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凯材料: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7-21
证券代码:300398 证券简称:飞凯材料 公告编号:2022-077
债券代码:123078 债券简称:飞凯转债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九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7 月 21 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鉴于公
司根据相关工作的安排需要,需尽快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相关事宜,经全体董事
确认,本次会议已豁免通知期限,会议于当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
开。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为 6
人,董事长 ZHANG JINSHAN 先生、董事李勇军先生、董事王志瑾先生、独立
董事张陆洋先生、独立董事孙岩先生、独立董事朱锐先生以电话方式参加会议并
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由董事长 ZHANG JINSHAN 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提前赎回“飞凯转债”
的议案》
根据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
称“《募集说明书》”)中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2022
年 7 月 1 日至 2022 年 7 月 21 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满足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
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即 15.49 元/股)的 120%
(含 120%)(即 18.59 元/股),已触发“飞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考虑到
“飞凯转债”自 2021 年 6 月 3 日起开始转股,转股时间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相
对较短,同时结合当前的市场情况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出于保护投资者利益考
虑,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飞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飞
凯转债”。
同时,公司董事会结合目前股价表现及“飞凯转债”最新转股情况综合考虑,
决定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即 2022 年 7 月 21 日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飞凯转债”在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
权利。以 2022 年 10 月 1 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飞凯转债”再次触发有
条件赎回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飞凯转债”的提前赎
回权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不提前赎回“飞凯转债”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