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凯材料: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3-05
证券代码:300398 证券简称:飞凯材料 公告编号:2021-020
债券代码:123078 债券简称:飞凯转债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3 月 4 日以电话和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鉴于公司根据
相关工作的安排需要,需尽快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相关事宜,经全体董事确认,
本次会议已豁免通知期限,会议于当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
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为 6 人),
董事长 JINSHAN ZHANG 先生、董事李勇军先生、董事王志瑾先生、独立董事
张陆洋先生、独立董事孙岩先生、独立董事朱锐先生以电话方式参加会议并以通
讯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由董事长 JINSHAN ZHANG 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
券转股价格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资本结构,维护投资者权益,支持公司长期发展,根据《上海飞
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向下修正
“飞凯转债”的转股价格,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股票交易
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相关
条款的规定,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并全权
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修正相关工作完成之日
止。若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股票
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高于调整前“飞凯转债”的转股价格(即 19.34 元/股),
则“飞凯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
副董事长苏斌先生、董事宋述国先生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在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以上议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于 2021 年 3 月 23 日(周二)下午 2: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
资讯网刊登的《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