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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飞凯材料: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2-28  

						证券代码:300398          证券简称:飞凯材料         公告编号:2018-078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于 2018 年 12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2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
事九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为 4 人),董事王志瑾先生、独立
董事张陆洋先生、独立董事孙岩先生和独立董事朱锐先生以电话方式参加会议并
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由董事长 JINSHAN ZHANG 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公司拟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
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
益。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一年期内保
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
超过 12 个月,投资品种不得涉及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
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高风险理财产品。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负责实
施。前述理财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上海飞凯
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塔赫(上海)新材
料科技有限公司房屋建筑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上海飞凯
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塔赫(上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房屋建筑物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由于交易对方塔赫(上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兼总经理 JINSHAN ZHANG 先生所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 JINSHAN ZHANG
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