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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飞凯材料:关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23-04-07  

                        证券代码:300398           证券简称:飞凯材料         公告编号:2023-044

债券代码:123078           债券简称:飞凯转债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 3 月 31 日发
布了《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以现场
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
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3 年 4 月 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飞
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的议案》以及《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
议案》;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为节约成本、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控股股东飞凯控股有限公司提请公司董事
会和监事会将《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暨
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
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以及《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
暨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一并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
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
的内容。董事会和监事会认为,飞凯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22.37%的股份,
上述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故董事会及监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
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一并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关于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股权登记日、
召开地点、召开方式等均保持不变。现将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通知补充
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4 月 20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3 年 4 月 20 日(星期四)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20 日
(星期四)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
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
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东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
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 年 4 月 13 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3 年 4 月 13 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
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
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 1);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宝山区潘泾路 2999 号 公司会议室

    9、持有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的相关投资者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
1.00                                                                  √
        报告>的议案》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
2.00                                                                  √
        报告>的议案》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
3.00                                                                  √
        其摘要的议案》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
4.00                                                                  √
        告>的议案》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
5.00                                                                  √
        案的议案》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
6.00                                                                  √
        告>的议案》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
7.00                                                                  √
        构的议案》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向金融机构
8.00                                                                  √
        及类金融企业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
9.00                                                                  √
        的议案》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
10.00                                                                 √
        案》
累积
投票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提案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
11.00                                                            应选人数 6 人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01   选举 ZHANG JINSHAN 为非独立董事                               √
11.02   选举苏斌为非独立董事                                          √
 11.03   选举孟德庆为非独立董事                                        √

 11.04   选举宋述国为非独立董事                                        √
 11.05   选举王志瑾为非独立董事                                        √

 11.06   选举陆春为非独立董事                                          √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
 12.00                                                            应选人数 3 人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2.01   选举沈晓良为独立董事                                          √
 12.02   选举屠斌为独立董事                                            √

 12.03   选举唐仲慧为独立董事                                          √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
 13.00                                                            应选人数 2 人
         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3.01   选举严帅为非职工代表监事                                      √
 13.02   选举李吴斌为非职工代表监事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以上议案 1 至议案 9 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10 至议案 13 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
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2023 年 4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以上议案 8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以上议案 11 至议案 13 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
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将对上述议案实施中小投资
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
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
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
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上海飞凯
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附件 1)、法人股
东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附件 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需在 2023 年 4 月 18 日
(星期二)16: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股东须仔细填写《上海飞凯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 2),并附身份证
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须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
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3 年 4 月 1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投资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潘泾路 2999 号;

    邮编:201908;

    传真号码:021-50322661。

    4、注意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
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
件 3。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保花;

    电话:021-50322662;

    传真:021-50322661;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潘泾路 2999 号;

    邮编:201908。

    2、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

    1、《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2、《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
表》;

    3、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7 日
  附件 1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

  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

  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备注         表决结果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   反      弃
编码
                                                          目可以投票     意   对      权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 年度董
1.00                                                          √
         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 年度监
2.00                                                          √
         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 年年度
3.00                                                          √
         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 年度财
4.00                                                          √
         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利
5.00                                                          √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 年度财
6.00                                                          √
         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3 年
7.00                                                          √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向
8.00     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预计担保       √
         额度的议案》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
9.00                                                          √
         资金用途的议案》

10.00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独立董事       √
         薪酬的议案》

累积
投票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提案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暨                同意票数
11.00                                                   应选人数 6人
         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股)

11.01    选举 ZHANG JINSHAN 为非独立董事                    √

11.02    选举苏斌为非独立董事                               √

11.03    选举孟德庆为非独立董事                             √

11.04    选举宋述国为非独立董事                             √

11.05    选举王志瑾为非独立董事                             √

11.06    选举陆春为非独立董事                               √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暨                同意票数
12.00                                                   应选人数 3人
         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股)

12.01    选举沈晓良为独立董事                               √

12.02    选举屠斌为独立董事                                 √

12.03    选举唐仲慧为独立董事                               √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暨                同意票数
13.00                                                   应选人数 2人
         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股)

13.01    选举严帅为非职工代表监事                           √

13.02    选举李吴斌为非职工代表监事                         √

        注: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请股东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所

  对应的空格内打“√”,只能选择其中一项,多选或不选视为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即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待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

  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可表决票数总数:候选

  人数量×持股数=可用票数。请股东将同意选举票数填写在对应的空格内。
    3、累积投票制的选票不设“同意”、“反对”和“弃权”项,可分别在候选人姓

名后面“同意票数(股)”栏内填写对应的票数。最低为零,最高为所拥有的该议案组

下可用票数,可不必是投票人股份数的整数倍。投给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

票数总数。如果您在各候选人姓名后面的空格内用“√ ”表示,视为将拥有的总票数平

均分配给相应候选人。

    4、委托人若无明确指示,受托人可自行投票。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 2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法人                          法人股东法定

  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名称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股东签字/

    法人股东盖章


       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 16:00 之前送达、邮

   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并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或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3、上述股东参会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 3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
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398;投票简称:飞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
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
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
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零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 11,应选人数为 6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 12,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议案 13,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
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本次股东大会设总议案,提案编码为 100。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
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4 月 2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20 日(现场会议召开当
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
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
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
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