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1 证券简称:花园生物 公告编号:2018-071 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花园生物”)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浙江花园营养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园营养”)增资 40,000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 36,000 万元,自有资金 4,000 万元),增资的资金将用于非公开 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核心预混料项目、年产 4,000 吨环保杀鼠剂项目、花园生物 研发中心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施。本次增资完成后,花园营养的注册资 本由 20,000 万元增至 60,000 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为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和资金使用 计划的具体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749 号《关于核准浙江花园生物高科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315,326 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40.91 元;本次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421,999,986.66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5,292,750.32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06,707,236.34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华验字[2017]000957 号《验资报告》 验证。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 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及 2018 年 8 月 15 日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 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和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为了集中生产管理、提高资金使用 1 效率、实现资源整合、降低运营成本,公司的生产基地将逐步迁移至金华经济技术开发 区。为此,公司决定调整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和资金使用计划。 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调整前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和资金使用计划 单位:万元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实施地点 实施主体 项目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东阳市南马镇 1 核心预混料项目 花园生物 13,411.03 12,550.00 花园工业区内 东阳市南马镇 2 年产 4,000 吨环保杀鼠剂项目 花园生物 18,119.57 15,500.00 花园工业区内 东阳市南马镇 3 花园生物研发中心项目 花园生物 14,543.10 14,150.00 花园工业区内 合 计 46,073.70 42,200.00 2、调整后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和资金使用计划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已 项目新总投 拟使用募集资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实施地点 实施主体 置换金额 资额注 1 金额注 2 金华经济技 1 核心预混料项目 花园营养 15.00 8,270.22 8,280.00 术开发区 金华经济技 2 年产 4,000 吨环保杀鼠剂项目 花园营养 1,822.97 8,418.40 10,240.00 术开发区 金华经济技 3 花园生物研发中心项目 花园营养 3,127.90 25,077.51 23,680.00 术开发区 合 计 4,965.87 41,766.13 42,200.00 注 1、项目新总投资额未包含募集资金已置换金额;注 2、拟使用募集资金额包含募集资金已置换金额。 三、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名称:浙江花园营养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01MA29RX2Y7G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住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永康街 697 号亚泰孵化基地 1#581 室 5、法定代表人:邵君芳 6、注册资本:贰亿元整 7、成立日期:2018 年 03 月 09 日 8、经营范围: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研发、生产,医药中间体、化工产品研发、 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关系:花园营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2 四、本次增资方式及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花园营养增资 40,000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 36,000 万 元,自有资金 4,000 万元),增资的资金将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本次增资完成后,花 园营养的注册资本由 20,000 万元增至 60,000 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花园营养增资是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和资金使用计划的 具体实施,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运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证募 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增资花园营养的资金将用于募投项目的实 施。 本次增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增强公 司的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增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更好地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将增资款项存放于花园营养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实行专户 存放、专户使用和管理,并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加强募集资金使用 监管。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七、本次增资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 年 12 月 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 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花园营养增资 40,000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 36,000 万元,自有资金 4,000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花园营养的注册资本由 20,000 万元增 至 60,000 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8 年 1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 公司增资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全资子公司花园营养进行增资, 增资的资金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开展和顺利实施。该项募集资金的 使用方式、用途以及决策程序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 3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对 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通过向全资子公司花园营养进行增资的方式具体组织实 施募投项目,符合公司募投项目的相关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2018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花园生物本次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花园营养增资的事项, 已经上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 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花园生物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花园营养增资,符 合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2018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 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花园生物本次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花园营养增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花园生物对全资子公司花园营养增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7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