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凯材料: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8-02
证券代码:300398 证券简称:飞凯材料 公告编号:2021-093
债券代码:123078 债券简称:飞凯转债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2 日以电话和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鉴于公司根据
相关工作的安排需要,需尽快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相关事宜,经全体董事确认,
本次会议已豁免通知期限,会议于当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
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为 5 人,董
事李勇军先生、董事王志瑾先生、独立董事张陆洋先生、独立董事孙岩先生、独
立董事朱锐先生以电话方式参加会议并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由董事长
ZHANG JINSHAN 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提前赎回“飞凯转债”
的议案》
根据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
称“《募集说明书》”)中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2021
年 6 月 22 日至 2021 年 8 月 2 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满足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
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即 15.56 元/股)的 120%
(含 120%)(即 18.68 元/股),已触发“飞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考虑到
“飞凯转债”自 2021 年 6 月 3 日起开始转股,转股时间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相
对较短,同时结合当前的市场情况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出于保护投资者利益的
考虑,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飞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飞
凯转债”。
同时,公司董事会结合目前股价表现及“飞凯转债”最新转股情况综合考虑,
决定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即 2021 年 8 月 2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飞凯转债”在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
权利。以 2022 年 1 月 1 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飞凯转债”再次触发有
条件赎回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飞凯转债”的提前赎
回权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不提前赎回“飞凯转债”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