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凯材料: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1-25
证券代码:300398 证券简称:飞凯材料 公告编号:2021-003
债券代码:123078 债券简称:飞凯转债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于 2021 年 1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严帅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和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
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鉴于公司对 OLED 显示材料行业未来发展前景的大力看好,为保持公司在
该领域的市场领先地位并提高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本着有利
于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兼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配置公司的资
源,同意公司扩大对该项目的投资建设产能并配套建设升华提纯工艺,因此,同
意公司变更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将“年产 500 公斤 OLED
显示材料项目”变更为“年产 15 吨 OLED 终端显示材料升华提纯项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基于目前最新的发展战略并从实际情况出发
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500 公斤 OLED 显示材料项目”
变更为“年产 15 吨 OLED 终端显示材料升华提纯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市场的需求变化,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
步优化公司产品布局,进而提升公司的综合盈利能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
等相关法规的要求。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对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用途的变更。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以上议案经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和 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2. 审议通过《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为提高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增加公司收益,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募投项目的投资
计划和建设进度,使用不超过 5 亿元(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
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等金
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产品等,单个产品的
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在上述现金管理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
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负责实施,签署相关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前述现
金管理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和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
此,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