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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飞凯材料:关于为长兴电子材料(昆山)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2020-03-24  

						证券代码:300398          证券简称:飞凯材料         公告编号:2020-027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长兴电子材料(昆山)有限公司
                       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长兴电子材料(昆山)有限公司提供
委托贷款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贷款概述

    公司拟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庆飞凯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庆飞凯”)
的控股子公司长兴电子材料(昆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兴昆电”)和银行
签订委托贷款合同,委托银行向长兴昆电提供人民币 3,600 万元的委托贷款,用
于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周转、偿还贷款等需求。本次委托贷款的资金来源为公司
自有资金。

    安庆飞凯持有长兴昆电 60%的股权,长兴昆电为安庆飞凯的控股子公司。本
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委托贷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1、长兴昆电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长兴电子材料(昆山)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江苏省昆山开发区青阳中路 267 号

    法定代表人:林建彰

    注册资本:1,620 万美元

    成立日期:1996 年 12 月 5 日

    营业期限:1996 年 12 月 5 日至 2046 年 12 月 4 日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电子零件用及各种相关用途的环氧塑封成型材料,从事
封装材料批发及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安庆飞凯持有长兴昆电 60%股权,长兴(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持
有长兴昆电 40%股权,长兴昆电系安庆飞凯的控股子公司。

    2、长兴昆电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合计                         15,981.36                          13,148.01

    负债合计                             8,486.13                        5,860.56

 所有者权益合计                          7,495.23                        7,287.45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营业收入                         10,761.56                       10,474. 30

     净利润                               207.78                          309.55

    以上财务数据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委托贷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1、委托贷款金额:人民币 3,600 万元;

    2、委托贷款用途:日常生产经营周转或偿还贷款需要等;
    3、委托贷款期限:12 个月,起始日期以最终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4、委托贷款利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上述内容及其他相关内容以最终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四、委托贷款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委托贷款的目的

    本次委托贷款有利于满足长兴昆电的经营发展需要,缓解其流动资金需求的
压力,提高经营效率,推动业务持续稳定发展。

    2、风险及应对措施

    长兴昆电系安庆飞凯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具有控制权,
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委托贷款不存在回收困难及逾期风险。公司董事会将
要求公司管理层结合长兴昆电的生产经营等情况,加强财务管控和内部审计工作,
严格管控风险。

    3、委托贷款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控制总体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的前提下,为长兴昆电提供委托贷款,
有利于长兴昆电把握行业发展的机会,增厚公司业绩,符合公司拓展新材料领域
的战略布局。本次委托贷款金额不大,长兴昆电亦为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不会对
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均未提供委托贷款或财务资助。

    五、相关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3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
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长兴电子材料(昆山)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
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银行向长兴昆电提供人民币 3,600 万元委
托贷款,贷款利率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水平,利率及相关手续费以最终签
订的相关委托贷款合同为准,委托贷款期限为一年。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
具体负责实施。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3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
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长兴电子材料(昆山)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
款的议案》。监事会认为:长兴昆电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庆飞凯的控股子公司,
经营情况良好,公司对其经营及财务状况具备较强的监控和管理能力,基于其业
务发展需要,本次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银行向长兴昆电提供人民币 3,600 万元委
托贷款,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银行向全资子公司安庆飞凯的控股
子公司长兴昆电提供人民币 3,600 万元的委托贷款系为了满足长兴昆电日常生产
经营周转、偿还贷款等需要,提高长兴昆电的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有利于
长兴昆电的业务发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该事项的董事会表决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贷款利率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基准
利率水平,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为长兴电子材料(昆山)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