;2011 年 1 月至 2011 年 11 月任和成有限董事;2011 年 2 月至今兼任晶泰克监事;2011 年 11 月至今任 和成显示董事、副总经理。 陈昭远:男,中国台湾籍,1978 年 10 月出生,毕业于台湾交通大学,博 士研究生学历。2005 年 2 月至 2006 年 9 月任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物理系 博士后研究员;2007 年 1 月至 2008 年 6 月任友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工程 师;2008 年 6 月至 2010 年 9 月任友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副理;2010 年 9 月至 2011 年 11 月任友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资深经理;2011 年 12 月至今任和成显示 副总经理。 1-1-1-161 赖平才: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 年 1 月出生,毕业于武 汉工程大学,本科学历。1995 年 7 月至 1999 年 5 月任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 公司工段长;1999 年 5 月至 2001 年 8 月任厦门金达威维生素有限公司车间主 任;2001 年 9 月至 2008 年 4 月任厦门迈克制药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总经理 助理;2008 年 4 月至 2014 年 8 月任安徽贝克联合制药项目负责人、生产副总; 2014 年 9 月至今任江苏和成新材料有限公司厂长、总经理。 韩文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 年 4 月出生,毕业于南 开大学,本科学历。2005 年 7 月至 2005 年 11 月任普尔药物科技开发(深圳) 有限公司助理工程师;2006 年 2 月至 2011 年 11 月任和成有限工程师、合成研 发组长;2011 年 11 月至今任和成显示混晶研发组长、混晶研发总监;2011 年 至今任和成显示监事会主席。 宋晓龙: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 年 8 月出生,毕业于南 开大学,本科学历。2003 年 7 月至 2006 年 3 月任黄山永佳集团项目组长;2006 年 3 月至 2011 年 11 月任和成有限研发二部经理;2011 年 11 月至今,历任和 成显示研发总监、品质总监、副厂长。目前任江苏和成显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分公司厂长。 本次收购完成后,和成显示的高管团队、核心技术人员将留任现有职务, 履行现有责任。 1-1-1-162 第五节 交易标的评估或估值情况 一、和成显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情况 (一)交易标的评估概述 根据沃克森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沃克森评报字【2016】第 1235 号),本次评估中,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和成显示进行评估。 采用资产基础法对和成显示 100%股权进行评估,在评估基准日 2016 年 6 月 30 日,和成显示 100%股权评估价值为 32,172.39 万元;采用收益法对交易标 的进行评估,在评估基准日 2016 年 6 月 30 日,和成显示 100%股权评估价值为 103,467.41 万元。 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价格以沃克森评估出具的沃克森评报字【2016】第 1235 号《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采取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最 终的交易价格为 106,400.00 万元。 (二)对和成显示 100%股权评估假设前提、评估方法选择及其 合理性分析 1、对和成显示 100%股权资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分析 评估机构在对和成显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的时候,对和成显示 的主要产品、研发情况、市场销售及未来发展规划进行了深入了解和调查研究。 在评估报告中,主要假设前提如下: (1)一般假设 ①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无重大变化; ②国家的宏观经济形势政策及关于行业的基本政策无重大变化; ③国家现行的银行利率、汇率、税收政策等无重大改变; 1-1-1-163 ④被评估单位在产权明确的情况下,以保持持续经营为前提条件; ⑤被评估单位的经营模式不发生重大变化; ⑥被评估单位会计政策与核算方法无重大变化; ⑦被评估单位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⑧被评估单位所处行业大环境、基本政策无重大变化,即市场销售不会因 大环境的变化而急剧下降,或因政策干预而大幅萎缩; ⑨被评估单位及外部环境未来不会发生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及不可预测因素 的其他重大影响。 (2)具体假设 ①被评估单位遵守国家或地区相关法律和法规,不会出现影响公司发展和 收益实现的重大违规事项; ②被评估单位会计政策与核算方法评估基准日后无重大变化; ③本评估报告中对价值的估算是依据被评估单位于评估基准日行业平均资 本结构做出的; ④被评估单位自由现金流在每个预测期间的中期产生; ⑤被评估单位管理层稳定,按现有发展规模和模式持续经营。 2、对和成显示 100%股权评估方法的选择及其合理性分析 企业价值评估通常有三种方法,即资产基础法、市场法和收益法。 1、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 理评估被评估单位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 方法。 2、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 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3、收益法:是指通过将被评估单位预期收益资本化或折现以确定评估对 1-1-1-164 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收集资料情况,被评估单位可以提供纳入评估范围的 资产及负债历史资料、历史经营财务数据。评估人员通过分析被评估单位提供 的相关资料并结合宏观经济及被评估单位所处行业发展前景、结合公司成立至 今业务持续发展,近 3 年盈利能力较好的自身经营现状,所收集到的资料满足 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的条件,因此本次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 在采用两种方法评估后,评估人员通过对两种评估方法得出的结论进行分 析,在综合考虑不同评估方法所使用数据数量及质量方面结合本次评估目,形 成合理评估结论。 (三)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及变动分析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采用资产基础法对和成显示 100%股权进行评估,在评估基准日 2016 年 6 月 30 日,和成显示总资产评估价值为 48,341.45 万元,总负债评估价值为 16,129.12 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 32,212.33 万元,增值额为 10,355.81 万元, 增值率 47.38 %。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如下表: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 1 28,933.73 29,568.35 634.62 2.19 非流动资产 2 11,881.31 18,773.10 6,891.79 58.01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 -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4 - - - - 长期应收款 5 - - - - 长期股权投资 6 - - - - 投资性房地产 7 - - - - 固定资产 8 9,988.60 10,318.83 330.23 3.31 在建工程 9 43.79 43.79 - - 工程物资 10 - - - - 固定资产清理 11 - - - - 1-1-1-165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C/A×100 生产性生物资产 12 - - - - 油气资产 13 - - - - 无形资产 14 1,592.73 8,154.30 6,561.57 411.97 其中:土地使用权 15 1,576.39 1,823.71 247.32 15.69 开发支出 16 - - - - 商誉 17 - - - - 长期待摊费用 18 110.12 110.12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19 146.06 146.06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20 - - - - 资产总计 21 40,815.04 48,341.45 7,526.41 18.44 流动负债 22 15,306.55 15,306.55 - - 非流动负债 23 3,651.97 822.57 -2,829.40 -77.48 负债总计 24 18,958.52 16,129.12 -2,829.40 -14.92 净资产 25 21,856.52 32,212.33 10,355.81 47.38 归属母公司净资产 26 21,931.15 32,172.39 10,241.24 46.70 2、评估结果与账面值变动原因分析 (1)流动资产评估增值 634.61 万元,增值率为 2.19%,系存货评估增值, 主要原因为:产成品评估增值,主要是评估值是按照售价扣除销售税费及部分 利润后,高于账面成本形成增值。 (2)无形资产评估增值 6,561.57 万元,增值率为 411.97%,主要系:1) 纳入评估范围的专利权资产组评估增值 6,006.32 万元,对专利权资产组采用收 益法进行评估。2)纳入评估范围的土地使用权评估增值 247.32 万元,增值率 15.69%,增值的主要原因为南京市工业用地近几年市场价格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导致评估增值。 (四)收益法评估结果及变动分析 1、具体评估方法 基准日采用收益法,江苏和成显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值为 103,467.41 万元,较和成显示经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账面净资产增 值 81,650.87 万元,增值率为 374.26 %。 2、折现率的确定 1-1-1-166 (1)折现率(r)公式: 根据收益额与折现率匹配的原则,采用国际上通常使用 WACC 模型进行计 算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作为折现率,即: r=Ke×[E/(E+D)]+Kd×(1-T)×[D/(E+D)] 公式中:E:权益价值 D:债务价值 Ke:权益资本成本 Kd:债务资本成本 T:被评估企业的所得税率 权益资本成本按国际通常使用的 CAPM 模型进行求取: 公式:Ke=Rf+RPM×β+Rc 公式中:Rf:目前的无风险利率 RPM:市场风险溢价 β: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Rc: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2)具体参数的确定 ①无风险收益率 Rf 的确定 无风险报酬率是对资金时间价值的补偿,这种补偿分两个方面,一方面是 在无通货膨胀、无风险情况下的平均利润率,是转让资金使用权的报酬;另一 方面是通货膨胀附加率,是对因通货膨胀造成购买力下降的补偿。由于现实中 无法将这两种补偿分开,它们共同构成无风险利率。本次评估选择 10 年以上 国债的算数平均收益率 4.1046%(取自 Wind 资讯)作为无风险收益率。 ②企业系统风险系数 β 1-1-1-167 首先计算出可比公司无财务杠杆的 Beta,然后得出无财务杠杆的平均 Beta, 最后将其换算为被评估单位目标财务杠杆系数的 Beta。公司目标资本结构根据 公司基准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结合同行业上市公司资本结构分析确定。 计算公式如下: βL=(1+(1-T)×D/E)×βU 公式中: βL:有财务杠杆的 Beta D/E:被评估单位目标资本结构 βU:无财务杠杆的 Beta T:所得税率 本次评估人员通过 WIND 资讯金融终端筛选出与被评估单位类似的上市公 司作为计算贝塔的可比公司。 股份名称 证券代码 Beta(βU) 诚志股份 000990 0.3899 永太科技 002326 1.1225 万润股份 002643 0.3174 康达新材 002669 0.7255 鼎龙股份 300054 0.6580 平均 0.6427 综上所述,本次 βL 取值测算如下: βL=(1+(1-T)×D/E)×βU =(1+(1-25%)×0.0572/0.9428)×0.6427 =0.6719 ③市场风险溢价 ERP 的确定 1-1-1-168 市场风险溢价是预期市场证券组合收益率与无风险利率之间的差额。市场 风险溢价的确定既可以依靠历史数据,又可以基于事前估算。 具体分析国内 A 股市场的风险溢价,1995 年后国内股市规模才扩大,上证 指数测算 1995 年至 2006 年的市场风险溢价约为 12.5%,1995 年至 2008 年的市 场风险溢价约为 9.5%,1995 年至 2005 年的市场风险溢价约为 5.5%。由于 2001 年至 2005 年股市下跌较大,2006 年至 2007 年股市上涨又较大,2008 年又大幅 下跌,至 2011 年,股市一直处于低位运行。经过几年的低迷,2014 年开始股 市又开始了新一轮上涨,但是波动较大。 由于 A 股市场波动幅度较大,相应各期间国内 A 股市场的风险溢价变动幅 度也较大。直接通过历史数据得出的股权风险溢价不再具有可信度。 对于市场风险溢价,参考行业惯例,选 用纽约大学经济学家 Aswath Damadoran 发布的比率。该比率最近一次更新是在 2016 年 1 月,他把中国的市 场风险溢价定为 6.90%。 ④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Rc 的确定 企业特定风险主要与企业规模、企业所处经营阶段、历史经营状况、企业 的财务风险、主要产品所处发展阶段、企业经营业务及产品和地区的分布、公 司内部管理及控制机制、管理人员的经验和资历、对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依赖 等有关,由于被评估企业处于快速发展期,内部管理及控制机制尚有可提高的 空间,经综合考虑,取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Rc 为 3%。 (3)计算过程 ①权益资本成本 Re 的确定 Re=Rf+β×(ERP)+Rc =4.1046%+0.6719×6.90%+3% =11.74% 1-1-1-169 ②付息债务成本的确定 根据评估人员查阅企业历史年度及基准日债务构成,通过统计国家历史年 度的利率水平,并通过与企业财务经理的访谈,付息债务成本采用中国人民银 行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利率。Kd=4.35% ③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WACC 的确定 当所得税为 25%时,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WACC 计算如下: WACC=(Re×We)+〔Rd×(1-T)×Wd〕 =0.9428×11.74%+〔0.0572×(1-25%)×4.35%〕 =11.26% 当所得税为 15%时,实施上述评估程序,得出 WACC 为 11.31%。 3、收益法中主要数据的测算过程及依据 (1)主营业务收入的预测 ①历史年度营业收入情况 公司研发和生产的产品主要为液晶显示材料,其专用性很强,是液晶显示 面板的核心材料。 企业 2014 年至 2016 年 6 月的主营业务收入如下表所示: 产 历史年度 品 年度/项目 单位 名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2016 年 1-6 月 称 销售数量 kg 14,157.06 18,307.28 13,822.02 混 单价 元/kg 9,430.08 9,799.05 10,311.76 晶 金额 万元 13,350.23 17,939.40 14,252.93 占年销售收入比例 % 82.38% 81.16% 82.34% 液 销售数量 kg 914.81 1,313.96 1,249.63 晶 单价 元/kg 9,541.89 9,830.78 9,836.62 1-1-1-170 单 金额 万元 872.90 1,291.73 1,229.21 体 占年销售收入比例 % 5.39% 5.84% 7.10% 其 金额 万元 1,982.64 2,873.51 1,827.59 他 占年销售收入比例 % 12.23% 13.00% 10.56% 合计 万元 16,205.76 22,104.64 17,309.74 上表可以看出,主营业务收入 2015 年较 2014 年增长 36.4%,2016 年上半 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接近 2015 年全年的 80%。 ②营业收入预测 企业营业收入由混晶、单晶及其他产品构成,本次评估通过对产品的具体 组成、结构特征等进行分析。和成显示生产销售的 80%以上为混晶产品,其混 晶产品分为 TN、STN、TFT 三种。对混晶、单晶收入通过分析预测其销量、 售价确定收入;其他产品主要是定制化学品,量小品种繁多且占收入比重较 低,根据历史收入状况及企业发展规划等进行分析预测。 企业 2014 年至 2016 年 6 月混晶和单晶销量如下: 单位:千克 名称 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 1-6 月 TN 5,460.43 5,736.74 3,296.92 STN 3,727.22 3,759.58 1,646.01 TFT 4,969.41 8,810.96 8,879.09 合计(混晶) 14,157.06 18,307.28 13,822.02 单晶 914.81 1,313.96 1,249.63 销量分析预测:销量根据 TN、STN、TFT、单晶分类分别预测。 ①混晶销量 A、TFT 2016 年上半年 TFT 销量占混晶销售总量的 64%,TFT 主营业务收入占全 部主营业务收入的 60%以上,随着市场结构变化和调整,上述占比将进一步提 高。对企业营业收入有重要的影响,以下重点通过分析 TFT 市场占有率、市场 容量、国产化率、以及各销售客户的历史年度销量绝对和相对变化进行分析, 综合确定 TFT 综合销量。 1-1-1-171 1)市场占有率分析 目前国内生产销售混合液晶材料的公司主要有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石家庄诚志永华液晶显示材料有限公司、和成显示三家。经分析各 公司公开披露的年报和半年报财务数据,和成显示近两年市场份额较为稳定, 2015 年、2016 年上半年主营收入占比分别为 40.46%、43.86%3。根据目前和成 显示的收入增长情况及企业发展规划,预计在预测年度和成显示在国产混晶的 市场份额将接近 50%左右。 2)市场容量分析 TFT 应用专业性强,下游客户主要为国内各大面板厂商,主要有京东方、 华星光电、熊猫电子等。根据《中国平板显示年鉴 2014》液晶显示面板产线分 布统计,以及面板厂商重大投资公告,目前及未来投产的国内液晶面板生产线 及 TFT 用量的不完全统计如下: 已投液晶面板产生产线4及 TFT 用量5 8.5 代 6代 4.5-5.5 代 小计 用量 小计 用量 小计 客户 条 小计(吨 条 用量(吨/ 条 (吨/ (吨/ (吨/ (吨/ (吨/ 数 /年) 数 条线月) 数 年) 条月) 年) 条月) 年) 京东 3.00 2.35 84.60 3 0.9 32.40 3 0.54 19.44 136.44 方 熊猫 1.00 2.35 28.20 1 0.8 9.60 37.80 华星 2.00 2.35 56.40 56.40 天马 5 0.54 32.40 32.40 龙腾 1 0.54 6.48 6.48 小计 6.00 169.20 4 42.00 58.32 269.52 未来投产液晶面板生产线及 TFT 用量 用量 小计 项目 玻璃基 拟建 投资 预计投产 名称 设计产能 (吨/条 (吨/ 地址 板尺寸 周期 额 年份 线月) 年) 3 数据来源: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的 2015 年报、2016 年半 年报及和成显示本次两年一期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16】14797 号)。 4 数量来源:《中国平板显示年鉴 2014》。 5 来源:通过与和成显示管理层访谈确定。 1-1-1-172 2200m 京东方 18 个 300 12 万张/ 2017 年 1 福州 m×250 8.5 代线6 月 亿 月 月 2.35 28.20 0mm 2940m 京东方 30 个 400 2018 年 3 合肥 m×337 9 万张/月 10.5 代线7 月 亿 月 3.18 38.16 0mm 3370m 华星光电 30 个 465 2019 年 7 深圳 m×294 9 万张/月 11 代线8 月 亿 月 3.18 38.16 0mm 2250m 中电 8.6 21 个 280 12 万张/ 2017 年 7 咸阳 m×260 代线9 月 亿 月 月 1.9 22.80 0mm 2250m 中电 8.6 21 个 280 12 万张/ 2018 年 2 成都 m×260 代线10 月 亿 月 月 1.9 22.80 0mm 2200m 惠科集团 2017 年 1 m×250 8.5 代线11 月 2.35 28.20 0mm 合计 178.32 从上述表格中可以看出,现有已量产加上未来投产的国内液晶面板线的产 能及 TFT 消耗量,至 2019 年国内 TFT 需求量将达到 450 吨以上。 3)国产化率分析 国内 TFT 供给由国内自给和进口两部分构成,国产化率一直处于较低的水 平。为了整体提升国内的平板显示产业,国家在政策和资金上开始从面板领域 向上游设备和材料领域倾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 业的决定》、《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为引导产业 健康有序发展,特编制《2014-2016 年新型显示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根据 这一计划,国家将支持内外资企业互利合作,依托国际资源,共建产业链配套 6 数据来源:《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福州第 8.5 代新型半导体显示器件 生产线项目的公告》(2015-040)。 7 数据来源:《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第 10.5 代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 生产线项目的公告》(2015-021)。 8 数据来源:《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 G11 项目公司合资经营合同及相关协议的公告》 (2016-090)。 9 数据来源: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10 数据来源: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11 数据来源:重庆惠科金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官网。 1-1-1-173 体系,初步实现上游装备、材料的规模生产能力。随着生产能力和研发能力的 快速提升,国内液晶材料企业的快速成长,国内企业已经掌握了此类混合液晶 的生产、控制技术,国内液晶材料企业相比国外进口产品具有价格优势,液晶 材料国产化率稳步提升。根据群智咨询的调查数据,2015 年 TFT 国产化率尚不 足 15%,未来尚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4)销售客户销量分析 被评估单位 TFT 的销售客户包括京东方、南京中电熊猫液晶显示科技有限 公司、深圳市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及其他面板厂商。2016 年上半年,对京 东方、中电熊猫、华星光电三家公司的销量已达和成显示 TFT 总销量的 86%以 上;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同期全部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已上升到 80%以上。 企业 TFT 快速发展的主要原因为:首先,自 2015 年起,随 TFT 液晶材料 下游行业生产商京东方、华星光电 8.5 代线陆续投产,和成显示作为已进入其 供应商认证目录的厂商,其产品同步快速开始放量;其次,伴随着 TFT 液晶材 料国产化率大幅提升,国内 TFT 液晶材料需求明显增加;第三,和成显示积极 拓展销售渠道、加强市场推广的力度,加快向 TFT 产品重点客户如京东方、华 星光电、中电熊猫等更多产品线验证和量产导入。 根据京东方、华星光电、中电熊猫公司公告,京东方在未来 3 年内有两条 8.5 代线建成投产,华星光电也有 1 条 11 代线将在深圳建成投产,中电熊猫所 属集团公司亦有 2 条 8.5 代线陆续建成投产。 由于国产化率的提高和新产线的建成投产,和成显示的三大主要客户在未 来年度对 TFT 需求进一步大幅度增加,预示着和成显示在未来 TFT 销量也将继 续保持较大幅度的增长。 通过分析企业截止到 2016 年 10 月 25 日的销量情况,2016 年 6 至 12 月的 销售量已经基本确定;另外由于面板行业和液晶材料的生产计划性很强,一般 当年第四季度都会制定下年度的采购和生产计划,销售部门已经给出了和成显 示 2017 年的销售计划,企业目前已转换成单体需求,发送至单体工厂,正在 安排工厂分解,制定生产计划,2017 年的产量和销量确定性较高;以后年度的 1-1-1-174 销量将以 2016 年和 2017 年的生产和销售情况作为基础,根据国产化率、市场 份额以及新产线建成投产等因素,重点预测对核心客户京东方、华星光电、中 电熊猫未来年度的销量,汇总后得出 TFT 预测期各年产销量。 综合上述分析,和成显示未来年度 TFT 销售量预测如下: 单位:千克 名称 2016 年 7-12 月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TFT 9,890.11 24,428.13 30,428.13 37,428.13 44,428.13 49,428.13 B、TN、STN TN、STN 液晶材料有较长的发展历史,技术已经相对成熟,主要应用于 计算器、电子手表、家用电器显示屏等小尺寸、单色或多色、信息容量小 LCD 上,相对 TFT-LCD 来说,具有成本低、规格灵活、制造周期短等优势,有着 相对固定且稳定的市场需求,随着其应用领域的扩大,TN、STN 液晶材料的 需求也有相应增加。 TN、STN-LCD 尺寸小,多为个性化需求,定制订单较多,造成此类液晶 材料的品种繁多,批量很小,最小批量仅有上百克甚至几十克,增加了生产成 本和工艺设备的复杂程度。 国际三大厂商因成本及产品线过宽的压力,正在退出 TN、STN 市场,在 国内混合液晶材料厂商中,和成显示通过自身的技术研发优势,开发出的宽温 TN、高路数 STN 以及 CSTN 液晶材料占据了该板块的中高端市场。但其市场 也存在被替代产品(如 TFT 等)压缩空间的可能。 根据企业提供至 2016 年 10 月 25 日 TN、STN 销量数据,首先,可以确定 2016 年 7 至 12 月的销售量,参考市场状况以及历史销售状况,预测 2017 年及 以后年度的销量。 TN 销量预测:在确定 2016 年 7 至 12 月的销量后,可以看出 2015 年、2016 年的销售增长率稳定在 5%,可以预期 2017 年继续保持该增速,之后增速逐步 下滑,直至稳定。 STN 销量预测:在确定 2016 年 7 至 12 月的销量后,可以看出 2015 年、 1-1-1-175 2016 年的销量稳定,预计预测年度可持续保持该销量水平。 综上所述,汇总 TFT、STN、TN 各年销量,则混晶销量预测如下: 单位:千克 名称 2016 年 7-12 月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TN 2,882.51 6,488.40 6,747.94 6,950.38 7,089.39 7,160.28 STN 1,622.39 3,268.40 3,268.40 3,268.40 3,268.40 3,268.40 TFT 9,890.11 24,428.13 30,428.13 37,428.13 44,428.13 49,428.13 合计(混晶) 14,395.01 34,184.93 40,444.47 47,646.91 54,785.92 59,856.81 ②单晶销量分析预测 企业 2014 年至 2016 年 6 月单晶销量如下: 单位:千克 名称 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 1-6 月 单晶 914.81 1,313.96 1,249.63 查阅企业单晶历史年度销售情况,主要是为其技术合作伙伴达兴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提供其茚环专利单晶产品,历史年度整体单晶销售量较混晶小,但近 年销量增长很快,其中 2015 年销量增长 44%,2016 年上半年已接近 2015 年全 年销量,下半年仍保持了较高的增长速度,根据企业规划及管理层访谈,预计 在预测年度仍将保持适当的增长幅度,但增长幅度逐步下降。 B、售价分析 企业 2014 年至 2016 年 6 月混晶销售单价如下: 销售单价(元/千克) 名称 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 1-6 月 TN 5,616.41 5,351.69 5,078.93 STN 13,448.11 12,980.12 13,270.81 TFT 10,606.93 11,337.36 11,706.23 混晶单价 9,430.17 9,800.01 10,311.96 单晶 9,541.89 9,830.78 9,836.62 国内液晶材料市场主要竞争者有德国 Merck、日本 Chisso 和 DIC 三家 国外厂商;石家庄诚志永华、北京八亿液晶和成显示三家国内厂商。 国内液晶材料市场首先面临的竞争是国内厂商和国外厂商之间的竞争,然 1-1-1-176 后是国内厂商之间的竞争。随着液晶材料竞争加剧,价格呈下降趋势。 Ⅰ、混晶售价分析 TFT:通过分析近年其对销售客户特别是核心大客户的销售价格变动走势 分析, 2014 至 2016 年 10 月 TFT 整体销售单价略微上升,主要系由于产品结 构调整,单价高的品种销售占比逐渐上升,随着单价高的品种销售占比上升到 一定比例,产品结构将趋于稳定,TFT 整体销售单价将下降,此外由于和成显 示与客户的销售价格基本采用年度谈判的方式,因此 2016 年下半年与上半年 价格基本持平。根据目前企业和核心客户就 2017 年售价洽谈初步结果,2017 年各大厂商销售单价均在 2016 年的基础上有所降低。未来年度仍将考虑液晶 材料市场的价格变动特点,在总体售价下降的趋势下,充分考虑市场竞争等因 素,预测合理的售价降幅,确定各大客户预测期各年销售价格,进而综合确定 TFT 各年综合平均销售单价。 TN、STN 及其他:TN、STN 市场相对成熟,参考历史年度售价发展趋 势,结合市场发展状况,合理确定预测年度各年销售单价。 根据 TFT、TN、STN 及其他预测期各年单位售价、销量权重,综合确定 混晶单位售价。 Ⅱ、单晶售价分析 企业单晶销售客户主要为台湾的达兴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历史年度销售平 均单价较为稳定,预计在预测年度保持稳定,并有小幅下降。 综上所述,混晶和单晶预测年度售价如下: 单位:元/千克 名称 2016 年 7-12 月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混晶单价 11,439.13 10,270.64 10,082.54 9,933.56 9,804.21 9,782.51 单晶 9,836.62 9,738.25 9,640.87 9,544.46 9,544.46 9,544.46 C、确定预测年度:在预测出各年混晶、单晶的销售单价及销量后,可以 通过公式营业收入=销售单价×年销量,确定预测年度的混晶和单晶的营业收 入。 1-1-1-177 D、其他收入预测 其他收入由单体及定制化学品等带来的营业收入构成。该项营业收入金额 相对较小,构成品种较为复杂,因此根据历史其他收入的增长变化及趋势,参 考企业发展规划,预测未来年度其他收入。 和成显示主营业务收入中的其他收入对应的产品主要为定制化学品,该部 分产品数量少品种多。根据和成显示截至 2016 年 10 月 31 日已实现的收入情况 判断 2016 年 7-12 月的收入情况,基本可以确定 2016 年下半年其他收入规模将 保持 2016 年上半年的收入规模水平,2014 年至 2016 年的其他收入情况如下: 名 年度/项 单 2016 年 1-6 2016 年 7-12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2016 年全年 称 目 位 月 月 其 金额 万元 1,982.64 2,873.51 1,827.65 1,827.65 3,655.30 他 增长率 % 36.40 27.21 其他收入 2015 年较 2014 年度增长了 36.40%,2016 年上半年收入额达到 2015 年全年的 63.60%,2016 年较 2015 年收入增长率为 27.21%。未来年度以 2016 年收入规模为基数,保持稳定增长的趋势,但增幅趋缓,永续年度将保持 预测期最后 1 年的水平不变,根据历史年度增长趋势预测未来年度收入增长。 经实施上述分析过程,2016 年 7-12 月至 2021 年收入预测情况具体如下: 产 预测年度 品 年度/ 单 2016 年 名 项目 位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7-12 月 称 销售 kg 14,395.01 34,184.93 40,444.47 47,646.91 54,785.92 59,856.81 数量 元 单价 11,439.13 10,270.64 10,082.54 9,933.56 9,804.21 9,782.51 /kg 混 万 金额 16,466.64 35,110.11 40,778.30 47,330.34 53,713.27 58,554.98 晶 元 占年 销售 % 84.34% 83.13% 83.69% 84.46% 85.11% 85.23% 收入 比例 销售 kg 1,249.63 2,999.11 3,448.98 3,793.88 3,983.57 4,182.75 单 数量 晶 元 单价 9,836.62 9,738.25 9,640.87 9,544.46 9,544.46 9,544.46 /kg 1-1-1-178 万 金额 1,229.21 2,920.61 3,325.12 3,621.05 3,802.10 3,992.21 元 占年 销售 % 6.30% 6.92% 6.82% 6.46% 6.02% 5.81% 收入 比例 万 金额 1,827.65 4,203.59 4,623.94 5,086.34 5,594.97 6,154.47 元 其 占年 他 销售 % 9.36% 9.95% 9.49% 9.08% 8.87% 8.96% 收入 比例 万 合计 19,523.50 42,234.31 48,727.36 56,037.74 63,110.34 68,701.66 元 收入增长 % 66.63% 14.66% 15.37% 15.00% 12.62% 8.86% 率 (1)主营业务成本预测 ①生产成本概述 和成显示产品的生产成本包括变动成本和固定成本。其中变动成本主要为 材料费,固定成本包括制造费用、直接人工、折旧摊销等。 ②历史年度生产成本数据 2014 年至 2016 年 6 月产品主营业务成本如下: 历史年度 产品名称 项目名称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2016 年 1-6 月 数量(kg) 14,157.06 18,307.28 13,822.02 单位成本(元/kg) 6,233.79 6,135.00 5,890.73 混晶 总成本(万元) 8,825.21 11,231.52 8,142.18 占年总成本比例 79.87% 79.97% 79.74% 数量(kg) 914.81 1,313.96 1,249.63 单位成本(元/kg) 8,472.67 6,805.60 6,426.15 单晶 总成本(万元) 775.09 894.23 803.03 占年总成本比例 7.01% 6.37% 7.86% 金额(万元) 1,449.56 1,919.31 1,265.88 其他 占年总成本比例 13.12% 13.67% 12.40% 合计(万元) 11,049.87 14,045.06 10,211.09 毛利率水平 31.82% 36.46% 41.01% 1-1-1-179 公司生产销售的产品主要为混晶、单晶及其他,生产成本主要由原材料、 人工工资、折旧、水电费等构成。根据成本构成,以及产品结构特点等分别预 测。 A、其他营业成本:该项营业成本金额相对较小,但产品品种结构较为复 杂,且历史年度毛利率非常稳定,因此在确定预测年度其他营业收入后,根据 毛利率确定其营业成本。 B、混晶和单晶营业成本根据成本构成逐项预测如下: 直接材料费用:直接材料主要由基础化学原材料和外购液晶单体构成。化 学原材料根据 wind 资讯公布的化学原料类购进价格指数,化学原材料价格近 年价格较为稳定,液晶单体市场价格根据行业相关行业统计资料,近几年销售 价格稳定,预计材料价格在预测期内保持不变。 辅材费用:辅助材料费用在历史年度占直接材料费用比重较为稳定,本次 评估按历史年度占直接材料费用的平均比例预测。 工资及附加:参照 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 1-6 月人均工资水平, 并结合企业薪酬政策及预测年度人员配置确定。 折旧:根据现有固定资产的情况、更新固定资产情况及会计折旧年限确 定。 水电费及其他费用:该类费用占比较小,按近期平均单位消耗预测。 经实施上述程序,2016 年 7-12 月至 2021 年成本预测情况具体如下: 产 预测年度 品 项目 单 2016 年 名 名称 位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7-12 月 称 k 数量 14,395.01 34,184.93 40,444.47 47,646.91 54,785.92 59,856.81 g 混 元 单位 晶 /k 6,085.94 6,004.18 5,944.21 5,899.18 5,854.76 5,849.30 成本 g TN 万 8,760.72 20,525.26 24,041.04 28,107.78 32,075.87 35,012.03 1-1-1-180 总成 元 本 占年 % 82.45% 82.52% 83.16% 83.99% 84.74% 84.89% 总成 本比 例 k 数量 1,249.63 2,999.11 3,448.98 3,793.88 3,983.57 4,182.75 g 元 单位 /k 6,557.60 6,487.57 6,453.68 6,453.10 6,466.56 6,481.48 成本 g 单 STN 万 晶 总成 819.46 1,945.69 2,225.86 2,448.23 2,576.00 2,711.04 元 本 占年 总成 % 7.71% 7.82% 7.70% 7.32% 6.81% 6.57% 本比 例 万 金额 1,045.05 2,403.61 2,643.97 2,908.37 3,199.21 3,519.13 元 其 占年 他 总成 % 9.84% 9.66% 9.15% 8.69% 8.45% 8.53% 本比 例 万 合计 10,625.22 24,874.56 28,910.87 33,464.37 37,851.07 41,242.20 元 毛利率水 % 45.58% 41.10% 40.67% 40.28% 40.02% 39.97% 平 (3)其他业务收入和成本 和成显示的其他业务收入和成本主要为呆滞原料的销售,占主营业务收入 和成本的比例不到 1%,属于非经常性业务,本次评估不做预测。 (4)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主要包括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城 建税按应交流转税的 7%、5%交纳,教育费附加按应交流转税的 3%交纳,地 方教育费附加按应交流转税的 2%交纳。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和增值税按历史 年度其占当年收入比重计算预测。 具体数据如下: 1-1-1-181 单位:万元 预测年度 项目 2016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7-12 月 度 度 度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 128.86 278.75 321.60 369.85 416.53 453.43 加 (5)营业费用分析预测 和成显示营业费用主要包括工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佣金、杂费等。 根据企业前两年的营业费用明细情况分析,主要参考近两年各项费用占主 营业务收入的比例,预测未来年度各项营业费用的发生额。具体预测如下: ①折旧费根据现有固定资产的情况和更新固定资产情况及会计折旧年限确 定。 ②职工薪酬包含工资、五险一金、福利费等,参照 2014 年度、2015 年度 及 2016 年 1-6 月人均工资水平,并结合企业薪酬政策及预测年度人员配置确 定。 ③差旅费、业务招待费、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历史年度所占主营业务收入平 均比重与收入配比进行预测。 通过以上分析,预测未来年度营业费用的各项发生额具体预测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预测年度 2016 年 7-12 月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营业费用 1,188.02 2,032.30 2,368.37 2,747.71 3,080.38 3,384.63 营业费用/营 6.09% 4.81% 4.86% 4.90% 4.88% 4.93% 业收入 (6)管理费用的预测 公司管理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研发费用、办公费、保险费、差旅费、业 务招待费、税金、折旧、摊销等与企业管理相关的费用组成。 根据企业前两年的管理费用明细情况分析,参考各项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 的各年比例的平均值、固定费用未来变化情况等,预测未来年度各项管理费用 1-1-1-182 的发生额。具体预测如下: ①职工工资、保险费、公司福利费参照 2014、2015 年及 2016 年 1-6 月人 均工资水平,并结合企业薪酬政策及预测年度人员配置确定。 ②研究开发费主要是企业每年的研发投入,根据企业对研发部门费用的控 制和预算,按其和主营业务收入的占比预测。 ③业务招待费、车辆费、保险费和税金等,根据其实际情况,按照历史年 度所占主营业务收入平均比重与收入配比进行预测,或者根据以前年度按照一 定增长比例来确定。 ④折旧费根据现有固定资产的情况和更新固定资产情况及会计折旧年限确 定。 ⑤无形资产摊销根据其原始发生额及摊销年限确定。 通过以上分析,预测未来年度管理费用的各项发生额具体预测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7-12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预测年度 月 度 度 度 度 度 管理费用 3,156.26 4,314.50 4,591.84 4,858.28 5,055.48 5,138.82 管理费用/营业收 16.17% 10.22% 9.42% 8.67% 8.01% 7.48% 入 (7)财务费用的预测 企业的财务费用主要为银行的短期及长期借款产生的利息支出、金融机构 手续费、利息收入以及汇兑损益等。 ①利息支出 根据公司银行借款余额,2015 年度借款平均利率,结合和成显示资金筹集 和还款计划测算预测期利息。 ②手续费 手续费根据历史发生额与收入比例及预测期收入确定。 1-1-1-183 ③汇兑损益及其他 汇兑损益及其他费用与国家及国际货币政策相关,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本次评估不予预测。 按照上述方法,预测年度财务费用预测结果如下表: 单位:万元 预测年度 2016 年 7-12 月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财务费用 71.00 143.83 147.57 151.77 155.84 159.05 (8)营业外收支预测 营业外收支主要是主营业务以外发生的固定资产处理净收益、净损失、罚 款收入、捐赠支出等,为偶然发生且不可预知的收支,本次评估不予预测。 (9)所得税的预测 和成显示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主管税务机关确认 可以于 2014 年至 2016 年度享受高新技术企业 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到期 后,企业是否能通过高新企业复审并继续享受优惠政策,存在不确定性。和成 新材料等子公司所得税率为 25%,因此本次评估 2016 年下半年按 2016 年上半 年所得税率占收入比重预测,2017 年及以后年度所得税按 25%计算。 所得税预测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预测年度 预测年度 2020 年 2016 年 7-12 月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1 年度 度 所得税 900.03 2,592.98 2,933.85 3,452.80 3,991.45 4,456.83 (10)折旧和摊销的预测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及车辆等,包括为扩大生 产规模而进行的新增固定资产投资;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外购办公软 件等。本次折旧摊销按企业的折旧摊销会计政策进行计算得出。 单位:万元 1-1-1-184 预测年度 项目 2016 年度 7-12 月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折旧合计 563.18 1,180.19 1,180.19 1,180.19 1,180.19 1,180.19 摊销合计 23.80 47.60 47.60 47.60 47.60 47.60 (11)资本性支出的预测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及车辆等;无形资产主要 为外购软件及专利等。预测期资本性支出主要为扩大生产规模而进行的新增固 定资产投资及需要更新的固定资产。 为维持现有生产能力需要投入的固定资产投资支出根据评估基准日公司固 定资产规模,资本性支出按估算的重置成本除以经济耐用年限确定。 资本性支出预测结果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预测年度 项目 2016 年 7-12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月 度 度 度 度 度 1、固定资产 746.30 689.78 689.78 689.78 689.78 689.78 其中:房屋建筑 93.27 122.19 122.19 122.19 122.19 122.19 物 机器设备 624.69 510.90 510.90 510.90 510.90 510.90 运输设备 5.05 10.09 10.09 10.09 10.09 10.09 电子设备 23.30 46.60 46.60 46.60 46.60 46.60 2、无形资产 25.32 50.64 50.64 50.64 50.64 50.64 合计 771.63 740.42 740.42 740.42 740.42 740.42 基于本次收益法的假设前提之一为未来收益期限为无限期,所以目前使用 的固定资产将在经济使用年限届满后,为了维持持续经营而必须投入的更新支 出即经分析企业现有主要资产的经济寿命年限后,大规模更新的时间在预测期 之后,这样就存在在预测期内的现金流量与以后设备更新时的现金流量口径上 不一致,为使两者能够匹配,本次预测期内,按照评估基准日公司固定资产规 模,按估算的重置成本除以经济耐用年限进行年化处理确定年资本化金额,永 续期假设按设备的账面原值/会计折旧年限金额的累计数能够满足将来一次性 1-1-1-185 资本性支出,故在永续期将当年的折旧摊销金额作为更新资本性支出。 (12)未来年度营运资金追加额的预测 ①营运资金追加的动因 一般而言,随着企业经营活动范围或规模的扩大,企业向客户提供的正常 商业信用相应会增加,为扩大销售所需增加的存货储备也会占用更多的资金, 同时为满足企业日常经营性支付所需保持的现金余额也要增加,从而需要占用 更多的流动资金,但企业同时通过从供应商处获得正常的商业信用,减少资金 的即时支付,相应节省了部分流动资金。 ②营运资金追加额的测算过程及结果 营运资金公式如下: 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含有息负债) 营运资金的追加需考虑应收账款、存货、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应付 账款等因素的影响。追加营运资金按以下公式计算: 年度需要追加的营运资金=当年度需要的营运资金-上一年度需要的营运 资金 基准日营运资金=调整后流动资产-调整后流动负债 调整后流动资产、负债主要为剔除溢余资产、有息债务、非经营性资产、 非经营性负债后确定 预测结果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预测年度 项目 2020 年 2021 年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度 度 营运资金 16,202.78 18,851.12 22,011.89 25,545.71 28,910.08 31,445.44 营运资金追加额 1,243.34 2,648.34 3,160.77 3,533.82 3,364.37 2,535.36 营运资金占收入的 43.97% 44.63% 45.17% 45.59% 45.81% 45.77% 比例 1-1-1-186 (13)未来年度自由现金流的预测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计算公式: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税后净利润+折旧与摊销+利息费用×(1-所得税率) -资本性支出-净营运资金变动 根据上述各项预测,则企业未来各年度自由现金流量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项目 稳定年 7-12 月 度 度 度 度 度 企业自由现金 2,076.93 5,926.09 6,869.53 8,036.18 9,772.27 11,908.39 13,956.37 流量 (五)本次交易估值作价的合理性分析 和成显示本次交易是以标的资产的资产评估结果为依据确定。本次评估以 2016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与收益法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 并最终以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收益法评估是把企业未来经营活动 净现金流按照一定的折现率进行折现后确定其价值,完整地反映了整体企业价 值。资产账面价值仅反映了形成现状资产的历史成本,未能反映资产当前的真 实市场价值,而收益法评估不仅充分考虑了各分项资产在企业营运中得到合理 和充分利用、有机组合后发挥其应有的贡献等因素,还考虑了企业的品牌价值、 营销网络、客户关系、管理能力、团队协同作用等对企业营运和盈利能力的贡 献。 综上,收益法评估结果较合理地反映了标的公司的价值。 二、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分析 (一)本次交易定价依据 根据飞凯材料与和成显示各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协议》,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最终交易价格以 2016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 1-1-1-187 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标的资产进行 评估并出具正式的《资产评估报告》,并以该《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 基础,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根据沃克森出具的编号为沃克森评报字【2016】第 1235 号的《评估报告》,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和成显示账面净资产为 21,856.52 万元。