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凯材料: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7-10
证券代码:300398 证券简称:飞凯材料 公告编号:2017-054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于 2017 年 7 月 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7 月 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2017 年 7 月 5 日,公司董事 YUAN
WANG(王媛)女士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辞呈,辞呈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
生效。为提高董事会决策效率,同日,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增加相关增补董事
及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会议应到董事八名,实到董事八名。会议由董事长
JINSHAN ZHANG 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向从“3000t/a 紫外固化
特种丙烯酸树脂产品技改项目”变更为“50t/a 高性能光电新材料建设项目”,
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有利于公司贯彻目前最新的发展战略,配套现有的
电子材料产品生产,进一步发挥公司在电子材料领域的优势,进一步优化公司产
品布局,打造新的利润增长极,为公司业绩持续增长提供强有力保障,实现全体
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上海飞凯
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以上议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公司拟向关联方塔赫(上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塔赫”)
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借款额度用于满足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和对
外投资的需求,前述借款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有效,公司可在规定期限内根据实际需要提取和使用上述借款,单笔借款期限自
提款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负责实施。
由于交易对方上海塔赫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JINSHAN
ZHANG 先生所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上海飞凯
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
的核查意见》。
董事 JINSHAN ZHANG 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以上议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上海飞凯
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以上议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第三届董事会战略
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选举苏斌先生为公司战略委员
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5.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需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的议案,将
提交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具体召开时间以公司后续在中国证
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为准。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