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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地尔汉宇:关于2018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2018-11-13  

						 证券代码:300403            证券简称:地尔汉宇          公告编号:2018-081


                江门市地尔汉宇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江门市地尔汉宇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度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于 2018 年 11 月 12 日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以
公告形式发出,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11 月 12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12 日(星期一)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11 日(星期日)15:00 至 2018
年 11 月 12 日(星期一)15:00 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本次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石华山主持会议,部分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两名律师出席会议并对会议
作出见证,其他会务服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
法有效。
   5、股东出席的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或授权代理人)共计 14 名,代表股份 393,132,948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65.196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389,114,572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64.529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
股份 4,018,37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6664%。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91,549,00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
权总数的 99.5971%;反对 1,583,94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
表决权总数的 0.402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
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的表
决情况如下:同意 2,434,4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60.5826%;反对 1,583,9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39.417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
       本议案获得通过。
   2.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91,549,00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
决权总数的 99.5971%;反对 1,583,94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
效表决权总数的 0.402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
权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的表
决情况如下:同意 2,434,4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60.5826%;反对 1,583,9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39.417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高向阳律师、邓洁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
具了《关于江门市地尔汉宇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地尔汉宇《章程》的规
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
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门市地尔汉宇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关于江门市地尔汉宇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门市地尔汉宇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