沃克森出具的 评估报告,分别采用了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并最终选 取了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和成显示评估结果。以 2016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 日,和成显示 100%股权的评估价值为 103,467.41 万元,较和成显示经审计后的 归属于母公司账面净资产增值 81,650.87 万元,增值率为 374.26 %。最终根据交 易双方的协商,并且签订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约定和成 显示 100%股权的转让价格为 106,400.00 万元。 (二)本次发行股份定价合理性分析 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 于市场参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前款所称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审议本次交易事项的飞凯材料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 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1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决议公告日前 1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 120 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为 63.05 元/股。交易各方经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价格为 56.75 元/股,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另有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各方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上述发 行股份价格作出相应调整。 1-1-1-188 (三)交易标的定价的公允性分析 1、从相对估值角度分析标的资产定价的公允性 (1)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市盈率、市净率 和成显示 100%股份的交易价格为 106,400.00 万元,2016 年和成显示业绩 承诺扣非后净利润为 6,500.00 万元;根据天职国际出具的《审计报告》(天职 业字【2016】14797 号),和成显示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的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净资产为 21,816.54 万元,2015 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的扣非后净利润为 2,973.80 万元。和成显示的相对估值水平如下: 项目 2015 年实际 2016 年预测 交易价格(万元) 106,400.00 扣非后净利润(万元) 2,973.80 6,500.00 市盈率(倍) 35.78 16.37 项目 2016.6.30 交易价格(万元) 106,400.00 净资产(万元) 21,816.54 市净率(倍) 4.88 (2)结合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市盈率、市净率水平分析本次交易定价的公 允性 目前,与标的公司和成显示业务、产品结构类似的上市公司有万润股份 (002643.SZ)、诚志股份(000990.SZ)、永太科技(002326.SZ)、康达新材 (002669.SZ)和鼎龙股份(300054.SZ),2016 年 6 月 30 日类似上市公司估值 情况如下: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市盈率(LYR) 市净率 1 002643.SZ 万润股份 68.02 6.67 2 000990.SZ 诚志股份 - 2.82 3 002326.SZ 永太科技 115.07 8.70 4 002669.SZ 康达新材 43.72 6.72 5 300054.SZ 鼎龙股份 81.03 9.24 可比上市公司均值 76.96 6.83 注 1:数据来源:Wind 资讯及巨潮资讯网; 注 2:上述数据为不考虑除息除权因素的数据; 注 3:市盈率=2016 年 6 月 30 日收盘价对应市值/2015 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净利润 指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为准); 1-1-1-189 注 4:市净率=2016 年 6 月 30 日收盘价对应市值/净资产;其中,净资产为 2015 年度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上表数据显示,类似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为 76.96 倍。和成显示以 2015 年 扣非后净利润计算的市盈率为 35.78 倍,以 2016 年承诺净利润计算的市盈率为 16.37 倍,显著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市盈率。类似上市公司平均市净率为 6.83 倍,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和成显示的市净率为 4.88 倍,显著低于同行 业上市公司的平均市净率。 综合所述,本次交易中和成显示估值对应的市盈率和市净率显著低于同行 业的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本次交易价格合理、公允,充分保护了上市公司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 (3)结合飞凯材料的市盈率水平分析本次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飞凯材料 2015 年度扣非后每股收益 0.90 元。根据本次发行股份价格 56.75 元/股计算,上市公司本次发行市盈率为 63.06 倍。本次交易中,以 2015 年实现 的扣非后净利润金额及其交易价格计算,和成显示的市盈率为 35.78 倍,显著 低于飞凯材料市盈率。 综上所述,本次标的资产作价市盈率显著低于类似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显 著低于飞凯材料市盈率;本次交易价格合理、公允,充分保护了上市公司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 2、标的资产评估结果的合理性分析 本次对拟购买资产的评估假设、评估方法及参数选择、评估结论具有合理 性,评估方法的选取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 (1)评估机构的独立性分析 沃克森评估作为本次拟购买资产的评估机构,以 2016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 基准日对拟购买资产进行了评估。沃克森评估与本次交易各方均不存在利益关 系,亦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具有独立性。 (2)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分析 1-1-1-190 在评估报告中,主要假设前提如下: ①一般假设 A、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无重大变化; B、国家的宏观经济形势政策及关于行业的基本政策无重大变化; C、国家现行的银行利率、汇率、税收政策等无重大改变; D、被评估单位在产权明确的情况下,以保持持续经营为前提条件; E、被评估单位的经营模式不发生重大变化; F、被评估单位会计政策与核算方法无重大变化; G、被评估单位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H、被评估单位所处行业大环境、基本政策无重大变化,即市场销售不会 因大环境的变化而急剧下降,或因政策干预而大幅萎缩; I、被评估单位及外部环境未来不会发生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及不可预测因素 的其他重大影响。 ②具体假设 A、被评估单位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不会出现影响公司发展和收益 实现的重大违规事项。 B、被评估单位会计政策与核算方法评估基准日后无重大变化。 C、本评估报告中对价值的估算是依据被评估单位于评估基准日的财务结 构做出的。 D、被评估单位自由现金流在每个预测期间的中期产生。 E、被评估单位管理层稳定,按现有发展规模和模式持续经营。 本次评估的假设前提均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规定进行,并遵循了市场通用 惯例与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1-1-1-191 (3)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根据本次交易及评估目的,本次交易标的资产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 种方式进行评估,并最终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为主要定价参考依据。 收益法是指通过估测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来判断资产价值的一 种评估方法。收益法是根据评估对象未来预期收益,依据恰当的折现率将其折 现成现值,并以此现值作为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考虑到本次评估目的是 为收购资产并完成资产重组,对和成显示的市场公允价值予以客观、真实的反 映,综合体现标的资产经营规模、行业地位、成熟的管理模式所蕴含的整体价 值,即把企业作为一个有机整体,以整体的获利能力来体现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综上,本次交易对拟购买资产的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备相关性,评估结 果公允、合理。 3、从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持续发展能力的影响角度分析本次定 价合理性 本次收购将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具体分析参见本报告书 “第九节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因此,从本次收购对上市 公司盈利能力、持续发展能力的影响角度来看,交易标的定价是合理的。 三、董事会对本次交易评估事项的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分别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 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等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公司聘请的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证券期货相关资产 评估业务资格。本次评估机构的选聘程序合法合规,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 与公司及交易对方、标的资产不存在影响其提供服务的现实以及预期的利益关 系或者冲突,具有充分的独立性。 2、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1-1-1-192 本次交易相关评估报告的评估假设前提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规定、遵循了市 行惯例以及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交易提 供价值参考依据。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采用了资产基础法和 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对标的资产价值进行了评估,并且最终选择了收益法的评 估值作为本次评估结果。 本次资产评估工作按照国家相关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求,遵循独立、客观、 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对交 易标的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所选用的评估方法合理,与评估 目的的相关性一致。 4、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评估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 性等原则,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状况,各 类资产的评估方法适当,本次评估结论具有公允性。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以评估 值作为定价的基础,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交易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 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 评估定价公允。 四、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评估事项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规则》以及《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 公司的独立董事,审阅了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 相关文件,同意公司本次交易方案。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本次交易事项发 表如下意见: 1-1-1-193 “公司已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 评估,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交易对方及公司均没有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 或冲突,具有充分的独立性,其进行评估符合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和要求。 本次评估的前提假设合理,选择的评估方法充分考虑了公司本次交易的目的与 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方法恰当,评估结果公允合理。我们认为,公司本 次聘请的资产评估机构以及标的资产定价原则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 五、标的公司承诺业绩的可实现性分析 1、行业发展情况: 随着中国政府在十二五规划中对电子领域、显示行业的产业倾斜,使得 LCD 技术及设备的引进成倍增加,由此对混合液晶的需求也将大幅增长,行业前景 非常广阔。根据《中国平板显示年鉴 2014》公布的数据显示,2013 年中国平板 显示行业的整体规模达到 1,071 亿元,同比增长 44.7%;其中,国内液晶器件的 产值约为 658 亿元,占比约为 61%。到 2015 年全球显示行业产值将达到 1,494.8 亿美元,同比增长 8.3%;其中,TFT-LCD 面板产值为 1,292.8 亿美元,同比增 长 7.6%,市场占比达到 86.5%,仍然主导平板显示市场。从产业技术层面看, 大尺寸 TFT-LCD 面板已处于成熟发展期,是当前显示产业的主流技术。从产业 分布上看,中国正在成为世界显示产业的生产中心和消费中心。 下图为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国内客户京东方、中电熊猫和华星光电的营 业收入情况: 1-1-1-194 注:数据来源:Wind 资讯; 2016 年 7-10 月,京东方与华星光电在 TFT 液晶面板营业收入均有不同程 度的上升。 目前,全球面板行业对液晶的需求量保持逐年递增,而且随着国产化率的 提升,中国大陆的液晶使用量增加比例更大。根据显示行业调研机构群智咨询 预计,至 2020 年国内 TFT 液晶材料将达到 470 余吨的市场规模,全球占比近 44%。然而,目前国内液晶材料产业的总体规模与器件产业的发展还不相称, 液晶材料国产化率一直处于较低的水平。根据群智咨询的调查数据,2015 年 TFT 国产化率尚不足 15%,未来尚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2、产能利用率 报告期内和成显示主要产品混晶产能利用率情况: 产品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设计产能(千克) 31,000.00 62,000.00 37,000.00 混晶 产量(千克) 14,744.67 19,724.01 15,130.03 产能利用率 47.56% 31.81% 40.89% 其中,2016 年 1-6 月设计产能为年产能折算成半年数据得出,2016 年全年 设计产能较 2015 年无变化。报告期内和成显示主要产品混晶产能利用率分别为 40.89%、31.81%和 47.56%。和成显示的目前产能尚有较大的余量,能够满足业 绩承诺期混晶的生产需求。 1-1-1-195 3、在手订单情况 和成显示的主要客户为液晶显示面板厂家,其一般根据生产计划提前 1-4 周向和成显示下订单。因此仅能根据目前的在手订单,大致分析截至 2016 年 12 月的业绩实现情况。截至目前为止,根据在手订单的执行情况,2016 年 11 月预计实现收入约 3,000 万元, 2016 年 12 月待完成订单约 2,200 万元。2016 年 7-12 月已完成订单与在手订单合计约 2.00 亿元,为 2016 年 7-12 月预测收入 的 113%。2016 年全年承诺业绩具有较强的可实现性。 4、2016 年 1-10 月和成显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10 月 2016 年预测值 已实现比率 营业收入 32,139.88 36,851.10 87.22% 营业成本 18,327.79 20,845.59 87.92% 营业利润 7,684.67 8,018.95 95.83% 净利润 6,844.17 6,911.47 99.03% 扣非后净利润 6,265.38 6,503.60 96.34% 注:以上 2016 年 1-10 月为未经审计数据 根据上表,和成显示 2016 年度业绩实现状况良好,截至 2016 年 10 月 31 日,和成显示已实现扣非后净利润为 6,265.38 万元,达到 2016 年全年预测值的 96.34%,和成显示 2016 年承诺业绩具有较强的可实现性。 1-1-1-196 第六节 发行股份情况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本次交易包含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 套资金两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飞凯材料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张家口晶泰克显示科技有 限公司、江苏联合化工有限公司、深圳市汉志投资有限公司、江苏新材料产业 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陈志成、邱镇强、ZHANG HUI(张辉)等 7 名交 易对方持有的和成显示 100%股权。 飞凯材料本次将发行股份 10,713,653 股、支付现金 45,600.00 万元现金向张 家口晶泰克显示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联合化工有限公司、深圳市汉志投资有限 公司、江苏新材料产业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陈志成、邱镇强、ZHANG HUI(张辉)等 7 名交易对方支付交易对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持有和 对价支付方式 序 成显示 交易对方 交易对价合计 现金对价合计 股份支付 号 的股权 股份支付对价 数量(股) 比例 张家口晶 泰克显示 1 37.80% 402,192,003.09 172,368,001.33 229,824,001.77 4,049,762 科技有限 公司 江苏联合 2 化工有限 13.66% 145,334,216.50 62,286,092.79 83,048,123.72 1,463,403 公司 深圳市汉 3 志投资有 13.66% 145,334,216.50 62,286,092.79 83,048,123.72 1,463,403 限公司 4 陈志成 11.66% 124,025,480.15 53,153,777.21 70,871,702.95 1,248,840 1-1-1-197 江苏新材 料产业创 5 业投资企 10.00% 106,399,992.63 45,599,996.84 60,799,995.79 1,071,365 业(有限合 伙) 6 邱镇强 9.34% 99,372,583.60 42,588,250.11 56,784,333.48 1,000,604 ZHANG 7 HUI(张 3.88% 41,341,507.52 17,717,788.94 23,623,718.58 416,276 辉) 合计 100.00% 1,064,000,000.00 456,000,000.00 608,000,000.00 10,713,653 注:由于计算发行股份数量时取整造成的新增股份数量乘以发行价格低于对应的股份 支付对价的差额部分,各交易对方均同意免除上市公司的支付义务,交易双方对上述现金 金额、股份数量的计算均不持异议。 本次交易完成后,和成显示成为飞凯材料的全资子公司。 (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拟通过锁价发行方式分别向特定对象上海塔赫、芯动能基金、隋晓东、 王莉莉发行 1,368,821 股、2,129,277 股、760,456 股、2,927,756 股股份,共发 行 7,186,310 股股份,合计募集配套资金 47,250.00 万元,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 现金对价和相关发行费用等。本次拟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本次交易作价的 100%。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 最终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 的实施。 二、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1、发行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 2、发行方式 1-1-1-198 本次交易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方式。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张家口晶泰克显示科技 有限公司、江苏联合化工有限公司、深圳市汉志投资有限公司、陈志成、江苏 新材料产业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邱镇强、ZHANG HUI(张辉)。该等 发行对象以其所持和成显示的股权认购公司向其发行的股份。 4、发行价格和定价依据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 场参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均价之一。 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飞凯材料第二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及 飞凯材料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本 次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飞凯材料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56.75 元。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对上述发行股份价格作相应调整。 5、发行股份数量 飞凯材料本次将发行股份 10,713,653 股、支付现金 456,000.00 万元向张家 口晶泰克显示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联合化工有限公司、深圳市汉志投资有限公 司、江苏新材料产业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陈志成、邱镇强、ZHANG HUI (张辉)等 7 名交易对方支付交易对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1-1-1-199 持有和 对价支付方式 序 成显示 交易对方 交易对价合计 现金对价合计 股份支付 号 的股权 股份支付对价 数量(股) 比例 张家口晶 泰克显示 1 37.80% 402,192,003.09 172,368,001.33 229,824,001.77 4,049,762 科技有限 公司 江苏联合 2 化工有限 13.66% 145,334,216.50 62,286,092.79 83,048,123.72 1,463,403 公司 深圳市汉 3 志投资有 13.66% 145,334,216.50 62,286,092.79 83,048,123.72 1,463,403 限公司 4 陈志成 11.66% 124,025,480.15 53,153,777.21 70,871,702.95 1,248,840 江苏新材 料产业创 5 业投资企 10.00% 106,399,992.63 45,599,996.84 60,799,995.79 1,071,365 业(有限合 伙) 6 邱镇强 9.34% 99,372,583.60 42,588,250.11 56,784,333.48 1,000,604 ZHANG 7 HUI(张 3.88% 41,341,507.52 17,717,788.94 23,623,718.58 416,276 辉) 合计 100.00% 1,064,000,000.00 456,000,000.00 608,000,000.00 10,713,653 注:由于计算发行股份数量时取整造成的新增股份数量乘以发行价格低于对应的股份 支付对价的差额部分,各交易对方均同意免除上市公司的支付义务,交易双方对上述现金金 额、股份数量的计算均不持异议。 6、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7、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 张家口晶泰克显示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联合化工有限公司、深圳市汉志投 资有限公司、江苏新材料产业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陈志成、邱镇强、 ZHANG HUI(张辉)承诺,其在本次发行中取得的飞凯材料的股份自发行上市 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交易对方将暂停转让其在飞凯材料拥有权益 1-1-1-200 的股份。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 以及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规则办理。 本次交易完成后,由于飞凯材料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飞凯材料的 股份亦按照前述安排予以锁定。 8、期间损益安排 自 2016 年 6 月 30 日起至股权交割日(包括股权交割日当日),标的资产 在此期间产生的收益由飞凯材料享有;标的资产在此期间产生的亏损由交易对 方按所持和成显示的股份比例向飞凯材料或和成显示以现金方式补足。 飞凯材料将在交割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 并经各方认可的的审计机构对和成显示在损益归属期间的损益情况进行交割审 计。损益归属期间相关损益数值以审计报告的净利润值为准。各交易对方应在 上述审计报告出具后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期间亏损数额的补偿支付工作(如 有)。 9、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交易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作出本次交易的决议之日起 12 个 月内有效。 (二)募集配套资金方案 1、发行种类和面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 2、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交易采取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对象为上海塔赫、芯动能基金、隋晓 东、王莉莉。 3、发行价格和定价依据 1-1-1-201 按照《重组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相 关规定,飞凯材料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向上海塔赫、芯动能基金、 隋晓东、王莉莉等 4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募集配 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为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飞 凯材料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每股 65.75 元。 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飞凯材料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4、发行数量 公司拟通过锁价发行方式分别向特定对象上海塔赫、芯动能基金、隋晓东、 王莉莉等 4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 1,368,821 股、2,129,277 股、760,456 股、2,927,756 股股份,共计发行 7,186,310 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47,250.00 万元。本次拟募 集配套资金不超过本次交易作价的 100%。 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飞凯材料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调整的,发 行数量也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 5、锁定期安排 本次交易的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上海塔赫、芯动能基金、隋晓东、王莉莉 通过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认购的股份自发行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如本 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 前述发行对象将暂停转让其在飞凯材料拥有权益的股份。 上述锁定期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规则办理。 本次交易完成后,由于飞凯材料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飞凯材料的 股份亦按照前述安排予以锁定。 6、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1-1-1-202 本次交易募集的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和相关发行费用 等。本次拟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本次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 最终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 的实施。 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未被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失败或募集 配套资金不足,则公司将考虑以自有资金或通过银行借款等方式进行融资。 三、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 (一)募集配套资金规模 本次交易拟募集配套资金 47,250.00 万元,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 最终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 的实施。 (二)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本次交易拟募集配套资金 47,250.00 万元,募集的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本次 交易的现金对价和相关发行费用等。 1、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经飞凯材料与和成显示股东协商,张家口晶泰克显示科技有限公司、江苏 联合化工有限公司、深圳市汉志投资有限公司、陈志成、江苏新材料产业创业 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邱镇强、ZHANG HUI(张辉)等 7 名交易对方将合计 持有的和成显示 100%股权作价 106,400.00 万元,上市公司将以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的方式向其支付交易对价,其中,发行股份 10,713,653 股,支付现金 45,600 万元。 1-1-1-203 2、本次交易相关发行费用 本次交易的相关发行费用合计为 1,650.00 万元。 (三)募集配套资金的必要性 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将有利于保障本次重组交易的顺利实施,提高重 组项目的整合绩效。 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45,600.00 万元。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飞凯材料母 公司报表货币资金余额不高,如果本次交易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现金对价部分, 上市公司的流动资金状况将进一步紧张。为了增强重组绩效,减轻上市公司支 付现金对价的资金压力,本次交易使用募集配套资金支付现金对价具有必要性, 符合上市公司的整体利益。 (四)前次募集资金金额、使用进度、效益及剩余资金 1、前次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954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4 年 9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18.15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6,300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4,897.51 万元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1,402.49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4 年 9 月 29 日到 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4】 11492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前次募集资金使用进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投资总额 总额 日累计投入金额 1. 3500t/a 紫外固化光刻胶项目 7,744.00 7,744.00 3,736.67 2、3000t/a 紫外固化塑胶涂料项目 5,200.00 5,200.00 - 3、3000t/a 紫外固化特种丙烯酸树脂产品 4,655.00 4,655.00 - 技改项目 4、偿还贷款 10,800.00 10,848.71 10,848.71 5、补充流动资金 3,021.80 3,003.49 3,003.49 1-1-1-204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31,420.80 31,451.20 17,588.87 3、前次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银行账 存款方 账户名称 项目名称 存放银行 余额 户账号 式 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上海飞凯光 平安银行股份有 11014684 活期存 电材料股份 补充流动资金 限公司上海外滩 980004 款 有限公司 支行 上海飞凯光 宁波通商银行股 11000183 活期存 电材料股份 偿还贷款 份有限公司上海 43000004 款 有限公司 分行 子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安庆飞凯高 招商银行股份有 3500t/a 紫外固化光 12190985 活期存 分子材料有 限公司上海金桥 刻胶项目 4610307 款 限公司 支行 安庆飞凯高 3000t/a 紫外固化特 31619103 上海银行股份有 活期存 分子材料有 种丙烯酸树脂产品 00243304 40,496,531.02 限公司浦东分行 款 限公司 技改项目 3 安庆飞凯高 上海浦东发展银 97160155 3000t/a 紫外固化塑 活期存 分子材料有 行股份有限公司 30000340 518,174.85 胶涂料项目 款 限公司 张江支行 5 合计 41,014,705.87 注:鉴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滩支行(银行账号:11014684980004)、宁波 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银行账号:110001834300000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上海金桥支行(银行账号:121909854610307)的募集资金项目已完成,根据公司经营需 要,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分别于 2014 年 12 月 9 日、2015 年 10 月 29 日和 2016 年 5 月 16 日办理了专户注销手续。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及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平安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外滩支行、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金桥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14,024,878.83 元。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75,888,707.06 元。 (五)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有利于提高本次交易的重组绩效 1-1-1-205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本次重组交易支付总对价为 106,400.00 万元,其中 现金对价合计 45,600.00 万元。为了确保本次交易顺利进行,更好地提高自有资 金的使用效率,同时借助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支持公司发展,本次交易中拟向 4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47,250.00 万元,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 金对价和相关发行费用等。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有助于保障本次重组的顺利实施, 提高本次交易的重组整合绩效。 综上,本次募集资金金额是考虑上市公司现有资金状况和本次交易支付的 基础上制定的资金需求计划,符合现行法规的要求,与上市公司现有财务状况 及募集资金管理能力相匹配。 (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 《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已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投向变更、管理与监督进行了明确规定; 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 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本次 募集配套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将严格遵照上市公司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 (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失败的补救措施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 最终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 的实施。如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失败,上市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通过银行借款等 方式进行融资。 四、发行前后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比较 根据飞凯材料经审计的 2015 年度《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16]3596 号)、 2016 年度《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17]3486 号)及合并备考报告(天职业字 1-1-1-206 [2017]3712-1 号),本次交易前后主要财务数据对比具体如下表: 单位:元 2016 年度/2016 年度实现 2016 年度/2016 年度备 项目 增幅(%) 数 考数 总资产 1,143,506,981.29 2,414,604,201.55 111.1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781,107,556.17 1,418,409,045.99 81.59 者权益 营业收入 391,040,152.46 775,926,300.01 98.43 营业利润 51,076,610.89 126,126,915.97 146.94 利润总额 73,488,243.81 159,722,255.62 117.3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67,786,825.12 141,112,454.12 108.17 者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0.65 1.23 89.23 股) 扣非后基本每股收 0.47 0.98 108.51 益(元/股)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5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5 项目 增幅(%) 年度实现数 年度备考数 总资产 995,831,279.29 2,193,655,687.61 120.2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733,786,447.25 1,301,076,697.43 77.31 者权益 营业收入 432,072,748.91 653,578,496.49 51.27 营业利润 108,980,644.79 136,824,876.43 25.55 利润总额 121,698,070.88 161,731,766.28 32.9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105,213,360.14 140,627,950.84 33.66 者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1.01 1.23 21.78 股) 扣非后基本每股收 0.90 1.03 14.44 益(元/股)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上市公司总股本为 10,400 万股,按照本次交易方案, 公司本次拟发行普通股 10,713,653 股用于购买资产,将发行 7,186,310 股进行配 套融资,预计合计发行 17,899,963 股。本次发行前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变 化如下表所示: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本次发行 股东名称 持股数 持股比 持股比 股数(股) 持股数(股) (股) 例 例 香港飞凯控股有限公司 55,949,400 53.80% - 55,949,400 45.90% 1-1-1-207 上海凯佳投资管理咨询有 3,120,000 3.00% - 3,120,000 2.56% 限公司 其他股东小计 44,930,600 43.20% - 44,930,600 36.86% 其中:张家口晶泰克显示科 - - 4,049,762 4,049,762 3.32% 技有限公司 江苏联合化工有限公司 - - 1,463,403 1,463,403 1.20% 深圳市汉志投资有限公司 - - 1,463,403 1,463,403 1.20% 陈志成 - - 1,248,840 1,248,840 1.02% 江苏新材料产业创业投资 - - 1,071,365 1,071,365 0.88% 企业(有限合伙) 邱镇强 - - 1,000,604 1,000,604 0.82% ZHANG HUI(张辉) - - 416,276 416,276 0.34% 塔赫(上海)新材料科技有 - - 1,368,821 1,368,821 1.12% 限公司 北京芯动能投资基金(有限 - - 2,129,277 2,129,277 1.75% 合伙) 隋晓东 - - 760,456 760,456 0.62% 王莉莉 - - 2,927,756 2,927,756 2.40% 合计 104,000,000 100.00% 17,899,963 121,899,963 100.00% 注:本次股本结构测算基于以下:①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每股发行价格为 56.75 元/股,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每股发行价格为 65.75 元/股;②上海塔赫系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兼总经理 JINSHAN ZHANG 所控制的企业;③王莉莉和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JINSHAN ZHANG 系夫妻关系。 1-1-1-208 第七节 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2016 年 11 月 24 日,公司与张家口晶泰克显示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联合化 工有限公司、深圳市汉志投资有限公司、江苏新材料产业创业投资企业(有限 合伙)、陈志成、邱镇强、ZHANG HUI(张辉)等 7 名交易对方(以下简称“转 让方”)签署了《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和成显示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全体股东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二)交易价格及依据 本次交易参考沃克森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沃克森评报字【2016】 第 1235 号),以 2016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和成显示 100%股权的评估值为 103,467.41 万元。经相关交易双方友好协商,双方一致同意和成显示 100%股权 的交易价格为 106,400.00 万元。 (三)支付方式 本次交易的对价以张家口晶泰克显示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联合化工有限公 司、深圳市汉志投资有限公司、江苏新材料产业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陈志成、邱镇强、ZHANG HUI(张辉)等 7 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 式支付。具体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情况见如下: 单位:元 持有和 对价支付方式 序 成显示 交易对方 交易对价合计 现金对价合计 股份支付数 号 的股权 股份支付对价 量(股) 比例 1 张家口晶泰 37.80% 402,192,003.09 172,368,001.33 229,824,001.77 4,049,762 1-1-1-209 克显示科技 有限公司 江苏联合化 2 13.66% 145,334,216.50 62,286,092.79 83,048,123.72 1,463,403 工有限公司 深圳市汉志 3 投资有限公 13.66% 145,334,216.50 62,286,092.79 83,048,123.72 1,463,403 司 4 陈志成 11.66% 124,025,480.15 53,153,777.21 70,871,702.95 1,248,840 江苏新材料 产业创业投 5 10.00% 106,399,992.63 45,599,996.84 60,799,995.79 1,071,365 资企业(有 限合伙) 6 邱镇强 9.34% 99,372,583.60 42,588,250.11 56,784,333.48 1,000,604 ZHANG 7 3.88% 41,341,507.52 17,717,788.94 23,623,718.58 416,276 HUI(张辉) 合计 100.00% 1,064,000,000.00 456,000,000.00 608,000,000.00 10,713,653 注:由于计算发行股份数量时取整造成的新增股份数量乘以发行价格低于对应的股份 支付对价的差额部分,各交易对方均同意免除上市公司的支付义务,交易双方对上述现金 金额、股份数量的计算均不持异议。 (四)和成显示 100%股权的交割安排 各方同意,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生效之日起 60 个工作日 内,各交易对方应办理完毕将标的资产过户至飞凯材料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飞凯材料应充分配合。 各方同意,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120 个工作日内,飞凯材料应依据登记结 算机构的证券登记业务规则办理将新增股份分别登记于各转让方名下的证券登 记手续。飞凯材料应于本次交易涉及的配套融资募集资金汇至飞凯材料账户并 完成相关验资手续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将标的资产价格中现金支付 部分分别支付至各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若因飞凯材料为交易对方申办代扣 代缴相关税费事宜,所需时间不计入前述期限内)。 (五)和成显示自定价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损益的安排 各方同意,自评估基准日(不包括当日)起至交割日为损益归属期间。但 在实际计算该等期间损益归属时,系指评估基准日(不包括当日)起至交割完 1-1-1-210 成日前一个自然月最后一日止的期间。损益归属期间和成显示实现的收益由飞 凯材料享有,和成显示遭受的损失由各转让方按所持和成显示的股份比例向飞 凯材料或和成显示以现金方式补足。 飞凯材料将在交割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 并经各方认可的的并经各方认可的审计机构对和成显示在损益归属期间的损益 情况进行交割审计。损益归属期间相关损益数值以审计报告的净利润值为准。 各交易对方应在上述审计报告出具后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期间亏损数额的 补偿支付工作(如有)。 (六)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经交易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 除协议特别约定外,自下述条件全部成就之首日起生效: (1)飞凯材料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协议及本次交易。 (2)张家口晶泰克显示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联合化工有限公司、深圳市汉 志投资有限公司已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本协议及本次交易。 (3)江苏新材料产业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已作出执行事务合伙人决 定,同意本协议及本次交易。 (4)中国证监会书面核准协议项下的本次交易。 (5)本次交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须取得的其他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七)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转让方同意对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当年起的连续三个会计年度(以下简称“业 绩承诺期间”)和成显示合并报表口径下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进行承诺。如本次交易于 2016 年度实 施完毕,则业绩承诺期间系指 2016 年、2017 年及 2018 年。如本次交易实施完 毕的时间延后,则业绩承诺期间顺延。 1-1-1-211 转让方承诺和成显示 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实现的经审计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6,500 万元、8,000 万元和 9,500 万元;如业 绩承诺期间顺延,交易对方承诺和成显示 2019 年实现的经审计的扣非后净利润 不低于人民币 11,000 万元(前述各转让方承诺的各年度净利润数以下简称“承 诺净利润数”)。 各转让方当年度应予补偿的股份数量计算公式如下;当年补偿的股份数量 =(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际净利润数)÷业 绩承诺期间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总和×认购股份总数-已补偿股份数量 (1)前述净利润数均以和成显示合并报表口径下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确定;前述认购股份总数是指转让方以资产认购 的飞凯材料股份数量;在逐年补偿的情况下,在各年计算的补偿股份数量小于 0 时,按 0 取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如果计算结果存在小数的,应当 向上取整。 (2)用于补偿的股份数量不超过转让方在本次交易中以资产认购的飞凯材 料股份总数(包括转增或送股的股份)。 (3)若飞凯材料在盈利承诺期实施转增或股票股利分配的,则转让方应补 偿的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调整后)=当年应补偿股份 数量×(1+转增或送股比例)。 (4)如飞凯材料在业绩承诺期间实施现金分配的,现金分配的部分由转让 方向飞凯材料作相应返还,计算公式为:返还金额=每股已分配现金股利×补偿 股份数量。 (5)各转让方应按本次交易前持有和成显示股份相互之间的相对比例计算 各自应当补偿的股份数量。 若转让方本次以资产认购的飞凯材料股份不足以弥补实际净利润数与承诺 净利润数差额的,则转让方以现金方式作补充补偿,计算公式为: 当年该转让方现金补偿金额=当年该转让方应补偿金额-(当年该转让方 已补偿股份数量×本次发行价格)。 1-1-1-212 各转让方应按本次交易前持有和成显示股份相互之间的相对比例计算各自 应当补偿的现金。 各方同意,尽管有上述约定,业绩承诺期间内,如和成显示第一个会计年 度的实际净利润数达到了当年度承诺净利润数的 90%,则转让方在第一个会计 年度可不进行业绩补偿; 如和成显示第二个会计年度期末之累计实际实现的净 利润达到了当年度期末对应的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的 90%,则转让方在第二个会 计年度可不进行业绩补偿; 如和成显示第三个会计年度期末之累计实际实现的 净利润未达到当年度期末对应的累计承诺净利润数,则转让方应按照《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第 6.3.2 项和第 6.3.3 项的约定计算当年度应补偿 的股份数量或现金。业绩承诺期间届满时,飞凯材料应对和成显示进行资产减 值测试,并聘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和成显示进行减值 测试并出具专项审核意见。如果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已补偿金额(包括已补偿 股份金额和现金金额),则转让方应另行补偿股份。 转让方另需补偿的股份数量为:(期末减值额-已补偿金额)÷本次发行价 格。 各转让方应按本次交易前持有和成显示股份相互之间的相对比例计算各自 应当补偿的股份数量。 如飞凯材料在业绩承诺期间实施转增或送股分配的,则在依据《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第 6.3.5 项计算转让方另需补偿的股份数量时,公式 中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如飞凯材料在业绩承诺期间有现金分红的,补偿股 份数在补偿实施时累计获得的分红收益,应随之无偿赠予飞凯材料。 如转让方本次以资产认购的飞凯材料股份不足以股份补偿时,不足部分由 其进行现金补偿。 关于《购买资产协议》第 6.3.2 项和 6.3.3 项有关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的条 款说明如下: (1)《购买资产协议》第 6.3.2 项和 6.3.3 项约定了业绩承诺期间业绩补偿 的基本原则:业绩承诺期间内,如和成显示当年度期末之累计实际实现的净利 1-1-1-213 润未达到当年度期末对应的累计承诺净利润数,则按照《购买资产协议》第 6.3.2 项和 6.3.3 项约定的公式计算转让方向飞凯材料进行股份补偿或现金补偿的义 务。《购买资产协议》第 6.3.4 项系对前述业绩补偿的基本原则一项例外约定。 (2)业绩承诺期间内,如和成显示当年度期末之累计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不 低于当年度期末对应的累计承诺净利润数,则转让方无须按照《购买资产协议》 第 6.3.2 项和 6.3.3 项的约定向飞凯材料进行补偿; (3)业绩承诺期间内,如和成显示第一个会计年度的实际净利润数未达到 当年度承诺净利润数但实际净利润数达到了当年度承诺净利润数的 90%,则转 让方在第一个会计年度可不进行业绩补偿;如和成显示第二个会计年度期末之 累计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数未达到当年度期末对应的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但累计 实现实际的净利润数达到了当年度期末对应的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的 90%,,则 转让方在第二个会计年度可不进行业绩补偿;如和成显示第三个会计年度期末 之累计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数未达到当年度期末对应的累计承诺净利润数,则转 让方应按照《购买资产协议》第 6.3.2 项和 6.3.3 项的约定计算当年度应补偿的 股份数量或现金;如和成显示第三个会计年度期末之累计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数 达到了当年度期末对应的累计承诺净利润数,则当年度转让方无须进行业绩补 偿; (4)业绩承诺期间内,如和成显示第一个会计年度或第二个会计年度累计 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数未达到当年度期末对应的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的 90%,则转 让方应按照《购买资产协议》第 6.3.2 项和 6.3.3 项的约定计算当年度应补偿的 股份数量或现金。 例如:假设,和成显示第一个会计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数为第一个会计 年度承诺净利润数的 80%;则各转让方第一个会计年度应予补偿的股份数量计 算公式为:补偿的股份数量=(第一个会计年度承诺净利润数-第一个会计年 度承诺净利润数×80%)÷业绩承诺期间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总和×认购股份 总数-已补偿股份数量=第一个会计年度承诺净利润数×20%÷业绩承诺期间 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总和×认购股份总数 1-1-1-214 (八)业绩奖励 业绩承诺期间届满后,如和成显示在业绩承诺期间累计实现净利润数超过 累计承诺净利润数(超出部分称为“超额净利润”),则飞凯材料将按照超额 净利润的 20%,以现金方式奖励和成显示届时在任的管理层或员工。具体奖励 方案以及奖励人员范围届时由和成显示董事会决定。 业绩承诺期间届满后,如和成显示在业绩承诺期间累计实现净利润数超过 累计承诺净利润数,飞凯材料将择机推行飞凯材料员工持股计划,和成显示管 理层或符合条件的相关员工可参与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具体方案以届 时飞凯材料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准。 (九)交割日后的公司治理结构 各方同意,交割日后,和成显示的公司治理结构应安排如下: 和成显示董事会由 5 人组成。在业绩承诺期间,飞凯材料将确保其中三名 董事由孙健、陈稳见和陈昭远担任。尽管存在前述约定,如董事发生根据公司 法或和成显示章程相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之情形,飞凯材料仍有权更换董事。 飞凯材料同意在业绩承诺期间,和成显示的董事长由孙健担任、总经理由 孙健担任、财务负责人由于建安担任。尽管存在前述约定,如前述人员发生根 据公司法或和成显示章程相关规定不得担任相关职务之情形,或违反劳动合同 相关约定,和成显示董事会仍有权更换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以及另行选举董事 长。 (十)股份锁定期安排 交易对方承诺,交易对方所认购的飞凯材料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新增股份 发行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向任何其他方转让其所持有的新增股份。 本次飞凯材料向其发行新增股份完成后,由于飞凯材料送红股、转增股本 等原因而增持之飞凯材料的股份,亦遵守前述承诺。 1-1-1-215 若承诺人上述股份锁定期的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 承诺人同意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十一)违约责任条款 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所约定的有关义务、所作出的承诺和保证,即视为 该方违约。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使本协议不能履行,并由此给其他方造成损 失的(包括为避免损失而支出的合理费用),该违约方应依协议约定向守约方 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本次交易对价的 8%。为免疑义,本款项下交易对方 视为同一方,飞凯材料为一方。 本次交易未能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或其他必须的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不属 于各方违约情形,各方不应对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二、《盈利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2016 年 11 月 24 日,飞凯材料与交易对方张家口晶泰克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联合化工有限公司、深圳市汉志投资有限公司、陈志成、江苏新材料产业 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邱镇强、ZHANG HUI(张辉)等 7 名交易对方(以 下简称“转让方”)签署了关于和成显示的《盈利补偿协议》。 (二)承诺净利润 转让方承诺和成显示 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实现的经审计的扣非后净 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6,500 万元、8,000 万元和 9,500 万元;如业绩承诺期间顺延, 转让方承诺和成显示 2019 年实现的经审计的扣非后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11,000 万元(前述转让方承诺的各年度净利润数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数”)。 (三)盈利差异及补偿 1、飞凯材料应当在业绩承诺期间的每年年度报告中单独披露和成显示的实 1-1-1-216 际净利润数与转让方承诺净利润数的差异情况(以下简称“净利润差额”), 并应当由飞凯材料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并经各方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关于利润预测承诺的专项审计报告,净利润差额以专项审计报告为准。 2、业绩承诺期间内,如和成显示当年度期末之累计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未达 到当年度期末对应的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由转让方向飞凯材料进行股份补偿, 即由飞凯材料以人民币 1 元的总价回购当年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并注销该部分回 购股份。转让方应在关于利润预测承诺的专项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 10 日内,发 出将当期应补偿的股份划转至飞凯材料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并对该等股份进 行锁定的指令。当期应补偿的股份全部划转至专门账户后,由飞凯材料董事会 负责办理飞凯材料以总价人民币 1 元的价格向转让方定向回购并注销当期应补 偿股份的具体手续。 各转让方当年度应予补偿的股份数量计算公式如下: 当年补偿的股份数量=(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 累计实际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间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总和×认购股份总数 -已补偿股份数量 (1)前述净利润数均以和成显示合并报表口径下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确定;前述认购股份总数是指转让方以资产认购 的飞凯材料股份数量;在逐年补偿的情况下,在各年计算的补偿股份数量小于 0 时,按 0 取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如果计算结果存在小数的,应当 向上取整。 (2)用于补偿的股份数量不超过转让方在本次交易中以资产认购的飞凯材 料股份总数(包括转增或送股的股份)。 (3)若飞凯材料在业绩承诺期间实施转增或股票股利分配的,则转让方应 补偿的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调整后)=当年应补偿股份 数量×(1+转增或送股比例)。 (4)如飞凯材料在业绩承诺期间实施现金分配的,现金分配的部分由转让 方向飞凯材料作相应返还,计算公式为:返还金额=每股已分配现金股利×补偿 1-1-1-217 股份数量。 (5)各转让方应按本次交易前持有和成显示股份相互之间的相对比例计算 各自应当补偿的股份数量。 3、若转让方本次以资产认购的飞凯材料股份不足以弥补实际净利润数与承 诺净利润数差额的,则转让方以现金方式作补充补偿,计算公式为: 当年该转让方现金补偿金额=当年该转让方应补偿金额-(当年该转让方 已补偿股份数量×本次发行价格)。 各转让方应按本次交易前持有和成显示股份相互之间的相对比例计算各自 应当补偿的现金。 4、各方同意,尽管有上述约定, 业绩承诺期间内,如和成显示第一个会计 年度的实际净利润数达到了当年度承诺净利润数的 90%,则转让方在第一个会 计年度可不进行业绩补偿;如和成显示第二个会计年度期末之累计实际实现的 净利润达到了当年度期末对应的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的 90%,则转让方在第二个 会计年度可不进行业绩补偿;如和成显示第三个会计年度期末之累计实际实现 的净利润未达到当年度期末对应的累计承诺净利润数,则转让方应按照第 2 条 和第 3 条的约定计算当年度应补偿的股份数量或现金。 (四)减值测试及补偿 业绩承诺期间届满时,飞凯材料应对和成显示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并聘请 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和成显示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专项 审核意见。如果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已补偿金额(包括已补偿股份金额和现金 金额),则转让方应另行补偿股份。 转让方另需补偿的股份数量为:(期末减值额-已补偿金额)÷本次发行价格。 各转让方应按本次交易前持有和成显示股份相互之间的相对比例计算各自 应当补偿的股份数量。 如飞凯材料在业绩承诺期间实施转增或送股分配的,则在依据协议第 4.1 1-1-1-218 款计算转让方另需补偿的股份数量时,公式中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如飞凯 材料在业绩承诺期间有现金分红的,补偿股份数在补偿实施时累计获得的分红 收益,应随之无偿赠予飞凯材料。 如转让方本次以资产认购的飞凯材料股份不足以股份补偿时,不足部分由 其进行现金补偿。 (五)业绩奖励 业绩承诺期间届满后,如和成显示在业绩承诺期间累计实现净利润数超过 累计承诺净利润数(超出部分称为“超额净利润”),飞凯材料将按照超额净 利润的 20%,以现金方式奖励和成显示届时在任的管理层或员工。具体奖励方 案以及奖励人员范围届时由和成显示董事会决定。 业绩承诺期间届满后,如和成显示在业绩承诺期间累计实现净利润数超过 累计承诺净利润数,飞凯材料将择机推行飞凯材料员工持股计划,和成显示管 理层或符合条件的相关员工可参与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具体方案以届 时飞凯材料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准。 (六)利润补偿的实施 如果转让方须向飞凯材料进行股份补偿的,飞凯材料应在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专项审核意见后 30 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回购转让方 应补偿的股份并注销的方案,并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法规关于减少注册资 本的相关程序。飞凯材料就转让方补偿的股份,首先采用股份回购注销方案, 如股份回购注销方案因未获得飞凯材料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因未获得相关债权 人认可等原因而无法实施的,飞凯材料将进一步要求转让方将应补偿的股份赠 送给其他股东,具体如下: 若飞凯材料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注销方案,则飞凯材料分别以人民 币 1 元的价格回购并注销转让方当年应补偿的股份,并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 5 个工作日内将股份回购数量书面通知转让方。转让方应在收到飞凯材料书面 通知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发出 1-1-1-219 将其当年须补偿的股份过户至飞凯材料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的指令。自该等 股份过户至飞凯材料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之后,飞凯材料将尽快办理该等股 份的注销事宜。 若上述股份回购注销事宜因未获得飞凯材料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因未获得 相关债权人认可等原因而无法实施,则飞凯材料将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 5 个 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转让方实施股份赠送方案。转让方应在收到飞凯材料书面通 知之日起 2 个月内尽快取得所需批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要求的前 提下,将应补偿的股份赠送给飞凯材料上述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除 转让方之外的其他股东,除转让方之外的其他股东按照其持有的飞凯材料股份 数量占股权登记日飞凯材料扣除转让方持有的股份数后总股本的比例获赠股 份。 自转让方应补偿股份数量确定之日起至该等股份注销前或被赠与其他股东 前,该等股份不拥有表决权且不享有股利分配的权利。 如果转让方须进一步向飞凯材料进行现金补偿的,飞凯材料应在会计师事 务所出具专项审核意见后 10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转让方,转让方应在收到飞凯 材料书面通知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将相应的补偿现金支付至飞凯材料指定的 银行账户。 (七)违约责任 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或在本协议中所作 的保证与事实不符或有重大遗漏,即构成违约。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追 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违约方应依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守约方因 违约方的该等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包括为避免损失而支出的合理费 用)。 转让方承诺将按照本协议之约定履行其补偿义务。如转让方未能按照本协 议的约定按时、足额履行其补偿义务,则每逾期一日,转让方应按未补偿部分 1-1-1-220 金额为基数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日贷款利率(年贷款利率/365 天)计 算违约金支付给飞凯材料,直至转让方的补偿义务全部履行完毕为止。 (八)协议生效、修改、解除与终止 本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成立,自《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生效之日起生效。 各方同意,本协议于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终止: (1)本次交易完成之前,经各方协商一致终止; (2)若本协议所依赖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发生变化,致使本协议的主要内 容成为非法,或由于国家的政策、命令,而导致本协议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其在 本协议或项下的主要义务,致使本协议的履行存在实质性障碍; (3)因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登记或交易主管部门、司法机构对本协议的条 款、内容和履行提出异议从而导致本协议终止、撤销、被认定为无效;或者导 致本协议的重要原则条款无法得以履行而致使本协议的履行存在实质性障碍; (4)由于本协议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或适用法律的规定,致使本协议的履 行存在实质性障碍,或继续履行已无法实现协议目的,在此情形下,其他任何 一方有权单方以书面通知方式并经其他方确认终止本协议; (5)《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终止。 三、《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2016 年 11 月 24 日,飞凯材料与交易对方芯动能基金、上海塔赫、王莉莉 和隋晓东(以下简称“发行对象”)签署了关于和成显示的《附条件生效的股 票认购协议》。 (二)合同标的 1-1-1-221 飞凯材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为 1.00 元。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上海塔赫、芯动能基金、隋 晓东和王莉莉。 (三)认购价格、认购数量和认购流程 1、认购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飞凯材料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日。本次发行新股的每股价格为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均价的 90%(注: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本次发 行新股价格为人民币 65.75 元/股。 若飞凯材料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缴款通知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等事项,则本次发行新股的数量及每股认购价格将进 行相应调整。 2、认购数量 本次交易评估基准日为 2016 年 6 月 30 日,标的资产的评估值为 103,467.41 万元。各方协商确定的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 106,400.00 万元,飞凯材料配套 募集资金总额为 47,250.00 万元。根据本协议确定的认购价格,本次非公开发 行的股份总数为 7,186,310 股。 3、认购价款的缴付及股票的交付 发行对象应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且收到飞凯材料向发行对象发 出的认购价款书面缴款通知之日起五(5)个工作日内,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将其 应支付之认购价款划入缴款通知指定的账户,验资完毕扣除相关费用后划入飞 凯材料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四)限售期 发行对象承诺,发行对象按本协议认购的本次发行新股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1-1-1-222 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五)各方陈述、保证与承诺 飞凯材料与配套融资认购方就本协议的签署及履行作出的陈述、保证与承 诺详见《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第三条“三、甲方的保证和承诺”和第 四条“四、乙方的保证和承诺”。 (六)违约责任 根据飞凯材料与上海塔赫、隋晓东、王莉莉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 购协议》,相关违约责任约定如下: 本协议项下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所规定的有关义务、所作出的承诺和保 证,即视为该方违约。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使本协议不能全部履行、不能部 分履行或不能及时履行,并由此给其他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该违约方应承担相 应赔偿责任。 发行对象延迟缴纳认购款项的,每延迟一日应向飞凯材料支付其认购金额 的万分之一作为滞纳金。发行对象未能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交付认购款项义务超 过十五个工作日的,飞凯材料有权终止其认购资格,且发行对象应向飞凯材料 支付其认购金额 10%的违约金。 根据飞凯材料与芯动能基金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相关 违约责任约定如下: 本协议项下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所规定的有关义务、所作出的承诺和保 证,即视为该方违约。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使本协议不能全部履行、不能部 分履行或不能及时履行,并由此给其他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该违约方应承担相 应赔偿责任。 发行对象延迟缴纳认购款项的,每延迟一日应向飞凯材料支付其认购金额 的万分之一作为滞纳金。发行对象未能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交付认购款项义务超 过十五个工作日的,飞凯材料有权终止其认购资格,且发行对象应向飞凯材料 1-1-1-223 支付其认购金额 10%的违约金。 飞凯材料延迟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发行对象 本次现金认购股份的股票登记申请文件的,每延迟一日应向发行对象支付发行 对象认购金额的万分之一作为滞纳金。飞凯材料未能按照协议约定提交发行对 象认购股份登记申请文件超过十五个工作日的,发行对象有权终止本次认购和 本协议,且飞凯材料应向发行对象支付其认购金额 10%的违约金。 (七)协议生效、解除与终止 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如果发生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的, 则协议任何一方均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且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对于本协议 终止后的后续事宜处理,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若届时发行对象已 缴付认购价款,则飞凯材料应将发行对象已缴付的认购价款在合理时间内返还 给发行对象。 除本协议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外,若因任何不可归责于双方任何一方的原 因,致使本次发行或发行对象的认购未能有效完成的,则本协议自该原因事件 发生之日起自动解除,且双方均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对于本协议终止后的后续 事宜处理,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若届时发行对象已缴付认购款, 则飞凯材料应将发行对象已缴付的认购款在合理时间内返还给发行对象。 1-1-1-224 第八节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以及《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现就本次交易合规情况具体说明如下: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一)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 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和成显示 100%股权。和成显示的主营业务是液晶显 示材料及节能相关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 TN/STN 型混合液 晶、TFT 型混合液晶、液晶单体及液晶中间体,是国内为数不多的能够提供 TFT 型混合液晶的企业之一,基于混晶开发能力方面的优势,目前是国内混合液晶 的最主要供应商之一;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和成显示属于“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 号)及《中国制造 2025》(国发[2015]28 号),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是我国当 前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其中包括新型显示,和成显示属于新一代 信息技术产业。混合液晶是光电子材料之一,用于液晶显示(LCD)领域,行 业归属为半导体行业中的新型显示材料产业。根据工业与信息化部 2012 年 1 月 颁布的《新材料产业“十二五”规划》,混合液晶属于“电子信息功能材料”。 (1)环保处罚 报告期内和成显示及其子公司受到的环保处罚如下: 南京市六合区环境保护局于 2016 年 8 月 16 日作出六环罚字[2016]14 号《行 政处罚决定书》,对和成显示子公司和成新材料利用雨水排口排放污水事宜责 1-1-1-225 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人民币 10.2 万元罚款。 在南京市六合区环境保护局作出上述行政处罚之后,和成新材料立即停止 违法行为,及时缴纳了罚款,并按要求及时主动整改到位。 经对南京市六合区环境保护局确认,目前南京市环境保护局对重大行政处 罚案件的报备标准为行政处罚金额达到 20 万元以上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 执照。鉴于前行政处罚未达到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报备标准,因此,南京市六合 区环境保护局确认该等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上述事项亦经通力律师 确认并发表意见。此外, 南京市六合区环境保护局确认,除前述行政处罚外, 和 成新材料未受到该局的其他行政处罚。 (2)其他合法合规情况 除上述环保处罚之外,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及子公司均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 规开展经营活动,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也不存在被相关主管机关处罚的情况。 截至本交易报告书出具日,和成显示拥有的土地符合土地管理等报批事宜。 上市公司收购和成显示 100%的股权也不涉及行业垄断行为。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不存在违反环境保护、土地 管理、反垄断等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总股本为 104,000,000 股。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 公司总股本不超过 121,899,963 股(已考虑配套融资)。经测算,社会公众股持 股比例不低于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 25%,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 订)》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 (三)本次交易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 合法权益的情形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进行,由 1-1-1-226 上市公司董事会提出方案,并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依据有关规定 出具审计、评估、法律、财务顾问等相关报告。 公司已聘请具有评估资格证书及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承担本次交易的 评估工作,并签署了相关协议,选聘程序合规。评估机构除参与本次交易的评 估外,与上市公司、交易对方、标的公司无其他关联关系,具有独立性。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56.75 元/股,不 低于飞凯材料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 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 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由交易各方参考评估机构对标的 资产的评估值等因素协商确定,标的资产定价具有公允性、合理性,不会损害 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本次交易定价已履行必要程序,根据评估值等相关因素判断,本交 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 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和成显示 100%股权。根据相关工商档案,交易对方 合法持有和成显示 100%股权。 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保证其所持有之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纠纷和潜 在纠纷,不存在资产权属方面的抵押、质押等担保情形,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 标的资产被有关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拍卖、查封、冻结、征用或限制转让的情 形,不存在与资产权属相关的未决或潜在的诉讼、仲裁以及任何其他行政或司 法程序,如相关法律程序得到适当履行,标的资产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股份 过户或相关转移手续不存在法律障碍。 因此,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 碍;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股权,不涉及相关债权债务的处理问题。 1-1-1-227 (五)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 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和成显示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在原有 业务规模的基础上获取了新的利润增长点,通过资源整合,双方可以发挥协同 效应,实现优势互补,这将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增强公司持续经营 能力,提升公司整体实力。 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 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六)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 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 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相关规定 本次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独立于上市公司、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的第三方,在本次交易前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关联方之间不 存在关联关系,且本次交易未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方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本 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将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方将继续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 规定。 (七)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 治理结构 本次交易前,飞凯材料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公司章程》的框 架下,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并制定相应的议事规则, 并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从制度上保证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1-1-1-228 的规范运作和依法行使职权。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公 司章程进行全面修订,并依法依规对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以及上市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进行适当调整,以适应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后的业务运作 及法人治理要求,继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因此,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保持原有的法人治理结构。符合《重组管 理办法》第十一条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交易不适用《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说明 本次交易前后,JINSHAN ZHANG 先生均为飞凯材料的实际控制人,飞凯 材料的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动。因此,本次交易不属于《重组管理办法》第十 三条所规范的“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不适用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一)本次交易事项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上市 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交易完成后,和成显示将成为飞凯材料全资子公司,标的公司的净资产及 经营业绩将全部计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和净利润,从而提高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净利润规模,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 利润,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增大,盈利能力增强。因此,本次交易 可以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具体参 见“第九节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综上,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 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1-1-1-229 (二)本次交易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关联 交易,同时增强独立性 1、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交易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其控制的企业及其关联企业目前没有以任何形式从事与上市公司主 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不会增加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之间的同业竞争。为了避免潜在的同业竞争,本次交易对方出具了《关于避免 同业竞争之承诺函》。 2、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前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 系。 本次交易完成后,和成显示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对象 将成为上市公司股东,为减少和规范可能与飞凯材料发生的关联交易,交易对 方已出具了《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3、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变,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 务、人员、机构等方面将继续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不会因本次 交易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综上,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继续保持独立性。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 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 (三)上市公司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 留意见审计报告 本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告经天职国际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17]3486 号),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1-1-1-230 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四)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 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的情形 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因此,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五)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所购买的资产,应当为权属清晰的经 营性资产,并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本次交易购买的资产为张家口晶泰克显示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联合化工有 限公司、深圳市汉志投资有限公司、陈志成、江苏新材料产业创业投资企业(有 限合伙)、邱镇强、ZHANG HUI(张辉)等 7 名交易对方持有的和成显示 100% 股权。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交易对方所持有的上述股权权属清晰、完整,未 设置其他质押、权利担保或其他受限制的情形,转让不存在障碍,可以在约定 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因此,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六)上市公司为促进行业或者产业整合,增强与现有主营业 务的协同效应,在其控制权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可以向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之外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所购买资产与现有主营业务没有显著协同效应的,应当充分说 明并披露本次交易后的经营发展战略和业务管理模式,以及业务转 型升级可能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上市公司本次收购的标的资产为和成显示 100%股权,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 方向,将完善公司多元化产品布局,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通过本次交易,飞 1-1-1-231 凯材料与和成显示通过在技术、销售和管理等方面的整合,实现优势互补,达 到“1+1>2”的协同效应。