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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花园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2022-08-16  

                                    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宜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规章的有关规定,作为浙
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已事前从公
司获得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相关材料,在听取公司管理层的说明后,经认真
审核,就相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报告期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形。
       2、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也没有其他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报
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通过对外担保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2022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
情形。

       三、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未发现公司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
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情
形;
   4、公司实施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
享机制,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
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并将 2022 年员工持股计
划有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严建苗                     邵毅平                  金   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