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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飞凯材料: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2022-11-18  

                        证券代码:300398          证券简称:飞凯材料         公告编号:2022-128

债券代码:123078          债券简称:飞凯转债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
                   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陆春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
告》(公告编号:2022-034),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陆春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
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部分股份。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
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
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2022 年 11 月 18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陆春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
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陆春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实
施期限已届满,依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
规定,现将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陆春先生未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其仍持有公司股
份 359,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7%(公司对外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处于
转股期内,公司“总股本”以 2022 年 11 月 17 日收市后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
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 524,202,465 股为依据计算)。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陆春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陆春先生的减持计划已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
之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实际减持情况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
持计划一致。

    3、陆春先生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三、备查文件

    1、陆春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