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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飞凯材料: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岩)2019-02-26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

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加强

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18 年的工作中,独立公正、勤勉尽责、忠实的履

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认真审议董事

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不受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有效地保证公司运作的合理

性和公平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 2018 年度本人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述职如下:



一、2018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提名委

员会委员,在 2018 年度里,积极参加各次董事会会议及其下属本人任职的专门委员会

会议。报告期间,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会议,2 次股东大会会议,4 次审计委员会会

议、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均准时按照会议通知的时间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历

次董事会、股东大会和本人任职的专门委员会会议,其中,现场出席董事会 1 次,以通

讯方式出席 7 次,出席股东大会 2 次,以通讯方式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 4 次,提名委员

会委员会议 1 次,无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

    2018 年度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

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会议审议的议案对公司的进一步发展有益,相关重大经营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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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策等事项均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内容合法有效,因此所有议案在经过客观谨慎的思

考后,我均投了赞成票。在召开会议之前,对收到的召开会议的相关资料本人都在第一

时间仔细查看,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反复斟酌其合法性和合理性。会议召开时,本人认

真聆听会议主持人对议案的相关说明和介绍,及时表达自己的疑惑并要求给出合理的说

明和解释,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会议做出科学决策

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发表专项说明、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8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恪守职责、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

用,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的发表自己的看法及观点,并利用自

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

人未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并就公司如下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独

立意见和专项说明:

    (一)2018 年 3 月 15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对《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对部分资产单独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上海

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对部分资产单独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2017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上海飞凯光

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上海飞凯光电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和成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2017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

明>的议案》、《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8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上

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对公

司 2017 年度对外担保的情况发表了专项说明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18 年 4 月 9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对《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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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关于为长兴电子材料(昆山)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2018 年 7 月 3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上海飞凯光电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相关事宜的议案》、《上海飞凯光

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2018 年 8 月 16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专项说明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2018 年 10 月 24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对《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2018 年 11 月 14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

    (七)2018 年 12 月 27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对《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购买塔赫(上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房屋建筑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

了事前认可意见;对《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的议案》、《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塔赫(上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

司房屋建筑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2018 年,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审核

与监督作用,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等进行了审议,对公司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进行了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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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察,听取了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汇报,并保持与会计师进行沟通,制定年度审计计划并

对年度审计工作进行安排,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强化了公司董事会决策功

能。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四次会议,分别审议的议案为:2018 年 3 月 5 日第三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的议案》、《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8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经审计的

2017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 年年度报告>

及其摘要的议案》、《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

况专项报告>的议案》、《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的议案》、《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

和成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2017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的议案》、《上海飞凯光电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部分资产单独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2018 年 4 月 20 日第三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2018 年 8 月 6 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 年半年度报告>

及其摘要的议案》、《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 年半年度

内部审计工作总结>的议案》。2018 年 10 月 19 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

案》、《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

案》。

       提名委员会: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选择标准、程序和履职能力提出建议。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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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通过审阅公司文件,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积极参与公司现

场调查。会议结束后,与公司高管进行座谈,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制度建

立及执行、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财务运行等方面情况;并通过电话、邮件

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

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同时也时刻关注国家宏观经济大环

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于公司的相关报道,有效地履行了独立

董事职责。



五、在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定期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动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以及财务管理、关联

交易和对外投资等相关事项,了解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公司治理情况,并就相关事项

发表客观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让广大投资者能够

及时知晓公司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六、培训和学习的情况

    本人自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以来,一直非常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

章制度,并对上市公司相关法规、政策以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社会公众股东

权益等加大了关注。同时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上市公司协会等机构组织的相

关独立董事或董事的培训,进而让自己可以及时了解到资本市场现状、存在的问题、监

管要求等,树立风险意识、创新意识和规范运作意识,努力把上市公司建设成诚信、守

法、创新的具有竞争力的现代企业,建立科学管理、监督公司的基本理念,明确自身的

权利、义务与责任,提升职业道德和管理、监督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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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其他工作的情况

    1、2018 年度任期内,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18 年度任期内,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18 年度任期内,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的情况。



    2019 年,本人在任期内将一如既往地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发挥督促公司规

范运作、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作用。同时,祝愿公司在 2019 年业务大发展,管

理更上一层楼。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孙岩




                                                             2019 年 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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