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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飞凯材料: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0-05-12  

						证券代码:300398           证券简称:飞凯材料          公告编号:2020-061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019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0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鉴于公司
2019 年年度业绩未达到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条
件,公司需对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所涉及的 172 名激
励对象已授予 份额的 30%进行回购 注销,此 次回购注销 的限制性 股票共计

1,665,990 股。同时,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有 2 人因个人原因
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因此需回购注销上述两名离职员工已授予但尚未
解锁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和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共计 20,720 股限制性股票。综上,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686,71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中国证
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517,642,028 元减少至 515,955,318
元,公司股份总数由 517,642,028 股减少至 515,955,318 股。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
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四
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
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
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