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8 证券简称:飞凯材料 公告编号:2022-094 债券代码:123078 债券简称:飞凯转债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 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 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即 2022 年 1 月 28 日-2022 年 8 月 1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及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所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 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并制作了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 间买卖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 《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情况 1、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 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在买入公司股票的行为, 具体情况如下: 自查期间累计 自查期间累计 名称 交易区间 买入数量(股) 卖出数量(股)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 2022-4-29 至 2022-7-22 2,447,180 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经核查,自查期间除上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外,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均 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变动系根据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次拟用于回 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1.53 元/股(含),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自查期间,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行为系基于上述会议决 议内容实施回购计划,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了 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截至 2022 年 7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 计回购公司股份 2,447,180 股,最高成交价为 23.78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0.78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54,284,647.88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后续将 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共有 70 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 体情况如下: 自查期间累计 自查期间累计 激励对象 交易区间 买入数量(股) 卖出数量(股) 激励对象 1 2022-8-1 1,400 激励对象 2 2022-2-14 至 2022-2-16 13,800 激励对象 3 2022-1-28 至 2022-4-13 4,092 4,492 激励对象 4 2022-4-1 至 2022-7-21 3,700 1,800 激励对象 5 2022-7-28 至 2022-8-1 10,400 激励对象 6 2022-2-8 至 2022-8-1 38,100 26,800 激励对象 7 2022-2-9 至 2022-8-1 168,200 191,680 激励对象 8 2022-2-28 至 2022-3-16 2,000 7,600 激励对象 9 2022-4-20 至 2022-7-21 250,000 125,840 激励对象 10 2022-8-1 4,300 激励对象 11 2022-4-26 至 2022-7-15 55,700 41,400 激励对象 12 2022-1-28 至 2022-8-1 281,900 259,100 激励对象 13 2022-7-21 至 2022-8-1 1,700 8,120 激励对象 14 2022-2-14 至 2022-3-3 1,300 1,300 激励对象 15 2022-5-20 16,961 激励对象 16 2022-2-18 至 2022-4-7 2,400 1,000 激励对象 17 2022-3-18 20,000 激励对象 18 2022-6-7 至 2022-8-1 1,100 4,700 激励对象 19 2022-7-5 至 2022-7-8 10,100 10,040 激励对象 20 2022-8-1 1,520 激励对象 21 2022-2-15 至 2022-7-19 18,200 47,900 激励对象 22 2022-8-1 8,700 激励对象 23 2022-7-5 至 2022-8-1 2,720 激励对象 24 2022-1-28 至 2022-8-1 30,900 38,600 激励对象 25 2022-3-3 1,000 激励对象 26 2022-8-1 3,000 激励对象 27 2022-2-24 至 2022-4-28 2,100 1,000 激励对象 28 2022-2-24 至 2022-4-7 6,500 2,000 激励对象 29 2022-8-1 2,900 激励对象 30 2022-7-28 至 2022-8-1 4,800 激励对象 31 2022-7-6 5,000 激励对象 32 2022-8-1 8,700 激励对象 33 2022-2-14 至 2022-7-7 2,000 6,500 激励对象 34 2022-7-8 至 2022-7-13 3,100 9,260 激励对象 35 2022-2-28 至 2022-4-25 128,400 77,700 激励对象 36 2022-3-4 至 2022-7-28 49,500 46,900 激励对象 37 2022-3-31 200 激励对象 38 2022-8-1 2,000 激励对象 39 2022-2-9 至 2022-4-1 3,900 1,500 激励对象 40 2022-2-14 至 2022-7-1 147,300 134,000 激励对象 41 2022-7-6 至 2022-7-28 12,800 激励对象 42 2022-8-1 10,100 激励对象 43 2022-7-7 至 2022-8-1 16,800 16,140 激励对象 44 2022-4-20 至 2022-8-1 2,100 3,500 激励对象 45 2022-1-28 至 2022-7-8 19,000 25,420 激励对象 46 2022-2-11 至 2022-8-1 900 18,300 激励对象 47 2022-7-13 17,400 激励对象 48 2022-7-26 17,400 激励对象 49 2022-7-6 至 2022-7-11 25,840 激励对象 50 2022-7-12 28,240 激励对象 51 2022-7-7 14,880 激励对象 52 2022-8-1 17,400 激励对象 53 2022-7-20 12,920 激励对象 54 2022-5-24 至 2022-7-28 9,600 13,320 激励对象 55 2022-2-11 至 2022-8-1 40,900 52,060 激励对象 56 20222-7-14 10,440 激励对象 57 2022-3-30 至 2022-7-26 100 5,900 激励对象 58 2022-2-14 至 2022-8-1 50,600 64,520 激励对象 59 2022-7-7 至 2022-7-14 10,440 激励对象 60 2022-2-15 至 2022-8-1 31,900 43,160 激励对象 61 2022-3-14 至 2022-7-5 10,000 78,520 激励对象 62 2022-7-20 至 2022-8-1 17,450 激励对象 63 2022-7-26 至 2022-8-1 25,840 激励对象 64 2022-8-1 11,160 激励对象 65 2022-7-21 15,680 激励对象 66 2022-7-6 10,040 激励对象 67 2022-7-5 7,240 激励对象 68 2022-8-1 8,920 激励对象 69 2022-7-14 13,240 激励对象 70 2022-7-5 至 2022-7-28 17,400 经核查,上述 70 名激励对象未参与公司本激励计划的筹划工作,在公司公 告董事会决议及本激励计划草案前未知悉公司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亦未有任 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员。 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 断和个人资金安排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 交易的情形。 2、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 核查对象买卖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情况如下: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存在买卖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行 为。 (2)激励对象买卖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共有 2 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自查期间累计买 自查期间累计卖 激励对象 交易区间 入数量(张) 出数量(张) 激励对象 1 2022-2-14 至 2022-2-23 40,000 130,000 激励对象 2 2022-3-11 17,000 经核查,上述 2 名激励对象未参与公司本激励计划的筹划工作,在公司公告 董事会决议及本激励计划草案前未知悉公司本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亦未有任 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员。 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行为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 况的自行判断和个人资金安排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 息进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的情形。 三、自查情况相关说明 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 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本激励计划筹划、论证过程中亦已严格按照相关规 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 的相关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 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 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行为或泄露本激励 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核查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 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分别出具的核查对象交易“飞 凯材料”、“飞凯转债”《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 清单》。 特此公告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