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凯材料: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核查意见2019-06-17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
的核查意见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上
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对公司 2019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发表相
关核查意见如下:
1、截至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列入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
单与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
的激励对象相符。
2、截至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
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
激励对象条件, 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激励对象中无
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3、截至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公司和本次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
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
满足。
综上, 监事会同意以 2019 年 6 月 14 日为授予日, 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72 名激励对象
授予 555.33 万股限制性股票。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6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