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凯材料:监事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19年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2020-04-24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019年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以及《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对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 2019 年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 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公司 2019 年年度业绩未达到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条
件, 且激励对象中有 2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 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
关规定, 公司对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所涉及的 172 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份额的 30%的限制性股
票共计 1,665,990 股 和 2 名离职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和第三个解 除限售期共计
20,72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回购价格为 6.90 元/股, 回购价格合理, 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 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 公司监事会同意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