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凯材料: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2-06-09
证券代码:300398 证券简称:飞凯材料 公告编号:2022-052
债券代码:123078 债券简称:飞凯转债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
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7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
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为 528,707,221 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
量为 3,901,080 股,因此,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本基数为 524,806,141
股。公司本次年度权益分派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执行,实际现金分红总
额为人民币 36,736,429.87 元(含税)。
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
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
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 股=36,736,429.87 元/528,707,221 股
×10 股=0.694835 元;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
本=36,736,429.87 元/528,707,221 股=0.069483 元/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
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69483 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2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
以未来公司实际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中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70 元
(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预案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
公司总股本由于新增股份发行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 10 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
总额。
2、自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因可转换公司债券
转股而发生变化,公司将维持每 10 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截至
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为 3,901,080 股,根据《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规定,
该部分已回购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公司 2021 年年度权
益分派的股本基数为 524,806,141 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 36,736,429.87
元(含税)。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距离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方案的时
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3,901,080.00 股后的 524,806,141.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7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630000 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
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4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7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6 月 1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6
月 1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6 月 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6 月 1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条款的规定,公司可转
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飞凯转债;债券代码:123078)转股价格将由 15.56 元
/股调整为 15.49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6 月 16 日(除权除息日)
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2-053)。
2、因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 3,901,080 股不享有利润分
配权利,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
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
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实际现金分
红总额/总股本×10 股=36,736,429.87 元/528,707,221 股×10 股=0.694835 元;按公
司 总 股 本 折 算 每 股 现 金 分 红 =实 际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 总 股 本 =36,736,429.87 元
/528,707,221 股=0.069483 元/股。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
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
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69483 元/股。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回购社会公众股份
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上限及回购股份数量将进行调整,届时公司将
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调整程序并对外披露。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潘泾路 2999 号 证券投资部
咨询联系人:刘艳红
咨询电话:021-50322662
传真电话:021-50322661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确认方案实施时间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