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职业字[2020]12326 号 目 录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3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职业字[2020]12326 号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凯材料”)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的《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管理层的责任 飞凯材料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编制《上海飞凯光电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 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 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 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飞凯材料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 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飞凯材料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 报。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飞凯材料管理层编制的《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 (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飞凯材料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续) 天职业字[2020]12326 号 [此页无正文]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二〇年三月十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现根据贵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 的规定,将本公司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1.2014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954 号)核准,公司 2014 年 9 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0,000 股,发行价为 18.1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63,000,000.00 元 , 扣 除 承 销 及 保 荐 费 用 人 民 币 35,605,021.17 元 ,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327,394,978.83 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3,370,100.00 元,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14,024,878.83 元。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14 年 9 月 29 日,该次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4 年 9 月 29 日出具 天职业字[2014]11492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 278,884,121.57 元,尚未使用前次募 集 资 金 余 额 人 民 币 0.00 元 。 本 公 司 平 安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外 滩 支 行 ( 银 行 账 号 : 11014684980004)、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银行账号:110001834300000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桥支行(银行账号:121909854610307)、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张江支行(银行账号:97160155300003405)及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银行 账号:31619103002433043)的募集资金项目已完成,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 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分别于 2014 年 12 月 9 日、2015 年 10 月 29 日、2016 年 5 月 16 日、2017 年 3 月 21 日及 2019 年 3 月 26 日办理了专户注销手续。其中: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金桥支行(银行账号:121909854610307)因 3500t/a 紫外固化光刻胶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毕 并投入使用,剩余募集资金 4,121.66 万元,用途改为补充流动资金,已经 2015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及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外滩支行、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桥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支行及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张家口晶泰克显 示科技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79 号)核准, 公司 2017 年 9 月向塔赫(上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发行 4,797,441.00 股股份、向北京芯动 能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发行 7,462,686.00 股股份、向隋晓东发行 2,665,245.00 股股份、向 王莉莉发行 10,261,194.00 股股份,该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共计为 25,186,566.00 股,每股面值 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 18.76 元/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72,500,000.00 元,扣 除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承销费用 15,052,000.00 元(含税),公司实际收到国元证券汇入 公司账户人民币 457,448,000.00 元,此外公司还发生审计费和律师费共计人民币 1,850,000.00 元(不含税),该次募集配套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56,450,000.00 元。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27 日,该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于 2017 年 9 月 28 日出具天职业字[2017]17404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56,000,800.02 元,尚未使用前 次 募 集 资 金 余 额 人 民 币 0.00 元 。 招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金 桥 支 行 ( 银 行 账 号 : 021900293510404)的募集资金项目已完成,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 方便账户管理,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6 日办理了专户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 司及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桥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随之终止。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一)变更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原因 1、3000t/a 紫外固化塑胶涂料项目 根据本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17 年 1 月 11 日 召开的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本公司将“3000t/a 紫外固化塑胶涂料项目”的募投资金用于支 付收购长兴电子材料(昆山)有限公司 60%股权的部分现金对价。变更原因:因公司上市进程时 间跨度较长,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3000t/a 紫外固化塑胶涂料项目”立项较早,上述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受市场、技术等因素的影响也已产生了变化。同时,由于公司全资子 公司惠州嘉裕新材料有限公司到目前为止已逐渐具备了 3000t/a 紫外固化塑胶涂料的生产能力, 如果进一步投入大量募集资金已没有必要。 2、3000t/a 紫外固化特种丙烯酸树脂产品技改项目 根据本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7 年 7 月 27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变更“3000t/a 紫外固化特种丙烯酸树脂产品技改 项目”为“50t/a 高性能光电新材料建设项目”。变更原因:“3000t/a 紫外固化特种丙烯酸树 脂产品技改项目”生产的特种丙烯酸树脂是合成紫外固化材料的关键原材料,为了进一步巩固 公司的树脂合成优势,在筹划 IPO 过程中,公司把“3000t/a 紫外固化特种丙烯酸树脂产品技改 项目”作为公司向上游产业链进一步延伸、控制核心原材料的重要承载项目。但由于公司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3000t/a 紫外固化特种丙烯酸树脂产品技改项目”立项较早,上述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可行性受市场、公司经营规划、产品结构等因素的影响也已产生了变化,已不符合公司目 前最新的战略规划,继续投入募集资金已无必要。