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其控制的关联人之间 不存在关联关系。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 JINSHAN ZHANG, 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不会发生变更。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提出的要求,有利 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上 市公司减少关联交易和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最 近一年的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所购买的资产,为权属清晰 的经营性资产,并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上市公司所购买资 产与现有主营业务具有显著协同效应。 四、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及其适用 意见、《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 关问题与解答》的规定 《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证监会公告[2015]10 号《<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 见第 12 号》及《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问 题与解答》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可以同时募集部分配套资金, 其定价方式按照现行相关规定办理。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的部 分配套资金,所配套资金比例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 100%的,一并由并购 重组审核委员会予以审核;超过 100%的,一并由发行审核委员会予以审核。考 虑到募集资金的配套性,所募资金仅可用于:支付本次并购交易中的现金对价; 支付本次并购交易税费、人员安置费用等并购整合费用;投入标的资产在建项 目建设。募集配套资金不能用于补充上市公司和标的资产流动资金、偿还债务。 飞凯材料本次交易配套募集的资金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及相关 发行费用,未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 1-1-1-232 47,250.00 万元,根据标的资产作价 106,400.00 万元计算,配套资金未超过拟购 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本次交易一并由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予以审核。本次 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及其适用意见、《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问题与解答》的规定。 五、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 于市场参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董事 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之一。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完成日之期间内,上市公司如有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 所的相关规则按相应比例调整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的 90%,即 56.75 元/股。飞凯材料本次交易发行 股份的价格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 六、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张家口晶泰克显示科技有 限公司、江苏联合化工有限公司、深圳市汉志投资有限公司、江苏新材料产业 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陈志成、邱镇强、ZHANG HUI(张辉)分别承诺: 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飞凯材料的股份(以下简称“新增股份”),自新增股份 发行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以下简称“股份锁定期”),不向任何其他方 转让承诺人所持有的新增股份。本次飞凯材料向承诺人发行新增股份完成后, 由于飞凯材料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持之飞凯材料的股份,亦遵守前述 承诺。若承诺人上述股份锁定期的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 承诺人同意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募集配套资金认购对象上海塔赫、芯动能基金、隋晓东、王莉莉分别承诺: 1-1-1-233 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飞凯材料股份自发行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 让。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如由于飞凯材料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飞 凯材料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综上,本次交易项下发行对象认购股份限售期的相关承诺符合《重组管理 办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 七、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 法》的相关规定 (一)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第九条规定 飞凯材料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的以 下内容: (一)最近二年盈利,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经营成果真实。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 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以及营运的效 率与效果; (三)最近二年按照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实施现金分红;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 构、业务独立,能够自主经营管理。上市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违规对外 提供担保或者资金被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 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的 各项规定。 1-1-1-234 (二)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条规定 经核查,飞凯材料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十 条规定之不得发行证券的如下情形: 1、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诺; 3、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 重,或者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监 会的行政处罚;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4、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最近十二个月内因违反证券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受到刑事处罚; 5、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行为,或者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 罚、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6、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因此,本次交易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 规定之不得发行证券的情形。 (三)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规定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且使用进度和效果与披露情况基本一致; 1-1-1-235 2、本次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3、除金融类企业外,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 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 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4、本次募集资金投资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产生同业竞争 或者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上市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上述规定,详见“第六节发行股份情况”之“三、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必要性 和合理性分析”之“(三)募集配套资金的必要性”之“四、前次募集资金金 额、使用效率、效益及剩余资金”。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四)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五条规定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特定对象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特定对象符合股东大会决议规定的条 件;(二)发行对象不超过五名。发行对象为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应当遵守国 家的相关规定。” 根据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方案,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为上海塔赫、 芯动能基金、隋晓东、王莉莉,发行对象未超过五名,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 (五)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六条规定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规定上市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确定发行价格和持股期限,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本次发行股 1-1-1-236 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可上市交易; 2、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 九十,或者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 之九十的,本次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 3、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方以及董事会引入的 境内外战略投资者,以不低于董事会作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公告日前二 十个交易日或者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认购的,本次发行股 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将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的,还应当符合 中国证监会的其他规定。 为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及相关发行费用,上市公司拟通过向上海塔赫、 芯动能基金、隋晓东、王莉莉配套融资认购方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募集配套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 47,250.00 万元,且不超过本次交易作价的 100%。 发行价格为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均价的 90%,即 65.75 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内不得上市交易。本次交易所涉及的非公开发行股份的锁定期安排符合《创业 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之规定。 八、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 行规定》”)第十三条之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的情形 (一)飞凯材料不存在《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中不得参与 本次交易情形 作为本次重组的资产购买方,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 1-1-1-237 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最近三年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 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故上市公司不存在《暂行规定》 第十三条规定中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交易对方不存在《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中不得参与 本次交易情形 经全体交易对方确认,各交易对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 交易对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上述主体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资 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最近三年不存在被中国证监 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故全体交易对方不存 在《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中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方案的内容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 九、中介机构关于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规定发 表的明确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本公司聘请国元证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国元证券出具的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国元证券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律师意见 本公司聘请了通力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根据通力律师事 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通力律师事务所认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方案符 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创业 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实质性条件。 1-1-1-238 第九节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分析 飞凯材料 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财务数据均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飞凯材料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 单位:元 资产负债表 2016 年度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516,424,554.32 549,244,594.14 非流动资产 627,082,426.97 446,586,685.15 总资产 1,143,506,981.29 995,831,279.29 流动负债 336,069,881.49 249,641,991.96 非流动负债 26,268,585.50 12,402,840.08 负债合计 362,338,466.99 262,044,832.04 股东权益 781,168,514.30 733,786,447.25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781,107,556.17 733,786,447.25 利润表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391,040,152.46 432,072,748.91 营业利润 51,076,610.89 108,980,644.79 利润总额 73,488,243.81 121,698,070.88 净利润 67,722,783.25 105,213,360.14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67,786,825.12 105,213,360.14 润 主要财务指标(合并)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倍) 1.54 2.20 速动比率(倍) 1.37 2.00 资产负债率 31.69% 26.31% 每股净资产 7.51 7.06 每股收益(元/股) 0.65 1.0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99% 15.33% 1-1-1-239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72 3.34 存货周转率(次) 4.11 5.01 注: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4、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期末股本总额 5、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按照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计算;其中,每股收益、 每股净资产数据根据飞凯材料 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数据追溯摊薄计算。 6、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7、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一)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飞凯材料近两年末的资产结构如下: 单位: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167,049,943.21 14.61 230,510,384.52 23.1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 - 45,000,000.00 4.52 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32,429,797.48 2.84 56,047,573.20 5.63 应收账款 154,011,880.30 13.47 126,931,067.92 12.75 预付款项 22,742,015.70 1.99 31,889,287.24 3.2 应收利息 - - - - 其他应收款 28,341,834.30 2.48 5,843,837.43 0.59 存货 54,678,309.05 4.78 50,698,451.36 5.09 其他流动资产 57,170,774.28 5.00 2,323,992.47 0.23 流动资产合计 516,424,554.32 45.16 549,244,594.14 55.1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5,000,000.00 3.06 35,000,000.00 3.51 长期股权投资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1-1-1-240 固定资产 329,519,348.86 28.82 84,858,347.85 8.52 在建工程 120,083,540.87 10.50 246,749,299.35 24.78 无形资产 102,215,442.26 8.94 61,882,420.66 6.21 开发支出 - - - - 商誉 13,943,661.19 1.22 13,943,661.19 1.4 长期待摊费用 253,444.31 0.02 172,559.27 0.02 递延所得税资产 8,321,007.94 0.73 3,980,396.83 0.4 其他非流动资产 17,745,981.54 1.55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627,082,426.97 54.84 446,586,685.15 44.85 资产总计 1,143,506,981.29 100.00 995,831,279.29 100.00 从资产结构看,报告期内飞凯材料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呈稳定下降趋 势;主要系 2015 年、2016 年飞凯材料资金投入到募投项目所致。 (1)流动资产主要项目分析 ①货币资金 飞凯材料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货币资金账面余额分 别为 230,510,384.52 元和 167,049,943.21 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23.15%和 14.61%。 ②应收账款 飞凯材料 2015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6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账面净额分 别为 126,931,067.92 元和 154,011,880.30 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12.75%和 13.47%。 ③存货 飞凯材料 2015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6 年 12 月 31 日,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50,698,451.36 元和 54,678,309.05 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5.09%和 4.78%。 报告期内飞凯材料存货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变动较小。 (2)非流动资产主要项目分析 ①固定资产 飞凯材料 2015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6 年 12 月 31 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 为 84,858,347.85 元和 329,519,348.86 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8.52%和 1-1-1-241 28.82%。飞凯材料固定资产以房屋及建筑物和机器设备为主;2016 年 12 月末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较 2015 年末大幅增长 288.32%,主要是公司研发中心、部分 募投项目建设完工,相应固定资产增加所致。 ②在建工程 飞凯材料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在建工程分别为 246,749,299.35 元、120,083,540.87 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 24.78%和 10.50%, 在建工程期末较期初减少 51.33%,主要系 2016 年新总部及研发中心正式投入 使用,紫外固化光刻胶项目正式投产,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所致。 ③无形资产 飞凯材料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无形资产分别为 61,882,420.66 元、102,215,442.26 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 6.21%和 8.94%,无 形资产账面价值 2016 年末较 2015 年末增加 65.18%,主要系 2016 年度安庆飞 凯购入合成新材料用地,及公司 ERP 软件计入无形资产核算。 2、负债结构分析 飞凯材料近两年末的负债结构如下: 单位: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244,253,532.08 67.41 118,533,600.00 45.23 应付票据 - - 1,715,400.00 0.65 应付账款 49,178,901.84 13.57 44,747,633.14 17.08 预收款项 402,474.50 0.11 393,779.06 0.15 应付职工薪酬 5,650,362.12 1.56 8,553,636.56 3.26 应交税费 626,510.37 0.17 6,608,307.21 2.52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33,958,100.58 9.37 5,879,381.37 2.2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动 2,000,000.00 0.55 17,417,300.00 6.65 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 - 45,792,954.62 17.48 1-1-1-242 流动负债合计 336,069,881.49 92.75 249,641,991.96 95.27 长期借款 12,411,500.00 3.43 递延收益 11,361,149.61 3.14 9,738,246.37 3.72 递延所得税负债 2,495,935.89 0.69 2,664,593.71 1.02 非流动负债合计 26,268,585.50 7.25 12,402,840.08 4.73 负债合计 362,338,466.99 100.00 262,044,832.04 100 2015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负债分别为 262,044,832.04 元和 362,338,466.99 元,负债总体规模呈上升趋势。 从负债结构上看,公司负债主要是流动负债,2015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6 年 12 月 31 日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比重分别为 95.27%和 92.75%。2015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6 年 12 月 31 日飞凯材料流动负债主要以短期借款、应付账款、一 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其他流动负债为主,上述项目合计占负债总额比重分 别为 86.43%和 81.53%。 ① 短期借款 报告期内飞凯材料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 118,533,600.00 元和 244,253,532.08 元。2016 年末较 2015 年末增长 106.06%,报告期内短期借款大幅增加的原因系 公司新增抵押借款所致。 ② 应付账款 报 告 期 内 飞 凯 材 料 应 付 账 款 账 目 余 额 分 别 为 44,747,633.14 元 和 49,178,901.84 元。 ③ 其他应付款 报 告 期 内 飞 凯 材 料 其 他 应 付 款 账 目 余 额 分 别 为 5,879,381.37 元 和 33,958,100.58 元,占同期负债比例分别为 2.24%和 9.37%,其他应付款 2016 年 大幅增加的原因主要系公司 2016 年披露口径调整,应付账款、预付账款仅用于 核算材料款,其他非流动资产、其他应付款核算设备及工程款。 3、偿债能力分析 1-1-1-243 飞凯材料近两年与偿债能力有关的指标如下: 主要财务指标(合并)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倍) 1.54 2.20 速动比率(倍) 1.37 2.00 资产负债率 31.69% 26.31% 报告期内,飞凯材料资产负债结构稳健,资产负债率较低,流动比率和速 动比率较高,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 (二)交易前上市公司经营成果分析 1、利润表主要数据 飞凯材料近两年的利润表主要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一、营业收入 391,040,152.46 432,072,748.91 减:营业成本 216,425,998.97 221,826,993.27 营业税金及附加 5,456,559.38 2,583,921.88 销售费用 23,750,545.87 22,599,503.56 管理费用 88,099,767.55 74,505,182.18 财务费用 6,445,188.32 1,578,754.64 资产减值损失 1,954,970.39 241,761.82 加:投资收益 2,169,488.91 244,013.23 二、营业利润 51,076,610.89 108,980,644.79 加:营业外收入 22,854,213.19 12,729,990.47 减:营业外支出 442,580.27 12,564.38 三、利润总额 73,488,243.81 121,698,070.88 减:所得税费用 5,765,460.56 16,484,710.74 四、净利润 67,722,783.25 105,213,360.1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7,786,825.12 105,213,360.14 少数股东损益 64,041.87 - 五、每股收益 0.65 1.01 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飞凯材料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432,072,748.91 元和 1-1-1-244 391,040,152.46 元,2016 年度较上年同期下降了 9.50%。 2015 年和 2016 年度,飞凯材料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105,213,360.14 元和 67,786,825.12 元,利润的变化趋势与营业收入的变化趋势 基本相一致。 2、公司营业收入构成 (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按产品类别划分如下: 单位: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产品类别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 紫外固化光纤涂 315,060,055.54 80.57 363,245,515.86 84.07 覆材料 其他 75,980,096.92 19.43 68,827,233.05 15.93 合计 391,040,152.46 100.00 432,072,748.91 100.00 紫外固化光纤涂覆材料是公司的核心业务,2015 年和 2016 年,紫外固化 光纤涂覆材料收入分别为 363,245,515.86 元和 315,060,055.54 元,占营业收入的 比重分别为 84.07%和 80.57%,整体情况基本保持稳定。 (2)公司营业毛利构成及毛利率分析 单位: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产品类别 毛利额 毛利率(%) 毛利额 毛利率(%) 紫外固化光纤涂 135,028,924.15 42.86 173,823,684.18 47.85 覆材料 其他 39,585,229.34 52.10 36,422,071.46 52.92 合计 174,614,153.49 44.65 210,245,755.64 48.66 2、公司盈利能力指标分析 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飞凯材料盈利指标具体情况如下表: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99% 15.3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47% 13.70% 销售毛利率 44.65% 48.66% 1-1-1-245 销售净利率 17.32% 24.35% 营业利润率 13.06% 25.22% 二、交易标的公司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发展概况 液晶材料属于技术高度密集的行业,不但需要复杂且稳定的制造工艺技术 以保证品质的稳定,更需要与 LCD 制造企业的密切配合和技术互通与支持。该 行业不但需要优秀的化学人才作为产品制造的保障,也需要电子、物理专业的 人才从事应用技术创新。 近年来,由于生产工艺改进、生产效率提高、成本降低等原因,LCD 面板 销售价格下降,因此造成液晶材料价格相应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对此,混合 液晶生产商通过提升产品性能、开发新产品等方式保持利润率的稳定。 混合液晶主要可分为 TN/STN 类液晶及 TFT 液晶两大类,以下对上述两类 混晶的技术特点和发展趋势分别进行分析: 1、TN/STN 液晶材料技术特点及发展趋势 TN/STN 液晶材料有较长的发展历史,技术已经相对成熟,主要应用于计 算器、电子手表、家用电器显示屏等小尺寸、单色或多色、信息容量小 LCD 上, 相对 TFT-LCD 来说,其具有成本低、规格灵活、制造周期短等优势,有着相对 固定且稳定的市场需求,随着其应用领域的扩大,TN/STN 液晶材料的需求也 有相应增加。 (1)定制产品,个性化需求差异大 由于 TN/STN-LCD 应用市场广泛、差异大,因此对 LCD 的设计、制造、 材料选择带来较大困扰。为了稳定 LCD 的显示性能,液晶材料的开发需要专门 配合,由此,对液晶生产商的综合技术能力有一定的要求。 (2)要求响应客户需求迅速、开发周期短 随着 LCD 市场竞争激烈加剧,对液晶材料开发的速度也提出了要求,为了 1-1-1-246 配合客户的需求,混合液晶材料厂家需要建立各类液晶单体的基础性能数据库 及各类液晶单体的优化组合,同时还得具备各类结构的液晶单体库存;尤其针 对需要使用新结构液晶单体时,要求液晶材料供应商具备高效的动员和组织能 力。 (3)品种多、批量小 TN/STN-LCD 尺寸小,多为个性化需求,定制订单较多,造成此类液晶材 料的品种繁多,批量很小,最小批量仅有上百克甚至几十克,增加了生产成本 和工艺设备的复杂程度。 (4)发展方向转变 TN/STN-LCD 的基本技术已经定型,其在小尺寸液晶显示器领域有着相对 稳定的市场需求,但已无法挑战液晶显示的主流市场。TN/STN 型混合液晶将 来的增长点主要在于新产品、新技术以及新的应用领域,新产品包括染料液晶 等,新技术包括偏光片的 TN 液晶、ASTN 液晶、高路数 STN 液晶等,新应用 领域包括 3D 用液晶、非显示用液晶等。因此,可以预计,在今后的一段时间 内,TN/STN 型混合液晶仍将有一定的市场份额,并保持稳定增长。 2、TFT 液晶材料技术特点及发展趋势 (1)品质控制严格 TFT 液晶材料要求电阻率达到 1014 欧姆×厘米,电荷保持率大于 98%。作 为面板心脏的液晶材料,生产过程的管控极其严格,品质的波动可能给下游厂 商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2)市场和技术门槛高 TFT 液晶材料占 LCD 面板成本的很低,但对显示效果起着十分关键的作 用。仅当供应商具备较强的技术开发能力,可以配合面板工厂的技术开发需求 时,才有可能进入其供应链,产品的认证周期也通常在三个月以上。 (3)高端产品知识产权垄断 虽然中国液晶研究的起点与日本德国基本上在同一时期,并且曾经有过非 1-1-1-247 常不错的发展时期,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及产业化的过程却远远落后于德国和 日本,从而造成了这一行业基本上被德国和日本企业所垄断。以德国 MERCK 为例,从 1988 年在中国提交第一件液晶单体专利申请开始,截止 2015 年初该 公司已经提交了 247 件发明专利申请,其中 130 件专利申请已获得授权,这显 示出德国和日本在液晶材料领域具有强大的研发实力和稳健的专利布局策略。 目前和成显示已开发出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端产品,产品对于国外厂商 具有替代性。 (4)规模门槛 由于下游面板厂商生产规模大,对液晶材料的需求量高,单一产品的年液 晶需求量在数百公斤到数吨之间,而面板生产线向高世代生产线集中,低世代 产能陆续遭淘汰。因此,液晶材料厂商只有达到较大规模的产能,才有可能进 入其供应链。 (5)市场需求旺盛 国内 TFT 供给由国内自给和进口两部分构成,国产化率一直处于较低的水 平。为了整体提升国内的平板显示产业,国家在政策和资金上开始从面板领域 向上游设备和材料领域倾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 业的决定》、《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为引导产业 健康有序发展,特编制《2014-2016 年新型显示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根据 这一计划,国家将支持内外资企业互利合作,依托国际资源,共建产业链配套 体系,初步实现上游装备、材料的规模生产能力。随着生产能力和研发能力的 快速提升,国内液晶材料企业的快速成长,国内企业已经掌握了此类混合液晶 的生产、控制技术,国内液晶材料企业相比国外进口产品具有价格优势,液晶 材料国产化率稳步提升。根据群智咨询的调查数据,2015 年 TFT 国产化率尚不 足 15%,未来尚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二)市场分析 1、显示行业市场规模 根据《中国平板显示年鉴 2014》公布的数据显示,2015 年全球显示行业产 1-1-1-248 值达到 1,494.8 亿美元,同比增长了 8.3%;其中,TFT-LCD 面板产值为 1,292.8 亿美元,同比增长了 7.6%,市场占比达到 86.5%,仍然主导平板显示市场。 2013 年,中国平板显示行业的整体规模达到 1,071 亿元,同比增长 44.7%; 其中,国内液晶器件的产值约为 658 亿元,占比约为 61%。从产业技术层面看, 大尺寸 TFT-LCD 面板已处于成熟发展期,是当前显示产业的主流技术。从产业 分布上看,中国正在成为世界显示产业的生产中心和消费中心。 图表 1 2011-2015 年全球显示行业产值情况 图表 2 2011-2013 年中国液晶行业总产值情况 注:以上数据来源于《中国平板显示年鉴 2014》,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液晶分会。 2、液晶材料行业的市场规模 目前,全球面板行业对液晶的需求量是逐年递增,而且中国大陆的液晶使 用量增加的比例更大,2014 年全球市场的液晶需求量约为 845 吨。中国液晶材 料产业的总体规模目前与器件产业的发展还不相称。国内 10 多家液晶材料企 业中,具备为器件企业尤其是 TFT -LCD 面板企业配套 TFT 混晶能力的企业 1-1-1-249 只有少数几家,且与国际三大厂商相比规模普遍较小。据不完全统计,2013 年 国内液晶材料企业的销售规模约为 20 亿元,比 2012 年上升 17.6%,主要原因 是液晶单体和中间体的出口上升所致。 图表 3 2008-2013 年中国液晶材料行业产值情况 注:以上数据来源于《中国平板显示年鉴 2014》,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液晶分会。 (三)行业竞争格局 我国对显示技术大力扶持和鼓励,以实现显示技术本土化为目标,鼓励企 业积极创新,加大研发投入。我国一直以来都是液晶单体最主要的生产国,也 是主要的面板生产基地之一,并且随着手机、电视、VR 市场蓬勃发展,上游 产业链均快速发展。然而混晶一直以来主要由日本、德国企业所垄断,国内具 有混晶生产能力的企业极少。当前,我国液晶显示材料细分领域呈现以下竞争 格局: 1、混晶市场国外生产者占据主导地位,单晶市场国内生产者占据主导地 位 液晶显示技术的核心技术和专利技术主要被德国、日本企业所掌握,包括 单晶和混晶技术。单晶产品具有种类繁多、工艺复杂等特点,国外生产混晶企 业同国内企业展开合作,主要向国内企业采购单晶,并且逐步扩大单晶生产的 外包比例给国内企业,大陆是全球液晶单体和中间体的最大产地和供应地。而 混晶市场,国外生产者占据主导地位,由于 TFT 液晶材料的高技术壁垒,导致 中高端液晶材料市场多年来一直处于垄断状态,德国默克(Merck)、日本智索 1-1-1-250 (Chisso)、日本 DIC 株式会社(DIC)市场份额合计高达 96%,大陆液晶材 料企业以 TN、HTN、STN 型系列的中低端液晶材料为主,目前,国内生产液 晶材料的企业有 10 多家,尽管生产液晶材料的厂家越来越多,但大多以生产中 间体、单体为主,具有混晶生产能力的只有诚志永华、和成显示、八亿时空等 少数企业。 2、国内市场抓住历史机遇,市场逐步扩大 下游终端市场在制造技术和宽带技术的推动下,向大屏化、高端化趋势快 速发展,如手机、电视等终端,国内显示面板企业也在不断扩展产能。由于混 晶材料的生产依托于显示面板企业的需求,因此,国内混晶材料企业具有地缘 优势被放大,除物流快速外,合作的密切程度也在加强。同时,国内人力成本 和物流成本均较低,国内混晶材料企业将具有明显的价格优势。 当前,国内平板显示产业的发展日新月异,其作为国家战略层面的新兴产 业,得到了国家和政府的着意扶持和发展,在国家经济结构调整的大背景下, 平板显示产业的升级改造势在必行。近年来,大陆的高世代液晶面板产线发展 局面一片大好,大尺寸液晶面板取得突破,打破了国外在平板显示产业中端— —液晶面板领域的垄断,取得了话语权,但国内平板显示产业要深入发展,甚 至跨越式发展,实现液晶面板配套产业本土化还不容乐观,上游设备材料严重 制约着国内平板显示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在国家鼓励的显示技术本土化的背景 下,国内混晶材料企业将迎来历史性发展机会,市场迅速扩大,尤其是 TFT 型 液晶材料市场。 3、本土化企业将越发具有竞争优势 随着国内信息化的发展,国内的电子终端制造商竞争力快速提升,在国内 乃至全球市场不断扩大市场规模,如华为、小米等手机制造商。国家目前积极 倡导显示技术本土化,鼓励电子设备终端制造商逐渐采用本土上游产品,同时 本土上游企业技术也在快速提升,在满足中低端市场的同时,逐渐向高端市场 推进。随着地缘优势、成本优势、协同优势等不断扩大,本土企业合作加强是 必然趋势,对显示材料企业而言,与下游企业的合作加强,将快速提升显示材 料企业的技术发展,因此,本土企业将在成本、技术、合作等方面的综合考量 1-1-1-251 下,越发具有竞争优势。 (四)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1)国家经济结构转型加速推动行业发展 液晶材料是我国显示技术方面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我国国民经济和信息化 产业的健康和稳定发展息息相关。近年来,随着国家加快转变经济结构、大力 推进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和促进新材料行业发展的国家战略持续实施,国民经济 持续稳定的健康增长,产业升级和人力成本增加等为工业自动化产业带来了前 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下游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为工业自动化产业带来了广阔的 市场空间。尽管当前我国的显示技术水平与国外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但是从 长期来看,液晶材料产业将随着国家信息化道路的发展而迅速成长,国内液晶 材料的技术创新能力终将达到世界先进水平,信息化行业也将持续面临良好的 成长环境。 (2)国家产业政策大力扶持,推动液晶材料发展政策密集出台 液晶材料行业是国家实现产业结构转型、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的重要保障 与支撑,更是信息化发展水平的重要衡量标准和实力体现,混晶材料的生产水 平的提高是提升我国显示技术产业的核心和基础。为此,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扶 持该行业发展的重大政策,从国家发展战略、产业培育和发展鼓励政策、科技 人才培养、创新体系建设等多方面为我国显示技术产业发展提供了政策依据, 为信息化产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标的公司主要业务均在上述政策涵 盖的范围之内,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的方向。 (3)广阔的市场空间 液晶材料下游客户广泛分布于电视、电脑、手机、学习机、仪器仪表、可 穿戴设备等几乎所有的信息化产业领域,同时,我国 LCD 产线持续增加,预计 到 2017 年中国大陆的 LCD 面板产能将达到 8837.6 万平方米12,超过韩国和台 12 数据来源:中国电子报 1-1-1-252 湾地区成为全球 LCD 面板产能最大的区域,因此,产业未来前景十分广阔。由 于混合液晶材料生产在我国处于初期阶段,受到工艺复杂、技术壁垒高等门槛 较高的局限,混晶材料生产当前主要集中在几家液晶材料生产商。随着我国混 晶技术研发和成产能力的不断提升,同国外液晶材料企业的技术差距将逐渐缩 小。在信息化发展的浪潮下,电子终端市场蓬勃发展,伴随着宽带技术的快速 发展,电子终端设备逐渐向高端化、大屏化发展,无疑将快速扩大国内混晶材 料制造商的市场空间,为国内混晶材料企业提供了飞速发展的历史性机会。 2、不利因素 (1)国外混晶材料企业的影响 与韩国、日本、德国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液晶材料产业起步较晚,发展 较为缓慢,在 TFT 混晶及关键单晶领域仍具有较大的差距。在过去一段时间内 主要靠引进国外 TFT 混晶,尤其是中高端市场,导致国内液晶材料企业在自主 创新和技术研发能力与国外先进企业相比仍有不小差距,技术基础较为薄弱; 发达国家的液晶材料产业起步较早,技术较为先进和成熟,经过多年的发展, 积累了相当大的技术优势,其液晶材料产业技术水平明显高于我国企业,在高 端市场的技术优势显得尤为突出。国外先进企业占据着我国混晶材料产业的高 端市场大部分市场份额,给我国的混晶材料企业带来巨大的市场冲击。 (2)新技术发展存在较强的技术壁垒 在显示技术方面,国外不仅在混晶材料方面累积了明显的优势,几乎在所 有的显示技术方面都存在较强的优势。因此,在我国的高端市场显示技术和新 型显示技术发展方面存在较明显的限制。如 OLED 技术,现在主要掌握在韩国 和日本企业手中,尤其是韩国三星,目前是全球最大 OLED 面板生产企业,目 前 OLED 面板已经在小屏幕电子产品上取得了不错的应用效果,并逐步应用于 电视等大屏幕产品,但由于专利技术的限制,如果我国企业不能在 OLED 技术 方面取得核心技术的突破,将很难摆脱成为 OLED 技术原材料和中间体生产者 定位。 (3)国内混晶材料企业规模偏小,自主创新能力不足 1-1-1-253 我国混晶材料企业整体规模偏小,技术力量薄弱,自主创新能力不足,与 国际大企业相比,如德国 Merck、日本 Chisso 和 DIC 等,竞争能力不强,抗风 险能力相对薄弱。加上液晶材料相关行业标准较为缺乏,导致市场竞争较为无 序,尤其在较为低端的市场,价格战现象较为常见,对整个行业技术提升产生 负面的影响。 (五)进入本行业的主要壁垒 1、技术壁垒 液晶材料属于技术密集型的行业。液晶材料对热稳定性、化学稳定性、电 稳定性、光稳定性、电压保持率、粘度、电阻率等指标的要求很高,而混合液 晶的研发涉及显示与材料关系研究、化合物结构设计与合成、品质分析和标准 建立等等,所以需要大量专业人才及特殊的制造工艺、制造设备及过程、品质 控制系统。 同时,受限于国际三大厂商的专利防护网,液晶生产商必须开发出全新的 液晶单体结构和混配组合才能避开专利封锁。 2、销售壁垒 液晶材料的生产具有专业性和特殊性,液晶材料的质量、品质的稳定性等 直接关系到下游面板企业产品的综合性能,因此大多数 LCD 制造商在选择和验 证液晶材料时,采用了相当严格的评审流程,并会进行周期性审证,以确保 LCD 面板的品质。相应地,下游面板企业对产品质量可靠、技术较强的上游企业形 成一定的依赖性,一旦确立长期合作关系,不会随意更换上游供应商。 同时,液晶材料的开发信息和市场需求信息都来源于客户端,只有战略合 作方式,才有机会得到客户的需求信息、开发样品验证以及信息反馈。液晶材 料行业这种紧密的上下游关系构成了进入本行业的销售壁垒。 3、人才壁垒 液晶材料行业需要一大批具有化学、物理、电子等方面专业知识和丰富实 践经验的研发人才,同时也需要大量专业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对产品质量 1-1-1-254 进行把关,非液晶材料行业的人士通常难以在短时间内掌握从事本行业所需的 大量专业知识和能力。