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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飞凯材料: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6年度跟踪报告2017-02-27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飞凯材料

保荐代表人姓名:罗欣                    联系电话:18621925599

保荐代表人姓名:于晓丹                  联系电话:1861681007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
                                   0
次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
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
                                   是
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
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 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3 次,分别核查了包括与募集资金相关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的财务资料、银行对账单等相关资料。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
                                  是
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2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2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2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
                                  是
报送
                                  公司控股股东在香港,对其信息了解较
                                  少;定期报告中关于控股股东信息披露
                                  的内容需要更加准确、严谨,比如股东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 结构是否发生变化等;母公司财务部未
情况                              分类整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凭证,财
                                  务部应及时与子公司对接,及时管理募
                                  集资金各项单据。上述问题公司已按要
                                  求进行整改。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7次,发表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关于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15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
                                  不适用
意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
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
                                   是
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17年2月20日
                                      持续督导期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3)培训的主要内容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票交易;
                                  2
                                         内幕交易和信息披露;其他信息披露要
                                         点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无                       不适用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无                       不适用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 无                       不适用
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解决措施
1、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
                                是                      不适用
管理人员关于招股说明书的承诺
2、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是                      不适用
人关于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
3、公开发行前全体股东、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锁    是                      不适用
定及减持的承诺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是                      不适用
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5、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 是                      不适用
                                     3
持股的董事及高管关于违反相关
承诺和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6、公司、控股股东关于填补被摊
                              是                 不适用
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7、公司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
                              是                 不适用
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9、实际控制人关于规范关联交易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未变更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
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 无
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 2016 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罗   欣              于晓丹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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