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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飞凯材料: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2023-04-07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7 日召开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会议审议了《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以及《上海飞凯材料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议案。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中的相关规定, 对公司提交的上述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
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事项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 为保证公司各项事务的正常运转, 公司
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 经核查, 我
们认为:


    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的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条件, 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 未发现有《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
情形。一致同意董事会提名ZHANG JINSHAN、苏斌、孟德庆、宋述国、王志瑾、
陆春、沈晓良、屠斌以及唐仲慧9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 ZHANG
JINSHAN、苏斌、孟德庆、宋述国、王志瑾、陆春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沈晓良、
屠斌以及唐仲慧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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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并审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三年, 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为确保公司
董事会的正常运作, 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将依照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二.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经核查, 我们认为: 本次公司对独立董事薪酬的调整是依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
况及行业、地区的发展水平而确定的, 此次调整薪酬有助于独立董事履职, 进一步保
障中小股东利益, 同时公司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因此, 同意《关于调整独立董事
薪酬的议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一并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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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 为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
八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张陆洋(签字):




孙岩(签字):




朱锐(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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