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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汉宇集团: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9-03-23  

						证券代码:300403             证券简称:汉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9-010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18 年 3 月 22 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
监事会主席池文茂先生主持,应参与表决监事 3 人,实际表决监事 3 人,列席 1
人。
   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3 月 14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
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本次监事会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
案》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告
的《2018 年度报告》中“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与会监事认为,《2018 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18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 2018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603,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共
计派发现金红利 60,300,000.0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
     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违反《公司法》、
《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的情形,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
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募集基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2018 年度,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
闲置募集资金使用(2014 年 12 月修订)》及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
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是健全合理的,执行是有
效的,在所有重大方面,不存在由于内部控制制度失控而使本公司财产受到重大
损失、或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并使其失真的情况。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瑞华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瑞华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公司续聘瑞华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同川科技借款延期的议案》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同川科技业务发展需要,监事会同意将同川科技 3,000
万元人民币借款额度到期后延期 1 年。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 年 3 月 23 日