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凯材料: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8-01
证券代码:300398 证券简称:飞凯材料 公告编号:2022-083
债券代码:123078 债券简称:飞凯转债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于 2022 年 7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7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
三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严帅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和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
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
吸引和留住公司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和业务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
性,进而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
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以上议案经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旨在保证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
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
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以上议案经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实<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
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
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
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
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
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股权激
励计划相关议案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 审议通过《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
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没有
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
会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7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