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一)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总额 序号 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与承诺投资总 额的差异 3500t/a 紫外固化光刻胶 1 7,744.00 3,736.67 4,007.33 项目 支付收购长兴电子材料 2 (昆山)有限公司 60%股 5,200.00 5,432.07 -232.07 权的部分现金对价 50t/a 高性能光电新材料 3 4,655.00 4,867.47 -212.47 建设项目 4 偿还贷款 10,848.71 10,848.71 0.00 5 补充流动资金 3,003.49 3,003.49 0.00 (二)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金额存在差异的原因 1、3500t/a 紫外固化光刻胶项目承诺投资金额与实际投资总额相差 4,007.33 万元,项目节 余主要原因包括:1)“3500t/a 紫外固化光刻胶项目”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中包含项目建成第二 年运营期间的铺底流动资金 2,000.00 万元;2)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建设过程中,公 司本着谨慎节约的原则,在充分考虑项目配置的先进性、兼容性、合理性、实用性的基础上, 加强了项目管理和费用控制力度,减少了项目总开支,一定程度上节约了募集资金;3)募集资 金存放期间产生利息收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转为定期存款取得收益。 2、支付收购长兴电子材料(昆山)有限公司 60%股权的部分现金对价承诺投资金额与实际 投资总额相差 232.07 万元,差异原因主要为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使用了该募投项目的理财 及存款利息导致实际投资金额略高于承诺金额。 3、50t/a 高性能光电新材料建设项目承诺投资金额与实际投资总额相差 212.47 万元,差异 原因主要为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使用了该募投项目的理财及存款利息导致实际投资金额略 高于承诺金额。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在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先期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建设。根 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本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 1,739.41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审议 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4]12371 号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本公司在 2014 年公开发行 A 股普通股招股说明书中未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做出任何承诺, 因此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不适用。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2016 年 11 月 24 日,飞凯材料与和成显示的全部股东签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协议》,飞凯材料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张家口晶泰克显示科技有限公司、江 苏联合化工有限公司、深圳市汉志投资有限公司、陈志成、江苏新材料产业创业投资企业(有 限合伙)、邱镇强、ZHANG HUI(张辉)等 7 名交易对方(以下简称“转让方”)持有的和成显 示 100%股权。2017 年 7 月 21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核准上海飞凯光电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向张家口晶泰克显示科技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7]1279 号),核准本次交易。2017 年 9 月 7 日,标的资产和成显示 100%股权过 户 事 宜 已 完 成 了 工 商 变更 登 记 , 获 得 了 镇 江 市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换 发 的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码 9132110060889257XD 的《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后,飞凯材料持有和成显示 100%股权,和成显 示成为飞凯材料的全资子公司。 根据飞凯材料与转让方签订的《盈利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转让方同意对本次交易实施 完毕当年起的连续三个会计年度(以下简称“业绩承诺期间”)和成显示合并报表口径下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进行承诺。如本次交 易于 2016 年度实施完毕,则业绩承诺期间系指 2016 年度、2017 年度及 2018 年度。如本次交易 实施完毕的时间延后,则业绩承诺期间顺延。转让方承诺和成显示 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实现的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6,500.00 万元、8,000.00 万元和 9,500.00 万元;如业绩承诺期间顺延,转让方承诺和成显示 2019 年实现的经审计的扣 非后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11,000.00 万元。本次交易于 2017 年度完成资产过户,业绩承诺期间 为 2017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承诺实现的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 于人民币 8,000.00 万元、9,500.00 万元和 11,000.00 万元。 2017-2019 年度,标的资产和成显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20,470.96 万元,20,174.72 万元及 19,187.79 万元,各期利润承诺数均已经实现。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分别以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及理财产品的形式储存,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公司购买的定期存款及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收回。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不存在结余及节余的募资资金。 十、其他差异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 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件:1-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1-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〇年三月十日 附件 1-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19 年 9 月 30 日 编制单位: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36,300.00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7,888.41 募集资金净额:31,402.4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9,855.00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31.38% 2014 年度:11,418.00 2015 年度:5,892.74 2016 年度:278.13 2017 年度:9,889.96 2018 年度:409.58 2019 年 1-9 月:0.00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实际投资金额与 用状态日期(或截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金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金 止日项目完工程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募集后承诺投资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额 度) 金额的差额 3500t/a 紫外固化 3500t/a 紫外固化光 1 7,744.00 7,744.00 3,736.67 7,744.00 7,744.00 3,736.67 -4,007.33 2016 年 3 月 光刻胶项目 刻胶项目 支付收购长兴电子材 3000t/a 紫外固化 料(昆山)有限公司 2 5,200.00 5,200.00 5,432.07 5,200.00 5,200.00 5,432.07 232.07 100% 塑胶涂料项目 60%股权的部分现金 对价 3000t/a 紫外固化 50t/a 高性能光电新 3 特种丙烯酸树脂产 4,655.00 4,655.00 4,867.47 4,655.00 4,655.00 4,867.47 212.47 2019 年 12 月 材料建设项目 品技改项目 4 偿还贷款 偿还贷款 10,848.71 10,848.71 10,848.71 10,848.71 10,848.71 10,848.71 0.00 100% 5 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 3,003.49 3,003.49 3,003.49 3,003.49 3,003.49 3,003.49 0.00 100% 附件 1-2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19 年 9 月 30 日 编制单位: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45,645.00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45,645.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2017 年度:45,645.00 2018 年度:0.00 2019 年 1-9 月:0.00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实际投资金额与 用状态日期(或截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金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金 止日项目完工程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募集后承诺投资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额 度) 金额的差额 收购江苏和成显示 收购江苏和成显示科 科技有限公司 技有限公司 100%股 1 100%股份的现金对 45,645.00 45,645.00 45,645.00 45,645.00 45,645.00 45,645.00 0.00 100% 份的现金对价以及部 价以及部分发行费 分发行费用 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