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园生物: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0-08-24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作为浙
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园生物”或“公司”)的保荐机构,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对花园生物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花园生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有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的规定,于 2020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
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可以滚动使
用。有关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067 号《关于核准浙江花园生物
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
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1,719,242 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2.68
元;公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909,399,988.56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4,886,792.39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94,513,196.17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华验字
[2020]000402 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
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二次修订稿)》中披露,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发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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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利用募集资金
序 投资总额
项目名称 数量 实施主体
号 (万元)
(万元)
年产 1,200 吨羊毛脂胆固醇及
1 59,188.25 46,480 花园营养
8,000 吨精制羊毛脂项目
年产 3,600 吨饲料级 VD3 粉及
2 7,597.47 5,980 花园营养
540 吨食品级 VD3 粉项目
年产 26 吨 25-羟基维生素 D3 原
3 8,440.85 6,810 花园营养
项目
4 年产 40.5 吨正固醇项目 12,671.55 9,210 花园营养
年产 15.6 吨 25-羟基维生素 D3
5 4,898.08 4,170 花园营养
结晶项目
6 补充流动资金 18,290.00 18,290 -
合计 111,086.20 90,940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
的情况下,公司决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资金来源及额度
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在上
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二)现金管理方式
为控制风险,现金管理投资产品要求具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等特点,发
行主体为银行等资信、管理水平都较高的金融机构。
(三)决议有效期
该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在公司董事会授权的投资额度范围内,由管理层制定具体现金管理投资方案
并在董事长签字确认后实施。公司现金管理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
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五)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四、风险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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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
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公司将选择标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
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使用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可以滚动使用。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开展和
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实施的。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充分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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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
必要的法律程序。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同时提
请公司注意控制风险,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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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贺 骞 郭 鑫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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