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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飞凯材料: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3-18  

                        证券代码:300398           证券简称:飞凯材料         公告编号:2021-031

债券代码:123078           债券简称:飞凯转债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2018 年 12 月 7 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
(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
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
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变更,并按以
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准则

    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
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修订并发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
规定执行。

    4、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不再区分融
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
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认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
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
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
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
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
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
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
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
的相关内容。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规定将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租赁准则中衔
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首日执行新准则与
原准则的差异将调整计入 2021 年度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20 年度及以前年度相关财务指标,不影响公司当
期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
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期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
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公
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
策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
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
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