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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飞凯材料: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021-06-28  

                        证券代码:300398            证券简称:飞凯材料           公告编号:2021-082

债券代码:123078            债券简称:飞凯转债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资金总额不
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
过人民币 27.78 元/股,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之日起 6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和 2020 年 12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30)、
《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134)。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上述股份回购方案回购期限已经届满,本次回购
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1、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实施了本次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
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35)。

    此后,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 月 4 日、2021 年 2 月 1 日、2021 年 3 月 1 日、
2021 年 4 月 1 日、2021 年 5 月 6 日、2021 年 6 月 2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
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21-001、2021-009、2021-019、2021-046、
2021-059、2021-06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2、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内,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00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3875%,本次回购
的最高成交价为 18.37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4.17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34,632,448.23 元(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股份的数量、方式、价格、资金总额及实施期限等相关内
容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的回购方案内容,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回购金额
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股
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三、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产生重
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回购后股权
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控股股东实施了
减持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2020 年 10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
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112),公司控股股东飞凯控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飞凯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塔赫(上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上海塔赫”)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部
分股份。2021 年 5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
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飞凯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上
海塔赫在其减持计划的时间区间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5,081,729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0.99%(以公司当时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
  中的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计算得出,下同),减持均价为 16.60 元/股;通过大
  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5,540,0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1.08%,减持
  均价为 14.67 元/股,其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上述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情况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减持计划
  一致,与其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五、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回购股份数量为 2,000,000 股,假设本
  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全部予以锁定,按照公司目前股本结构
  计算,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增减变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动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7,821,246        1.52      2,000,000      9,821,246          1.90
非流通股
1、高管锁定股             4,051,956        0.78                     4,051,956          0.79
2、股权激励限售股         3,769,290        0.73      2,000,000      5,769,290          1.12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08,345,646       98.48      -2,000,000   506,345,646         98.10
三、总股本              516,166,892      100.00                   516,166,892        100.00

      注 1:公司对外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处于转股期内,本公告中所述公司目前股本总额
   均以 2021 年 6 月 25 日收市后公司总股本 516,166,892 股为依据计算;

      注 2: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的,系四舍五入造成。

       六、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五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22,357,367 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
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5,589,342 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已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及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
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

    2、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发展和
市场变化适时制定相应的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如因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
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等原因,导致该事项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成功实施或未能全部实施,已回购的股份需全部或部分依法予以注销。

    3、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