人才缺乏一方面是限制国内液晶材料企业快速发展的一 大障碍,另一方面也是进入本行业的重要壁垒。 (六)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 大体上液晶材料行业的周期性随整个液晶面板产业的周期一致,在销售订 单上也有季节性的特征,液晶材料产业跟随着这样的变动而有订单上的变动但 并没有固定的规律;同时,液晶材料行业也具有明显的区域性特征。国际市场 上,液晶材料的生产主要集中在日本、德国和中国,德国和日本主要为混晶材 料,而中国为全球最主要的单晶材料生产基地;液晶材料的国际区域特点与显 示面板生产企业主要集中在韩国、日本、台湾,与中国具有直接的关联。在国 内,液晶生产企业主要集中在中北部地区,包括山东、江苏、河北、北京等重 点区域。上述区域性特点,形成了更强的产业集群优势,有利于产业链上下游 的合作和协同发展。 (七)标的公司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 和成显示上游行业主要是包括乙醇、乙醚等在内的基础化学片制造业,下 游行业主要是液晶面板行业,涵盖了电视、手机、电脑、电子表、学习机、可 穿戴设备等。 1、与上游行业的关联性 上游行业中的基础化学品制造业属于竞争性行业,虽然受供求关系等因素 影响,其价格出现一定幅度的波动,但该行业发展充分、技术成熟、产品供应 较为稳定,价格波动幅度较小,对和成显示所处行业的经营状况影响较小。上 游行业中的基础化学品主要从国内企业采购,对进口没有依赖性,基础化学品 市场整体价格稳定。此外,标的公司可以自主生产单晶的方式进一步降低原材 料成本。 2、与下游行业的关联性 标的公司当前涉及的下游行业为平板显示行业,混晶材料虽占液晶面板成 1-1-1-255 本较低,但对液晶面板的质量起着关键的作用,也是液晶显示产业不可或缺的 关键性材料。但由于其用量较少,下游液晶面板厂商对液晶材料的价格敏感性 很低。由于液晶材料对面板显示的质量起到关键作用,因此液晶材料行业的发 展也制约着国内平板显示产业的进一步发展。 终端行业为电子设备行业,未来将重点发展电视、电脑、车载显示、智能 手机、可穿戴设备等行业,电子设备终端行业产品将呈现出种类繁多、规格各 异、个性化强等特征。 下游行业市场容量的扩大对标的公司所处行业的快速发展产生巨大的驱动 作用;下游行业对液晶材料要求的提高对标的公司所处行业技术研发和自主创 新能力的提升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本行业与上下游行业的关系图如下: (八)标的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 和成显示一直专注于液晶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拥有核心自主知识 产权的单体合成和混晶研制技术为基础,在中高端 TN/STN 领域市场成为主要 1-1-1-256 供应商,并且是国内少数能够提供 TFT 液晶材料的供应商之一。 和成显示的主要竞争优势如下: 1、技术优势 (1)突破国外液晶材料生产厂商的技术垄断 和成显示所处的液晶材料行业属于高度技术垄断型行业,全球液晶材料终 端产品(液晶单体和混合液晶)的专利主要集中于德国和日本的三家企业。特 别是 TFT 混合液晶高端产品市场,该三家企业依据“苯环”核心结构或“萘环”核 心结构,构建了严密的专利网,长期垄断该高端产品市场。 和成显示从 2009 年初开始开发以茚环为核心的液晶材料,在 2011 年完成 了含有茚环结构的一系列新型液晶单体的合成、提纯、配方设计,2012 年通过 科技成果鉴定,使和成显示成为国内首家获得量产 TFT 液晶材料核心化合物专 利的企业。该产品已获得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出具的“苏经信鉴字(2012) 073 号”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证书。该产品自 2012 年开始,陆续通过了京东 方等面板厂从移动产品、笔记本到监视器的产品认证并进入量产,奠定了和成 显示在国产液晶领域的技术地位。随著下游客户厂商对面板的响应时间、解析 度、视角等性能要求逐步提高,和成显示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持续研发性能更 佳的新产品。2015 年 10 月,和成显示较国内竞争对手率先推出第三代 TFT 高 端面板用混晶产品,其响应时间、可靠性等综合性能大幅提升,目前已经通过 京东方、华星光电等高世代产线验证,并且在国内下游面板厂商的 8.5 代线实 现量产。 (2)先进的混合液晶制造技术 混合液晶是生产液晶显示器件的关键性光电子专用材料之一,因其赋予 LCD 各种优良的显示性能而成为 LCD 产业链的重要一环。混合液晶特别是 TFT 混合液晶涉及到中间体制备、单体合成、单体提纯、配方调配等步骤。由于 LCD 对液晶的纯度、电阻率、离子含量、可靠性等要求严格,对生产设备、提纯和 混配技术要求很高,其品质控制以及评价体系复杂,导致混合液晶材料的技术 壁垒较高。 1-1-1-257 在合成技术方面,和成显示通过多年的技术积累,掌握并应用了多种有机 合成反应,包括:低温有机金属反应、偶联反应、催化常压、高压加氢、格氏 反应、Wittig 反应、烯类合成技术、氟化反应和顺反异构转位技术。 在提纯技术方面,和成显示不但掌握了重结晶、蒸馏、柱层析等传统的化 学分离技术,还开发了新型的吸附分离技术,使和成显示生产的液晶单体不但 可以达到 99.99%的化学纯度,有害杂质控制在 PPM 级别,还能使纯化后的液 晶单体电阻率≥5.0×1013Ω*CM,抗 UV 性和热稳定性得到明显改善,从而满足 TFT-LCD 液晶性能要求,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并使得电荷保持率在通常条件及 可靠性条件下保持 LCD 应用要求的水平。 在混配技术方面,和成显示根据不同客户的需求,针对不同规格产品,在 大量研究客户的应用环境下(尤其是不同的显示模式、不同的液晶界面锚定形 式等),开发出针对性更强的混配技术。针对液晶产品品种繁多的情况,和成 显示实现了多条产线并行,实现了不同产品的不同混配要求。特别是 TFT 混配 方面,和成显示拥有自主开发的单批次产量 50kgTFT 混合设备及混配技术,在 硬件上保证了产品品质的可靠性,在国内同行业中居于领先水平。和成显示是 国内率先将 IPS 和 VA 二种规格的大尺寸电视用液晶实现批量供应的液晶厂商, 主要应用于京东方、华星光电 8.5 代线及中电熊猫 6 代线。 (3)拥有业内较强的研发能力 液晶材料技术是一个覆盖物理、化学、电子、分析测试等多门学科知识的 交叉性科学。在液晶材料的研究和开发中,需要分别进行客户交流和需求分析 及混合液晶开发指标建立、液晶中间体及单体的合成研发、单体纯化及品质分 析、单体性能评价及结构设计、混合液晶配方研发及品质控制,因此需要各类 专业技术人才的共同努力和密切协作。 和成显示拥有多位业内资深技术专家领衔的研发队伍。技术团队在液晶材 料或液晶面板行业有着长期的从业经验和丰富的科研成果,并对液晶行业技术 发展趋势及下游面板厂商对液晶材料的技术和品质需求有着深刻的认识。 凭借强大的研发实力,和成显示已开发出 1,500 多种液晶单体,350 多个系 1-1-1-258 列混合液晶产品,形成丰富的产品线,产品包括:(1)TFT 液晶材料,其为液 晶显示材料的主流产品,其中包括: VA(参杂可聚合单体之垂直配像用液晶, 一般用在高对比、高解析度电视产品),和成利用复合式配方及面板制程模拟 测试开发方法,使得产品具有高可靠性、高显示画面均匀性的优势。nFFS(平 面旋转负型液晶,多用于移动显示产品)产品,和成显示透过自主开发的锚定 能及弹性常数测量系统研发出自主专利配方,拥有具有高穿透、高可靠性优势; (2)宽温 TN 液晶材料,其为可以在-30-+80 度温度或更宽温度范围内工作或 响应的 TN 型液晶材料,区别于 0-+50 度的户内用液晶材料,宽温 TN 液晶材料 具有更好的热和光稳定性、更快的响应速度;(3)高路数 STN 液晶材料,其 指驱动路数在 1/80duty 以上,显示像素更高、信息量更大,高路数 STN 要求液 晶材料具有更高的陡度,比如工业控制仪表等;(4)CSTN(color STN),即可 以实现彩色显示的 STN,这是在 TFT 广泛应用之前的一种显示技术;(5)染 料液晶材料,其主要应用于车载显示器;(6)可聚合液晶材料,其在 3D 显示、 增亮与补偿性光学功能膜逐步得到应用,尤其适合于各种超薄型光学膜,和成 显示的可聚合液晶材料获得 2014 年江苏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专项资金的 支持。此外,和成显示与上海交大、昆山龙腾光电合作开发出蓝相液晶,并成 功点亮 5.5 寸显示器。 截至报告书出具日,和成显示及子公司已获得 102 项国内发明专利,26 项 海外专利。和成显示拥有十余项科技成果鉴定,其中“TFT-LCD 用高档混合液 晶的研发和产业化”获得 2009 年“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扶持,“年产 100 吨 TFT-LCD 用单体和混合液晶材料”项目获 2011 年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 “重点产业振兴与技术改造项目”扶持,“3D 显示液晶材料的研究和产业化” 项目获 2012 年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扶持。 (4)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 液晶材料被称为液晶面板的“心脏”,液晶材料一旦出现品质异常,将导 致 LCD 直接报废,因此,液晶材料的品质稳定性是 LCD 面板厂商决定是否选 择液晶材料供应商的最核心内容。而保证液晶材料品质稳定的方法除了优化稳 定合成及纯化的制造工艺外,还有产品的有效品质标准的建立、监控方法和问 1-1-1-259 题分析的能力。 和成显示通过了 ISO9001:2008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建立了严格质量管理 体系,设立专门的质量管理部门,严格按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要求实施质量控 制,把质量管理思想贯穿于和成显示的研发、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的全过程。 同时,和成显示建立了有机化学分析实验室和光电研究实验室,具备了液 晶有机杂质分析、无机杂质分析、相变分析、光吸收分析以及电阻率、电荷保 持率等监控和分析手段,有力地保证了品质问题的及时发现和解决,保障了产 品的品质稳定性。 和成显示还自主开发了液晶材料生产与品质管控 ERP 系统,获得了软件著 作权,有效保障了和成显示品质可控性与稳定性,提高了生产效率。 2、客户关系优势 一般而言,液晶材料厂商要进入下游优质客户的供货商行列,都要经过长 期严格的认证过程。当液晶材料供应商具备较强的技术开发能力,可以配合面 板厂商的技术开发需求,才有可能进入其供应链,产品的认证周期通常在三个 月以上。然而,一旦通过了这些优质客户的认证,这种合作就是稳固的长期合 作关系。 和成显示通过自身的实力和持续的努力,凭借着技术优势、品质稳定,以 及快速反应机制,逐渐与包括京东方、华星光电、中电熊猫等大中型 LCD 面板 厂商建立了长久的战略合作关系。 3、服务优势 国内外 TFT 液晶面板厂商及 TN、STN 下游用户使用混合液晶过程中存在 着许多个性化的需求,下游客户改进生产工艺或者产线调整往往都会对所使用 的混晶材料提出新的功能性要求。 针对该特点,为提升对客户需求的响应能力,保障混合液晶材料的最终使 用效果,标的公司凭借其位于长三角地区的地缘优势,建立了辐射其主要下游 面板厂商客户的技术服务网络,汇集标的公司研发设计、制造应用、质量管控 1-1-1-260 专业人才,形成了以标的公司客户服务部门为主体,以售前沟通、售中指导和 售后技术服务支持为主要内容的全程技术服务体系。在产品导入客户的生产线 前,标的公司根据客户需求对混晶配方的工艺流程和工艺参数提出合理建议, 并协助客户改善工艺流程和完善工艺参数并进行产品可靠性论证;在产品使用 过程中,通过对下游 LCD 面板厂商的了解和掌握,为客户提供全程优化的工艺 技术指导,保障产品最佳使用效果,提升客户产线良率,降低客户制造成本。 此外,与国外厂商相比,标的公司在交货周期以及客户响应速度上,均具有较 明显的优势。 4、管理优势 和成显示董事长兼总经理孙健先生、董事陈稳见先生、副总经理陈昭远先 生长期在国内外液晶材料和面板厂商从事研发和管理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生产 制造和企业管理经验。 和成显示主要管理人员以及业务骨干均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这种制度安排, 既保持了管理团队的稳定,又强化了激励和约束机制。和成显示的发展与管理 层及骨干员工的利益直接相关,可以有效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 同时,和成显示根据液晶材料行业的特点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开发了一套具 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管理信息系统 CWJ,该系统是一个整合了企业资源计划 (ERP)、研发管理系统(RMS)、制造执行系统(MES)、供应链管理(SCM) 软件和客户关系管理(CRM)系统的信息平台。CWJ 系统实现了资金流、物流、 信息流的统一管理,解决了内部信息不畅通及管理困难等弊端,有效地保证了 运行的高效及产品全方面品质的稳定,极大提高了和成显示的整体管理水平。 该系统已取得软件著作权登记(登记号:2013SR109342)。 5、成本优势 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所属的液晶材料子行业属于国家产业政策扶持的范围, 国家宏观政策支持在相当程度上促进了行业的发展。液晶材料行业的发展需要 品种繁多的大量基础化工产品作为单体制备的原料,我国化学工业经过多年发 展,已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化学工业体系,化工产品及原料品种配套齐全,一些 1-1-1-261 重要原材料具备了较大的生产能力和产量基数。化学行业的产业链比较完整, 使得我国化工产品生产成本较低,供应充足且价格低廉。同时,我国人力资源 丰富,已经拥有了大量具备较强研发能力的科研人员和熟练操作经验的技术工 人,化学制品企业在某些领域的工艺水平已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而相对应的 人力成本却较低,使得国内类似行业企业具备了一定的比较优势。此外,标的 公司通过多年的技术积累,掌握多种核心液晶单体的主要合成及纯化技术,与 竞争对手相比,和成显示的液晶单体自制比例相对较高,从而有效提升了混合 液晶产品的性能,大大降低了产品成本,使得标的公司具有较强的成本优势。 6、地缘优势 中国逐渐成为全球面板产业制造中心和消费中心,面板生产线大量分布在 长三角地区,江苏和成在地理位置上具有优势。根据相关规划,南京地区正在 形成的“中国南京液晶谷”建设一直在稳步推进过程中,该建设规划依照“依 托龙头、集群发展”的原则,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液晶面板重大项 目为牵引,走“创新、节能、环保、集约”的发展道路,旨在把“中国南京液 晶谷”建成为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液晶显示产业基地。目前液晶谷内已建或 在建多个液晶显示行业相关重点建设项目。江苏和成在降低生产成本和客户开 发上有着比较明显的地缘优势。 (九)标的公司的行业地位和主要竞争对手 1、行业地位 和成显示一直专注于液晶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拥有核心自主知识 产权的单体合成和混晶研制技术为基础,在中高端 TN/STN 领域市场成为主要 供应商之一。凭借和成显示强大的研发实力和多年从事液晶材料生产的丰富经 验,在 TN/STN 型混合液晶、TFT 型混合液晶等产品细分市场中形成深厚行业 经验积累和技术沉淀,快速在市场中取得较强的竞争优势,能够适应客户的需 求生产各种液晶材料。和成显示是少数能打破国外混晶材料企业长期垄断,在 TFT 型混晶材料生产方面能够与国外先进巨头直接竞争的企业之一,是京东方、 中电熊猫、华星光电等国内知名液晶面板生产商的供应商,并成功树立了行业 1-1-1-262 内突出的竞争地位,取得了良好的市场影响力和业内口碑。 2、主要竞争对手 和成显示的主要竞争对手包括德国默克(Merck)、日本智索(Chisso)、 日本 DIC 株式会社(DIC)、石家庄诚志永华有限公司、北京八亿时空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河北迈尔斯通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等,具体情况如下: 海外竞争对手 企业名称 基本情况 国际著名化学及制药公司,系国际三大 TFT 混晶供应商之一,家族性 德国默克 医药化工企业,其中化工业务包括:液晶材料、珠光颜料、实验室分析 (MERCK)集团 用品、制药和生物技术工艺生产链所需的产品及服务 日本智索 国际著名化工集团,系国际三大 TFT 混晶供应商之一,公司创办历史 (CHISSO)株式 可以追溯到 1906 年,目前主要产品为用于 LCD 显示屏的液体催化剂 会社 国际著名化工集团,系国际三大 TFT 混晶供应商之一,以独特的色彩 日本 DIC 株式会 技术为基础,融合了多种科技要素,在印刷油墨、有机颜料、合成树脂、 社 电子信息材料等领域广泛开展事业,其中电子信息材料部门有记录材 料,液晶材料,工程塑料和薄膜制品等产品 国内竞争对手 企业名称 基本情况 石家庄诚志永华显 石家庄诚志永华显示材料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液晶材料生产,包括 TN、 示材料有限公司 HTN、STN、TFT 等。 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 TN、STN、TFT 北京八亿时空液晶 型液晶显示材料以及 PDLC 智能薄膜、OLED 液晶显示材料以及特殊用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途液晶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拥有自营进出口许可 权。 河北迈尔斯通电子 河北迈尔斯通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一家集研发、生产及销售于一体的高新 材料有限公司 技术企业,主导产品为中高档液晶材料和电致发光材料。 三、和成显示最近两年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分析 和成显示 2015 年、2016 年的财务报告已经天职国际审计并出具了天职业 字[2017]3712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其最近两年的财务状况、盈利能 力分析情况具体如下: (一)财务状况分析 1-1-1-263 1、资产状况分析 (1)资产的构成及其变化 近两年期末和成显示资产构成及其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产 319,439,991.05 73.02 237,406,774.34 66.29 非流动资产 118,016,291.99 26.98 120,719,029.94 33.71 资产总计 437,456,283.04 100 358,125,804.28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和成显示资产总额 2016 年 12 月 31 日较 2015 年 12 月 31 日增加 7,933.05 万元,增长 22.15%,主要系随着和成显示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 和成显示资产总额呈上升趋势。 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和成显示流动资产分别为 23,740.68 万元和 31,944.00 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66.29%和 73.02%。报告期内和成显示流 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上升,流动资产以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存货为主。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和成显示非流动资产分别为 12,071.90 万元和 11,801.63 万元, 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33.71%和 26.98%;非流动资产以固定资产为主。 (2)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和成显示流动资产构成及所占比例如下: 单位: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货币资金 104,364,372.24 32.67 48,646,493.20 20.49 应收票据 7,238,342.68 2.27 1,784,440.50 0.75 应收账款 95,666,454.55 29.95 91,773,000.99 38.66 预付款项 1,500,891.76 0.47 7,814,974.13 3.29 其他应收款 351,750.47 0.11 787,610.36 0.33 存货 105,312,238.90 32.97 84,727,932.00 35.69 其他流动资产 5005940.45 1.57 1,872,323.16 0.79 合计 319,439,991.05 100.00 237,406,774.34 100.00 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和成显示流动资产主要为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 1-1-1-264 存货,报告期内三项合计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94.84%和 95.59%。 ①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和成显示货币资金构成列示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现金 - 30,396.74 银行存款 76,474,315.17 31,145,620.40 其他货币资金 27,890,057.07 17,470,476.06 合计 104,364,372.24 48,646,493.20 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和成显示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4,864.65 万元和 10,436.44 万元。和成显示货币资金余额 2016 年 12 月 31 日较 2015 年 12 月 31 日增加 5,571.79 万元,增幅为 114.54%,主要原因系和成显示 2016 年经营活动 现金流量金额大幅增加所致。 ②应收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和成显示应收票据构成列示如下: 单位:元 种类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承兑汇票 7,238,342.68 1,784,440.50 合计 7,238,342.68 1,784,440.50 报告期内,和成显示应收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和成显示应收票据余额 2016 年 12 月 31 日较 2015 年 12 月 31 日增加 545.39 万元,增长 305.64%,主 要原因系 2016 年和成显示对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方式的客户收入增加所致。 ③应收账款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96,926,943.84 93,904,741.26 坏账准备 1,260,489.29 2,131,740.27 账面价值 95,666,454.55 91,773,000.99 A、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1-1-1-265 单位: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0-6 个月(含 6 个月) 95,663,285.50 956,632.86 90,972,872.59 913,884.76 6 个月-1 年(含 1 年) 603,652.68 30,182.63 1,246,277.00 62,640.64 1-2 年(含 2 年) 225,316.14 56,329.04 694,869.27 167,359.88 2-3 年(含 3 年) 434,689.52 217,344.76 33,784.57 30,917.16 3-4 年(含 4 年) - - 956,937.83 956,937.83 合计 96,926,943.84 1,260,489.29 93,904,741.26 2,131,740.27 2015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6 年 12 月 31 日,和成显示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 别为 9,177.30 万元和 9,566.65 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38.66%和 29.95%。 报告期内,应收账款主要以账龄在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为主。 B、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和成显示前五大应收账款客户如下: 单位:元 序 占本期应收账款比 客户名称 金额 号 例 1 深圳市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36,758,549.88 37.92% 2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 15,978,280.50 16.48% 公司 3 Daxin Materials Corporation 4,984,343.97 5.14% 4 深圳秋田微电子有限公司 4,537,102.50 4.68% 5 信利半导体有限公司 3,491,130.00 3.60% 合计 65,749,406.85 67.83%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和成显示前五大应收账款客户如下: 单位:元 序 占本期应收账款比 客户名称 金额 号 例 1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 18,681,501.17 19.89% 公司 2 深圳市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17,417,439.00 18.55% 3 南京中电熊猫液晶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6,640,920.00 7.07% 4 Daxin Materials Corporation 6,269,505.86 6.68% 5 SUPREME ELECTRONICS CO.,LTD. 3,598,393.96 3.83% 合计 52,607,759.99 56.02% 1-1-1-266 截至 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和成显示前五大应收账款客户期末余额占当 期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56.02%和 67.83%。 ④存货 A、存货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和成显示各期末存货情况如下: 单位: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11,271,169.45 265,823.13 11,005,346.32 低值易耗品 3,141,906.57 3,141,906.57 半成品 83,444,706.15 2,406,617.50 81,038,088.65 库存商品 10,126,897.36 10,126,897.36 合计 107,984,679.53 2,672,440.63 105,312,238.90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19,687,561.89 133,091.08 19,554,470.81 低值易耗品 3,962,751.55 39,107.20 3,923,644.35 半成品 60,362,433.65 495,108.21 59,867,325.44 库存商品 1,382,491.40 1,382,491.40 合计 85,395,238.49 667,306.49 84,727,932.00 和成显示存货主要为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和半成品,其中原材 料和半成品占比较高。主要原因是和成显示产品的生产环节较多,产品销售批 量小、品种多、批次多,为了确保及时有效地向客户供货,故和成显示存货中 半成品占比较高。 B、存货周转分析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存货周转率(次) 2.29 1.93 报告期内,和成显示存货周转率小幅增加,一方面系和成显示销售规模增 长导致,另一方面标的公司为提高经营效率,加强了存货管理水平,各环节备 货量逐步优化,提升了存货周转速度。 (3)非流动资产分析 1-1-1-267 近两年期末和成显示非流动资产构成及所占比例如下: 单位: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固定资产 98,543,577.33 83.50 104,015,496.66 86.16 无形资产 15,730,169.74 13.33 16,124,489.50 13.36 长期待摊费用 76,098.19 0.06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784,772.02 0.66 557,201.78 0.46 在建工程 5,908.13 0.01 21,842.00 0.02 其他非流动资产 2,875,766.58 2.44 合计 118,016,291.99 100.00 120,719,029.94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和成显示非流动资产主要为固定资产, 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固定资产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86.16%和 83.50%。 ①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和成显示固定资产以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为主。报告 期各期末,固定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 (%) 房屋及建筑物 46,557,493.17 47.25 48,336,363.10 46.47 机器设备 50,779,466.81 51.53 54,092,207.03 52.00 运输工具 548,433.37 0.56 657,486.93 0.63 办公设备及其他 658,183.98 0.67 929,439.60 0.89 合计 98,543,577.33 100.00 104,015,496.66 100.00 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和成显示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10,401.55 万元 和 9,854.36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9.04%和 22.53%。和成显示固定资 产主要为与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机器设备和房屋及建筑物。 ②无形资产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一、原价合计 17,223,314.94 17,223,314.94 1、土地使用权 16,889,895.00 16,889,895.00 1-1-1-268 2、软件 333,419.94 333,419.94 二、累计摊销额合计 1,493,145.20 1,098,825.44 1、土地使用权 1,294,900.00 957,100.00 2、软件 198,245.20 141,725.44 三、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 - 合计 四、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合计 15,730,169.74 16,124,489.50 1、土地使用权 15,594,995.00 15,932,795.00 2、软件 135,174.74 191,694.50 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和成显示无形资产为土地使用权和软件,其账面 价值分别为 1,612.45 万元和 1,573.02 万元。报告期内,和成显示无新增无形资 产,无形资产的减少均为土地使用权和软件的摊销所致。 (4)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和成显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制定了坏账准 备、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 备计提的会计政策,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存在因 资产减值准备提取不足而影响和成显示经营的情形。 报告期内,和成显示减值准备为计提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款项 的坏账准备、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和存货跌价准备,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坏账准备 1,872,589.29 607,795.22 其中:应收账款 1,260,489.29 607,795.22 其他应收款 477,100.00 - 预付款项 135,000.00 -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存货跌价准备 2,672,440.63 - 合计 4,545,029.92 607,795.22 2、负债结构分析 (1)负债的构成及其变化 近两年期末和成显示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元 1-1-1-269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负债 145,930,863.23 82.23 125,539,876.49 76.28 非流动负债 31,529,731.49 17.77 39,027,615.06 23.72 合计 177,460,594.72 100.00 164,567,491.55 100.00 报告期内,和成显示的负债构成主要为流动负债。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 和成显示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76.28%和 82.23%,2016 年末流动 负债占负债总额比例较 2015 年末上升 5.95%。 (2)流动负债分析 近两年期末和成显示流动负债构成及所占比例如下: 单位: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短期借款 38,500,000.00 26.38 25,900,000.00 20.63 应付账款 37,020,824.61 25.37 52,897,400.77 42.14 预收款项 392,281.38 0.27 1,709,791.46 1.36 应付票据 26,359,879.05 18.06 25,070,469.50 19.97 应付职工薪酬 37,487,991.96 25.69 15,264,145.29 12.16 应交税费 2,575,137.87 1.76 3,038,052.27 2.42 其他应付款 3,594,748.36 2.46 1,660,017.20 1.32 合计 145,930,863.23 100.00 125,539,876.49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和成显示流动负债主要为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 和应付职工薪酬,合计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94.90%和 95.90%。 ①短期借款 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和成显示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 2,590.00 万元和 3,850.00 万元,2016 年末较 2015 年末增加 1,260 万元,增幅 48.65%,主要系和 成显示 2016 年新增抵押借款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和成显示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1-1-1-270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抵押借款 33,500,000.00 15,900,000.00 保证借款 5,000,000.00 10,000,000.00 合计 38,500,000.00 25,900,000.00 ②应付账款 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和成显示应付账款分别为 5,289.74 万元和 3,702.08 万元。报告期各期末,和成显示应付账款按款项性质列示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货款 35,611,910.03 51,893,976.99 应付工程、设备款 1,408,914.58 1,003,423.78 合计 37,020,824.61 52,897,400.77 报告期末,和成显示无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应付账款;和成显示应付账款 2016 年末较 2015 年末减少 30.01%,主要原因系和成显示 2016 年 3 季度下游客 户集中采购,年底到期前完成支付,降低了 2016 年末应付账款余额。 ③应付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和成显示应付票据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票据种类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承兑汇票 26,359,879.05 25,070,469.50 合计 26,359,879.05 25,070,469.50 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和成显示应付票据分别为 2,507.05 万元和 2,635.99 万元,均为银行承兑汇票。2016 年末较 2015 年末增加了 5.14%,主要系和成显 示业务规模扩大所致。 ④ 应付职工薪酬 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和成显示应付职工薪酬分别为 1,526.41 万元和 3,748.80 万元;2016 年末和成显示应付职工薪酬较 2015 年末增加 2,222.38 万元, 增幅 145.60%,主要系和成显示 2016 年业绩大幅增加,职工薪酬及奖励相应增 1-1-1-271 加所致。 (3)非流动负债分析 近两年及一期末和成显示非流动负债构成及所占比例如下: 单位: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递延收益 31,529,731.49 100.00 39,027,615.06 100.00 合计 31,529,731.49 100.00 39,027,615.06 100.00 报告期内和成显示非流动负债均为递延收益,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和 成显示递延收益分别为 3,902.76 万元和 3,152.97 万元,主要系历年收到的尚未 确认收益的政府补助。 3、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和成显示与偿债有关的财务指标如下表: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 2.19 1.89 速动比率 1.47 1.22 资产负债率 40.57% 45.95%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0,671.59 5,918.09 利息保障倍数 68.98 30.62 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和成显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45.95%和 40.57%,报 告期内略有下降。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和成显示流动比率分别为 1.89 和 2.19, 速动比率分别为 1.22 和 1.47,报告期内小幅上升,和成显示短期偿债能力较强。 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和成显示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 5,918.09 万 元和 10,671.59 万元,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30.62 和 68.98,2016 年增幅明显, 显示公司偿债能力较强,主要系报告期内和成显示业务规模逐步扩大,利润总 额增幅明显。 4、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和成显示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情况如下: 1-1-1-272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4.03 3.12 存货周转率(次) 2.29 1.93 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和成显示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3.12 和 4.03; 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1.93 和 2.29。 (1)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及应收账款周转天数情况如下 表: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元) 384,886,147.55 221,505,747.58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元) 96,926,943.84 93,904,741.26 应收账款期初余额(元) 93,904,741.26 48,038,250.32 应收账款平均余额(元) 95,415,842.55 70,971,495.79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4.03 3.12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天) 89.25 115.35 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3.12 和 4.03。2016 年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周转速度较 2015 年略有上升,主要系主要客户销售结构的 变化及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导致。 (2)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存货周转率及存货周转天数情况如下表: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成本(元) 217,847,986.48 141,049,996.70 存货期末余额(元) 105,312,238.90 84,727,932.00 存货期初余额(元) 84,727,932.00 61,601,918.17 存货平均余额(元) 95,020,085.45 73,164,925.09 存货周转率(次) 2.29 1.93 存货周转天数(天) 157.02 186.74 标的公司生产环节较多,产品销售批量小、品种多、批次多,为了确保及 时有效地向客户供货,标的公司需要保持充足的半成品库存。报告期内标的公 司存货周转速度由 2015 年的 1.93 提高至 2016 年的 2.29,一方面系销售规模增 长导致,另一方面标的公司为提高经营效率,加强了存货管理水平,各环节备 货量逐步优化,提升了存货周转速度。 (3)就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等指标与同行业公司进行 1-1-1-273 列表对比分析 同行业上市公司有万润股份(002643.SZ)、诚志股份(000990.SZ)、永 太科技(002326.SZ)、康达新材(002669.SZ)和鼎龙股份(300054.SZ),标 的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等指标与同行业公司对比如下: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万润股份 3.42 7.95 6.53 诚志股份 1.16 4.16 6.35 永太科技 1.92 4.11 4.13 康达新材 1.05 3.22 3.40 鼎龙股份 1.45 3.51 4.20 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 1.80 4.59 4.92 和成显示 1.81 3.12 3.71 存货周转率(次)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万润股份 1.06 3.15 2.67 诚志股份 3.96 16.07 19.72 永太科技 1.42 2.73 2.12 康达新材 2.09 6.13 6.37 鼎龙股份 1.38 3.88 4.83 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 1.98 6.39 7.14 和成显示 1.13 1.93 1.73 注:数据来源:Wind 资讯; 报告期内,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和成显示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 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主要是因为:和成显示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虽同属于精 细化工行业,但由于精细化工产品种类繁多,生产工艺、下游客户各不相同, 因此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不具有可比性,上表中的单个上市公司的应 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也存在较大差异,而和成显示的产品主要为混合液 晶显示材料,客户主要为京东方、华星光电、中电熊猫等液晶面板厂商,与同 行业上市公司均不相同。 和成显示与新三板挂牌公司八亿时空的产品及客户类型较为接近,标的公 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等指标与八亿时空对比如下: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和成显示 1.81 3.12 3.71 八亿时空 1.66 3.22 2.96 存货周转率(次)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和成显示 1.13 1.93 1.73 1-1-1-274 八亿时空 0.43 0.82 1.31 和成显示的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八亿时空较为接近,而存货周转率远高于八 亿时空,反映和成显示具有较强的存货管理能力。 (二)盈利能力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及变化原因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和成显示营业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383,834,328.11 99.73 221,046,389.53 99.79 其他业务收入 1,051,819.44 0.27 459,358.05 0.21 合计 384,886,147.55 100.00 221,505,747.58 100.00 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和成显示营业收入分别为 22,150.57 万元和 38,488.61 万元。和成显示主营业务突出,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 99%以上。 报告期内,和成显示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如下: 单位: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混晶 325,223,455.12 84.73 179,394,012.14 81.16 单晶 24,818,570.96 6.47 12,917,257.23 5.84 其他 33,792,302.03 8.80 28,735,120.16 13.00 合计 383,834,328.11 100.00 221,046,389.53 100.00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和成显示的收入结构保持稳定,标的公司的主营 业务收入构成主要由混晶、单晶及其他组成。其中,混晶收入报告期内占主营 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 81.16%和 84.73%,为公司销售收入的主要业务来源。 (2)和成显示各地区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分地区的主营业务收入划分如下: 单位:元 1-1-1-275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国内 313,222,448.32 81.60 160,521,783.88 72.62 国外 70,611,879.79 18.40 60,524,605.65 27.38 合计 383,834,328.11 100.00 221,046,389.53 100.00 从产品收入分地区分类构成来看,报告期内,和成显示营业收入主要来源 于内销,且内销占比逐年上升。 报告期内,和成显示销售收入国内客户按区域划分如下: 单位:元 区域 2016 年 比例(%) 2015 年 比例(%) 华东 119,078,010.46 38.02 87,202,840.38 54.32 华南 132,472,088.17 42.29 53,027,882.10 33.03 华北 33,063,141.65 10.56 9,139,964.46 5.69 其他 28,609,208.04 9.13 11,151,096.94 6.95 合计 313,222,448.32 100.00 160,521,783.88 100.00 如表所示,标的公司国内收入主要集中在华东、华南及华北,2015 年、2016 年上述区域占销售收入比例分别为 93.05%、90.87%。 2、营业收入变动趋势及原因 (1)营业收入的变动趋势 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和成显示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22,150.57 万元和 38,488.61 万元,2016 年度营业收入较 2015 年度增长 73.64%,增幅明显。 (2)营业收入变动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和成显示营业收入的变动与主营业务收入的变动密切相关,主 营业务收入变动的具体分析如下: 2016 年度和成显示营业收入出现较大幅度增长,收入增长主要来源于混晶 材料销售,混晶材料销售 2016 年度营业收入较 2015 年同比上涨 81.29%。主要 原因为:伴随着混晶材料中 TFT 类液晶材料国产化率大幅提升,国内 TFT 液晶 材料的需求明显增加。同时,和成显示积极拓展销售渠道、加强市场推广的力 度,加快向 TFT 产品重点客户如京东方、华星光电、中电熊猫等重要客户的产 品验证和量产导入。 1-1-1-276 3、营业成本结构及主营业务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和成显示营业成本结构如下表: 单位: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成本 216,940,388.81 99.58 140,450,558.09 99.58 其他业务成本 907,597.67 0.42 599,438.61 0.42 合计 100.00 100.00 141,049,996.70 100.00 报告期内,和成显示营业成本主要为主营业务成本,和成显示主营业务成 本按产品分类情况见下表: 单位: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产品名称 营业成本 比例(%) 营业成本 比例(%) 混晶 181,410,075.95 83.62 116,695,345.75 83.09 单晶 16,024,727.96 7.39 8,942,280.55 6.37 其他 19,505,584.90 8.99 14,812,931.79 10.55 合计 216,940,388.81 100.00 140,450,558.09 100.00 4、主营业务毛利构成及毛利情况分析 (1)主营业务毛利构成 报告期内,和成显示主营业务毛利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产品名称 毛利额 比例(%) 毛利额 比例(%) 混晶 143,813,379.17 86.17 62,698,666.39 77.79 单晶 8,793,843.00 5.27 3,974,976.68 4.93 其他 14,286,717.12 8.56 13,922,188.37 17.27 合计 166,893,939.30 100.00 80,595,831.44 100.00 报告期内,混晶材料为标的公司的主要产品,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上 述三类产品的毛利额在主营业务毛利中的占比分别为 77.79%和 86.17%,标的 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主要来源于混晶销售领域。 报告期内,单晶材料的毛利额占主营业务毛利的比例小幅上升,分别为 1-1-1-277 4.93%和 5.27%,原因主要为下游混合液晶的需求上升带动了上游单晶产品销售 规模扩大,另外,标的公司在单晶生产过程中的工艺流程改进促进了单晶毛利 额的增长。 标的公司其他类产品主要为定制化学品。报告期内其他产品对毛利的贡献 分别为 17.27%和 8.56%。其他类产品种类多,且用量小,多为客户定制产品。 (2)主营业务毛利率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表: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混晶 44.22% 34.95% 单晶 35.43% 30.77% 其他 42.28% 48.45% 主营业务毛利率 43.48% 36.46% 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和成显示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36.46%和 43.08%。报告期内,和成显示主营业务毛利率波动主要系混晶销售毛利率波动 所致。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和成显示混晶销售毛利率分别为 34.95%和 44.22%。 ①混晶类主要产品分类别毛利率变动情况分析 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混晶产品毛利额在主营业务毛利中的占比分别为 77.79%和 86.17%,和成显示的主营业务毛利主要来源于混晶销售领域。 混晶产品分类别毛利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产品名称 毛利额 比例(%) 毛利额 比例(%) TFT 11,668.58 81.14 3,261.91 52.03 STN 1,752.53 12.19 1,850.69 29.52 TN 960.22 6.68 1,157.27 18.46 混晶合计 14,381.34 100.00 6,269.87 100.00 和成显示在混合液晶销售领域,特别是 TFT 类液晶领域,具有较高的市场 份额,并且与主要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报告期内,和成显示混晶 1-1-1-278 产品结构发生变化,TFT 类液晶在混晶产品中毛利贡献比例大幅上升,分别为 52.03%和 81.14%,为和成显示毛利的主要来源;TN、STN 类产品毛利额相对 保持稳定,由于产品结构的变化,在混晶产品中毛利贡献比例逐年下降,报告 期内分别为 47.97%和 18.86%。 混晶产品分类别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TFT 47.46% 32.65% STN 38.16% 37.92% TN 28.73% 37.69% 混晶综合毛利率 44.22% 34.95% 报告期内混晶产品的毛利率变动主要原因为 TFT 类产品的毛利率上升, 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TFT 类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 32.65%和 47.46%,TFT 毛 利率 2016 年上升主要有以下原因:1)近两年原油价格整体处于低位,导致液 晶行业上游化学原材料的成本价格较低;使得 TFT 类产品生产成本逐年降低; 2)自 2015 年以来,和成显示电视用 TFT 产品开启量产导入,规模效应增加也 进一步降低了单位成本;3)和成显示自 2015 年下半年起调整产品结构,加强 在毛利率较高的 VA-TFT 类液晶的下游市场开拓,积极拓展销售渠道、加强市 场推广的力度,订单大幅增加,也促进了毛利率的上升空间。 TN 产品 2015 年和 2016 年毛利率分别为 37.69%和 28.73%,2016 年 TN 毛 利率下降的原因主要为 TN 类黑白液晶属成熟市场产品,主要应用于电表、电 话、手机及电子表等领域,报告期内公司 TN 类主流产品销售单价逐年小幅下 降;另外,2015 年起,公司为提升产品质量,将 TN 类部分产品中应用的单体 由 98%纯度逐渐提升为 99.5%的纯度,单位成本相应增加,也降低了 TN 的毛 利率。 报告期内 TFT 类产品分类别销售收入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产品 收入占比 毛利率 收入占比 毛利率 VA-TFT 液晶 53.63% 61.83% 26.89% 60.72% 非 VA-TFT 液晶 46.37% 30.83% 73.11% 22.33% 合计 100.00% 47.46% 100.00% 32.65% 1-1-1-279 2015 年下半年之前,和成显示的 TFT 产品主要为非 VA-TFT 型产品,非 VA-TFT 液晶材料市场竞争程度较高,产品成本高、价格竞争激烈,毛利率空 间有限。 自 2015 年下半年起,和成显示完成了对国内主要中大型 LCD 面板厂商 VA-TFT 类液晶的产品验证,逐步开启量产导入,VA-TFT 产品属于高端液晶产 品,毛利率水平较高,2016 年和成显示继续加强在 VA-TFT 类液晶的下游市场 开拓,扩大收入规模,也推动了 TFT 综合毛利率的提升。 ②单晶类毛利率 2016 年毛利率增加的原因 报告期内,和成显示单晶类产品毛利率分别为 30.77%和 35.43%。单晶类 毛利率水平 2016 年较 2015 年增加 4.66%,主要原因为标的公司 2016 年下半年 单晶类产品中毛利率较高的 T 类产品销量增加,另外,单晶生产过程中的工艺 流程改进,单体合成、纯化过程中收率提高,也促进了单晶毛利额的增长。 ③和成显示各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公司对比分析 报告期内和成显示综合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关产品毛利率对比 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企业名称 产品名称 毛利额 毛利率 毛利额 毛利率 毛利额 毛利率 万润股份 单晶、中间体 26,498.27 39.09% 33,175.36 36.46% 19,733.53 31.59% 永太科技 单晶、中间体 6,879.74 35.61% 12,986.05 35.55% 9,159.76 33.26% 康达新材 胶粘剂 11,249.59 38.14% 24,968.45 34.35% 17,276.47 32.77% 鼎龙股份 涂料与油漆 19,834.79 37.60% 35,501.22 33.82% 29,042.49 31.61% 诚志股份 半导体材料 19,878.61 15.15% 42,653.90 10.55% 34,584.43 8.62% 平均数 33.12% 30.15% 27.57% 和成显示 41.01% 36.46% 31.82%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公开披露资料。 上述可比公司中,除诚志股份外,和成显示毛利率水平与上升趋势与其他 可比公司较为接近。诚志股份报告期内毛利率分别为 8.62%、10.55%和 15.15%, 显著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主要原因为产品结构差异,诚志股份报告期内主要 收入构成为化工类产品,毛利率分别为 7.6%、12.38%和 21.14%。 1-1-1-280 和成显示的主要竞争对手为诚志股份下属子公司诚志永华和新三板挂牌公 司八亿时空(代码:430581.OC),上述两家公司的产品与和成显示接近,主 要为混晶显示材料,由于诚志永华为上市公司子公司,诚志股份未披露其毛利 率,仅披露其营业利润率,因此将和成显示与诚志永华营业利润率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企业名称 营业利润 营业利润率 营业利润 营业利润率 营业利润 营业利润率 和成显示 3,664.81 21.15% 3,390.19 15.31% 840.53 5.17% 诚志永华 3,616.29 22.21% 4,291.34 14.77% 3,138.03 10.83%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公开披露资料。 经查询八亿时空 2014-2016 年 6 月期间定期报告,其未分混晶、单晶等产 品类别披露毛利率,仅披露综合毛利率,因此将和成显示与八亿时空综合毛利 率比较如下: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企业名称 毛利额 毛利率 毛利额 毛利率 毛利额 毛利率 和成显示 7,098.66 41.01% 8,059.58 36.46% 5,155.90 31.82% 八亿时空 2,063.71 35.08% 3,084.79 38.71% 2,605.09 42.87% 综上,通过与竞争对手相比,报告期内和成显示营业利润率水平与诚志永 华接近,毛利率水平与八亿时空接近。 5、主要利润来源分析 报告期内,和成显示营业收入与净利润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384,886,147.55 221,505,747.58 营业利润 81,107,971.90 33,901,898.46 营业外收入 12,306,531.08 12,195,552.34 利润总额 92,291,678.63 46,091,362.22 净利润 79,318,431.54 41,472,257.52 报告期内,和成显示主要利润来源于主营业务。 6、期间费用 报告期内,和成显示的期间费用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1-1-1-281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占营业收入比例 占营业收入比例 金额 金额 (%) (%) 销售费用 21,240,907.93 5.52 9,958,463.65 4.5 管理费用 54,075,947.28 14.05 35,259,256.57 15.92 财务费用 -852,113.96 -0.22 -383,911.10 -0.17 期间费用合计 74,464,741.25 19.35 44,833,809.12 20.24 同期营业收入 384,886,147.55 - 221,505,747.58 - 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和成显示期间费用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0.24 %和 19.35%。报告期内,期间费用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受和成显示营 业收入规模效应影响,有所波动。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和成显示销售费用 分别为 995.85 万元和 2,124.09 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50%和 5.52%。和成显示销售费用主要包括职工薪酬等;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和成 显示管理费用分别为 3,525.93 万元和 5,407.59 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 别为 15.92%和 14.05%,管理费用主要包括研发费用、职工薪酬等,2016 年管 理费用比上年上升 53.57%,主要系 2016 年公司营业收入规模增加,相应费用 增加所致;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和成显示财务费用分别-38.39 万元和-85.21 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17%和-0.22%。和成显示财务费用占比 较小,主要包含利息支出和手续费。 7、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和成显示营业外收入明细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244,141.74 14,565.84 政府补助 11,989,371.71 12,139,133.41 其他 73,017.63 41,853.09 合计 12,306,531.08 12,195,552.34 报告期内,和成显示营业外收入主要为相关政府补助。 8、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1-1-1-282 报告期内,和成显示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754,182.61 12,968.18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 - 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 11,989,371.71 12,139,133.41 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 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 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1,482.37 37,362.17 小计 11,183,706.73 12,189,463.76 减:所得税影响数 1,015,830.69 455,220.12 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非经常性损益 10,167,876.04 11,734,243.64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 10,167,712.04 11,734,243.64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164.00 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和成显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 额分别为 1,173.42 万元和 1,016.77 万元。 四、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分析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分析 根据天职国际出具的飞凯材料 2015 年度《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16]3596 号)、2016 年度《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17]3486 号)以及按本次交易完成 后架构编制的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飞凯材料在本次交易完成前、后的资产负 债表变动情况如下: 1、交易前后资产主要构成 单位:元 1-1-1-283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变动比 项目 占比 占比 备考数 交易前 率(%) (%) (%) 货币资金 271,414,315.45 11.24 167,049,943.21 14.61 62.47 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 - - - - -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39,668,140.16 1.64 32,429,797.48 2.84 22.32 应收账款 249,678,334.85 10.34 154,011,880.30 13.47 62.12 预付款项 24,242,907.46 1.00 22,742,015.70 1.99 6.60 应收利息 - - - - - 其他应收款 28,693,584.77 1.19 28,341,834.30 2.48 1.24 存货 159,990,547.95 6.63 54,678,309.05 4.78 192.60 其他流动资产 62,176,714.73 2.58 57,170,774.28 5.00 8.76 流动资产合计 835,864,545.37 34.62 516,424,554.32 45.16 61.8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5,000,000.00 1.45 35,000,000.00 3.06 0.00 长期股权投资 -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 固定资产 428,062,926.19 17.73 329,519,348.86 28.82 29.91 在建工程 120,089,449.00 4.97 120,083,540.87 10.50 0.00 无形资产 168,366,683.36 6.97 102,215,442.26 8.94 64.72 开发支出 - - - - - 商誉 797,163,527.05 33.01 13,943,661.19 1.22 5617.03 长期待摊费用 329,542.50 0.01 253,444.31 0.02 30.03 递延所得税资产 9,105,779.96 0.38 8,321,007.94 0.73 9.43 其他非流动资产 20,621,748.12 0.85 17,745,981.54 1.55 16.21 非流动资产合计 1,578,739,656.18 65.38 627,082,426.97 54.84 151.76 资产总计 2,414,604,201.55 100.00 1,143,506,981.29 100.00 111.16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变动比 项目 备考数 占比 交易前 占比 率(%) 1-1-1-284 (%) (%) 货币资金 279,156,877.72 12.72 230,510,384.52 23.15 21.1 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 45,000,000.00 2.05 45,000,000.00 4.52 0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57,832,013.70 2.64 56,047,573.20 5.63 3.18 应收账款 218,704,068.91 9.97 126,931,067.92 12.75 72.3 预付款项 39,704,261.37 1.81 31,889,287.24 3.2 24.51 应收利息 - - - - - 其他应收款 6,631,447.79 0.3 5,843,837.43 0.59 13.48 存货 135,426,383.36 6.17 50,698,451.36 5.09 167.12 其他流动资产 4,196,315.63 0.19 2,323,992.47 0.23 80.56 流动资产合计 786,651,368.48 35.86 549,244,594.14 55.15 43.2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5,000,000.00 1.6 35,000,000.00 3.51 0 长期股权投资 -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 固定资产 188,873,844.51 8.61 84,858,347.85 8.52 122.58 在建工程 246,771,141.35 11.25 246,749,299.35 24.78 0.01 无形资产 134,485,648.34 6.13 61,882,420.66 6.21 117.32 开发支出 - - - - - 商誉 797,163,527.05 36.34 13,943,661.19 1.4 5617.03 长期待摊费用 172,559.27 0.01 172,559.27 0.02 0 递延所得税资产 4,537,598.61 0.21 3,980,396.83 0.4 14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1,407,004,319.13 64.14 446,586,685.15 44.85 215.06 资产总计 2,193,655,687.61 100 995,831,279.29 100 120.28 本 次 交 易 完 成 后 , 飞 凯 材 料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总 额 增 加 1,271,097,220.26 元,增幅 111.16 %。其中,流动资产增加 319,439,991.05 元, 增幅 61.86 %;非流动资产增加 951,657,229.21 元,增幅 151.76 %,主要原因为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根据非同一控制下合并的会计处理,合并成本大于可辨认净 1-1-1-285 资产的公允价值而导致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层面产生较大额商誉,上市公司备考 财务报表中商誉较交易前增加 783,219,865.86 元。 2、交易前后负债主要构成 单位: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变动比 项目 占比 占比 备考数 交易前 率(%) (%) (%) 短期借款 282,753,532.08 28.39 244,253,532.08 67.41 15.76 应付票据 26,359,879.05 2.65 - - - 应付账款 86,199,726.45 8.66 49,178,901.84 13.57 75.28 预收款项 794,755.88 0.08 402,474.50 0.11 97.47 应付职工薪酬 43,138,354.08 4.33 5,650,362.12 1.56 663.46 应交税费 3,201,648.24 0.32 626,510.37 0.17 411.03 应付利息 - - - - - 应付股利 - - - - - 其他应付款 493,552,848.94 49.56 33,958,100.58 9.37 1353.4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2,000,000.00 0.20 2,000,000.00 0.55 0.00 债 流动负债合计 938,000,744.72 94.20 336,069,881.49 92.75 179.11 长期借款 12,411,500.00 1.25 12,411,500.00 3.43 0.00 预计负债 - - 11,361,149.61 3.14 - 递延收益 42,890,881.10 4.31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2,495,935.89 0.25 2,495,935.89 0.69 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57,798,316.99 5.80 26,268,585.50 7.25 120.03 负债合计 995,799,061.71 100.00 362,338,466.99 100.00 174.83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变动比 项目 占比 占比 率(%) 备考数 交易前 (%) (%) 短期借款 144,433,600.00 16.18 118,533,600.00 45.23 21.85 应付票据 26,785,869.50 3 1,715,400.00 0.65 1,461.49 应付账款 97,645,033.91 10.94 44,747,633.14 17.08 118.21 预收款项 2,103,570.52 0.24 393,779.06 0.15 434.2 应付职工薪酬 23,817,781.85 2.67 8,553,636.56 3.26 178.45 应交税费 9,646,359.48 1.08 6,608,307.21 2.52 45.97 1-1-1-286 应付利息 - - - - - 应付股利 9,966,666.59 1.12 - - - 其他应付款 463,539,398.57 51.93 5,879,381.37 2.24 7784.1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17,417,300.00 1.95 17,417,300.00 6.65 0 债 其他流动负债 45,792,954.62 5.13 45,792,954.62 17.48 0 流动负债合计 841,148,535.04 94.24 249,641,991.96 95.27 236.94 长期借款 - - - - - 预计负债 - - - - - 递延收益 48,765,861.43 5.46 9,738,246.37 3.72 400.77 递延所得税负债 2,664,593.71 0.3 2,664,593.71 1.02 0 非流动负债合计 51,430,455.14 5.76 12,402,840.08 4.73 314.67 负债合计 892,578,990.18 100 262,044,832.04 100 240.62 本次交易完成后,飞凯材料负债总额增长 633,460,594.72 元,增幅 174.83 %。 主要为流动负债增加 601,930,863.23 元,其中其他应付款增加 459,594,748.36 元、 应付票据增加 26,359,879.05 元。 3、交易前后偿债能力分析 本次交易前后飞凯材料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财务指标 备考数 交易前 资产负债率 41.24% 31.69% 流动比率(倍) 0.89 1.54 速动比率(倍) 0.72 1.37 本次交易完成后,飞凯材料的资产负债率上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下降, 飞凯材料偿债能力有所下降。 4、交易后财务安全性 根据天职国际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天职业字[2017]3712-1 号),本 次交易完成后,飞凯材料的资产负债率为 41.24%,流动比率为 0.89 倍、速动比 率为 0.72 倍。根据备考财务报表,2016 年 12 月 31 日账面货币资金 271,414,315.45 1-1-1-287 元,且飞凯材料不存在到期银行借款无法偿还的情形,飞凯材料财务安全性较 高。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经营成果分析 1、本次交易前后营业收入、净利润分析 根据天职国际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天职业字[2017]3712-1 号)以及 按本次交易完成后架构编制的备考合并利润表,飞凯材料在本次交易完成前后 的利润表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 2016 年度 项目 变动比率 备考数 交易前 (%) 营业收入 775,926,300.01 391,040,152.46 98.43 营业成本 651,968,872.95 342,133,030.48 90.56 营业利润 126,126,915.97 51,076,610.89 146.94 利润总额 159,722,255.62 73,488,243.81 117.34 净利润 140,983,547.97 67,722,783.25 108.1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41,112,454.12 67,786,825.12 108.17 2015 年度 项目 变动比率 备考数 交易前 (%) 营业收入 653,578,496.49 432,072,748.91 51.27 营业成本 362,876,989.97 221,826,993.27 63.59 营业利润 136,824,876.43 108,980,644.79 25.55 利润总额 161,731,766.28 121,698,070.88 32.90 净利润 140,627,950.84 105,213,360.14 33.6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40,627,950.84 105,213,360.14 33.66 本次交易完成后,飞凯材料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都有较大增加,交易完成 后,2016 年度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较交易前分别增长了 384,886,147.55 元和 73,260,764.72 元,增幅分别为 98.43 %和 108.18 %。本次交易完成后,飞凯材 料拓展了产品范围,将进一步提升了飞凯材料的盈利能力和抵抗行业周期风险 1-1-1-288 的能力。 2、本次交易前后盈利能力指标比较分析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项目 备考数 交易前 备考数 交易前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39% 8.99% 11.38% 15.3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24% 6.47% 9.52% 13.70% 销售毛利率 44.07% 44.65% 44.48% 48.66% 销售净利率 18.17% 17.32% 21.52% 24.35% 营业利润率 16.26% 13.06% 20.93% 25.22% 本次交易完成后,飞凯材料 2016 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销售净利率、 营业利润率的备考数较交易前均有提升。销售毛利率备考数较交易前下降,主 要因为和成显示销售毛利率低于飞凯材料。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将对飞凯材料的主营业务、持续盈利能力和股本结构等产生一定 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飞凯材料主营业务为紫外固化光纤光缆涂覆材料业务。飞凯 材料是国内紫外固化光纤光缆涂覆材料主要供应商,产品已经出口至美国、韩 国、印度等国家。飞凯材料非常重视紫外固化材料核心技术的自主研发,已建 立一套完善的紫外固化材料新产品的研发创新机制。组建的紫外固化材料研发 中心拥有一流的试验仪器及检测设备,主要研发人员拥有扎实的专业功底和丰 富的研发经验,是目前国内较为领先的紫外固化材料研发基地。近年来,飞凯 材料大力实施技术创新、业务创新和管理创新,不断优化飞凯材料的市场和业 务结构,努力提升飞凯材料可持续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在新材料生产方面 获得了稳定快速的发展。飞凯材料积极推进综合材料平台布局,包括光刻胶、 高纯氧化铝、半导体耗材电子化学品等自业务板块,进一步丰富产品的应用领 1-1-1-289 域。 本次交易标的和成显示是一家专业从事液晶显示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的 企业,产品主要包括 TN、STN、TFT 型混合液晶,是国内为数不多的能够提供 包括 TFT 混晶材料在内的企业之一,在混晶的研发和生产上具有明显的优势, 其茚环专利也打破了国外的技术垄断,目前是国内混晶材料生产的领军企业之 一。 通过本次交易,飞凯材料将进一步健全业务体系,能够丰富飞凯材料的新 材料产品,进一步综合材料平台布局的实施,持续加强在信息化产业内的战略 布局。同时交易对方与飞凯材料在业务特点、发展理念、目标市场、人才专业 结构、生产及销售模式等方面均具有相似性和互补性,在销售市场、营销管理、 技术研发、融资渠道等方面整合与协同的空间广阔,交易双方在实现优质客户 资源共享的同时,能够为更多行业客户提供更完善的综合技术解决方案和一体 化服务,从而更好的抢抓市场机遇,提高飞凯材料总体市场份额,并拓宽新的 业务领域,优化飞凯材料产品结构,不断扩大业务规模,提升盈利水平,从而 提升上市公司市场竞争力、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为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带 来良好回报。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和成显示 100.00%的股权。结合已有技 术,飞凯材料将积极加强技术研究和成果推广应用,继续展开材料平台战略布 局。考虑到整合后飞凯材料和和成显示的协同效应,本次交易将有利于提升上 市公司盈利能力和可持续经营能力,提升飞凯材料抗风险能力,上市公司的财 务状况将得到改善,盈利能力也将得到增强。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飞凯材料的总股本为 104,000,000 股。假设本次交易,标的资产 和成显示的初步商定的交易价格为 106,400.00 万元,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 方式支付交易对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为 56.75 元/股,向特定 1-1-1-290 投资者募集资金的股票发行价格为 65.75 元/股,经测算本次交易预计将新增 17,899,963 股,本次交易前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化如下: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本次发行 股东名称 持股数 持股比 持股比 股数(股) 持股数(股) (股) 例 例 香港飞凯控股有限公司 55,949,400 53.80% - 55,949,400 45.90% 上海凯佳投资管理咨询有 3,120,000 3.00% - 3,120,000 2.56% 限公司 其他股东小计 44,930,600 43.20% - 44,930,600 36.86% 其中:张家口晶泰克显示 - - 4,049,762 4,049,762 3.32% 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联合化工有限公司 - - 1,463,403 1,463,403 1.20% 深圳市汉志投资有限公司 - - 1,463,403 1,463,403 1.20% 陈志成 - - 1,248,840 1,248,840 1.02% 江苏新材料产业创业投资 - - 1,071,365 1,071,365 0.88% 企业(有限合伙) 邱镇强 - - 1,000,604 1,000,604 0.82% ZHANG HUI(张辉) - - 416,276 416,276 0.34% 塔赫(上海)新材料科技 - - 1,368,821 1,368,821 1.12% 有限公司 北京芯动能投资基金(有 - - 2,129,277 2,129,277 1.75% 限合伙) 隋晓东 - - 760,456 760,456 0.62% 王莉莉 - - 2,927,756 2,927,756 2.40% 合计 104,000,000 100.00% 17,899,963 121,899,963 100.00% 注:本次股本结构测算基于以下:①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每股发行价格为 56.75 元/股,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每股发行价格为 65.75 元/股;②上海塔赫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 长兼总经理 JINSHAN ZHANG 所控制的企业;③王莉莉和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JINSHAN ZHANG 系夫妻关系。 飞凯材料自上市以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前, 飞凯材料控股股东香港飞凯持有上市公司 55,949,400 股,持股比例为 53.80%, JINSHAN ZHANG 先生持有香港飞凯 73.12%的股权,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 人。本次交易完成后,控股股东香港飞凯将持有公司 45.90%的股份。本次交易 前后飞凯材料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未导致上市公司 的控制权发生变化,不属于《重组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情形。 1-1-1-291 (四)本次交易对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1、本次交易对同业竞争的影响 (1)本次交易完成后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未通过飞凯材料以外的主体投资、经营与飞凯材料相同或类似 的业务,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出现同业 竞争。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和成显示 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 预计不会增加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的同业竞争。 (2)本次交易后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措施 为避免同业竞争,本次交易对方张家口晶泰克显示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联 合化工有限公司、深圳市汉志投资有限公司、江苏新材料产业创业投资企业(有 限合伙)、陈志成、邱镇强、ZHANG HUI(张辉)以及和成显示的实际控制人 (以下简称“承诺人”)特此承诺如下: “本次交易完成后, 除承诺人继续在和成显示任职外, 承诺人不会从事显 示用混晶行业。 承诺人将充分赔偿或补偿上市公司因承诺人违反本承诺而遭受或产生的相 关损失或开支。” 2、本次交易对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上市 公司与交易对方间也不存在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后(不考虑配套融资),本次交易对方晶泰克、联合化工、 汉志投资、陈志成、新材料创投、邱镇强、ZHANG HUI(张辉)持有飞凯材料 股份比例分别为 3.53%、1.28%、1.28%、1.09%、0.93%、0.87%、0.36%。 本次交易完成后,为避免因本次交易造成上市公司新增关联交易或潜在的 1-1-1-292 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对方张家口晶泰克显示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联合化工有限 公司、深圳市汉志投资有限公司、江苏新材料产业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陈志成、邱镇强、ZHANG HUI(张辉)以及和成显示的实际控制人(以下简称 “承诺人”)特此承诺: “1、承诺人与上市公司(包括和成显示及其子公司在内)之间将尽量减少 和避免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将保证按市场化 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 联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不会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 法权益; 2、承诺人不会利用上市公司股东地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 益; 3、承诺人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 下,不要求上市公司向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治理结构和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交所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 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 提高了公司治理水平。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符合《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和《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在维持现有制度持续性和稳定性的基础上, 进一步规范、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本次交易对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进 行修改。结合行业的特点,适时对上市公司组织机构进行调整,推进上市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1-1-1-293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本次交易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式收购和成显示 100%股 权,天职国际分别对和成显示编制的财务报表及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 计报告》。和成显示在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方面与飞凯材料无重大差异。 一、重大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根据天职国际出具的《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17]3712 号),财政部于 2016 年 12 月 3 日发布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 号)适用 于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发生的相关交易。该规定对和成显示的主要影响如下: 将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公司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 税从“管理费用”项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项目,2016 年 5 月 1 日之前 发生的税费不予调整。比较数据不予调整,导致 2016 年度合并利润表税金及附 加增加 666,073.03 元,合并利润表管理费用减少 666,073.03 元,和成显示母公 司利润表税金及附加增加 105,460.10 元,和成显示母公司利润表管理费用减少 105,460.10 元。 二、前期差错更正的说明 1、和成显示按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反馈的实际出口时间调整收入成本确认时 间,导致 2015 年度应收账款增加 3,038,664.23 元,存货减少 2,015,317.33 元, 未分配利润增加 1,023,346.90 元,主营业务收入及主营业务成本分别减少 15,067.98 元及 49,446.88 元。 2、和成显示按期间费用实际归属期间调整财务数据,导致 2015 年度应付 职工薪酬增加 4,389,160.12 元,其他应付款增加 521,957.52 元,未分配利润减 少 4,911,117.64 元,主营业务成本、销售费用及管理费用分别增加 275,354.26 元、529,079.60 元及 1,368,939.01 元。 1-1-1-294 3、和成显示调整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残值率及减 值准备的递延所得税确认标准,导致 2015 年度应收账款增加 1,440,494.95 元, 固定资产增加 346,368.51 元、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 101,954.44 元,未分配利润 增加 1,684,909.02 元,资产减值损失及所得税费用分别减少 922,435.48 元及 304,377.41 元。 4、和成显示调整已入库存货,导致 2015 年度存货及应付账款分别增加 4,791,271.71 元。 5、和成显示调整分别确认挂牌相关费用及上市相关政府补助,导致 2015 年度管理费用及营业外收入分别增加 1,500,000.00 元。 6、和成显示调整留抵进项税额,导致 2015 年度其他流动资产及应交税费 分别增加 1,872,323.16 元。 7、因净利润调整,和成显示调整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及奖 励基金的计提,导致 2015 年度应付职工薪酬减少 5,611.10 元、盈余公积减少 16,833.31 元及未分配利润增加 22,444.41 元。 8、和成显示调整现金流量分类,导致 2015 年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 的现金减少 3,981,495.28 元、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 965,162.61 元及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 4,946,657.89 元。 三、和成显示财务报告 天职国际对和成显示编制的 2016 年和 2015 年财务报表及附注进行了审计, 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17]3712 号),天职国际认为:和成显示 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和成显示 2015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及合并财务状况以及 2015 年度、2016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及合并经营成果和合并现金流量。 