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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飞凯材料: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6-16  

						证券代码:300398           证券简称:飞凯材料         公告编号:2020-073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于 2020 年 6 月 1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6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
(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为 4 人),董事长 JINSHAN ZHANG 先生、
董事李勇军先生、独立董事孙岩先生、独立董事朱锐先生以电话方式参加会议并
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由董事长 JINSHAN ZHANG 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
案》

    为适应公司的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经总经理苏斌先生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陆春先生、伍锦贤
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 3 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上海飞凯
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