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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花园生物: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1-05  

						            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 立 意 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已事前从公司获得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的相关资料,在听取公司管理层的说明后,经认真审核,就相关事宜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不影响募投项目
正常开展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实施的。通过购买理财产品,可以充分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
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履
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
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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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为科                  傅   颀                 吴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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