和成显示经审计的近两年财务报表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1-1-1-295 单位:元 资产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04,364,372.24 48,646,493.20 应收票据 7,238,342.68 1,784,440.50 应收账款 95,666,454.55 91,773,000.99 预付款项 1,500,891.76 7,814,974.13 其他应收款 351,750.47 787,610.36 存货 105,312,238.90 84,727,932.00 其他流动资产 5,005,940.45 1,872,323.16 流动资产合计 319,439,991.05 237,406,774.34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98,543,577.33 104,015,496.66 在建工程 5,908.13 21,842.00 无形资产 15,730,169.74 16,124,489.50 长期待摊费用 76,098.19 - 递延所得税资产 784,772.02 557,201.78 其他非流动资产 2,875,766.58 - 非流动资产合计 118,016,291.99 120,719,029.94 资产总计 437,456,283.04 358,125,804.28 (续上表)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8,500,000.00 25,900,000.00 应付票据 26,359,879.05 25,070,469.50 应付账款 37,020,824.61 52,897,400.77 预收款项 392,281.38 1,709,791.46 应付职工薪酬 37,487,991.96 15,264,145.29 应交税费 2,575,137.87 3,038,052.27 其他应付款 3,594,748.36 1,660,017.20 流动负债合计 145,930,863.23 125,539,876.49 递延收益 31,529,731.49 39,027,615.06 非流动负债合计 31,529,731.49 39,027,615.06 负债合计 177,460,594.72 164,567,491.55 所有者权益: 股本 43,333,333.00 43,333,333.00 资本公积 74,747,379.70 74,747,379.70 盈余公积 25,884,376.60 15,941,208.51 未分配利润 115,695,463.30 59,536,391.5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59,660,552.60 193,558,312.73 1-1-1-296 少数股东权益 335,135.72 - 所有者权益合计 259,995,688.32 193,558,312.7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37,456,283.04 358,125,804.28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384,886,147.55 221,505,747.58 其中:营业收入 384,886,147.55 221,505,747.58 二、营业总成本 303,778,175.65 187,603,849.12 其中:营业成本 217,847,986.48 141,049,996.70 营业税金及附加 4,017,312.74 1,112,248.08 销售费用 21,240,907.93 9,958,463.65 管理费用 54,075,947.28 35,259,256.57 财务费用 -852,113.96 -383,911.10 资产减值损失 7,448,135.18 607,795.22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81,107,971.90 33,901,898.46 加:营业外收入 12,306,531.08 12,195,552.34 减:营业外支出 1,122,824.35 6,088.58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92,291,678.63 46,091,362.22 减:所得税费用 12,973,247.09 4,619,104.70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79,318,431.54 41,472,257.5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9,383,295.82 41,472,257.52 少数股东损益 -64,864.28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79,318,431.54 41,472,257.5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79,383,295.82 41,472,257.52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64,864.28 -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51,821,983.56 155,975,715.94 收到的税费返还 1,167,090.38 493,144.7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295,164.53 11,401,933.53 1-1-1-29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58,284,238.47 167,870,794.2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78,169,639.00 81,344,594.6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5,434,113.31 33,391,411.27 支付的各项税费 46,632,488.46 12,329,233.4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3,567,940.32 18,841,498.9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93,804,181.09 145,906,738.2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4,480,057.38 21,964,055.9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75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 31,345.72 6,309.90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781,345.72 6,309.9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11,702,942.86 4,745,781.81 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2,75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452,942.86 4,745,781.8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671,597.14 -4,739,471.9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400,00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53,500,000.00 25,9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5,361,484.72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3,900,000.00 41,261,484.72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0,900,000.00 35,66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1,337,057.52 20,937,097.68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361,484.7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1,598,542.24 56,597,097.6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698,542.24 -15,335,612.9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88,380.03 837,602.91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5,298,298.03 2,726,573.9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1,176,017.14 28,449,443.1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6,474,315.17 31,176,017.14 四、上市公司备考财务报告 天职国际对本次交易模拟实施后飞凯材料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2015 年度、2016 年度的备考合并利润表以及 1-1-1-298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出具了《备考审阅报告》(天职业字[2017]3712-1 号)。 (一)备考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备考财务报表是基于持续经营的基本会计假设而编制,根据纳入备考范围 的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相关规定编制的备考合并 财务报表。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系根据公司与张家口晶泰克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联合化工有限公司、深圳市汉志投资有限公司、江苏新材料产业创业投资 企业(有限合伙)、陈志成、邱镇强、ZHANG HUI(张辉)等 7 名交易对方(以 下简称“转让方”)签署的《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和成显示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约定,并 按照以下假设基础编制: 1、相关议案能够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的批准(核准)。 2、按照格式准则第 26 号的要求,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是假设本次重组已于 合并财务报表最早期初(2015 年 1 月 1 日)实施完成,即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交 易完成后的架构在 2015 年 1 月 1 日已经存在。 3、发行股份购买和成显示而产生的费用及税务等影响不在备考财务报表中 反映。 4、为取得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不在备考财务报表中反映。 5、不存在导致对本备考财务合并报表自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内的持续经营 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二)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1-1-1-299 1、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资产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71,414,315.45 279,156,877.7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 45,000,000.00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39,668,140.16 57,832,013.70 应收账款 249,678,334.85 218,704,068.91 预付款项 24,242,907.46 39,704,261.37 应收利息 - - 其他应收款 28,693,584.77 6,631,447.79 存货 159,990,547.95 135,426,383.36 其他流动资产 62,176,714.73 4,196,315.63 流动资产合计 835,864,545.37 786,651,368.48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5,000,000.00 35,00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428,062,926.19 188,873,844.51 在建工程 120,089,449.00 246,771,141.35 无形资产 168,366,683.36 134,485,648.34 开发支出 - - 商誉 797,163,527.05 797,163,527.05 长期待摊费用 329,542.50 172,559.27 递延所得税资产 9,105,779.96 4,537,598.61 其他非流动资产 20,621,748.12 - 非流动资产合计 1,578,739,656.18 1,407,004,319.13 资产总计 2,414,604,201.55 2,193,655,687.61 (续上表) 负债和股东权益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82,753,532.08 144,433,600.00 1-1-1-300 应付票据 26,359,879.05 26,785,869.50 应付账款 86,199,726.45 97,645,033.91 预收款项 794,755.88 2,103,570.52 应付职工薪酬 43,138,354.08 23,817,781.85 应交税费 3,201,648.24 9,646,359.48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9,966,666.59 其他应付款 493,552,848.94 463,539,398.5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00,000.00 17,417,300.00 其他流动负债 - 45,792,954.62 流动负债合计 938,000,744.72 841,148,535.0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2,411,500.00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42,890,881.10 48,765,861.43 递延所得税负债 2,495,935.89 2,664,593.71 非流动负债合计 57,798,316.99 51,430,455.14 负债合计 995,799,061.71 892,578,990.18 股东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1,418,409,045.99 1,301,076,697.43 少数股东权益 396,093.85 - 股东权益合计 1,418,805,139.84 1,301,076,697.43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2,414,604,201.55 2,193,655,687.61 2、备考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775,926,300.01 653,578,496.49 其中:营业收入 775,926,300.01 653,578,496.49 二、营业总成本 651,968,872.95 516,997,633.29 营业成本 434,273,985.45 362,876,989.97 营业税金及附加 9,473,872.12 3,696,169.96 销售费用 44,991,453.80 32,557,967.21 管理费用 148,233,381.65 115,822,105.57 1-1-1-301 财务费用 5,593,074.36 1,194,843.54 资产减值损失 9,403,105.57 849,557.04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169,488.91 244,013.23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26,126,915.97 136,824,876.43 加:营业外收入 35,160,744.27 24,925,542.81 减:营业外支出 1,565,404.62 18,652.96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59,722,255.62 161,731,766.28 减:所得税费用 18,738,707.65 21,103,815.44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40,983,547.97 140,627,950.8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41,112,454.12 140,627,950.84 少数股东损益 -128,906.15 - 六、其他综合收益 330,956.43 182,552.42 七、综合收益总额 141,314,504.40 140,810,503.2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141,443,410.55 140,810,503.26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28,906.15 - 1-1-1-302 第十一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的同业竞争和 关联交易情况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的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交易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式收购和成显示 100%股 份。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和成显示 100%股份。本次交易对方分别为张 家口晶泰克显示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联合化工有限公司、深圳市汉志投资有限 公司、陈志成、江苏新材料产业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邱镇强、ZHANG HUI(张辉)等 7 名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前,交易对方不拥有或控制与标的 公司从事相同或相近业务的企业。 本次交易完成后,为避免本次交易对方未来可能与上市公司发生同业竞争, 交易对方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之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本次交易完成后, 除承诺人继续在和成显示任职外, 承诺人不会从事显 示用混晶行业。 承诺人将充分赔偿或补偿上市公司因承诺人违反本承诺而遭受或产生的相 关损失或开支。”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的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前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完成后,为规范将来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交易对方出具了《关 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承诺人与上市公司(包括和成显示及其子公司在内)之间将尽量减少 和避免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将保证按市场化 1-1-1-303 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 联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不会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 法权益; 2、承诺人不会利用上市公司股东地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 益; 3、承诺人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 下,不要求上市公司向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三)标的资产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情况 1、报告期内和成显示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关联担保情况 2016 年 6 月 29 日,江苏和成新材料有限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 江支行签订总金额为 500.00 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 2016 年 6 月 27 日至 2017 年 6 月 27 日,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项借款余额为 500.00 万元,由和成显示提供保证担保。 2016 年 7 月 29 日,江苏和成新材料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京分行签订总额为 1,850.00 万元的流动资金周转贷款合同,借款期限为 2016 年 9 月 20 日至 2017 年 9 月 13 日,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借款合同项下 借款余额为 1,850.00 万元,由江苏和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的房屋提供抵押担保, 并由和成显示提供联合担保。2016 年 5 月 20 日,和成显示向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扬中市支行借款 1,500.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2016 年 12 月 27 日至 2017 年 12 月 27 日,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项借款余额为 1,500.00 万元, 由江苏和成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工业用地和工业用房提供抵押担保。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企业名称 交易 关联 关联方定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1-1-1-304 类型 交易 价原则 占同类 占同类 内容 交易金 交易金 金额 金额 额的比 额的比 例(%) 例(%) 深圳秋田微 销售 销售 电子有限公 市场价格 8,515,558.04 2.22 7,815,386.27 3.53 商品 商品 司 深圳市时代 销售 销售 华影科技股 市场价格 32,905.98 0.01 - - 商品 商品 份有限公司 合计 8,548,464.02 2.23 7,815,386.27 3.53 近两年,和成显示销售给秋田微电子的产品类型主要为 TN 类液晶 HTW 型 号产品,STN 类液晶主要为 HSG 产品,各型号中主要产品销售给秋田微电子 的价格与其他第三方价格的价格对比如下: 单位:元/千克 公司名称 产品型号 2016 年平均售价 2015 年平均售价 HTW 6,691.40 8,025.68 秋田微电子 HSG 10,567.56 10,177.04 HTW 7,300.00 8,676.06 其他第三方 HSG 10,547.14 10,511.13 HTW -8.34% -7.50% 差异率 HSG 0.19% -3.18% 上表数据对比可看出,和成显示向秋田微电子和向第三方销售的 HTW 型 号产品和 HSG 型产品报告期内的单价差异率较小,交易价格合理公允。和成显 示向秋田微电子销售商品,销售价格均依据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秋田微电子 为公司承担成本、费用或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况。 (3)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占同类 交易 关联交 关联方定 占同类交 企业名称 交易金 类型 易内容 价原则 金额 易金额的 金额 额的比 比例(%) 例(%) 镇江惠隆 采购 采购燃 化工有限 市场价格 399,596.20 0.10 375,073.46 0.27 商品 料动力 公司 1-1-1-305 深圳秋田 采购 采购原 微电子有 市场价格 22,000.00 0.01 商品 料 限公司 合计 421,596.20 0.11 375,073.46 0.27 (4)关联方租赁情况 ①租赁明细 出租方 定价 租赁起 租赁终止 承租方名称 资产名称 租赁价格 名称 依据 始日 日 江苏和成显示 江苏联合化工 科技股份有限 土地厂房 市场价格 110.70 万/年 2015.9.16 2016.9.15 有限公司 公司 江苏和成显示 江苏联合化工 科技股份有限 土地厂房 市场价格 13.8375 万/月 2016.9.16 2016.10.30 有限公司 公司 江苏和成显示 江苏联合化工 科技股份有限 办公室 市场价格 16 万元/年 2016.11.1 2019.10.30 有限公司 公司 ②支付租金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 承租方名称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江苏联合化工有限公 江苏和成显示科技股份有限公 731,875.00 1,621,340.00 司 司 (5)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①应收关联方款项 单位: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江苏联合化工有限公 预付款项 13,332.34 - 276,750.00 - 司 深圳秋田微电子有限 应收账款 4,537,102.50 45,371.03 3,410,378.00 34,103.78 公司 ②应付关联方款项 单位:元 1-1-1-306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深圳秋田微电子有限 应付账款 3,000.00 - 公司 (6)和成显示于 2016 年 5 月 16 日与南京睿智星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合作 设立江苏和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 450.00 万元,占比 45%,公司实 缴出资 275.00 万元。2016 年 12 月 15 日,和成显示向股东江苏联合化工有限公 司平价转让相关所持的 45%股权,转让后不再继续持有江苏和达电子科技有限 公司的股权。本次转让构成关联交易。 和成显示 2015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总资产为 358,125,804.28 元,期末净资产 为 193,558,312.73 元,本次转让和达电子 45%股权的价格为 275.00 万元,占公 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 0.77%,占公 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 1.42%。根据 《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 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 业之间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交易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JINSHAN ZHANG 以及其控制的企业及其关联企业目前没有以任何形式从事与上市公司 及上市公司的控股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 或活动。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 业之间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交易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与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企业之间关联交易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和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遵循平等、自 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依据充分、合理,确保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1-1-1-307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拟购买资产的股东及其关联方、资产所有人及其关联 方不存在对拟购买资产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拟购买标的资产的股东及其关联方、资产所有人及 其关联方不存在对拟购买资产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1-1-1-308 第十二节 风险因素 一、本次交易的风险提示 (一)审批风险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可能涉及的批准或核准,上述事 项能否获得相关核准,以及获得相关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审批风险。 (二)本次交易可能终止的风险 在本次交易的筹划及实施过程中,交易各方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飞凯 材料的股票在连续停牌前并未出现二级市场股价异动的情况;上市公司组织相 关主体进行的自查中未发现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形,也未接到相关主体因涉嫌内 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通知。如在未来的重组工作进程中出现“本次 重组相关主体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根据中国证监会 颁布的《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 及深交所颁布的《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 通知》,可能导致本次资产重组的暂停或终止。此外,在本次交易审核过程中, 交易各方可能需要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不断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各方无法就 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 及飞凯材料均有可能选择终止本次交易,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交易可能终止的 风险。 (三)标的资产估值风险 本次交易拟购买标的资产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评估,评估机构采用收 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根据沃克森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沃克 1-1-1-309 森评报字【2016】第 1235 号),以 2016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和成显示 100%股权的评估价值为 103,467.41 万元,较和成显示经审计后的归属于母公司 账面净资产增值 81,650.87 万元,增值率为 374.26 %。基于上述评估结果,经本 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本次交易标的和成显示 100%股权的最终交易价格确定为 106,400 万元。 虽然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严格按照评估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勤勉尽责 的职责,但仍存在因未来实际情况与评估假设不一致,特别是宏观经济的波动、 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的变化、市场竞争环境的变化等情况,使未来盈利达 不到资产评估时的预测,导致出现标的资产的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形,进 而可能对上市公司股东利益造成损害。本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存在上 述相关因素影响标的公司盈利能力进而影响标的资产估值的风险。 (四)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无法实现及补偿违约的风险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中,交易对方对相应交易标的资产 的未来净利润分别进行了承诺,所有交易对方承诺:和成显示 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实现的经审计的扣非后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6,500 万元、8,000 万 元和 9,500 万元;如业绩承诺期间顺延,转让方承诺和成显示 2019 年实现的经 审计的扣非后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11,000 万元。2016 年和成显示经审计扣非 后净利润为 6,921.56 万元,超过 2016 年承诺净利润数,但是 2017 年-2019 年承 诺净利润数是依据标的公司目前运营能力和市场发展前景等因素做出的预测, 受多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标的公司未来实际净利润有可能达不到上述承诺业 绩。若未来发生业绩承诺补偿,而交易对方以其持有的股份或自有资金不足以 履行相关补偿时,存在业绩补偿承诺无法执行和实施的违约风险。 (五)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减值风险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中,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公司本次交易拟购买和成显示 100%股权形成非同一 1-1-1-310 控制下企业合并,在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将形成一定金额的商誉。 根据规定,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不作摊销处理,但需在未来每年年度终了 做减值测试。如果标的资产未来经营状况恶化,将有可能出现商誉减值,从而 对公司当期损益造成不利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六)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和成显示将成为飞凯材料的全资子公司。从公司整体的 角度来看,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和业务范围都将得到扩大,公司与标的公司需 在企业文化、经营管理、业务拓展等方面进行融合,公司和标的公司之间能否 顺利实现整合具有不确定性,整合过程中若公司未能及时制定与之相适应的企 业文化、组织模式、财务管理与内部控制、人力资源管理、技术研发管理、业 务合作等方面的具体整合措施,可能会对标的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从而 给公司及股东利益造成一定的影响。 (七)募集配套资金实施风险 本次交易拟向上海塔赫、芯动能基金、隋晓东、王莉莉等非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作价的 100%,主要用于支付本次 交易的现金对价和相关发行费用等。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已由上海塔赫、芯动能基金、隋晓东、王莉莉等认购, 其已就本次交易中募集配套资金事宜与上市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 购协议》,对认购股份数量、认购价格、限售期、支付方式等进行了约定,并 明确了违约责任和赔偿措施。尽管如此,若上述认购人出现违约行为,仍将影 响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进程,甚至可能影响本次重组现金对价的及时支付,提请 投资者注意募集配套融资实施风险。 二、标的公司的经营风险 (一)市场竞争风险 1-1-1-311 目前全球高端液晶材料的供应商主要以国际三大厂商为主,以 TFT 液晶材 料为例,德国 MERCK 和日本 CHISSO、DIC 占据了全球 96%左右的市场份额。 虽然标的公司在下游客户开拓中通过加大对国内客户的开发力度,已取得一定 的市场份额,但直接与国际三大厂商进行竞争仍有较大挑战。 同时,我国液晶材料生产商多为中小型企业,主要产品定位于中低端市场, 缺乏明显的品牌和技术优势。虽然标的公司在国产品牌厂商中处于优势地位, 并已在细分市场赢得了一定的竞争优势,但如果国内生产商在技术、经营模式 等方面全面跟进和模仿,市场竞争将日趋激烈,标的公司将面临竞争加剧的风 险。 (二)依赖下游需求的风险 液晶材料是液晶显示的关键光电子材料,其广泛应用于各种终端显示产品, 包括电视、电脑、手机、电子记事本、计算器、汽车仪表、电话等。高性能液 晶材料的技术进步推动了液晶显示行业的产业发展,同时,液晶显示行业的整 体发展水平也制约着液晶材料行业的发展。 近年来,随着手机、笔记本电脑和液晶电视等终端产品的迅速普及,液晶 材料产业保持了快速的发展趋势。但是,如果未来液晶终端显示产业的发展速 度减缓,将减少对液晶材料的需求,对标的公司液晶材料产品的销量与售价将 产生不利影响。 (三)技术替代风险 目前,LCD 技术相对成熟,其他显示技术的生产和应用尚无法打破液晶显 示技术的领先地位。然而,随着显示技术的进步,一些新兴显示技术正逐渐成 熟并快速成长。例如,OLED(Organic Light-Emitting Diode,有机电激发光二 极管)技术由于具备自发光、不需背光源、对比度高、厚度薄、视角广、反应 速度快、可用于挠曲性面板、使用温度范围广、构造及制程较简单等优异特性, 被认为是下一代的平面显示器新兴应用技术。虽然 OLED 技术目前在成本、使 用寿命、量产化、大型化等方面暂时无法和 LCD 相抗衡,但如果其在技术上进 1-1-1-312 一步突破,成本实现大幅降低,有可能会对 LCD 产业造成较大的冲击,从而对 液晶材料行业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四)技术创新的风险 标的公司完成了国内第一款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 TFT 新结构单体及混 合液晶的开发,并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 虽然标的公司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相关核心技术,在部分细分领域已具有 较强的优势,但目前相关液晶材料领域的先进技术主要被国际三大厂商所掌 握,与德国 Merck 等国际三大厂商相比,技术水平尚存差距。 随着标的公司技术创新的深入,技术创新的突破在深度和广度上都将会更 加困难。这一方面需要标的公司在技术研发上不断加大投入,另一方面也加大 了标的公司对高端、综合型技术人才的需求。如果标的公司现有的盈利不能保 证其未来在技术研发上的持续投入,不能吸引和培养更加优秀的技术人才,标 的公司的长期竞争力将会受到影响。 (五)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及核心技术失密的风险 标的公司拥有一支掌握液晶显示材料关键技术的核心技术团队,对推动标 的公司快速发展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标的公司若不能持续完善各类人才激励 机制,可能导致核心技术人员的流失,这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标的公司未来 的持续发展。 此外,虽然标的公司对相关核心技术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但不排除由 于核心技术人员的流失或其它原因导致标的公司的核心技术失密。 (六)业务规模扩大而带来的管理风险 标的公司报告期内业务持续快速发展,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标的公司 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22,150.57 万元和 38,488.61 万元。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标的公司总资产达到 43,745.63 万元,员工人数达到 376 人。随着业务的快速发 1-1-1-313 展,标的公司的资产、业务和人员规模将会迅速扩大,若标的公司的管理体系 和管理水平不能很好地适应这种变化,将会给标的公司的发展带来不利的影响。 (七)应收账款增长的风险 报告期内,随着标的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标的公司应收账款账面净额分 别为 9,177.30 万元和 9,566.65 万元,应收账款账面净额占当期总资产的比例分 别为 25.63%和 21.87%。标的公司针对应收账款制定了稳健的会计政策,足额 计提坏账准备。同时,标的公司应收账款质量良好,绝大部分为一年以内的应 收账款,标的公司应收账款不会对其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但是,随着标的 公司销售规模的不断增长,应收账款金额也将持续增长。如果标的公司不能按 预期收回应收账款,则标的公司存在一定的资产损失风险。 (八)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 标的公司于 2011 年 8 月 2 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证书编号: GR201132000416,证书有效期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 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标的公司自 2011 年起按 15%税率申报缴 纳企业所得税。根据《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期间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 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1 年第 4 号)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应在资格期满 前三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在通过复审之前,在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 其当年企业所得税暂按 15%的税率预缴。标的公司于 2014 年 8 月 5 日取得换发 后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F201432000643,证书有效期三年。标的 公司子公司和成新材料于 2016 年 10 月 20 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1632000184,证书有效期三年。和成新材料自 2016 年起按 15%税率申报缴 纳企业所得税。但如果未来国家变更或取消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或标的 公司或其子公司不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将会对标的公司未来的经营 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九)与达兴股份有关专利合作的风险 1-1-1-314 标的公司与达兴股份合作开发的专利主要为基于茚环结构的一系列液晶单 体,茚环结构主要用于要求动态图像显示的高端 TFT 混合液晶材料。截至本报 告书签署日,合作双方未就此合约之履行发生任何纠纷。但是如果未来标的公 司与达兴股份在合作开发专利的使用以及有关利益分配上出现纠纷,将会对标 的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面临的风险 (一)股价波动的风险 股票市场投资收益与投资风险并存。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仅受本公司盈利水 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金融政策的调控、股票 市场的投机行为、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本次交易需要有关部 门审批且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方能完成,在此期间股票市场价格可能出现波动, 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风险。 股票的价格波动是股票市场的正常现象。为此,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当具 有风险意识,以便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同时,本公司一方面将以股东利益最 大化作为公司最终目标,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和盈利水平;另一方面将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本次交易完成后,本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充分、准确地进行信息披露,以 利于投资者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二)其他不可控的风险 上市公司不排除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为本次交易带 来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1-1-1-315 第十三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不存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 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 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上市公司 不存在因本次交易导致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 情形,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上市公司不存在因本 次交易导致资金、资产被交易对方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也不存在为交易对 方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负债的影响 以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为比较基准日,根据天职国际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 (天职业字【2017】3712-1 号),本次交易前后公司主要资产及负债变动情况 如下表: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交易前 备考数据 总资产(万元) 114,350.70 241,460.42 总负债(万元) 36,233.85 99,579.91 资产负债率(%) 31.69% 41.24% 从上表可以看到,本次交易前,公司总负债 36,233.85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31.69%;本次交易后,公司备考报表负债为 99,579.91 万元,资产负债率 41.24%。 备考报表增加的负债主要是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部分,由于现金对价拟使用募 集配套资金支付,扣除上述因素后,不存在因本次交易大量增加负债的情况, 1-1-1-316 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负债结构合理。 三、上市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发生资产交易情况 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飞凯材料发生资产交易情况具体如下: (一)全资子公司 2015 年 7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上 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 在香港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2015 年 10 月 23 日,飞凯香港有限公司(英文名 称:Phichem Hong Kong,Limited)完成注册登记,注册资本 20 万美元,注册地 点为香港中环皇后大街 39 号繁荣大厦 15 楼 1501 室,主营业务为:投资控股, 化工产品的批发和进出口,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和售后服务。 2016 年 2 月 16 日,公司在天津投资设立天津飞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天 津飞凯注册资本 20 万元人民币,注册地点为天津市河西区郁江道 17 号 350 室,主营业务为从事化工新材料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 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市场调查。 2016 年 9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 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大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 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 1 亿元人民币的等值美金收购 APEX PROCESS TECHNOLOGY CORP.持有的大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大瑞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1 月 6 日,注册地为中国台湾高雄市,经营范围:电子 零组件制造业、电子材料批发业、机械批发业、资讯软体批发业、电脑及事务 性机器设备批发业。目前,收购大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审批正在进行中。 (二)控股公司 2015 年 10 月 13 日,飞凯材料与美国籍个人 CHENGHONG LI 共同设立了 上海飞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50 万元人民币。飞凯材料出资 37.5 万 人民币,占比 75%。该合资公司主营业务为微电子纳米材料、半导体材料、光 1-1-1-317 电子材料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上述同类产品的批 发、进出口,提供相关配套服务,佣金代理(拍卖除外)。 (三)参股公司 2015 年 7 月,飞凯材料以自有资金 2,000 万元与中芯晶圆股权投资(上 海)有限公司、淡水泉(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聚源慧智股权投资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合伙协议》,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合伙企 业)。合伙企业已于 2015 年 8 月 25 日完成注册,合伙企业名称:上海聚源载 兴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1.51 亿元,飞凯材料以货币 方式出资 2000 万元人民币,占比 13.245%;合伙企业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 资管理、投资咨询。 (四)全资孙公司 2016 年 12 月,飞凯材料子公司飞凯香港以自有资金 1,000 万日元在日本投 资设立其全资子公司飞凯日本株式会社,注册资本 1,000 万日元。飞凯日本的 主要业务为技术开发。 上述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与本次交易无关。 除上述资产交易外,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发生其他资产性交易。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影响的说明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有关法律法规 要求,建立了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本次交易不涉及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或相关 治理制度的重大调整或改变。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在保持现有制度的基础 上,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 及中国证监会的要求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以保证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的运作更加符合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实际情况。 