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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飞凯材料: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2-28  

						证券代码:300398            证券简称:飞凯材料          公告编号:2018-079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于 2018 年 12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2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甘霖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和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公司拟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
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
益。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一年期内保
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
超过 12 个月,投资品种不得涉及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
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高风险理财产品。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负责实
施。前述理财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上海飞凯
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审议通过《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塔赫(上海)新材
料科技有限公司房屋建筑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该项交易属于合理的交易行为,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
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购买塔赫(上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房屋
建筑物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上海飞凯
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塔赫(上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房屋建筑物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