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凯材料: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3-31
证券代码:300398 证券简称:飞凯材料 公告编号:2023-022
债券代码:123078 债券简称:飞凯转债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
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2021 年 12 月 30 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
〔2021〕35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5 号》”),解释了“关于企业将
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
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问题,并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
〔2022〕3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6 号》”),解释了“关于单项交
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问题,
并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指企业,下同)分类为权益工具
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
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
关文件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5 号》和《准
则解释第 16 号》中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于文件规定
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涉及对公
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
了相应变更,符合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 15
号》和《准则解释第 16 号》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
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
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
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