1-1-1-318 五、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政策、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及股东 分红回报计划 (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政策 为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 知》(证监发[2012]37 号)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相关文件的规定,飞凯材料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将公司章程有关利 润分配的条款和内容修订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 (1)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在有关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 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不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2)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 发展。 (3)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4)充分听取和考虑中小股东的要求。 (5)充分考虑货币政策环境。 2、利润分配具体政策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及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2)在公司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高于当期实现的净利润 时,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如无重大资本性支出项目发生,公司进行股利分配时,应当采取现金 方式进行分配,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 十五。 重大资本性支出项目是指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达到以下标准之一 的购买资产(不含购买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对外投资等涉及资本性支出 1-1-1-319 的交易事项: A、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 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计算数据; B、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 C、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 万元人民币; D、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 E、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 万元人民币。 F、交易标的为“购买或出售资产”时,应以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中的较高 者作为计算标准,并按交易事项的类型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经累计计 算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 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如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且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公 司可以以股票方式进行股利分配,股票分配方式可与现金分配方式同时进行。 3、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方案论证过 程中,需与独立董事充分讨论,在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基 础上,形成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董事会通过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全体董事过半 数表决通过并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预 案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应当对公司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并经半数以 上监事表决通过,若公司有外部监事(不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则外部监 事应当对审议的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意见。董事会及监事会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 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 1-1-1-320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如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原因、未用于 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 4、利润分配政策调整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改变。如现行政策与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投 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实发生冲突的,可以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的 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公司股票上市的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议案需分别经监事会和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 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提交股东大会的相关提案中应详细说明修改利润 分配政策的原因。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 平台,为公司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二)近三年分红情况 2016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17 年 2 月 20 日,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 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0,400 万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 元(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转 增资本,以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0,400 万股为基数,由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5 股,共计转增 26,000 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 数为 36,400 万股。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0,400 万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 元(含税),共计派发 现 金 股 利 人 民 币 20,800,000 元 , 上 述 现 金 分 红 后 , 剩 余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42,397,075.12 元,继续留存公司用于支持公司经营需要。 201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8,000 万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 金股利人民币 16,000,000 元,以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8,000 万股 为基数,由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共计转增 2,400 万股,转 增后公司总股本数为 10,400 万股。 1-1-1-321 (三)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1、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公司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 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 等因素,征求和听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要求和意愿,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 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本次发行 融资、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因素,平衡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的基 础上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 制,对股利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并藉此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 定性。 2、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原则:(1)本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后将采取现 金、股票或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分配股票股利,并可以根据公司经营 情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2)本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 资回报,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3)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 足公司正常经营和中长期发展战略需要的前提下,公司优先选择现金分红方式, 并保持现金分红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保证现金分红信息披露的真 实性。 3、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与调整 公司应至少每三年制定一次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制定各期股东回报规划, 以及因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股东回报 规划的,应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的规定,并充分听取 独立董事、监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制定的股东回报规划应当着眼于公司的长 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 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 机制。审议制定或调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时,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并 分别经公司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 会审议制定或调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并且相关股东大会会议应采 取现场投票和网络票相结合的方式,为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或修 1-1-1-322 改提供便利。 六、上市公司停牌前股价无异常波动的说明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 [2007]128 号)第五条规定,“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上市公司 股价在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超过 20%的,上市公 司在向中国证监会提起行政许可申请时,应充分举证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直 系亲属等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证券交易所应对公司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 股票交易是否存在异常行为进行专项分析,并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可对 上市公司股价异动行为进行调查,调查期间将暂缓审核上市公司的行政许可申 请。” 因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飞凯材料于 2016 年 7 月 25 日开始停牌。飞凯材料股票在本次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期间(停 牌前第 21 个交易日 2016 年 6 月 24 日至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 2016 年 7 月 22 日)股价涨跌幅情况,以及同期创业板综合指数(代码:399102)和证监会制 造指数(代码:399233)的涨跌幅情况如下表所示: 飞凯材料收盘价格 创业板综合指数收 证监会制造指数收盘 日期 (元) 盘点数 点数 2016 年 6 月 24 日 78.50 2687.82 1971.87 2016 年 7 月 22 日 74.21 2825.24 2097.17 涨跌幅 -5.46% 5.11% 6.35% 飞凯材料股票价格在停牌日(2016 年 7 月 25 日)前 20 个交易日期间,扣 除创业板综合指数变动因素后的涨跌幅情况为下跌 10.57%;扣除证监会制造指 数变动因素后的涨跌幅情况为下跌 11.81%,均未超过 20%,即飞凯材料股票价 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 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相关标准,无异常波动。 七、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 1-1-1-323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2014 年修订)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 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本公司就自 2016 年 1 月 25 日至 2016 年 7 月 25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期间,本公司、交 易对方及其各自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专业机构及其他知悉本次交 易的法人和自然人,以及上述相关人员的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年满 18 周 岁的成年子女,以下合称“自查范围内人员”)是否进行内幕交易进行了自查, 并出具本自查报告。 截至目前,根据各相关机构及人员出具的自查报告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结果,相关自查范围内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如下: (一)自然人闵福麟买卖飞凯材料股票的情况 变更股数 结余股数 姓名 身份 变更日期 买卖方向 (股) (股) 2016 年 3 月 14 日 1,000 1,000 买入 2016 年 3 月 17 日 400 1,400 买入 2016 年 3 月 17 日 -500 900 卖出 2016 年 3 月 21 日 500 1,400 买入 2016 年 3 月 21 日 -400 1,000 卖出 2016 年 3 月 22 日 -500 500 卖出 2016 年 3 月 23 日 -500 0 卖出 2016 年 3 月 24 日 1,200 1,200 买入 2016 年 3 月 25 日 300 1,500 买入 飞凯材料子 2016 年 3 月 28 日 100 1,600 买入 闵福麟 公司监事之 2016 年 3 月 29 日 100 1,700 买入 配偶 2016 年 3 月 31 日 300 2,000 买入 2016 年 4 月 6 日 -1,000 1,000 卖出 2016 年 4 月 7 日 -1,000 0 卖出 2016 年 4 月 7 日 300 300 买入 2016 年 4 月 8 日 -300 0 卖出 2016 年 4 月 25 日 500 500 买入 2016 年 4 月 28 日 -500 0 卖出 2016 年 5 月 9 日 200 200 买入 2016 年 6 月 6 日 200 400 买入 2016 年 6 月 14 日 -100 300 卖出 1-1-1-324 2016 年 6 月 17 日 -100 200 卖出 2016 年 6 月 21 日 -100 100 卖出 2016 年 6 月 29 日 -100 0 卖出 (二)自然人金玉霞买卖飞凯材料股票的情况 变更股数 结余股数 姓名 身份 变更日期 买卖方向 (股) (股) 2016 年 6 月 13 日 800 800 买入 2016 年 6 月 14 日 7,700 8,500 买入 2016 年 6 月 14 日 1,500 10,000 买入 2016 年 6 月 16 日 -1,500 8,500 卖出 2016 年 6 月 16 日 -8,500 0 卖出 2016 年 6 月 17 日 1,500 1,500 买入 2016 年 6 月 20 日 -1,500 0 卖出 2016 年 6 月 21 日 1,500 1,500 买入 2016 年 6 月 21 日 7,300 8,800 买入 2016 年 6 月 22 日 500 9,300 买入 飞凯材料其 2016 年 6 月 23 日 -7,000 2,300 卖出 他内幕信息 金玉霞 2016 年 6 月 24 日 500 2,800 买入 知情人之母 2016 年 6 月 29 日 3,800 6,600 买入 亲 2016 年 6 月 29 日 500 7,100 买入 2016 年 6 月 29 日 -500 6,600 卖出 2016 年 7 月 4 日 -1,500 5,100 卖出 2016 年 7 月 7 日 1,400 6,500 买入 2016 年 7 月 7 日 -1,400 5,100 卖出 2016 年 7 月 13 日 -4,100 1,000 卖出 2016 年 7 月 14 日 1,200 2,200 买入 2016 年 7 月 15 日 800 3,000 买入 2016 年 7 月 21 日 -2,900 100 卖出 2016 年 7 月 22 日 -100 0 卖出 (三)自然人严高见买卖飞凯材料股票的情况 变更股数 结余股数 姓名 身份 变更日期 买卖方向 (股) (股) 2016 年 6 月 14 日 2,200 2,200 买入 飞凯材料其 2016 年 6 月 14 日 2,100 4,300 买入 他内幕信息 2016 年 6 月 16 日 -2,200 2,100 卖出 严高见 知情人之父 2016 年 6 月 16 日 900 3,000 买入 亲 2016 年 6 月 16 日 -2,100 900 卖出 2016 年 6 月 17 日 1,200 2,100 买入 1-1-1-325 2016 年 6 月 17 日 2,200 4,300 买入 2016 年 6 月 20 日 1,100 5,400 买入 2016 年 6 月 20 日 -2,100 3,300 卖出 2016 年 6 月 20 日 -2,200 1,100 卖出 2016 年 6 月 21 日 2,300 3,400 买入 2016 年 6 月 21 日 1,000 4,400 买入 2016 年 6 月 23 日 -2,300 2,100 卖出 2016 年 6 月 27 日 500 2,600 买入 2016 年 6 月 29 日 600 3,200 买入 2016 年 6 月 29 日 100 3,300 买入 2016 年 6 月 30 日 -1,200 2,100 卖出 2016 年 7 月 1 日 -1,000 1,100 卖出 2016 年 7 月 4 日 1,500 2,600 买入 2016 年 7 月 4 日 100 2,700 买入 2016 年 7 月 21 日 -500 2,200 卖出 2016 年 7 月 22 日 -700 1,500 卖出 2016 年 7 月 22 日 -1,500 0 卖出 (四)自然人王德英买卖飞凯材料股票的情况 变更股数 结余股数 姓名 身份 变更日期 买卖方向 (股) (股) 飞凯材料控 2016 年 7 月 21 日 2,300 2,300 买入 王德英 股股东、董 事之母亲 2016 年 7 月 22 日 -1,000 1,300 卖出 (五)法人北京汉和泰兴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买卖飞凯材料 股票的情况 变更股数 结余股数 名称 身份 变更日期 买卖方向 (股) (股) 2016 年 3 月 22 日 -2,000 3,898,000 卖出 2016 年 3 月 23 日 -33,000 3,865,000 卖出 2016 年 3 月 24 日 -21,181 3,843,819 卖出 北京汉和泰 飞凯材料监 2016 年 3 月 25 日 -9,000 3,834,819 卖出 兴管理咨询 事王琳控制 2016 年 5 月 3 日 -6,387 3,828,432 卖出 有限责任公 的企业 2016 年 5 月 4 日 -6,900 3,821,532 卖出 司 2016 年 5 月 27 日 -30,000 3,791,532 卖出 2016 年 5 月 30 日 -280,056 3,511,476 卖出 2016 年 5 月 31 日 -156,476 3,355,000 卖出 1-1-1-326 2016 年 6 月 1 日 -50,000 3,305,000 卖出 2016 年 6 月 2 日 -30,000 3,275,000 卖出 2016 年 6 月 17 日 -4,800 3,270,200 卖出 2016 年 6 月 21 日 -100,100 3,170,100 卖出 2016 年 6 月 22 日 -75,100 3,095,000 卖出 2016 年 6 月 23 日 -142,850 2,952,150 卖出 2016 年 6 月 24 日 -27,150 2,925,000 卖出 (六)法人北京联科斯凯物流软件有限公司买卖飞凯材料股票 的情况 变更股数 结余股数 名称 身份 变更日期 买卖方向 (股) (股) 北京联科斯 飞凯材料董 凯物流软件 事金鼎控制 2016 年 6 月 24 日 -2,000 3,118,000 卖出 有限公司 的企业 上述相关自然人闵福麟、金玉霞、王德英、严高见出具说明承诺如下: “(1)本人在飞凯材料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日前 6 个月(2016 年 1 月 25 日 至 2016 年 7 月 25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飞凯材料股票时未获知关 于飞凯材料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任何内幕消息;该等买卖行为系基于本人对飞 凯材料已公开披露信息的分析、对飞凯材料股价走势的独立判断及本人自身的 财务状况而作出,不存在利用内幕交易进行飞凯材料股票交易的情形; (2)本人于自查期间买卖飞凯材料股票,系本人所持有的二级市场股票正 常交易行为,不存在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内幕消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3)本人今后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不利用任何便利获 取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行为。” 上述相关自然人金鼎、王琳出具说明承诺如下: “(1)本人在 2016 年 1 月 25 日至 2016 年 7 月 25 日(以下简称“自查 期间”)买卖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凯材料”)股票 时未获知关于飞凯材料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以下简 称“重大资产重组”)的任何内幕消息;该等买卖行为系基于自身对飞凯材料 1-1-1-327 已公开披露信息的分析、对飞凯材料股价走势的判断及自身的财务状况而作出, 不存在利用内幕交易进行飞凯材料股票交易的情形; (2)本人于自查期间通过本人控制的公司出售的飞凯材料之股份,系本人 所持有的限售股份限售期满解锁后的正常交易行为,不存在利用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之内幕消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3)本人今后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不利用任何便利获 取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 (4)本人承诺若在飞凯材料自查期间的交易违反相关法规,则将本人在上 述期间买卖飞凯材料股票所获得的全部收益交由飞凯材料所有。” 根据闵福麟、金玉霞、王德英、严高见、金鼎、王琳出具的说明及相关资 料,公司认为其买卖飞凯材料股票的行为属于根据市场判断及自身财务状况而 进行的投资行为,不属于通过获取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获利的情形。 截至目前,在自查期间,本公司、交易对方及其各自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相关专业机构及其他知悉本次交易的法人和自然人,以及上述相关人 员的直系亲属等内幕信息知情人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不存在利用该信息进行 内幕交易的行为。 八、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和证券服务机构不存在依据《关 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 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飞凯材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飞凯材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以及上述主体控制的机构,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证券 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经办人员,以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其他主体,均不存在 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最近三年不存 在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因此, 上述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 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中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情形。 1-1-1-328 九、本次交易中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交易涉及上市公司重大事件,公司已经切实按照《证券法》、《重组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等要求履行了信息 披露义务。本报告书披露后,公司将继续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照相关法 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 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与本次重组的进展情况。 (二)严格履行交易相关程序 本公司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行表决和披 露。 本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前发布提示性公告,提 醒股东参加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临时股东大会。为给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提供 便利,除现场投票外,本公司将就本次重组方案的表决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 东可以直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 (三)本次资产重组期间损益的归属 各方同意,自评估基准日(不包括当日)起至交割日为损益归属期间。但 在实际计算该等期间损益归属时,系指评估基准日(不包括当日)起至交割完 成日前一个自然月最后一日止的期间。损益归属期间和成显示实现的收益由飞 凯材料享有,和成显示遭受的损失由各转让方按所持和成显示的股份比例向飞 凯材料或和成显示以现金方式补足。 飞凯材料将在交割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 并经各方认可的的审计机构对和成显示在损益归属期间的损益情况进行交割审 计。损益归属期间相关损益数值以审计报告的净利润值为准。各转让方应在上 述审计报告出具后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期间亏损数额的补偿支付工作(如 1-1-1-329 有)。 (四)关于业绩承诺利润补偿的安排 关于业绩承诺利润补偿的安排详见本重组报告书第七节“一、《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主要内容”。 (五)股份锁定的安排 关于股份锁定的安排详见本重组报告书第七节“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协议》的主要内容”。 (六)本次交易拟购入资产不存在权属纠纷的承诺 关于本次交易拟购入资产不存在权属纠纷的承诺详见本重组报告书重大事 项提示“十、本次重组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七)交易各方就交易信息真实性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声 明与承诺 关于交易各方就交易信息真实性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声明与承诺详见 本重组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十、本次重组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1-1-1-330 第十四节 独立董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对本次交 易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3 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不得发行股票的相关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各项条件。 2、本次《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及由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相关 重组协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创业板信息 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3 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交易方案合理,具备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3、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本次交易有利于提 高公司的资产质量,拓展现有业务领域,提升公司竞争力,增强盈利能力,有 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1-1-1-331 4、本次交易涉及有关公司股东大会、中国证券会等有关审批事项,已在《上 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详细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做出了 特别提示。 5、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塔赫(上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JINSHAN ZHANG 所控制的企业;王莉莉系 JINSHAN ZHANG 的配偶,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相关议案 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我们事前认可。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 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6、公司已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 评估,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交易对方及公司均没有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 或冲突,具有充分的独立性,其进行评估符合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和要求。 本次评估的前提假设合理,选择的评估方法充分考虑了公司本次交易的目的与 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方法恰当,评估结果公允合理。我们认为,公司本 次聘请的资产评估机构以及标的资产定价原则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 7、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由交易各方根据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确认的标的资产评估净值协商确 定,标的资产定价具有公允性、合理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 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8、同意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协议》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补偿协议》,以及公司与特 定投资者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同意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 事项的总体安排。 9、公司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审慎、客 观的分析,本次交易不存在摊薄即期回报之情形。 1-1-1-332 10、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前述董事会会议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均已获得我们事前认可。公司前述董 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11、公司本次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遵循了公开、 公平、公正的准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全体股东公平、合理。本 次交易尚需多项条件满足后方可实施完成,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本次交易方案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次交易方案。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交易的总体安排,同意飞凯材料第二届董事 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及事项。 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相关文件,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仍具备股票上市的条件; 3、本次交易前后,JINSHAN ZHANG 先生均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 交易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构成重组上市。 4、本次交易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 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 和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5、本次交易价格根据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并经交易各 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平、合理。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符合《重组管理办法》、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涉及资产评 估的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方法选择适当,结论公允、合理,有效地保证了交易 价格的公平性; 1-1-1-333 6、本次交易完成后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增 强持续盈利能力,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 7、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 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将继续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 关规定;公司治理机制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或者 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8、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 9、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就相关资产实际盈利数不足利润预测数情况的补偿 安排切实可行、合理; 三、法律顾问意见 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通力律师认为: 1、本次交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 的规定,在取得本意见所述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后,其实施不存在法律障碍; 2、上市公司、交易对方具备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3、上市公司、交易对方已履行了截至本意见出具时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程序; 4、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5、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发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 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实质性条件; 6、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相关协议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缔约方权利义务明确,待其各自约定之生效条件获得满足后即 成为对协议当事人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7、飞凯材料尚须根据本次交易进展情况,按照《重组办法》、《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8、参与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从业人员均具备必要的执业资 1-1-1-334 格; 9、本次交易尚须履行本意见中提及的相关批准与核准程序。 1-1-1-335 第十五节 相关中介机构 一、独立财务顾问 独立财务顾问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蔡咏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 号 联系电话 021-51097188 传真 021-68889165 联系人 罗欣、张琳 二、法律顾问 法律顾问 通力律师事务所 事务所负责人 俞卫锋 注册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联系电话 021-31358666 传真 021-31358600 联系人 黄艳、张洁 三、财务审计机构 审计机构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单位负责人 邱靖之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 号 68 号楼 A-1 和 A-5 区域 联系电话 010-88827799 传真 010-88018737 联系人 党小安、徐新毅、王楠 四、资产评估机构 资产评估机构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单位负责人 徐伟建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 号楼 19 层 21 层 2109 联系电话 010-88018731 1-1-1-336 传真 010-88019300 联系人 吕铜钟、黄运荣 1-1-1-337 第十六节 董事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一、公司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保证《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以及本公司所出具的相 关申请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承诺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全体董事签字: JINSHAN ZHANG 金鼎 YUAN WANG 曹韻丽 于荔 苏斌 姜继森 郭文氢 王志瑾 1-1-1-338 二、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人员同意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飞凯光 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重 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中援引本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结论性意见,保证其 所引用的相关内容已经本公司审阅,确认《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 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张艺 王昕宸 汪金 财务顾问主办人: 罗欣 张琳 法定代表人: 蔡咏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1-339 三、法律顾问声明 通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同意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上 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中援引本所出具的《关于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法律意见书》(以 下简称“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 保证其所引用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已经本所 审阅, 确认《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通力律师事务所 事务所负责人 俞卫锋律师 经办律师 黄艳律师 张洁律师 年 月 日 1-1-1-340 四、审计机构声明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所”)同意上海飞凯光电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中援引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备考财务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证其所引用的相关内容已经本所审阅, 确认《上海 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经办注册会计师:党小安 经办注册会计师:徐新毅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楠 事务所负责人:邱靖之 年 月 日 1-1-1-341 五、评估机构声明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所”)同意上海飞凯光电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中援引本所出具的评估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保证其所引用的相关内容已经本所审阅, 确认《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重组报告书》 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签字评估师:吕铜钟 签字评估师:黄运荣 单位负责人签名: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1-342 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飞凯材料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飞凯材料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独立意见; 3、飞凯材料与交易对方签署的《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和成 显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4、飞凯材料与上海塔赫、芯动能基金、隋晓东、王莉莉分别签署的《附条件 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 5、和成显示 2015 年、2016 年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17]3712 号); 6、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天职业字[2017]3712-1 号); 7、和成显示《资产评估报告》(沃克森评报字[2016]第 1235 号); 8、国元证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9、通力律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二、备查地点 投资者可在本报告书刊登后至本次交易完成前的每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 11:00,下午 2:30-5:00,于飞凯材料查阅上述文件。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潘泾路 2999 号 电话:021-50322662 传真:021-50322661 联系人:苏斌 1-1-1-343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之盖章页)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1-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